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6 工会创新维权模式的探索
宁波市鄞州区总工会建立“约谈企业主”联动制度
鄞州区总工会从2014年年初开始建立“约谈企业主”联动制度。企业有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职工“五险”缴纳不到位、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难、劳动纠纷多等11种情况的,区、镇、村三级工会将主动联系企业主约谈改进事宜。按规定,被约谈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约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约谈,落实整改。对拒绝约谈,或者弄虚作假不配合约谈、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区总工会将会同区工商联、区人社局、区环保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浙江省宁波长丰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是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服装的“龙头”企业。2014年9月初,该公司部分职工到钟公庙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站反映“企业经常加班,加班工资时有时无”。该街道总工会决定约谈长丰公司负责人。
9月中旬,钟公庙街道工会常务副主席张淑芳带队,联合街道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加班问题。
企业负责人说出了企业的“难处”:近几年企业业务量增大,订单多,时间却紧迫,要是误期,光违约金就比利润高,因此企业只有安排加班加点。
“即使要加班,也要依法进行。”张淑芳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向企业负责人讲“法”,单位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经与工会及劳动者协商,征得工会同意后,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针对职工反映的“不加班就算旷工”、“女职工加班无规律”等问题,约谈小组要求企业负责人整改。企业负责人当即草拟了四点整改承诺:第一,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第二,支付1.5倍工资的加班费;第三,增加午休时间;第四,实行加班补休。
“这次‘工会约谈’给我上了一课,让我认识到企业存在的问题。这不是来‘找茬’,而是来给我们‘治病’的。职工气顺了,队伍稳定了,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对此我非常认同。”该企业负责人说。
“以前我们不敢抱怨加班,怕丢工作。这次工会约谈后,公司按规定给我们发加班费了,还提供加班夜宵。”长丰公司一位陈姓女职工高兴地说。
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鄞州区各级工会已约谈企业主155人次。
吉安市总工会“沙龙茶叙”妙维权
2014年,在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区,发生了一起某外资企业因未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县、区两级工会得知情况后立即介入,把企业主和职工代表请进园区职工之家的“企业沙龙”,请双方围坐在茶桌旁,在一场茶叙中开展对话,仅4天后,企业就足额缴付了职工的“五险一金”。
“请企业主和职工代表坐下来边喝茶边交换意见,有利于双方在平和的氛围中坦诚相待、达成共识。特别是就企业发展、员工待遇及劳动争议等事项进行协商共议时,这种方式对解决意见分歧和矛盾纠纷十分有效。”吉安市总工会主席彭涉晗如是说。
利用“沙龙茶叙”的模式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协商的平台,是吉安市总工会探索维权新机制、新形式的一个尝试。到目前,类似的“沙龙茶叙”在吉安市的工业园区中已举办了28场(次),推动签订工资集体合同914份。从2014年年初至9月,全市职工之家利用“沙龙茶叙”共调解劳动纠纷127起,办结率100%。
北京: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可先由工会出面调解
2014年7月28日,北京市总工会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举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的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双方就建立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机制、建立人员交流和培训机制、建立合作创新机制等内容展开合作。二中院还在院内为工会设置了专门的调解室。
据介绍,此前,由北京市总工会牵头相继与北京市人社局、司法局、信访办、高级人民法院、企联、首都综治办和市公安局内保局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六方多家企业联动机制,5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11.6万件,调解成功8.1万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
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对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机制、转案流程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二中院筛选可委托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件,在征得案件当事人同意后,由设在市总工会的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对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其调解期限为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经调解中心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会与二中院承办法官联系,及时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和调解书;或者由调解员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经二中院确认后制作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调解中心会及时将案件转回二中院,并通知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问题
1.本案例介绍了哪几种工会维权的创新机制?这些维权机制的主体是哪一级工会?
2.这些创新维权机制能起到什么作用?
3.你对完善工会维权机制有何建议?
答案提示
1.本案例介绍的几种工会维权创新机制及其维权主体
第一种是宁波鄞州区总工会建立的“约谈企业主”联动制度。企业如发生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职工“五险”缴纳不到位、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难等11种工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区、镇、村三级工会将主动联系企业主约谈改进事宜。按规定,被约谈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约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约谈,落实整改。对拒绝约谈,或者弄虚作假不配合约谈、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区总工会将会同区工商联、区人社局、区环保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第二种是吉安市总工会开展的“沙龙茶叙”。请企业主和职工代表坐下来边喝茶边交换意见,在平和的气氛中,双方坦诚相待、化解矛盾、达成共识。
第三种是北京市总工会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机制。二中院筛选可委托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件,在征得案件当事人同意后,由设在市总工会的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对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会与二中院承办法官联系,及时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和调解书;或者由调解员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经二中院确认后制作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调解中心会及时将案件转回二中院,并通知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这三种工会维权创新机制的主体分别是区、市、直辖市的总工会。
2.这些创新维权机制可起到的作用
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都负有这个责任。其中,基层工会是职工维权的第一站和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工会目前的实际状况是,作为基层工会的企业工会力量相对较薄弱,工会人员在维权中往往会受到强大的雇主的压力,所以很难充分发挥出应有的维权作用。而我国各级总工会的力量比较强大,手中掌握的维权资源也比较丰富。面对这种实际情况,一些地区的工会进行了工会维权机制创新,把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的力量统合起来,以较为强大的上级工会代行基层工会的部分维权职能,一定程度上弥补基层工会力量之不足,共同起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本案中这三种维权机制创新从本质上说都属于这一类。
3.谈谈你对完善工会维权机制的建议
首先,完善工会维权机制还必须从抓好基层工会做起。因为,各级工会都有各自的职能,无法完全互相替代。比如,区、市辖区内的企业有几百、几千甚至上万家,靠总工会有限的人手怎么能够顾得过来?所以根本之策还是要壮大基层工会的力量。而这就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实现。
其次,在当前的情况下,以上级工会代行下级工会部分维权职能的做法十分必要,特别是对于私企、小微企业来说更为必要。可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创造出适合本地的工会维权机制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