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改革发展二十年(19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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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贯彻落实“五法一决定”: 1995年

1995年是实施“八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37.63亿元,增长20.5%。从金融业运行情况看,也是高速发展的一年。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是454.68亿元、389.2亿元,增长率分别是52.9%、45.7%。信贷投入的绝对值和增速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以贯彻落实“五法一决定”为契机,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加强了金融监管,建立健全了金融大监管网络,完善了规范化、秩序化、透明化的监管工作制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稽核和专项清理工作,完成了非银行金融机构重新登记工作;加强了对社会信用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了违规投放、擅自集资、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行为。

专业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信贷资金风险管理,积极探索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确立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协和银行正式挂牌营业,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系统的投入运行,标志着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根据中共宁波市委提出的把宁波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金融部门也首次提出了加快把宁波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的区域金融中心的课题。

与全国经济金融形势相比,1995年宁波金融运行有两个特点:一是“紧”中求“活”,通过金融改革的深化,使金融发展活力大大增强;二是“稳”中求“快”,在稳定金融运行的同时,保持了全市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在“快”“活”的金融运行中,隐藏一些潜在的风险。1995年全市存贷款运行结构发生明显变化,非银行金融机构成为存贷款的主要增长点。全市非银行金融机构存贷款增加额在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增加额中的比重:存款增加额从1994年40.9%上升到1995年的48.6%,贷款增加额从1994年46.8%上升到1995年的48.2%。这既表明全市金融格局已发生明显变化,也表明金融体系多元化已有明显进展,但快速发展背后的风险隐患不易察觉。全年金融机构同业拆借800多亿元,其中融资中心累计融资310.6亿元。

1月1—14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期间,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提出:抑制通货膨胀,金融部门责无旁贷,要把抑制通货膨胀的措施落实到各项金融工作中。金融部门要通过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和金融资产质量来促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4月7日,中宣部等五个部门在京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戴相龙在报告会上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内容,分析了金融形势和1995年贯彻适度从紧货币政策的主要措施。戴相龙副行长说,要使物价大幅度下降,必须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抑制通货膨胀的各项措施,不仅要注意农副产品的增加和储备,而且还要坚定不移地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的增长,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到提高经济效益上来。人民银行要认真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为促使物价涨幅明显下降而努力。他说,在企业改革中,要充分发挥银行对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信贷监管的作用,坚持扶优限劣信贷原则。

1月25日,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张蔚文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会后,组织开展对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效益、信贷资产质量等专项调查,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决策部署。从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的调查情况来看,投资猛增长带动了货币的投放和物价的上涨。进入“八五”时期以来,全部固定资产投放增长率平均达47.9%,1993年接近70%,比“七五”时期最高年份1987年的29.6%高出40个百分点,使“八五”时期货币投放增长率平均达47.1%,最高年份货币投放25亿元,零售物价近两年在20%左右徘徊,通胀压力很大。从投资效益分析,1994年苏州、无锡项目建成率分别高于宁波9.1个和11.9个百分点,建设周期均比宁波短1.5年,竣工率高于宁波7.7个和12个百分点。从企业效益情况调查看,自1993年以来,亏损额、亏损面都呈持续上升趋势。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 1994年企业能源、原材料进价均上涨27.5%,而产品出厂价仅涨16.3%,进价比出价的涨幅高出11.2个百分点,吃掉很大一块企业利润。在应收应付的债务链中,1995年1—5月本市企业欠外地企业资金64.3亿元,而外地企业欠本市企业85.7亿元,相抵后仍欠21.4亿元。从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调查看,5家银行(工、农、中、建、交)低质量贷款占全部贷款的7.78%。原因是:企业存在资金不足、项目失败、企业转制中“悬空”银行贷款,利用多头开户逃避银行信贷监管,以及银行自身制度与制度执行的缺陷。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金融系统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抑制通胀、提高效益、改善资产质量”等要求。6月8日,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召集市级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就全市1—5月的金融运行做了分析:全市贷款总量猛增,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占比达60%,金融资产风险加大。为此,提出要严格控制信用总量,认真执行信贷规模管理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止违规乱集资、乱借贷等问题。

6月15—19日,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说:“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逾期贷款比例较高,资金周转速度较慢,经营效益较低。因此,各家银行在要求深化改革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来。”7月10日,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召开银行联席会议,研究贯彻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行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截至6月底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在9月底前做好认定、登记工作,并如实填报贷款质量监控表。会议要求各金融机构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金融法律,努力提高全市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9月份,再次召开银行联席会议,传达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法律高级研修班上朱镕基副总理、戴相龙行长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二是金融监管要遵守依法管理、系统管理、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管理、从严管理、公开管理、对监管人员的管理等六大原则;三是对农村基金会办理金融业务要坚决制止。

为呼应宁波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把宁波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组织力量筹备“宁波区域金融中心”高级研讨会。组织召开这个会议的背景是,张蔚文代市长在1994年6月陪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一位副行长参观宁波钱币博物馆时,这位总行的领导对张蔚文代市长说:“宁波曾经有过辉煌的金融历史,是金融家的摇篮。宁波应该重振雄风,开创金融辉煌,努力建设成为区域金融中心。”

9月12日,建立宁波区域金融中心高级研讨会召开,国内金融界有关领导、海内外金融专家、宁波市有关领导、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与会。会上,张蔚文代市长讲到,国务院在制定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时,把宁波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为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江地区的重点国家深水中转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对外贸易口岸、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之一。因此,把宁波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经济、贸易和金融中心,是新时期国家赋予宁波的新使命。他说,世界经济增长重心向亚太转移和国际产业的进一步转移,为宁波发展带来了空前机遇;国家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新飞跃的战略决策,给宁波的发展也带来极大机遇。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秦池江所长说:“把宁波建成一个区域性的金融中心,从基础条件、现实的经济背景和我们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具有充分的可能性,而且也是今后经济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他说,实际上各个地区之间都有一种竞争,谁在这个方面方向最明确,措施更有利,步子更扎实,谁就有可能捷足先登。上海市金融学会副会长洪葭管研究员说,宁波历史上金融曾居于突出地位,宁波钱庄,早在1844年辟为商埠前就已有很大声望,被誉为钱庄业的发祥地,最著称的是“过账制度”;日本学者有本邦造研究的结论是,“昔日之宁波,实为中部及南方金融之唯一中心地”。当然,历史只能说明过去,金融也有可塑性,要正确把握金融功能,搞区域中心,应着眼于金融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宁波区域金融中心的讨论,表达了宁波金融人加快发展的良好愿望。金融业的高速增长是否可持续,虽也有资产质量有待提高的呼吁,但总体来说,盲目乐观的情绪在滋长。在银行联席会议上,每一次分析总是充分肯定高增长、大发展的形势,认为我市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信贷资产质量及经营效益,相对而言是比较好的。对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资产质量呈下降趋势,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占比提升过快等问题还缺乏足够的重视。

1995年,金融系统抓住《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五法一决定”相继出台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了金融法治宣传月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辖内各支行相继召开学习金融法律座谈会,举办培训班,邀请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企业领导参加,共同学习领会。各金融机构通过新闻媒介专题报道和访谈、横幅宣传、上街咨询、知识竞赛、编印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有效地普及了金融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