民族的渴望:缅北“怒人”的族群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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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论 一个民族的渴望

2005年9月,旅居泰国的美籍阿侬[1]人阿此牧师首次造访其先祖之地,怒族阿侬人聚居的中国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古泉两村。阿此的祖父1932年从古泉村[2]向西翻越高黎贡山迁居缅甸。在木古甲村委会所辖的木古甲、木楞、阿尼岔三个自然村与当地阿侬教会(教堂)负责人交流的过程中,阿此三次失声痛哭……

木古甲一位阿侬马扒[3]说,他能感受到阿此的内心十分痛苦,因为这里的阿侬人大多已不会讲阿侬语了。[4]阿此精通包括傈僳语在内的九种语言,但他只用阿侬语而不是地方通用语傈僳语与当地阿侬人进行交流,在随后的数次访问中也如此。对于阿此的要求,木古甲的阿侬人也感到非常吃惊,因为阿侬人大多数情况下都使用傈僳语。2010年11月笔者在泰国清迈与阿此会面时阿此也表达了对阿侬人语言及文化传统丧失的担忧。但他的担忧远不止于此,更多地在于对缅甸阿侬人作为一个族群的前途和命运。此前笔者在缅甸北部的考察中发现,这一问题首先可最终归结为一个人群(阿侬人)对本身归属感的热切渴望。族群是其成员们归属和认同的范畴[5],而对于当代缅甸阿侬人来说,他们正面临一个残酷的现实,即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国家民族的身份,而其归属实体本身也正在快速丧失。缅甸阿侬人人口数甚至超过他们在中国境内的同胞,语言保存相对完好,即阿侬语在绝大部分自称Anung(阿侬)、Khopang(孔旁)或Khinphang(肯旁)的家族中仍享有母语的地位,但从使用频率和适用性来说已沦为傈僳语或(和)日旺语之后的第二或第三语言。与居住在中国怒江流域的同胞一样,缅甸阿侬人的文化传统,如服饰、歌舞、饮食、生活习俗以及村落社会制度早已消失,与其傈僳或日旺邻居无异。更为重要的是,缅甸阿侬在当代国家族群建构过程中现已失去了作为该国一个单独的法定民族身份。其族称Anung或Nung[6](阿侬或侬)曾经是克钦邦北部地区一个重要的族群统称,但最终没有出现在该国人口普查民族表中,也未被列为克钦民族六个“支系”之一,而自称Anung(阿侬)的人群其民族身份体现在身份证件上也多被标注为Lisu(傈僳)或Rawang(日旺)等,可用于区别于傈僳、日旺等族的符号或事物,除族群或家族自称Anung(阿侬)、Nung(侬或怒)、Nu(怒)、Khopang(孔旁)或Khinphang(肯旁)之外,仅剩下地位摇摇欲坠的母语,以及日渐模糊的家族(氏族)迁徙历史等。“我们到底是谁?”虽然其自称、语言、近代族群迁徙史以及近代以来形成的缅北族群称谓格局足以让阿侬人认同为一个完全的族群,但他们时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扰。现居密支那的阿侬牧师王朋(Wann Phone或Phone Khinphang)说:“由于我们的祖先缺乏教育,对我们自己的历史也无记录,有人说我们是傈僳,不是日旺,但我们与他们一起居住,经常搞不清,有些混杂了……我们现在没有自己的服饰、歌舞、礼仪,全都与傈僳一样,有的地方与日旺一样,日旺人称我们是他们的‘小兄弟’,傈僳也说我们和他们是一个族的,我们真成了被丢失的民族。”由此而来的后果可能是:阿侬最终被傈僳、日旺等曾与之平行或族称上为其所包含的族群同化而成为其下一个“分支”,甚至完全地“被融入”这些族群,Nung(侬或怒)这一族称距离最终的消失也就不远了。这也是缅甸阿侬精英们最为担忧的结果。而在高黎贡山东侧作为中国怒族之一部分的阿侬人,他们与自称阿怒、怒苏、若若的人群共享作为国家法定民族身份及族称“怒族”,虽其语言、文化传统也经历或正面临同样的问题,但已完全获得了作为一个族别政治标识的民族名称,族群身份得以保全,因此他们对其族群实质上被同化的境况并未感受到强烈的情感冲击。境外的阿侬同胞曾对其先祖之地抱有很高的期望,王鹏说,他们希望从历史资料和中国阿侬村寨的实地考察中有所收获,以帮助恢复缅甸阿侬人的文化传统,如服饰、歌舞、民间传说等。但上述现实也使得他们在木古甲、古泉两村的考察中十分失望,从而加剧了丧失族群身份的痛苦。与阿侬命运相同的还有较晚迁入缅甸的在中国同为怒族或“怒人”之一部的怒苏人和更早的移民勒墨(巴尼)人[7],怒苏及与之杂居的勒墨人在正式的族群身份上无一例外地被标注为“傈僳”。用缅甸阿侬自嘲的话说,他们已是一些“失落的”人。

不论是在缅甸,还是中国,有关“怒人”[8]的描述几乎都来自于其“被建构”的过程,如汉语文献记载、中国民族识别、缅甸其他各族的“他称”、西方人的定义以及缅甸国家的人口普查等,而“怒人”的自我表达一向失语。笔者以为,“怒人”的“失落”以及族群重构的动因,在于他们对于自我族群的“想象”及与“被建构”过程的互动。根据安德森的观点,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民族的“想象”,即“形成任何群体认同所不可或缺的认知过程(cognitive process)”能在人们心中召唤出一种强烈的历史宿命感。[9]这些情感是否被唤起,渴望是否被表达,则取决于外因,即一个族群“被建构”的结果:如果与其族群想象的族际边界或边界形成与维持的规律大致相符,或与其需求和选择相符,那么“建构”对族群的影响将是正面的,可产生积极作用的,反之则可能出现负面的影响。例如,1964年日旺人的诉求得到接纳而成为缅甸国家的一个“法定”民族之后,克钦邦北部操玛旺语及相近语言的组织松散的氏族、家族组织得到进一步整合,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形式、结构完整的民族实体——日旺族,且在语言、文化传统、日旺语基督教神学系统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保持和完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一时期失去了以Nung为标识的族群身份而被傈僳、日旺等族“收编”之后,阿侬人在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被同化的进程被加快,阿侬这一民族实体走在了消失的边缘,于是在其内部激发了强烈的民族情感并开始了族群重构运动。“怒人”的自我族群“想象”并不依赖文字或阅读来实现,与其他族群一样,是以语言、族源历史、传说、文化习俗、居住位置等为参考或自我暗示所形成的一个“有限的社会心理学上的社会事实[10],其关键在于,以其古老的族群自称(阿侬或怒苏等)为标志性“界碑”构成其族群边界——一个与其他族群(如傈僳、景颇等)进行区别的最简便且最有效的标识。作为一个人口较少的族群,“怒人”各部在迁徙、定居过程中一直要维持这一族群边界。这是一个富有弹性的边界,维持边界的文化特征可以改变,成员的文化特征同样可以转换,实际上,甚至群体的组织形式也可以改变。[11]Nung(侬或怒)的族群边界是一个单向的半开放系统,首先具有很强的包容能力,可以容纳和吸收其他人,如日旺、达鲁等语言文化关系较近但原本不被阿侬视为同族的人群来共享Nung的族称,成为Nung之一部分,但不会愿意被一个在其认知系统中与其平行或层次更低的其他族群所包含。这一现象在傈僳、景颇、日旺等族群中同样普遍存在。汉语文献中将生活在怒江流域分别自称阿怒、阿侬、怒苏和澜沧江流域的若若等历史文化存在异同的人群统称为“怒人”,这一文献建构方式与其族群“想象”事实上并未相交,因为这些汉文文献并不为“怒人”熟知。中国民族识别延续并合法化了这一划分方法和结果,“怒人”成为了“怒族”,四个不同自称的人群共享“怒族”族称,拥有统一的族名政治名称和身份,在完好保持了各部原有的族群边界的同时拥有了一个经建构而扩大了族群边界,“怒人”精英及民众基本接受了这一方式。在缅甸,来自景颇人的“他称”、西方人的定义均以“Nung”(侬或怒)作为缅甸阿侬、日旺、怒江流域的“怒人”(自然包括怒苏等人群)的总称,这一建构方式得到了阿侬人的默认但遭到了日旺这样人口较多氏族的反对。20世纪60年代日旺人的努力促成了1964年缅甸联邦宣布日旺为全缅135个民族之一。这一结果使得Nung(侬或怒)这一族称的处境极其尴尬。与此前人们习惯了的族群范围的事实相比,Nung在国家民族结构中完全“丧失”了作为一个民族或族群的名称和身份而“退化”为日旺族下的一个氏族称号,而且由于与日旺、傈僳等族杂居并受其在宗教、文化上的强势影响,阿侬人事实上处于一种被分化并吸纳入日旺、傈僳等族的趋势,阿侬的族群边界,不论是广义的Nungish Peoples(怒系族群)还是狭义的Anung(阿侬),其存在及形式的维持均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因而阿侬精英们的紧张和担忧也就不难理解了。当边界受到压力的时候,保持明显的边界形式变得重要。[12]这一“负面”的“建构”使阿侬精英们备感“失落”,并由此而激发了极其强烈的情感,即恢复并维持其原有族群边界的渴望和动力。现居密支那的阿侬精英们并不指望或再度恢复广义的Nung或Nungish Peoples的族群边界,但认为维持狭义的Nung(侬或怒)的形式,即争取使阿侬人成为一个克钦支系民族或全缅135个民族之又一个民族是可能的,也是能够获得日旺、傈僳“弟兄姐妹”乃至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的。因此阿侬人20世纪70年代以后主要朝这一方向努力并取得了一些进展。2007年与怒苏人的接触加速了这一进程。主要分布在克钦邦北部葡萄等地区的阿侬人和密支那周边的怒苏人在缅甸原本没有正式的交往,一次偶然的接触促成了双方的合作。出于相同的境遇及对族群身份的欲求,分属不同的差会(指西方基督教教派组织)但共同的基督教信仰,近似的族称发音,中国汉语文献的“怒人”的建构以及中国当代怒族的建构模式,使得阿侬与怒苏拥有了“完美”的理由和充分的基础走到一起。经过接触,双方开始了合作并愿意参照中国的民族建构模式重构缅甸“怒人”或“怒族”,并在中国怒族同胞的支持下实现这一理想:一个族称相同(发音及英文书写为“Nung”,汉语写作“怒”、“怒人”或“怒族”),包括阿侬、怒苏、阿怒、若若等人群(目前在缅甸事实上仅包括阿侬、怒苏两个部分),语言、历史、文化特征存在差异的族群共同体。缅甸“怒人”或“怒族”这一族群共同体(Nung)的建构将建立在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上:①族源历史以《圣经》内容和口传族群迁徙史为基础进行重塑;②文化传统(如服饰、歌舞、礼仪等)按基督教信仰实践和现行的习俗模式进行规范,同时参照现存的一些与信仰无冲突的习俗内容进行改造;③双方合作为两种不同的语言(阿侬语、怒苏语)创制一套以英文字母为基础的书写系统,用于分别表示阿侬语和怒苏语;④以文字或书写系统为基础形成怒语神学系统(神学经典、教会系统、神学培训机构等),包括阿侬和怒苏两个“分支”系统;⑤完成建构一个与当前克钦民族各“支系”民族在文化、社会、语言文字、神学上同等地位的缅甸怒族(Nung),最终获得国家的承认而拥有作为一个完全的民族共同体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