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思考 创新前行: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三十年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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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健全高校伙食部门劳动规章制度

赵文兵 于 宁

【摘要】本文以2008年新版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高校伙食部门如何完善管理为研究对象,对法规颁布之前高校伙食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不足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新法规背景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关键环节和方式方法。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健全;高校伙食部门;劳动规章制度


高校伙食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它为高校伙食的改革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伙食社会化改革以来,各校同仁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伙经验,使规章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高校伙食的生产、服务、核算、卫生、安全、监控和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高校扩招后规模的不断壮大,高校办伙的队伍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学校编制的正式工越来越少,非在编员工(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下称员工)已占炊管人员总数80%以上。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给伙食部门规章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原有的规章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的不足和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1)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根据本校情况和管理需要自行制定,很少根据劳动法规要求征求员工的意见;(2)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几乎都是伙食部门对员工的要求和规定,体现的是管理者的主观意志,许多管理要求和处罚措施甚至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要求;(3)现有的规章制度基本上是对在编正式工和非在编员工统一管理,缺少依法建立的针对员工管理的劳动规章制度,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同时,依法健全和完善高校伙食部门管理非在编员工的劳动规章制度,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一、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这里所说的规章制度就是指劳动规章制度(下文同)。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权利,即用人单位的经营权和用工自主权中必然含有劳动规章制度制定权;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国家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以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其行使经营权和用人权的一种主要方式。高校伙食部门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正确理解和领会《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依法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充分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用工管理的要求

规章制度是高校伙食部门在用工管理中适用的国家法律原则的表现形式,是内部的“法律”和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它通过明确伙食部门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实现权利、义务的具体措施、途径和方法,来指导高校伙食部门依法管理,引导员工规范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使双方警惕因违反规章制度而承担不利的后果,就可以很大程度上防止劳动争议的产生,从而有利于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因此,高校伙食部门必须依法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对以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内容进行全面修订,对缺失的制度必须建立补充机制,从而协调劳动关系,规范用工管理。

(三)履行劳动合同的保障

伙食部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均是协调双方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存续、解除和终止过程中,如果伙食部门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伙食部门还得支付补偿金,可能还会受到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争议纠会纷至沓来;而如果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伙食部门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维护正常的用工秩序。所以,伙食部门只有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才能维护高校伙食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保障劳动合同的有序履行。

(四)促进社会化改革的需要

社会化改革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才能正确推进并取得预期的效益。高校伙食部门依法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校伙食的人工成本,但是规范了用工程序,建立了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开拓创新,提高综合素质,开展良性的内部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打造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有利于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规划,最终对伙食的创新、安全、服务、卫生管理和伙食质量的提高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从而推动伙食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为高校伙食走向最终的法人治理奠定人力基础。

二、当前健全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关系管理

变以前的行政化从属管理为合同化劳动关系管理,这是当前高校伙食部门关于员工管理最为缺失的规章制度,应当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过程控制方法,建立科学管理流程,归口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负责,以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为过程主线,明确每个环节管理的法律依据或制度规定,兼顾学校和员工双方的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可以把它作为员工手册的主要内容,有利于学校与员工了解如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最终达到促进伙食管理与改革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薪酬与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法规要求,主要是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效益报酬),基本工资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当年最低标准以上,加班工资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效益报酬要体现集体效益和个人劳动相适应的原则,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另一方面是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基本保险包括失业险、养老险、医疗险和工伤险等,约定个人缴纳部分由伙食部门代扣代缴,充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稳定员工队伍,激励他们为高校伙食事业多做贡献。

(三)考勤管理

高校伙食生产与服务任务重、时间长,员工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在节假日也得不到正常休息,加班倒休和请假休假情况经常发生,因而在考勤管理制度里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工时制度和工作时间,严格请假程序和假期待遇,以严谨规范的管理模式替代过去松散随意的管理方式。对员工的迟到、早退和旷工的界定与处罚措施要合法、合理,切勿出现罚款、开除或除名现象,可通过量化管理把出勤情况与个人绩效报酬相挂钩。对公共假日和年假的规定要符合国家要求,保证节假日的加班报酬水平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引导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从而充分维护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增强队伍稳定性。

(四)纪律考核

劳动纪律是维护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为员工行为设置的底线,要与学校正式工区别开来制定符合调整劳动关系的考核规定和惩罚措施,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明确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对是否胜任工作岗位要界定清楚,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的处置要合理合法;三是明确何为“严重违纪”、“重大损害”,处罚程度与损害情节相适合,不能溯及既往;四是合法合理地利用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五是明确规章制度未尽事项应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使之为伙食部门和员工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提供便利,而不是为员工设置障碍或故意整人。

(五)培训管理

培养优秀的员工、留住优秀的员工是高校伙食持续发展的永恒动力,而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是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有效指导。培训制度应明确培训的方式、组织权限、效果评价和经费支持,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服务礼仪、炊事技术、资格学历、卫生知识、消防安全和管理知识等,尤其是对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原岗位要求后的待岗培训及培训后的考核应依法做出合理性规定,对有经费投入的培训以及和员工签订服务协议的管理也应做明确说明,充分发挥培训制度的激励性,达到伙食部门和员工双赢的局面。

三、健全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关键

(一)民主程序是必经过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高校伙食草拟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后方能生效:首先伙食部门将草拟的规章制度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其次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修改意见后反馈到伙食部门,再由伙食部门充分考虑提交的修改意见形成修改草案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后由伙食部门保留讨论或协商时的签到、会议记录和形成最后结果的原始记录备案。可以看出,民主程序杜绝了高校伙食规章制度由伙食部门单方面制定的情形,充分保障了员工的平等协商地位,把高校伙食的利益最大化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充分结合,从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高校伙食劳务关系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公示程序是生效前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高校伙食的规章制度既然要求员工遵照执行,就应当告知每位员工,否则伙食部门未尽公示或告知义务,其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有效的公示方式包括:(1)以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员工收到上述附件并愿意遵守履行;(2)内部学习、培训并让员工在签到表上签名;(3)相互传阅并在阅读后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4)在单位公共区域将规章制度内容全文公告,并将公告的现场加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等。而类似网站公布、电子邮件告知等让员工自觉浏览查阅的方式,一旦发生争议纠纷,举证困难容易导致高校伙食部门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则不宜提倡。

(三)专家指导是适用保障

由于劳动规章制度涉及面非常广,政策性强,专业性要求也很高,适用的国家法律、地方法规非常多,很容易造成规章制度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瑕疵条款或表达意思模糊、歧义、不专业的条款,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导致伙食部门将会承担违反制度的不利后果。因此,建议各高校伙食部门在制定了规章制度后,可委托律师或劳动争议仲裁人士等校内外专业性法律人士对其进行详细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从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内容,以做到合法、合理、有效。

(四)规范实施是完善关键

伙食部门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一把手亲自参与有关制度编写与修改,提供专门经费,组织专职工作团队完成规章制度建设,并在实际用工管理中强化法制观念,确保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留各种原始记录,严格监控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从而维护高校伙食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切不可纸上谈兵,将成文的规章制度束之高阁,实施自以为是的随意性管理,造成用工管理的混乱局面,最后因违法或违反规章制度用工而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追悔莫及。

(作者单位:北京建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本文发表于《高校后勤研究》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