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村公共品供给特征分析
本部分主要基于典型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主要以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供给资金的来源渠道)、农户需求状况、农户供给意愿、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满意度、农户参与情况等为研究视角,归纳分析农村公共品供给特征。
(一)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
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农村经济也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村经济的良好局面带动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规模不断扩大、供给质量逐步提高,即农村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明显得到加强,农村贫困落后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停滞不前的局面得到了较大的缓解。我国农村公共品或公共服务得到了如此大的发展和变化,主要是由于国家财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主要以国家的财政资金为主——国家从2003 年开始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力度,从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主体有政府、村集体、社会力量(私人、民间组织)等,政府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其他主体为辅,即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
实地调查结果表明,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中,从整体上看,政府是主要供给主体,所占份额最大,分别为93.1%和92.44% (2010年和2013年两次调研数据统计结果,以下相同,不再逐一说明);其次是村集体,但由于村集体资金的有限性,其作用有所减弱,其所占份额分别为27.57%和27.44%;接下来是社会力量所发挥的作用,并逐渐增强,其中私人所占份额分别为3.01%和3.14%,民间组织所占份额分别为0.79%和0.84%;其他投资主体(如企业等)比重最小,分别仅为0.14%和0.18%(见表2-12)。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的主体地位有所减弱,社会力量的作用逐渐凸显,政府主要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由此可见,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虽多元化,但供给的主要主体仍是政府,但政府的主体地位有所减弱,社会力量的作用逐渐增强。
表2-12 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 单位:%
资料来源:分别根据2010 年3—6 月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6 省区及2013年7—10月四川、河南、山西、陕西、贵州、宁夏6省区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而来。
(二)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多样化趋势
实地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的来源渠道和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以国家财政为主(见表2 -13)。由表2-13 可知,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资金的比例分别为91.1 %和90.85 %,资金来源于农民自筹和以工代赈(如农民按投劳或者投资的方式参与村内道路、饮水设施、小型灌溉设施等的修建)的比重分别为31.37 %和31.6 %,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两个资金来源渠道所占比重较小,资本市场所占比重分别为2.73 %和0.93 %,银行贷款所占比重分别为0.88 %和2.74 %。由此可见,从两次实地调查情况来看,随着政府主体地位的减弱和社会力量作用的逐渐凸显,国家财政资金的投资力度有些许下降,但仍是以国家财政资金为主,同时农民自筹和银行贷款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表2-13 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 单位:%
资料来源:分别根据2010年3—6月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6省区及2013年7—10月四川、河南、山西、陕西、贵州、宁夏6省区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而来。
(三)农户对农村公共品的需求呈现层次性与高标准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不断地提高,相应地,农户对农村公共品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和高标准化的特征。
实地调查结果表明,农户对农村公共品的需求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其需求优先级情况具体见表2-14。
表2-14 农户对各类农村公共品的需求优先顺序 单位:%
资料来源:分别根据2010 年3—6 月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6 省区及2013年7—10月四川、河南、山西、陕西、贵州、宁夏6省区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而来。
从两次调研的结果来看,2010 年和2013 年农户需求居于前三位的依次均是医疗、饮水、道路,而对农业科技推广、供电等的需求意愿较弱,排于最后,对垃圾处理、教育的需求意愿处于中等水平。两次调查结果均显示,医疗卫生服务都是农户最为需要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目前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给农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随着农民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民对健康状况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更高,于是,对医疗的依赖程度就更高,当然对医疗的需求更为强烈。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对农民的负担起到了减缓作用,使农民享受到了一定的实惠,但这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新农合制度实施的报销门槛较高,很多药品和检查项目都不在报销范围内等,这实际上又加剧了农民的负担,于是,农民更需要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农民对饮水设施的需求也较为强烈,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村饮用水水质超标、存在安全隐患,普遍存在水苦、咸、涩、浑浊等现象。长期饮用不安全的水,对农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主要是因为水污染严重,农民在未对饮用水进行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饮用地下水或地表水或河水等。而农民对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重视,对饮用水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要求饮用安全放心的水,因此农民对饮水设施的需求意愿也较为强烈。其次,农户对农村公共品的需求也表现出一定的高标准化特性,如需要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等。农民对文化娱乐活动的追求不断提高,因为这可以为农民在经历了繁重的劳动之后,带来精神的放松和愉悦。目前在农村中娱乐活动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如广场舞、敲锣鼓、扭秧歌、唱秦腔等,参与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此外,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生态环境的关注不断升温,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生态环境不断地恶化,对人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隐患;同时,社会治安也引起了部分农民的关注,农民对人身安全和家人安全考虑得更多,因此,农民对社会治安的需求会不断增强。
(四)农户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意愿呈层次性
实地调查结果表明,农户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意愿表现出一定的先后顺序。表2-15提供了农户对各类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意愿优先顺序情况。
表2-15 农户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意愿 单位:%
资料来源:分别根据2010 年3—6 月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6 省区及2013年7—10月四川、河南、山西、陕西、贵州、宁夏6省区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而来。
从两次实地调研的结果来看,2010 年和2013 年农户对公共品供给意愿居于前三位的依次均是医疗、饮水、道路,与其需求意愿一致,对垃圾处理、教育、水利的供给意愿处于中等水平,对农业科技推广、供电、文化娱乐活动的供给意愿较弱,排于最后。由此可清晰地看出,农户供给意愿最强烈的是医疗卫生服务,可见,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得到农户关注和重视。其次是饮水设施,这是与农户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品,供给意愿也较为强烈,对文化娱乐、农业科技推广等公共品的供给意愿较弱。2013 年的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户对文化娱乐活动的需求意愿较为强烈,然而其供给意愿并未表现出较为强烈的愿望,和2010 年调查结果基本一致,可能是因为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只是一部分农民,而其余的农民并未参与其中,这部分未参与的农民认为供给文化娱乐设施,自己不仅要出资,还不能从中享受到真正的实惠,因而不愿意供给,因此,虽然农户对文化娱乐活动的需求意愿较为强烈,而其供给意愿却较弱。此外,由于部分农民对社会治安有需求,那么肯定有农民愿意对其进行供给。
(五)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参与方式多样化
农户参与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农户的收益问题,能对农户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这也是农户表达自己对农村公共品真实需求意愿的一种渠道、一种方式,农户需求表达渠道越顺畅,农户的真实需求意愿才越可能得以实现。
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户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民间组织、委托给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制度,其中主要以委托给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这两种方式为主,其比例分别为49.45%和47.25%,民间组织和“一事一议”制度的参与比例分别为1.05%和2.25%(见表2 -16)。这说明,农户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方式越完善(如委托给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越能促使农户的真实意愿得以顺畅的表达和真正的体现,促使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更符合农户意愿,更贴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需要,即农户急需或迫切需要的、涉及可持续发展的公共品得以有效供给,而农户较少需要的公共品供给的虚假过剩现象会得以遏制,推动农村公共品供求关系更趋于均衡化,供给结构更趋于合理化,这体现了利益驱动机制的重要性。
表2-16 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参与方式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2013年7—10月四川、河南、山西、陕西、贵州、宁夏6 省区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而来。
(六)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满意度较高
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满意度如何,是反映农村公共品供给是否有效的一个衡量标准。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满意度能够客观反映农民需求的满意程度和社会福利水平。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民满意度研究的目标就是要将政府工作重点定位在农民公共需求及变化上。要实现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有效性,就必须满足农户的需求偏好、提高农户的满意度(朱玉春,唐娟莉,2010)。农户对农村公共品供给满意度作出客观评价,有助于公共品供给更加的有效,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将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各种不稳定、不利因素消除掉,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满意度较高,具体结果见表2-17。由表2 -17 可知,2010 年和2013 年两次实地调研结果中,农户对农村公共品供给满意度评价结果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概率分别为63.95%、63.1%和1.44%、1.5%,概率合计分别为65.39%和64.6%,评价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比例分别为32.34%和32.88%,评价结果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概率较低,概率合计分别为2.27%和2.52%。由此可见,两次实地调研结果中农户对农村公共品供给满意度的评价结果基本上是一致的。农村公共品供给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现象,有些可能未满足农户的需求,但农户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整体状况相对还是比较满意的,即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是较为有效的。
表2-17 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满意度 单位:%
资料来源:分别根据2010 年3—6 月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6 省区及2013年7—10月四川、河南、山西、陕西、贵州、宁夏6省区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而来。
(七)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参与满意度处于中等水平
农户既是农村公共品的直接消费者,也是最终消费者,可谓是其受益者。农户参与到农村公共品供给过程中,不仅可以使农户的需求意愿得以真正、顺畅的表达,更重要的是可以促使农民最真实的需求意愿得以实现,推动农村公共品供求关系更趋于均衡化,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化。
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参与满意度处于中等水平,具体结果见表2 -18。由表2 -18 可知,2010 年和2013年两次实地调研结果中,农户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满意度的评价结果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概率较高,其中“满意”的概率分别为47.27 %和46.31 %、“基本满意”的概率分别为47.03 %和47.86 %,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概率分别为4.4 %和4.6%,评价结果为“非常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概率较低,分别为1.21 %、1.19 %和0.09 %、0.04 %。这说明,大多数农户并未亲身参与到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过程中,农户的需求意愿未能得以顺畅、真正的表达,农户的主体地位和满足感并未得到增强。
表2-18 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参与满意度 单位:%
资料来源:分别根据2010 年3—6 月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6 省区及2013年7—10月四川、河南、山西、陕西、贵州、宁夏6省区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