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存在与政治:走向科学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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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书写“现代宪法”

但是,上述推论显然是荒唐的,与现代性的精神气质完全相左。从康德到海德格尔,从卡尔纳普到库恩,没有人会接受这样的疯狂结论。近代科学对古典知识理念的反叛并不意味着它就此堕落为“意见”,科学家就此降格为“洞穴人”。怀特海所说的“反理智主义”并不等于反理性主义。事实恰恰相反。近代科学非但没有因为背离古典科学理念而丧失权威性,它甚至成为一切知识的楷模。我们一再被告知,近代科学革命是一场伟大的知识革命,它扫除了一切黑暗、愚昧与无知,指引人类走上真理的康庄大道。宣称科学家是洞穴人,科学与浑浊不堪的政治为伍,知识与权力携手同行——持此类看法的人不是疯子,就是无可救药的后现代主义者。从17世纪直到今天,科学/政治、知识/权力、认识论/政治学的边界非但没有随着知识/意见之等级结构的坍塌而趋于模糊,反而得到精心维护。任何胆敢越界的人都会被无情地打入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阵营,尼采与福柯堪称反面典型。

科学/政治的现代二元结构,拉图尔(Bruno Latour)称之为“现代宪法”(the modern Constitution)。Bruno Latour, We Have Never Been Modern, trans. Catherine Porter, New York: Harvester, 1993, p. 15.众所周知,宪法是对政治权力的分配、运行及其制衡关系的基本规定,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体制和政治结构的轮廓。“现代宪法”本质上亦关涉权力的分配。与通常意义上的宪法概念相比,“现代宪法”更具基础意义。不知从何时起,现代世界发生了严重分裂:主体与客体、自然与社会、事实与价值、自由与必然、描述与规范……这幅分裂的图像已经深深地融入现代人的脑海中,成为挥之不去的集体无意识。根据现代宪法,科学的合法领域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自然,这是一个知识与理性的舞台。政治的合法领域是独立于自然的人类共同体,这是一个权力和利益的竞技场。归属于科学一方的是客体、事实、必然与描述。归属于政治一方的是主体、价值、自由与规范。这一存在论与认识论意义上的权力分配格局,拉图尔称之为“现代宪法”。

这部宪法的影响如此之深远,以至于一些关键词的含义都随之发生了改变。以representation为例,这个词在科学哲学和政治哲学中均占据重要地位。在科学哲学及认识论中,representation通常译作“表象”。它大体上意指我们关于客观实在的知识,包括概念、命题、理论、模型、图表等。在政治哲学特别是民主理论中,这个词常常译作“代表”,即选民以特定方式指定自己的代言人。乍一看,这两者之间丝毫没有关系,前者涉及的是主体的认知方式,后者特指代议制民主的安排。然而,这一语义学分裂只是近代之后才出现的。根据马克·布朗(Mark Brown)的考证,representation来源于拉丁文repraesentare,意思是“使之在场或使之呈现”,在中世纪晚期以前主要“涉及在语言、艺术、戏剧和宗教中对事物的描绘或具象化(embodiment)”。Mark Brown, Science in Democracy: Expertise, Institutions, and Representation,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9, p. 4.可是,在现代宪法的架构下,我们无力将其重新统一起来,认识论与政治学被认为毫无共通之处,二者的边界被小心翼翼地维护着。

言归正传,我们的疑问是:在近代科学背弃古典理念,在知识/意见的等级结构宣告瓦解之后,“现代宪法”是如何书写的?科学与政治的二元结构是如何确立起来的?科学何以能够合法地研究自然而无涉于政治?政治何以与自然无关而仅关涉人类共同体?

全面解答这些问题是不可能的,而且远远超出了本人的能力。为此,我们不妨参照一个著名的科学史案例。在如何解读《利维坦与空气泵》问题上,夏平、谢弗与拉图尔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这本书的两位作者认为,这项工作贯彻了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路线,它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演练。在拉图尔看来,SSK的主旨是用外部(社会)解释内部(知识),但这本书研究的恰恰是外部与内部的划分过程。在波义耳和霍布斯论战之前,并不存在内部/外部、内容/情境、科学/政治。所以,将该书理解为“现代宪法”的书写史更富于创造性和想象力。1985年,夏平(Steven Shapin)和谢弗(Simon Schaffer)出版了《利维坦与空气泵》。这部经典著作对波义耳与霍布斯在17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展开的论战进行了极为出色的研究。众所周知,波义耳是近代实验科学的奠基人,这种知识生产方式至今依然是自然科学的首要范式。霍布斯是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人物,《利维坦》长久以来是政治哲学家的必读书。然而,夏平和谢弗告诉我们,波义耳和霍布斯身兼“自然哲学家”(科学家)与政治哲学家双重身份。波义耳的政治哲学与霍布斯的自然哲学之所以在历史教科书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固然与当代学科分化有关,更与“辉格史”脱不了干系。

实验室和实验方法是科学研究的核心。对此,没有人会有异议。科学家整日在实验室中忙忙碌碌。对此,人们早已司空见惯。离开实验,何谈科学呢?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然而,实验科学并非来自天堂,并不具有先天的合法性。那么,它是如何被合法化的呢?在知识/意见的等级结构瓦解之后,对此只能采取“内在性解释”而不是“超越性解释”。这两个词需要稍作说明。所谓“超越性解释”,即诉诸超验的存在、理念或先天的规范来说明特殊的实践活动。所谓“内在性解释”,即放弃超验性和先天性,通过描述现实的实践过程来说明知识、真理、实在等。斯唐热(Isabelle Stengers)将内在性解释的艺术比作幽默(humor),它并不试图寻找基础,而是置身于现实的地基和土壤之上。参见Isabelle Stengers, The Invention of Modern Science, trans. Daniel Smith,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0, chap. 4.这正是《利维坦与空气泵》所贯彻的思路。夏平和谢弗告诉我们,实验科学的起源及其合法化是一项历史性的实践构造。他们试图通过考察波义耳与霍布斯之争,来重现这一构造过程的历史片段。这场争论本质上涉及谁有权代表自然说话,谁有权代表公民发言,如何维持这种权力分配格局。实验方法为何能够确立科学事实?波义耳的辩护基于三种技术:制造空气泵的物质技术,传播实验的文字技术,以及控制实验共同体的社会技术。然而,霍布斯从根本上否认实验科学的合法性。他对波义耳的反驳如下:以发现自然事实为己任的实验科学无法提供因果说明,因而违背了哲学理念;气泵在设计上存在致命缺陷(如漏气),无法发挥波义耳赋予它的辩护功能;如果存在“真空”,英国复辟时期对政治秩序的追求与渴望便成为空中楼阁;见证事实的共同体本质上是私人的而非公共的,因为它树立了一个苛刻的准入门槛。在《利维坦与空气泵》中,两位作者围绕上述议题作了细致入微的历史考察。

波义耳与霍布斯之争的结果我们都很清楚。波义耳的实验科学获得了成功,自然事实成为实验科学的合法研究对象,霍布斯的自然哲学沦为历史笑料,将科学与政治相提并论的做法被严令禁止。可以说,这是科学的“内部”(insides)与“外部”(outsides)的划分过程,是科学与政治分野的过程。在此之前,实验科学尚未确立起来,无所谓外部/内部、情境/内容。对此,夏平与谢弗有着清醒的意识:


我们发现自己反对当前科学史的一些趋势,该趋势主张我们应该少谈些科学的“内部”与“外部”,我们已经超越了这些过时的范畴。远非如此;我们还未开始理解相关的问题。我们依然需要搞清楚,这些边界-约定(boundary-conventions)是如何发展起来的……Steven Shapin and Simon Schaffer, Leviathan and the Pump,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 p. 342.


将实验科学空间标注出来,同时意味着将一些东西排除在边界之外。这个被排斥的空间正是政治空间。两位作者说道:“把政治移出科学的语言恰恰是我们需要去理解和说明的。”Steven Shapin and Simon Schaffer, Leviathan and the Pump,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 p. 342.这个遭到排斥的空间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所指向的政治领域。令人遗憾的是,夏平和谢弗的工作仅完成了一半,因为霍布斯的政治学并没有得到公平对待。在拉图尔看来,夏平和谢弗所使用的“权力”“利益”“政治”等概念均是霍布斯的发明,正是后者为现代政治奠定了基础。把后一部分补上,现代宪法的书写史方显完整。

如今,人们早已遗忘了现代宪法的书写过程,以至于将科学/政治的二元结构看作理所当然的出发点。由此,科学被祛政治化,政治被祛科学化,二者本质上变成了相互排斥的范畴。这并不只是因为现代人健忘,思想家们的希腊情结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面对近代科学革命的伟大成就,哲学家们赞叹不已,非但没有认识到它背离了古典理想,反而认为它完美地实现了这一理想。当人们将古典理念强加给近代科学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犯下了“年代学错误”,科学由此被意识形态化、“木乃伊化”。Ian Hacking, Representing and Intervening,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1.古埃及人在法老死后将其制作成木乃伊,希图使之不朽。现代思想家胸怀类似旨趣,为了坚持古典理念,不惜制作科学的木乃伊:真实的科学实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知识产品;科学史很混乱,应该进行合理重构;“发现的情境”(context of discovery)留给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我们只关心“辩护的情境”(context of justification);认知活动改造着研究对象,让我们在认识论与存在论之间竖起一道屏障……这样,原本作为历史实践产物的科学/政治便获得了先天的正当性,现代宪法成为无可置疑的出发点,而追踪现代宪法书写史的做法遭到嘲笑,先天性怎么可能有历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