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渴望:缅北“怒人”的族群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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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怒人”的族群“想象”

对于“怒人”这样一些人口较少的族群,他们关于族群的“想象”,不论是在文献记载,还是国家族群建构过程中,总是被忽视,有限的资料甚至是从周边其他较大的或与汉族交往较多的族群中获得,即以这些族群的记载或描述代替了“怒人”自身的表达。“怒人”传统上未曾有过“民族(nation)”或“国家民族(Nation State)”这样雄心勃勃的族群“想象”,甚至在大多数的文献中表现为“沉默”。但这些较小族群事实上有着非常丰富的关于自身的族群想象。人类学民族学方法能够更“方便”地发现这些事实。中国民族识别、缅甸人口普查等国家族群建构过程,虽然对“怒人”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不同,但最终都使得他们走上前台,在有限的空间范围内进行自我表达。福贡阿侬、贡山阿怒、(原)碧江怒苏(今属福贡县)以及独龙族等对于族群和族别的认知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看:首先,在自我认知方面最初主要以氏族或家族为单位,以家族或氏族名称、族源历史和迁徙传说为内容构成最基本的群体范围,但民间一般缺乏作为一个现代族群的概念;其次,以同一区域内语言、族源历史、风俗习惯等文化特征相同的家族、氏族集团构成一个近似“族群”的“社会心理学上的社会事实”雏形;再次是以作为一种“社会事实”的族群自称为“界碑”划定族群边界——地理边界和社会边界,以此简单而有效地区分自己和其他族类(如阿侬与俅、傈僳、勒墨等)。但中国境内的“怒人”关于现代族群或民族的概念和认识,主要是在中国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国家民族识别后逐渐形成,而缅甸“怒人”则是在西方人对缅甸族群的定义和国家族群建构过程中实现了他们从以氏族或家族为核心的认知到现代族群意识再到自我族群重构的。

(一)作为“界碑”的族群自称

从传统的关于族群或族群性的定义来看,构成族群的各项文化因素,包语言、历史、宗教信仰、文化心理素质等都必不可少,但对族群考察的焦点应该集中在族群组织,尤其是族群边界和界限的维持上,而不是进行有关族群组织基本特征此类的文化分析,因为,族群差异不是缺少流动、联系和信息的结果,而是包括排斥和接纳的社会过程;族群单位的持续性本质取决于边界的维持。边界维持的文化特征可以改变,成员的文化特征同样可以转换,实际上,甚至群体的组织形式也可以改变……[13]目前,缅甸北部“怒人”(阿侬、怒苏)可以用于区别于其他族群的因素主要有族群自称、语言、近代迁徙史等为数不多的几个指标,而其他文化特征,如族源传说、亲属称谓制度、家庭组织形式及婚姻模式(交表婚)等仅能作为参照。从文化比较来看,阿侬在语言上与俅(日旺或独龙)属同一语言的不同方言,共享“创世纪”等族源传说,基本亲属称谓制度与婚姻模式相同,族群迁徙历史与俅有相互交错的地方,甚至某些阶段完全重合,阿侬和俅历史上交往频繁,完全了解相互间的历史文化关系,但在族群属性上从未认同对方,同时认同并遵循了藏、傈僳等族的称谓以及汉语文献中的定义,即“侬”是“侬”,“俅”是“俅”,前者包含于高黎贡山以东的怒江流域的“怒人”之中,而后者则指高黎贡山以西伊洛瓦底江流域的诸多族群。例如,傈僳语中甚至将包含景颇在内的克钦民族统称为“Co”,发音与“俅”同,克钦邦称为“Co mU”即“俅国”之意。族群自称是一个无法逾越的界限。阿侬迁居缅甸与俅杂居,虽然交往频繁,关系也十分密切但仍然维持这一状态。因此,“怒人”与俅的族群边界并不是完全以文化特性为依据的。历史考察发现,被称为“俅”的人群应与贡山一带的阿怒、福贡阿侬具有较近的同源关系,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公元7世纪或更早至公元15世纪不等)翻越高黎贡山进入伊洛瓦底江上游的恩梅开江或迈立开江流域后仍然以大小不一的家族或氏族为单位生活,拥有相应的自称(包含一些自称“侬”、“怒”的家族),没有形成一个族群意义上的共同体,他们被傈僳族群、藏族群统称为“俅” (汉语史料中也称“俅”),阿侬、阿怒和怒苏等也称他们为“俅”。至15世纪前后仍然居住在怒江的自称“侬”、“怒”的人群,一方面拥有家族、氏族的自称,但同时拥有具有一定族群特征和范围的自称,如“阿侬”、“阿怒”、“怒苏”等。根据阿怒、阿侬、怒苏的传说,曾有“怒”翻过高黎贡山去了独龙江和缅甸,“变成”了“俅”(独龙族)的:贡山阿怒有丙中洛(乡)甲生村人,由于承受不了喇嘛寺的捐税而移居独龙江四村(甲贡)成为俅人的[14];怒苏原来碧江一区九村(今福贡县匹河乡托坪村)“斗霍”氏族的一部分人多次向西越过高黎贡山迁往恩梅开江定居……已转化加入了另一民族集团——俅族(即独龙族,自称“巴屋”),他们仍然保留怒苏语言及社会文化特点,与九村亲戚保持密切关系,相互视为亲人。[15]木古甲阿侬也有“三兄弟”之老二向西迁往缅甸“变成” “俅”的传说。[16]在缅甸被称为“俅”的族群事实上包括了上述家族或氏族,但仍然被其居于怒江或后来才移居缅甸的“近亲”称为“俅”。他们将来是否会回归原本族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缅甸怒人是否能够获得国家承认的民族身份和具有足够的影响力。明代、清代及民国时期进入缅甸的阿侬人,一方面保持了其家族名(如古泉、木古甲、阿尼岔、木楞等),同时拥有Nung(侬)的族称,也有其他一些更早期自称Nung(侬)的人群在英国统治时期认同并回归了“侬”的范畴。阿侬在区别了自己与“俅”的同时也区别了位于北部贡山阿怒、南部的怒苏等人群,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国家民族识别后其精英们又据此进行了新的认知或自我建构。族群自称的形成原因不尽相同,怒人的族群自称多为地名,地名往往取自历史事件、风物地貌等,一旦形成即集中体现为一个族群的稳固的象征性的标识,族群边界也以此为基点在该人群的“想象”中形成,并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强化和维持。

(二)创世传说:“怒人”及其“兄弟姐妹”

云南许多少数民族,包括福贡阿侬、贡山阿怒、原碧江怒苏及独龙族都有“创世传说”。从这些情节相似的古老传说或经过当代修饰的传说中不难发现阿侬、阿怒、怒苏等人群的变化:①明确区分了一片较特定区域内的“我族”与“他族”,并在观念层次上形成了较清晰的族际边界;②对世界的认知其空间范围主要局限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上游一带;③确定了自己与其他“不同”人群的关系:人类同源,具有“兄弟姐妹”的亲缘关系,但否认同族。在区域族群关系中,观念中所谓的“亲缘性”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或被族群间的差异性所遮蔽。怒苏人一方面承认与迁居俅江最终成为俅人(独龙族)的“麂子”氏族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并未在族群身份上认同对方,怒苏仍然是怒苏,俅人仍然是俅人。木古甲一带的阿侬与高黎贡山以西的俅人(独龙族)虽然拥有共同的“创世传说”、语言和习俗,但事实上这两个人群仍以族称区别彼此:侬或俅。而从“距今三百八十年前”怒人(阿侬)成为俅人的主人“俅官”,俅人向阿侬缴纳“俅贡”的历史事实来看,此二者不仅是两个不同的族群,而且曾存在着从属关系:俅从属于侬。而在怒江上游贡山一带的阿怒与高黎贡山西边的俅人,虽然承认其较近的同源关系,互称兄弟(姐妹),交往密切[17],但以自称为标志区分彼此,相互视为两个不同的族群。[18]上一章提到,虽然中国汉语文献中关于“怒人”的建构在明代以后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但事实上对“被包括”的人群,不论是阿侬,阿怒还是怒苏,在其民间并不认同甚至缺乏“怒人”概念,对族群的认知也仅限于自己及邻近的几个族群,如傈僳、藏、俅等。由此看来,20世纪50年代中国进行民族识别时全国申报的民族数400多个,云南260多个也就不难理解了。在近代,特别是基督教的传入使得怒江地区的家族、氏族社会结构逐渐走向瓦解,这一方面为这些人群的族群观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其族群自称、语言、族源历史、风俗习惯等文化特点成为区别族群以及族群身份认同的最为重要的标识。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中国大陆“民族”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怒族”覆盖或取代了各部的自称,这些自称事实上成了区分“怒族”各部特征的辅助称呼,具有临时性地区别其他“怒族”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