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汉代之中印贸易
汉代之中印贸易史料,首可求诸前引《汉书·地理志》。其时由中国而往者为黄金与杂缯,即各种丝织品;中国购进者则为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但张骞在大夏所见之蜀布及邛竹杖,既系印度贩自中国,转贩于大夏,大夏有此需要,印度自必更有其需要;甚或可谓印度输出者,乃印度之剩余品。亦犹中国与罗马间有丝绢贸易,安息为经纪人,则中国与安息间亦必有丝绢之贸易;故汉代中印间之贸易品,应包括蜀布与邛竹杖在内。蜀布其时名黄润细布或筒布,用麻制,或麻葛混合制造,非棉制,棉至六朝始输入我国也。
明珠又称真珠,或作麻尼珠。麻尼为Mani之对音,义为“无垢”。《通典》“黄支”条,明珠下加玉字,盖以为乃玉之一种。
璧流离《后汉书·南蛮传》“哀牢”条作瑠璃,为梵文vaidurya之对音,阿拉伯、波斯语作billaur,拉丁语作beryllos(希腊字不便印刷,从略),今英文作beryl,其源实出梵言。隋、唐以后称玻璃,此本汉时宝石名,非一物也。
徐松《西域传补注》“罽宾”条璧流离之补注,解释甚详,曰:
璧流离,梵书作吠瑠璃。《一切经音义》,旧言鞞稠利夜,亦言鞞头梨,或云毗瑠璃,亦作鞞瑠璃,皆梵音讹转。从山为名,鞞头梨山出此宝,青色,一切宝皆不可坏,亦非烟焰所能镕铸。……《说文》云:璧,石之有光者也。段氏谓璧即此传之璧流离。汉武梁祠堂画及吴国山碑,皆有璧流离。今本《汉书注》脱璧字,读者误以璧与流离为二物矣。璧与吠音相近。
三国以后,中国自西南海上诸国运入者,以香科为大宗,而汉代未之见也,则以香料与佛教有极深之关系,佛教传入前,中国对香料之需要固不甚大也。
从《汉书·地理志》所记,亦可见汉代中国商人从事海外贸易之情形,如云:“所至国皆禀食为耦”,“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似须改乘外国商船,始可达于印度南端。
至所谓“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云云,可知汉武帝不仅曾募出使西域者,同时亦募出使南海者;由当时译员之需要,亦可窥见中国与南海贸易发达之一斑。黄门隶少府,证以唐宋市舶多由中官兼领,可以推想汉代通南海者亦为中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