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评审评价下医院委员会运作规范及会议记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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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医院委员会制度

医院委员会制度的信息如下所示。

一、目的

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各委员会组织。

三、定义

无。

四、权责

本制度是由医评办负责。

本制度是由×××负责制定。

五、参考文献

(一)政策法规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011年3月1日施行。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2012年8月1日施行。

(3)《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2006年9月1日施行。

(4)《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管发〔2009〕99号。

(5)《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2016年11月1日施行。

(6)《浙江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浙卫发〔2011〕305号。

(7)《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2011年3月24日发布施行。

(二)评鉴条文

(1)依据《JCI医院评审标准》(第6版), MMU2.1、PCI.2、GLD.4、GLD.12、FMS.3.3、SQE.10。

(2)依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1)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一、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三、医疗技术管理;四、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五、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九、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2)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四、护理安全管理)。

3)第六章“医院管理”(九、医学装备管理)。

六、政策

(一)总则

(1)医院正式任命各委员会。

(2)委员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名称。

2)工作职责。

3)主任及组成人员。

4)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半年召开一次资格和授权管理委员会会议。

(3)会议记录。

1)每次例会都要有会议记录。

2)将会议重点讨论内容上报给院长办公会议,经讨论通过后的决议,由相关科室执行。

3)委员会秘书根据医院规定对会议记录进行归档,并保存2年。

(4)委员会每次例会前须通知所有委员参加,参加的委员人数达到半数方可开会。不能参加者须请假,对于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由秘书提交委员会讨论,调整该部门的参会人员。

(5)任何部门和个人如不服委员会的裁决,允许其准备申述材料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申辩。

(6)对于委员会之间的交叉事务,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

(7)一些突发性事件使得无法组织委员会开会讨论,可由医院领导先决定处理意见,事后提交给委员会以讨论备案。

(二)各委员会的组织及职责

1.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管理中最高级别的委员会。

b.办公室设在医评办,日常工作由医评办负责。

c.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副院长。

■委员: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综合办主任、医评办主任、护理部主任、人事科主任、财务科主任、总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医务科主任、科教科主任、质控办主任、投诉办主任、门诊办主任、院感科主任、防保科主任、信息科主任、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危急重科主任、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放射科主任、超声影像科主任、输血科主任。

■秘书:医评办副主任。

(2)职责。

a.在医院战略性计划所确定的目标指导下,全面推进整个医院质量改进和患者的活动。

b.审核质量促进与患者安全(文化)管理计划,并上报省(市)卫生计生委批准,之后组织实施。

c.组织全院性制度和跨部门工作规程的制定和定期修改,并监控制度和工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d.运用指标监测来衡量资源的分配及确保供应链安全。

e.定期为员工提供质量改进和患者安全方面的信息。

f.组织确定医院年度质量改进和患者安全的优先级范围和项目,其中包括国际患者安全目标,并推展和实施指标监测方法,监测改善成效。

g.建立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和医院三级质控管理体系,组织协调医院质量与患者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

h.确定医院的警讯事件,对重大的不良事件及风险趋势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和预防方案,每季度上报给省(市)卫生计生委。

i.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上报院长办公会议。

2.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副院长。

■委员:副书记、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医评办主任、医务科主任、质控办主任、投诉办主任、临床科主任、放射科主任、超声影像科主任、病理科主任、输血科主任、检验科主任、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

■医疗事件判定专家组成员:副书记、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医评办主任、质控办主任、投诉办主任、药学室主任、放射科主任、麻醉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妇科主任、产科主任、急危重病科主任、骨科主任、泌尿外科主任、普外一科主任、普外二科主任、胸外科主任、神经外科主任、康复科主任、心内科主任、消化内科主任、内分泌科主任、肾内科主任、血液肿瘤科主任、全科医疗科主任、神经内科主任、呼吸内科主任、感染肝病科主任、皮肤科主任、儿科主任、超声影像科主任、病理科主任、检验科主任、资深专家顾问、科护士长。

■秘书:投诉办主任(负责医疗事件判定)。

(2)职责。

a.促进全院性质量促进与患者安全(文化)管理计划在各医疗部门的落实。

b.审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临床、医技科室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采取有关措施,确保医疗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c.指导全院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以及安全意识、医疗质量和与安全相关的制度的教育。

d.每季度抽取医疗事件判定专家组成员11名一次,对医院发生的各种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进行判定,并对当事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e.每季度召开会议,总结分析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3.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质控办,日常工作由质控办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质控办主任。

■委员:医评办主任、护理部主任、质控办正副主任、医务科主任、信息科主任、药学室主任、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外科主任、内科主任、危急重病科主任、医技科室主任、资深专家顾问。

■临床路径指导小组成员。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质控办主任、医评办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药学室主任。

■秘书:质控办干事。

(2)职责。

a.确定医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b.调研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c.确定实施的病种。

d.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e.组织与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f.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

g.指导评价小组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以进行技术指导,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h.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临床路径管理和实施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4.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护理部,日常工作由护理部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护理部主任。

■委员:护理部副主任、总带教护士长、科片护士长、院感科主任、人事科主任、总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药剂科主任。

■秘书:总带教护士长。

(2)职责。

a.促进全院性质量改进和患者安全计划在各护理部门的落实。

b.完善各部门的质量保证程序,并定期报告质量检查结果。

c.建议设立相关质量改进小组,了解各小组质量改进的活动情况,定期听取汇报。

d.定期为相关部门提供质量改进和患者安全方面的信息。

e.组织讨论相关意外事件,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f.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5.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质控办,日常工作由质控办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质控办主任。

■委员:医评办主任、医务科主任、门诊办主任、临床药学室主任、护理部病案质控组组长、病案室负责人、医院病历质控专家组成员、临床科室代表、信息科主任。

■秘书:质控办干事。

(2)职责。

a.全面负责医院门急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和病历质量的审核监督工作,符合省内病历质控和JCI的相关标准。

b.制定病案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督促检查病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c.审核各种医疗表格,并监督实施。

d.负责有关病案书写的业务培训、咨询和技术指导。

e.支持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提出病历管理的电子病历要求,并协助完成。

f.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讨论医院病历质量检查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6.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院感科,日常工作由院感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院感科主任、感染肝病科主任。

■委员:副书记、副院长(助理)、医评办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总务科主任、防保科主任、设备科主任、保洁公司经理、科护士长、大内科代表、大外科代表、急诊科代表、重症医学科主任、门诊护士长、手术室护士长、供应室护士长、血透室护士长、细菌室代表、临床药学室主任、口腔科代表、内镜室护士长、新生儿室主任等。

■秘书:院感科干事。

(2)职责。

a.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b.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c.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d.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e.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f.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的指导意见,制定并落实各种与控制院内感染有关的制度、条例。

g.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h.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各项院感控制常规报告,指导院感工作,解决院感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药剂科,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

■委员:副院长、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医评办主任、质控办主任、护理部主任、内科和外科主任、急诊科主任、重症医学科主任、妇产科主任、普外科主任、药学室主任、中医科主任、感染肝病科主任、儿科主任。纪律监察室代表列席参加。

■秘书:药剂科质控员。

(2)职责。

a.贯彻执行与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审核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b.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c.推动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和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的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d.分析、评估用药风险、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e.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医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f.监督和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疗毒性药品临床使用和规范化管理。

g.对全院药品使用情况及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监控,讨论提高药品合理使用的办法,并制定相关措施。

h.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和药品年度预算、决策及其执行情况。

i.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j.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分析全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工作,每年对药品的选择、采购、储存、医嘱和转抄、准备和配制给药及监控等进行一次系统性回顾,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8.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输血科,日常工作由输血科、医务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

■成员:输血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质控办主任、医评办主任、院感科主任、妇产科主任、消化内科主任、骨科主任、普外科主任、外科主任、血液肿瘤科主任、麻醉科主任、急危重病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手术室护士长、血站主任(列席)。

■秘书:输血科主任。

(2)职责。

a.认真贯彻与临床用血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本院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b.监测、分析临床用血的情况,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c.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d.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e.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合理用血知识教育的培训。

f.制订并审核本院临床用血的计划。

g.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h.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分析全院输血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9.急救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急危重病科主任。

■委员:护理部主任、总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呼吸内科主任、心内科主任、神经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急危重病科正副主任、麻醉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ICU护士长、呼吸内科护士长、心内科护士长、放射科主任、检验科主任、超声影像科主任。

■秘书:医务科副主任。

(2)职责。

a.制定/修改、落实和监督急救服务和患者急救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

b.规定医院要抢救车内要用的物品。

c.解决急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d.在急救工作中负责开展各项质量评估的活动,包括病历书写质量及医疗质量。

e.协调急救工作中各相关科室之间的联系。

f.负责组建休克复苏管理团队(SEWS小组),负责监控SEWS小组启动的质量指标。

g.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分析并讨论与急救相关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10.放射安全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防保科,日常工作由防保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防保科主任。

■委员:副院长、医评办主任、设备科主任、总务科主任、质控办主任、放射科主任、放射科代表、心内科代表、口腔科代表、手术室代表、防保科主任、泌尿外科医生代表、骨科医生代表、内镜中心代表。

■秘书:防保科干事。

(2)职责。

a.制定/修改与放射安全相关的制度。

b.制订/修改放射安全管理计划,并促进其在放射服务相关科室的落实。

c.了解放射安全监测活动,定期听取汇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追踪改进效果。

d.对政府进行的例行检查,做好组织、协调、配合工作。

e.至少每季度召开委员会会议一次,总结分析放射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院长办公会议。

11.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防保科,日常工作由防保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防保科主任。

■委员:副院长(助理)、总务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代表、输血科代表、各实验室代表一名、医评办代表一名、质控办主任、院感科代表一名、防保科代表一名、总务科代表一名、设备科代表一名。

■秘书:防保科干事。

(2)职责。

a.制定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制度。

b.制订/修改实验室安全管理计划,并促进其在实验室服务相关科室的落实。

c.了解实验室安全质量改进活动的情况,定期听取汇报。

d.对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贮存和使用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

e.至少每季度召开委员会会议一次,总结分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院长办公会议。

12.伦理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纪律监察室,日常工作由纪律监察室、医务科、科教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副院长。

■委员:副院长、综合办主任、医评办主任、人事科主任、财务科主任、医务科主任、科教科主任、资深医学专家2名、法律顾问、护理部主任、纪律监察室主任。

■秘书:纪律监察室主任。

(2)职责。

a.研究制定医院伦理道德的管理政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b.执行医院伦理道德规范,保证医院的使命得以完成。

c.支持解决患者医疗中遇到的伦理困惑并使临床服务部门脱离遇到的伦理困境。

d.审核有患者参与的临床研究、调查计划,并监督执行。

e.审核与伦理相关的临床与非临床业务,并监督执行。

f.对医院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伦理咨询,确保重大决策符合道德要求,保证医院发展按正确的方向进行。

g.对临床治疗措施和特殊技术提供咨询服务,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有意义、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h.负责员工的伦理教育和培训任务。使其深切认识与了解专业和个人的伦理责任,并本着医德伦理规范为患者服务,彼此尊重和合作,恪守伦理规范,保持职业尊严,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i.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13.学术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科教科,日常工作由科教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副院长。

■委员:副院长(助理)、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科教科主任、临床医技资深专家代表。

■秘书:科教科干事。

(2)职责。

a.负责医院学术发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及科研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b.对各部门申报的各级科研标书进行指导和初审,合格后方可建议送上级部门复审。

c.审查各级科研成果,参与制定相关科研成果的奖励细则和办法。

d.审议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人才培养计划,并监督实施。

e.建立学术教育管理活动经费,以保障学术教育工作的开展。

f.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14.教育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科教科,日常工作由科教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科教科主任。

■委员:副书记、副院长、综合办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科教科正副主任、护理总带教、总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医评办主任、人事科主任、儿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内外科主任、急危重病科主任。

■秘书:科教科干事。

(2)职责。

a.审定医院教育发展计划。

b.拟定医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

c.参与新教师试讲评价及授课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估。

d.参与教研室备课质量的监督检查。

e.初审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条件及候选名单。

f.至少每季度召开委员会会议一次,总结分析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对医院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15.资格与授权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

■委员:副院长(助理)、人事科主任、医评办主任、科教科主任、医务科副主任、质控办主任、各临床科室资深专家。

■秘书:医务科干事。

(2)职责。

a.负责审查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资格,并赋予相应的医疗权限。

b.组织实施每年的医师业务考核及晋升审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c.制定及修订医师授权办法。

d.制定医疗授权项目及授权合理性的评估。

e.审议各科对于授权项目及授权标准有争议的个案。

f.审议医师执行医疗项目授权中止的个案。

g.至少每半年召开委员会会议一次,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16.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日常工作由总务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总务科主任。

■委员:总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综合办主任、医评办主任、护理部主任、基建科代表、动力科主任、防保科主任、保卫科主任、投诉办主任、信息科主任、门诊办主任、院感科主任、科护士长、纪律监察室主任(列席)、采购员(列席)。

■秘书:总务科干事。

(2)职责。

a.制定/修改与设施安全相关的制度。

b.每年修订和审核医院设施管理与安全计划、促进计划,监督医院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c.组织制定和督促检查医院的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并对医院的安全管理进行评估。

d.负责组织医院安全教育与培训。

e.每季度组织全院范围内的设施巡查一次,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追踪改进效果。

f.审议和监督物资采购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g.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每季度总结分析全院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17.风险与危机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综合办,日常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综合办主任。

■委员:副院长、综合办副主任、医评办主任、护理部主任、总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人事科主任、财务科主任、医务科主任、科教科主任、门办主任、防保科主任、保卫科主任、信息科主任、院感科主任、急危重病科主任、科护士长、ICU护士长、急诊科护士长。

■秘书:综合办副主任。

■新闻发言人:综合办主任。

(2)职责。

a.审议风险管理计划,牵头对风险事件进行排查,明确应对的重点突然事件和应对策略,提交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b.统筹和决策医院突发紧急事件的应变管理,审议紧急事件应变管理的计划。

c.负责医院风险应变处理的规划与协调,使风险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理。

d.审核制定医院各类应急预案。

e.负责组织风险管理及应急知识培训,并组织落实应急预案的演练。

f.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每季度总结分析全院有关应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g.如遇特殊情况,如医院建筑物改造或预期可能有重大灾难发生,如台风、暴雪等,主任得视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18.医学装备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设备科,日常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设备科主任。

■委员:副书记、副院长、财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总务科主任、采购代表一名(列席)、临床科室内科代表和外科代表各两名、医技科室代表一名。

■秘书:设备科干事。

(2)职责。

a.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章、管理办法、标准要求,履行医学装备管理。

b.组织审定医疗器械设备管理专项制度。

c.负责院内大型医疗设备报废的审核。

d.审核本年度医疗设备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大型医疗设备与物资的采购计划。

e.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急需添置的医疗设备。

f.对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及物资的采购进行需求性及可行性讨论。

g.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逐项评估,确定需要购买的设备,并报给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h.审核大型医用设备成本效益分析报告结果。

i.负责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的培训。

j.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每年度总结分析医疗设备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19.信息管理委员会

(1)组织。

a.办公室设在信息科,日常工作由信息科负责。

b.组成。

■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信息科主任。

■委员:综合办主任、财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评办主任、总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质控办主任、门诊办主任、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秘书:信息科干事。

(2)职责。

a.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领导医院信息化的建设。

b.制订和组织实施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

c.组织实施并参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d.根据医院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和IT行业发展趋势组织科室学习和学习计算机应用的新技术、新理论。

e.协助科教信息部门做好计算机应用的普及培训工作。

f.每季度至少召开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一次,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七、附件

按委员会会议记录格式操作。

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