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 湖州市坚定不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并写入党章,这是重大战略安排。当前,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是补齐农村这块“短板”。广大农村居民能否同步实现小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繁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具体阐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1]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治理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为此,提出九项任务: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2]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向我们描绘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宏伟政策蓝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个之路”和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3]
1.中央一号文件描绘了乡村振兴道路的宏伟政策蓝图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具体而言是“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即以产业兴旺为重点,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以生态宜居为关键,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以乡风文明为保障,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以治理有效为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以生活富裕为根本,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以摆脱贫困为前提,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二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举措,即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强化制度性供给;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强化人才支撑;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投入保障;制定国家乡村战略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三是要求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即要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考核,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个之路”
“七个之路”即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3.中央一号文件包含了“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
“四梁八柱”可以概括为“八个有”,即有国家战略规划引领、有党内法规保障、有日益健全的法制保障、有领导责任制保障、有一系列重要战略重大行动重大工程作支撑、有对农民关心的关键小事的部署安排、有全方位的制度性供给、也有对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的全面谋划。
(三)《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9月26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4]发布,除前言外,共11篇37章107节,设置1个指标专栏和15个任务专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作了明确安排,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9项,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提出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举措,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蓝图、总路线图。
从本质上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结构性问题,通过补“短板”、强“底板”,使我国发展能够持续健康、行稳致远、全面进步;就是要解决快速推进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问题,使农业农村同步现代化,防止出现农业衰落、农村凋敝;就是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使中国梦成为每个人的梦。[5]
(四)湖州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打造实施现场振兴战略示范区
湖州市作为“两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发源地,始终践行“两山”理念,立足市情,创新思路,统筹谋划,大胆实践,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率先实施市校合作共建新农村模式,率先制定出台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走出了一条以“美丽乡村”为品牌特色的新农村建设“湖州之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湖州市坚持由内而外、由表及里,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起步,到全域创建美丽乡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全力发展美丽经济,农村全域美特色逐步彰显,美丽乡村建设成为湖州最亮丽的名片之一;坚持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绿色农业,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成为全国第二个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地级市;坚持融合发展、均衡发展,多措并举抓好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壮大,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动力,加强顶层设计和改革落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乡村振兴动力持续激发。
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是湖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当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的题中之义,是湖州“三农”工作补齐“短板”、继续走在前列的现实需要。2018年3月9日,湖州市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目标、更强的力度,全力抓好“三农”工作,全面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州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崭新篇章。[6]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重大使命、重大责任、重大机遇。湖州既有条件也有信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人才支撑,强化共建共享,着力汇聚起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的强大合力,努力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彰显湖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努力成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模范生、样板地,为全省、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多的湖州经验、湖州样本、湖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