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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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的当代价值

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蕴藏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包含着优秀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白族民众的集体记忆和血脉渊源。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以血缘亲情为纽带,以和谐为目标,以伦理道德为核心,以民间文化为基础,以仪式为载体,对民众进行民族价值观、荣辱观、伦理观、善恶观的教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需要以客观、礼敬的态度,汲取白族传统婚俗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古为今用,有鉴别地加以继承和弘扬,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为建设良风美俗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一 以勤俭进取为荣

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在形成过程中,始终在保存自己民族特色的同时,以兼容开放的姿态,积极吸纳各兄弟民族乃至东南亚文化的营养,不断地融入新质,去除本民族婚俗中的陋习,促使白族不断趋向文明发展。这种不断学习、自我更新的开放态度和进取意识,是白族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对今天吸收西方婚俗仪式并在价值观方面保持民族特色不无启迪。白族传统文化精神的传承与教育,借助传统民族婚俗活动,通过故事的讲述、史诗的诵唱、家谱的背诵传递;以婚俗中繁复的仪式、游戏等独特的文化形式,对人的自制、坚忍意志力进行锻炼。这些意志品质在物质生活日益优越的今天,是民族不断进取、实现跨越式发展必备的精神状态。[83]当代民族青年生存技能提高,对民族的历史文化了解却在减少,白族婚礼仪式的精简,使一些传统智趣游戏、技艺及民族记忆逐渐淡出年轻人的生活,这就会使民族综合素质的提高缺少必要的载体。随着民族文化影响和教育的边缘化,民族的鲜明文化性格也会逐渐淡化。人的个性全面发展需要通过多彩的民族文化传承、铸就。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进行整理筛选,组合到国民教育体系当中,激发青少年了解民族文化的积极性,培养民族文化自豪感,是人才培养多样化的时代要求。

在白族传统婚俗中,无论家境贫富,在婚嫁仪式中始终秉持勤俭治家的教子准则;在亲家的选择、婚事操办中,对知书达理的读书人尊崇有加,儒家思想也就通过白族读书人的言行广泛渗透到民间生活中,体现了白族民众共同的理性价值追求。近代以来,受商品经济的影响,白族婚俗超前消费、奢侈之风渐长,贪图享受、看重钱财的情况屡见不鲜,是对传统理性价值追求的反叛。今天,当白族民众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传统的民族进取心、勤俭习惯、对知识的尊崇等有所淡化,一些白族青年贪图享受,推崇零储蓄,缺乏进取意识和学习态度,生活奢侈、懒散怠惰成性,这将会损毁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和人的道德情操。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以后的白族群众,更加向往美好的幸福生活,更加需要强大的价值支撑,以把握民族未来的命运。为此需要将传统白族婚俗文化中以勤俭进取为荣的价值理念,通过仪式创新不断发扬光大,指导人们过健康向上的生活,以提升民族的精神境界,振奋民族勤奋进取的精气神。

二 以感恩孝敬为德

白族传统婚俗中,贯穿着感恩长辈、孝敬父母的众多仪式。孝亲敬老已经内化为白族的文化心理和精神基因。白族婚嫁过程中,通过子女对祖先、父母的跪拜,引导新人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感念长辈的关爱之情,养成孝顺父母、尊敬师长、敬老助老的良好品质。在新家庭建立过程中,通过婚礼上的循循善诱,引导新人继承好的家风家教,传递孝德理念,践行孝道,培养白族青年的孝心、爱心。

传统白族婚礼的举行,需要众多的父老乡亲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在此期间,新人要一一答谢媒人、厨师、乐师、总理等人的鼎力相助。通过这种仪式行为和特定场景互动,升华个体的精神境界。让新人懂得感恩,认识到这种精神回馈的处世法则,是连接亲情、爱情和友情,使生活充满温情有序的最珍贵品格。

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白族青年,生活在各种思想观念激烈碰撞、价值观念急剧变化的时期,个体意识、自我意识较强,其行为方式和处事原则也发生了变化。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琳琅满目的商品及其无孔不入的广告,以及媒体的刺激与诱惑,使结婚比阔斗富,结婚后啃老现象逐渐增多。城市化进程中白族家庭结构、功能发生深刻变化,在尊重、保留父母和子女各自生活和精神自由活动空间的同时,老人享受天伦之乐、精神慰藉的需要成为新的社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孝敬父母的传统意识需要强化,传统婚仪的简化已在一定程度上使其锻造感恩品质的功能弱化。名牌的武装、物质需求的满足并不能弥补心灵的空寂与虚弱,感恩情结、爱心奉献的精神愉悦是更高层面的幸福富足。社会主义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享受,是拥有物质财富却不沉溺于物质之中,而致力于思想充实的精神追求。因此,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通过强化婚仪感恩、孝道教育仪式功能,引导年轻人孝亲敬老、感恩亲友和社会,把中华感恩、孝道和敬老之风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形成根基雄厚、崇德向善的民族力量。

三 以诚信互助为本

白族传统婚俗中找亲家注重人品、家风,强调本分厚道、热心助人者及其家庭,方为可靠。家教不好、家风不正的家庭,即使有权有势,也不被看好。因为家风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是非观念、行为规范,家风是教化的根源。淳厚家风、严格家教使人具有坚守内心原则的教养素质,是人安身立命和婚姻生活幸福的基础。以人品为重,是白族民众生活经验的总结,通过民众具体的践行而代代传承,是民族生存智慧在婚俗文化中的具体体现。

在传统婚嫁过程中,白族民众发扬亲帮亲、邻帮邻的互助精神,以喜悦的心情、通过自己的辛苦付出和力所能及的资助,让一对对新人圆满而顺利地完成人生重大仪式的庆典。在这种浓浓的人情味中,是乡村社会的人们用行动诠释着善良、尊重和理解的人文关怀,这种古道热肠是白族先人在历经艰苦卓绝的磨炼中形成的广泛价值共识,积淀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处事原则和良好心态。

随着市场化的利益驱使、城市化的快节奏生活、交往活动范围的扩大,古老的白族乡村生活也发生了变化。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的有害思想观念,使社会上一些人诚信缺失、造假欺诈,以婚姻形式诈取钱财,给通婚半径日益扩大的白族在缔结婚姻中平添了风险与顾虑。白族婚俗逐渐认同了追求物质幸福的合法性,对象的选择标准,经济实力考量的比重增加;家风在变,亲情不变,结婚对象的精神和谐仍然是追求的首要标准,同时婚嫁中常常以经济富足、物质占有的数值来体现自我的价值。部分婚礼选择了酒店,使邻里互助失去了载体。人际交往和礼物交换中,物质分量重了,人的情分轻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因劳作的繁忙、物质利益的纠葛、阶层的分化、收入差距的扩大,而逐渐有所冷淡、疏远。需要通过分析和探究白族传统婚俗文化的功能,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行功能调适与重建,发扬白族重品德家风、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解决全社会的文化认同问题,在深层树立起民众的基础道德,营造浓郁人情乡情的新社会环境。

四 以和谐礼治为道

白族传统婚俗充分体现了白族对自然的崇敬、尊重、热爱之情,也展示了白族顺应、利用和保护自然、道法自然的灵悟。在满足生存需要的饮食活动中协调人际关系和建构社会秩序的生活智慧,表现了白族追求社会、人内心和谐的精神指向和生态伦理、生态美学、生态文化。在人际和谐中,婚姻家庭的和谐对人的幸福指数影响最直接,因为传统血缘、血亲关系在白族内心深处是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因此,白族传统婚姻家庭都很稳定,社会和谐,环境优美。正是和谐精神的追求,使白族赖以生存的社会变得令人憧憬和向往,是拥有生态美德、懂得自觉按照生态伦理生活和劳作的白族人民,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美好的家园。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欲望的膨胀,人对自然的敬畏逐渐消减,破坏生态的行为日渐增多。随着学校教育日趋重智轻德,家庭教育逐渐出现孝德淡化,社会评判标准以知识技能为重、轻视身心和谐,发展突出物质性需求以满足精神价值渴望、以经济增长为最主要取向。这些偏向与错位的累积,致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不断突破道德底线,一些人也逐渐开始放弃自我节制和传统人伦道德,放纵欲望,白族婚姻家庭的稳定性问题开始出现,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乡村礼治松弛,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增多。

传统是民族历经几千年发展保存下来的优秀思想文化,凝聚了历代人的思考和认同,是人类思想成熟和进步的体现。在剔除传统婚俗礼教压制人性的同时,应注重发扬白族传统婚俗文化的和谐因子对人格养成、家庭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生态伦理观念树立的积极作用,使白族婚俗礼仪文化成为提升公民自我道德约束、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式,养成与人为善、与自然为友、与自身心灵沟通的习惯,实现白族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1]陈路、晓根主编:《管理心理学》,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04、106—107页。

[2]杨国才:《白族传统道德与现代文明》,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

[3]杨铠:《鹤庆白族婚俗调查》,《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页。

[4]云南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2—193页。

[5]许烺光:《在祖先的庇荫下》,王芃译,载《大理文化》1989年第3期,第63—64页。

[6]杨世钰、赵寅松主编:《大理丛书·族谱篇(二)》,云南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2703页。

[7]杨宪典:《喜洲志》,大理白族自治州南诏史研究学会,1988年,第193—194页。

[8]李缵绪、杨亮才: 《中国民俗大系——云南民俗》,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50页。

[9]赵振銮:《洱源县凤羽区白族婚姻习俗》,见云南省编辑组编《云南民族民俗和宗教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29页。

[10]“六礼”:中国古代的嫁娶程序。相传始于周礼,是聘娶婚的形式要求。六礼的具体内容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之制,历代数有变迁,后期在内容上有所简化。

[11]杨铠:《鹤庆白族婚俗调查》,载《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页。

[12]杨宪典:《喜洲河涘城的婚俗调查》,载《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35页。

[13]赵寅松:《茶马古道上的世外桃源——凤羽》,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75页。

[14]章虹宇:《大理少数民族宴客奇俗》,《中国民族博览》2002年第1期,第41页。

[15]杨铠:《鹤庆白族婚俗调查》,载《白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页。

[16]赵振銮:《洱源县凤羽区白族婚姻习俗》,《云南民族民俗和宗教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

[17]毕坚:《云南少数民族奇风异俗录》,广东旅游出版社1988年版,第58页。

[18][澳]费茨杰拉德:《五华楼:关于云南大理民家的研究》,刘晓峰、汪晖译,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40页。

[19]赵振銮:《洱源县凤羽区白族婚姻习俗》,载《云南民族民俗和宗教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20]大理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大理市民族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51页。

[21][澳]费茨杰拉德:《五华楼:关于云南大理民家的研究》,刘晓峰、汪晖译,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40页。

[22]杨宪典:《大理喜洲十六村的白族家庭和宗族调查》,载《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47页。

[23]杨铠:《鹤庆白族婚俗调查》,载《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41—342页。

[24]云南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3页。

[25]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08—309页。

[26]任骋:《中国民俗通志——禁忌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27]《大理周城镇白族社会历史调查》,载云南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214页。

[28]赵振銮:《洱源县凤羽区白族婚姻习俗》,《云南民族民俗和宗教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31页。

[29]笔者记录:赵寅松口述。

[30]吴存浩主编:《中国民俗通志——婚嫁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16、255—261、285—286页。

[31][美]R.W.爱默生:《自然沉思录》,博凡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15页。

[32]詹承绪、张旭:《白族》,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156、160页。

[33]新娘进夫家,脚不能踩到地上。从大门开始须用新席子两张,一张替一张地铺在地上,让新娘一直走到洞房,俗称“转席”。古人认为,女子在出嫁之时,双脚不能踏地,假如新娘的脚与土地接触,难免会冲犯鬼神。

[34][美]R.W.爱默生:《自然沉思录》,博凡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23—27页。

[35]杨国才:《白族传统文化与妇女生育观》,《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第80—81页。

[36]杨镇圭:《白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97—98页。

[37]杨云飞:《从“掐新娘”看白族先民的生殖崇拜》,《白族文化研究》2002年,第228—229页。

[38]云南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二),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2页。

[39]李缵绪、杨亮才:《中国民俗大系——云南民俗》,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242、244、245页。

[40]云南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27页。

[41]李德洙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37页。

[42]李维斗、杜德威、董永存主编:《大理风俗》,云南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107、113、122、138页。

[43]云南省民间文学集成办公室编:《白族神话传说集成》,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26页。

[44]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局编:《故事大系——白族民间故事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7页。

[45][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1—32页。

[46]同上书,第34页。

[47][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页。

[48]同上书,第41—43页。

[49]詹承绪、张旭:《白族》,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87—88页。

[50]张锡禄:《试论白族婚姻制度的演变》,《大理师专学报》1984年第3期,第29—34页。

[51]薛克翘:《中国印度文化交流史》,昆仑出版社2008年版,第51、407页。

[52]刘小兵:《滇文化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5—156页。

[53]张昭主编:《觅籍阅史看白国——白子国研究古籍文献选》,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61页。

[54]刘小兵:《滇文化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0页。

[55]赵吕甫:《云南志校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58页。

[56]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2卷,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56—557页。

[57]刘小兵:《滇文化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7页。

[58]转引自李晓斌《明清时期大理白族文化变迁探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第46页。

[59]尤中:《云南民族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69页。

[60]刘小兵:《滇文化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6页。

[61](清)梁友:《蒙化志稿》,德宏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页。

[62]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13卷,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6页。

[63]康熙《大理府志》卷12,《风俗》。

[64]刘小兵:《滇文化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60页。

[65]张昭主编:《觅籍阅史看白国——白子国研究古籍文献选编》,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61页。

[66](清)杨琼:《滇中琐记》,第52页。

[67]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编:《白族文化大观》,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568页。

[68]张昭主编:《觅籍阅史看白国——白子国研究古籍文献选编》,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64页。

[69]同上书,第260页。

[70]大理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大理市民族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52页。

[71]李德洙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36页。

[72]转引自杨政业《大理文化管锥》,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第95页。

[73]杨卓然:《“喜洲商帮”的形成与发展》,载《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6辑,第264—265页。

[74][澳]费茨杰拉德:《五华楼:关于云南大理民家的研究》,刘晓峰、汪晖译,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35页。

[75]段水邨:《从社会价值取向的变迁看大理近代社会的发展》,《白族学研究》1994年第4期,第91—92页。

[76][澳]费茨杰拉德:《五华楼:关于云南大理民家的研究》,刘晓峰、汪晖译,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70—71页。

[77]大理州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大理州文史资料》第8辑,第182—183页。

[78]同上书,第183页。

[79]王积超:《人口流动与白族婚恋观之变迁》,《大理》2004年第4期,第63页。

[80][澳]费茨杰拉德:《五华楼:关于云南大理民家的研究》,刘晓峰、汪晖译,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55、60页。

[81]《大理严子珍封翁荣哀录》卷上“事略”,1949年印。

[82]“新生活运动”是指1934—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推出的公民教育运动,蒋介石提出的“新生活”要民众把“礼义廉耻”结合到日常的“衣食住行”各方面。

[83]王军、董艳主编:《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