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从经典异读异文论上古音的复声母问题
音韵学家们常常将古书中的异文和异读来作为推论上古音复辅音的根据。学者们利用得最多的书当然是《经典释文》和《集韵》,其中的异读或又音在有些音韵学家看来能够提供上古汉语有复辅音的信息。然而,在我们看来,《经典释文》所收的异读音情况很复杂,远远不是某些音韵学家所认为的那么单纯。我们在这一章里重点探讨以《经典释文》为中心的典籍中所收的异读字,这些异读字中有很多其实并不是指一个字有不同的读音,而是因为《经典释文》根据不同的版本或不同的注释,从而提供了异读音。这些异读音事实上是对不同的字的注音,而不是同一个字的又读音[558]。《经典释文》中的这个体例至关重要,因为它容易造成很多字音上的假象,因此我们在利用异读音的时候必须慎重。由于相当多的音韵学家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够清楚,所以本书特别设立这一节对异读字予以专门的探讨。我们首先列举一些具体的例子以观察我们所讲的体例,以下所举的例子如果没有注明研究者,那就是我们自己的研究:
例一,《列子·力命》:“若何滴滴去此国而死乎?”唐朝人殷敬顺《释文》:“滴滴或作滂滂,并音普郎切。”说“滴滴”音“普郎切”,其实就是认为“滴滴”有别本异文作“滂滂”,并非“滴滴”本来就有“普郎切”一音。杨伯峻《列子集释》注曰:“《列子释文》之例,甲字应作乙字,或者义同乙字者,即以乙字音之,不论两字之音理可通假不也。下文云,行假音何假。盖谓‘行’当作‘何’,非谓‘行’字有‘何’字之音。‘滴’之与‘滂’同音亦同此例。”杨伯峻先生所指出的古人注疏的体例是很重要的。
例二,《列子·黄帝》:“则物之造乎不形。”《列子释文》:“造音作。”这是说“造”有别本异文为“作”,并非“造”有“作”音。
例三,《礼记·丧大记》:“君、大夫鬊爪实于绿中,士埋之。”郑玄注:“‘绿’当为‘角’,声之误也。角中,谓棺内四隅也。鬊,乱发也;将实爪发棺中,必为小囊盛之。此‘绿’或为‘篓’。”《经典释文》给郑注中的“囊”注音曰:“‘囊’,乃刚反;徐音‘托’。”这并不是说“囊”有“托”音,而是说这里的“囊”有别本(徐邈本)异文作“橐”。“橐”正音“托”。“囊”与“橐”在古籍中常常因形近而互讹[559]。
例四,《左传·成公十一年》:“妇人怒曰:‘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遂誓施氏。”《经典释文》:“已,音以,又音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称:“己,自己,指孝叔,与下文‘人’字相对。”首先我们要指出《经典释文》中的“音以,又音纪”并不是对同一个字的两个注音,而是说《左传》的原文有两个版本,一个作“已经”的“已”,一个作“自己”的“己”。由于“已”和“己”形近易混,才造成了《左传》原文的异文,《经典释文》用异读的形式来表示原文有异文。《经典释文》中的这种体例至关重要,研究反切者必当留心。另外我们认为杨伯峻这里采用原文为“己”的说法是不妥当的[560]。
例五,“药”字在《类篇》的异读音引起了学者们的兴趣。在《类篇》中“药”一音“乙角切”,一音“丁历切”[561]。黄焯《古今声类通转表》[562]第9页认为这是影母可与端母相通的证据。我们认为这是不可信的。考《广韵》:“芍,莲中子也。亦作‘的’。见《尔雅》。都历切。”而“芍”字不仅有异体作“的”,而且有异体作“菂”。《尔雅·释草》:“菂,薂。”郭璞注:“即莲实。”正音“丁历切”。《康熙字典》第1036页也明确指出“菂”与“芍”是异体字。由于“糸”与“白”义近,从“糸”的“丝、素”都有“白”义,据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563]第151~152页的论述可知在古文字中作为偏旁的“糸”与“素”可以因为义近而互换,如“缓”字或从“素”,“络”字有异体从“素”,“绰”有异体从“素”,“繂”有异体从“素”,而“素”明显有“白”的意思。如《说文》:“素,白致缯也。”段注:“缯之白而细者也。”《战国策·燕策一》:“齐人紫败素也。”鲍彪注:“素,白缯也。”《急就篇》卷二颜师古注:“素,谓绢之精白者。”类例颇多,此不详录。正因为如此,“菂”字如果将所从的偏旁“白”变换为意思相近的“糸”,那么就会变得与“药”字同形[564]。我们认为《类篇》给“药”注音为“丁历切”,这时候的“药”实际上是“菂”的异体字,这是一种“异字同形”。而“菂”正音“丁历切”。我们这样论证并非完全出于推理,还有直接的证据。因为我们在古文献中发现确实有“约”与“的”构成异体关系的实例。如《文选·枚乘·七发》:“九寡之珥以为约。”李善注引《字书》[565]曰:“‘约’亦‘的’字也。的,琴徽也。”“都狄切。”《方言》卷十三:“药,薄也。谓薄裹物也。药犹缠也,音决的。”钱绎《方言笺疏》[566]第470页称:“‘约’与‘的’,古通字。”这应该理解为“约”与“的”在字形上可通,并非音理上的通假。然而,其他的问题又来了。《说文》:“约,缠束也。从糸勺声。”“於略切。”《说文解字诂林》所引各家注都没有怀疑《说文》的分析。从“勺”声的字怎么会读影母呢?我们认为“约”是自反字,得音于“糸、勺”相切,并非仅仅得音于“勺”。但“糸”是明母,与影母相去甚远。这是因为“糸”在古汉语中可训读为“幺”。如《玉篇》:“糸,幺也。”“幺”正是影母字,“幺勺切”正是“於略切”之音。这样一来,所有的问题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这与任何复辅音声母都没有关系。我们还要提及在《说文》中从“勺”得声的字有很多[567],只有“约”是影母,则其读音必定有其特殊来源。如果从“勺”得声的字有复声母,那么一定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不会仅有一例。孤证难立,我们断不可采用复声母这样简单的解释[568]。
例六,《汉书·地理志上》:“黝,渐江水出南蛮夷中,东入海。成帝鸿嘉二年为广德王国。莽曰愬虏。”师古曰:“黝音伊,字本作黟。其音同。”今按,“黝”并无“伊”音,此处师古注可解释为师古认为“黝”为误字,正确的应该是“黟”,所以说“字本作黟”,而“黟”音“伊”,于是师古标音为“黝音伊”。这是用注音表错字。师古注明显是将《汉书》此处正确的文本理解为“黟”,而不是“黝”。类例如郝懿行《尔雅义疏·释诂上》:“《书·酒诰》云‘若畴圻父’。《诗》‘圻父’,《正义》引郑注‘顺寿万民之圻父’。《释文》‘马、郑音受’。按,‘畴’无‘受’音,马、郑本盖作‘寿’而音‘受’也。”郝懿行的解释完全正确,这种又音反映了原文自身的不同,无关音变。
例七,《周礼·大司徒》:“其植物宜早物。”《经典释文》:“早,音皁,本或作皁。”这个例子很能说明《经典释文》的注音体例。把“早”注音为“皁”,事实上是有别本异文作“皁”,也就是原文的“早”应该是“皁”之借或“皁”之误[569]。因为“早”是常用字,“皁”比“早”难解,不可能用难字去注释常用字。
例八,《诗经·大雅·皇矣》:“帝迁明德,串夷载路。”毛传:“串,习;夷,常;路,大也。”郑笺:“串夷卽昆夷,西戎国名也。”《经典释文》:“串,古患反;郑云:串夷,混夷也;一本作‘患’,或云郑音患。”这个例子也说明“串”的郑音“患”是表明有别本异文作“患”,虽然“串”与“患”二者音近,可以相通假,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字[570]。
例九,《列子·汤问》:“偃师大懾。”殷敬顺《列子释文》称:“懾,而涉切。”[571]李若晖博士《<列子释文>反切考》[572]认为这是《列子释文》中的章母日母混切的现象。我们认为这个孤例不能反映唐代中期成书的《列子释文》有章母日母混切的现象。李若晖在该文中也指出在整个《列子释文》中章母日母混切的现象仅此一例。这个孤例应该有其他的原因。考《广韵·二十九叶》:“囁,之涉切。又,而涉切。”[573]而“懾”在《广韵》中音“之涉切”,与“囁”同属一个小韵,紧排在“囁”的后面。由于在文字学中,作为偏旁的“口、言、心”三者可以相混[574],所以“懾”有时可以写作“囁”。《列子释文》把“懾”注音为“而涉切”就是因为《列子释文》所看到的《列子》有别本作“囁”[575],而不是作“懾”。这是通过注音来表示异文,而不是说在《列子释文》中章母日母可以混切[576]。
例十,“冥”字的读音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唐韵》音“莫经切”。《集韵》《韵会》音“忙经切”。《正韵》音“眉兵切”。《说文》:“冥,幽也。从日从六,冖声。日数十,十六日而月始亏,幽也。”古代韵书中的这些注音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冥”还有另一个注音。《集韵》《韵会》《正韵》都有“莫狄切”一音。当时的意思,据《康熙字典》第131页总结说是:“覆也。以绳縻取禽兽之名。《周礼》有‘冥氏,掌设弧张。为阱擭以攻猛兽’。”《集韵》以来韵书给“冥”注音为“莫狄切”的现象到底该怎样理解呢?聂鸿音《中国文字概略》[577]第93页称《集韵》音“冥”为“莫狄切”是“一个怪音”。我们认为“冥”音“莫狄切”并不是“一个怪音”,而是有合理的解释的。考古文献知“冥”(音“莫狄切”)实际上是“幂”的通假字,所以把“幂”的音转移到了“冥”上。《周礼·序官》:“冥氏。”郑玄注:“以绳縻取禽兽之名。”孙诒让《周礼正义》称:“后郑意此‘冥’为‘幂’之借字,取禽兽当掩覆羁縻之,故谓之‘幂’。”上引《康熙字典》称“冥”音“莫狄切”的时候,“冥”是“覆”的意思,而“幂”的意思正是“覆”[578]。把古音可以相通假的音转移到本字音上,这是我国古代注音很重要的一条通例。因此,我们绝不能说“冥”为“莫狄切”是“一个怪音”,而且这个音与我国古代异民族语言的借词音毫无关系,不得曲为之说。
例十一,《周礼·鬯人》:“凡祼事用概,凡疈事用散。”郑注:“祼当为埋,字之误也。”《经典释文》称:“祼音埋。”郑玄注明明说的是“祼”是“埋”的错字,而《释文》却说是“祼音埋”。这并不是《经典释文》误解了郑玄注的意思,而是此书用注音的形式来表示错字(也可以说是表训诂)。这样的体例,读《经典释文》者不可不知。
例十二,《易经·损卦》:“可用享。”马王堆帛书本作:“可用芳。”这是否是复声母的反映呢?我们认为至少这个例子不能这样说。因为从文字学的角度看,上古汉语没有“享”字,只作“亨”。而“亨”表示两个不同的字:享受的“享”和烹调的“烹”。马王堆帛书本作“芳”就表明《易经》原文的“亨”应该读作烹调的“烹”,是唇音字,而不能是晓母的“享”。唐写本《周易音义》正是作“亨”[579]。
例十三,《周礼·伤医》:“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注:“五气当为五穀,字之误也。”《经典释文》:“气音穀。”郑玄注说“气”是“穀”的错字,而《经典释文》据此注音为“气音穀”,这就表明《释文》有时候确实是用注音来表错字的。
例十四,《礼记·少仪》:“运笏,泽剑首。”注:“金器弄之,易以汗泽。”《释文》:“汗,户旦反,一音乌。”今按,“汗”并无“乌”音,《释文》这里是表示原文的“汗”有异文作“汙”。因为二者形近,所以产生这样的异文。
例十五,《周礼·校人》:“丽马一圉,八丽一师。”注:“八皆宜为六,字之误也。”《释文》:“八皆音六。”这也是用注音表错字,绝不是说“八”有“六”音。类例如:《周礼·典丝》:“则受良功而藏之。”郑注:“良当为苦,字之误。”《释文》:“良音古。”不是“良”有“苦”音,而是以注音表错字。《周礼·夏采》:“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郑注:“绥者当作緌,字之误也。緌者,《士冠礼》及《玉藻》冠緌之字,故书亦多作緌者。今礼家定作蕤。”《释文》:“绥,而谁反。下同。”“而谁反”是“蕤”引,《释文》说“绥”是“蕤”的错字。《周礼·大司徒》:“其植物宜膏物。”郑注:“玄谓膏当为櫜,字之误也。”《释文》:“櫜古毛反。”古毛反为膏,不是櫜。这是《释文》不赞成郑玄注,以注音驳郑注。《周礼·鬯人》:“凡祼事用概。”郑注:“祼当为埋,字之误也。”《释文》:“祼音埋。”“祼”无“埋”音,以注音表示当以作“埋”为正确。《周礼·司服》:“祭社稷五祀则希冕。”郑注:“希读为絺,或作黹,字之误。”《释文》:“希,陟里反。下同。”则《释文》赞同郑注希为絺之误。《周礼·大司乐》:“九之舞。”郑注:“九读当为大韶,字之误。”《释文》:“九音大。”言“九”是“大”的错字。《周礼·筮人》:“一曰巫更,二曰巫咸。”郑注:“巫读皆当为筮,字之误也。”《释文》:“巫皆音筮。”言“巫”是“筮”的错字。《周礼·隷仆》:“诸侯之缫斿九就珉玉三采。”郑注:“侯当为公,字之误也。”《释文》:“侯依注音公。”这清楚地说明《释文》以注音表错字。《周礼·职方氏》:“其浸卢维。”郑注:“卢维当为雷雍,字之误也。卢维上音雷,下于恭反。”“卢维上音雷”说“卢”是“雷”的错字。“于恭反”是雍字,说“维”是“雍”的错字。类例尚多。
例十六,《诗经·曹风·候人》:“维鹈在梁,不濡其咮。”毛传:“咮,喙也。”《释文》:“徐:喙,虚秽反;又尺税反,又陟角反,鸟口也。”按,“喙”又音“陟角反”,是表明“喙”有异文作“啄”,二者形近易混[580]。另外,据丁邦新教授提示,这里的“尺税反”的读音是“喙”的一种方言转音,在闽方言中还存在。考《厦门方言词典》[581],在厦门方言中的“喙”读音为ts‘ui,而且构词能力颇强。考《广韵·二十废》:“喙,又昌芮反。”余迺永《新校互注宋本广韵》第895页校注称:“祭韵无穿母合口。……《全王》不录又反。……《集韵》祭韵充芮反有‘喙’字。”我认为《全王》不录又反音是正确的,大概是因为《全王》认识到《释文》的“尺税反”不是“喙”本身的音。而《广韵》却根据《释文》收录为“尺芮反”,这其实是《广韵》误读了《释文》。我们认为《经典释文》这里的“尺税反”应该是“啜”字的反切音,《广韵·祭韵》“啜”音“甞芮反”。因此,《经典释文》的“喙”音“尺税反”是表明有异文作“啜”。我认为厦门方言中读ts‘ui的“喙”似乎可以看作是一个俗讹音,这个读音实际上是把“喙”错读成了“啜”字。
例十七,《史记·张义列传》:“苴、蜀相攻击。”《集解》引徐广曰:“谯周曰益州‘天苴’读为‘包黎’之‘包’,音与‘巴’相近,以为今之巴郡。”《索隐》:“苴音巴。谓巴、蜀之夷自相攻击也。今字作‘苴’者,按,巴苴是草名,今论巴,遂误作‘苴’也。或巴人、巴郡本因芭苴得名,所以其字遂以‘苴’为‘巴’也。注‘益州天苴读为芭黎’,天苴即巴苴也。谯周,蜀人也,知‘天苴’之音读为‘芭黎’之‘芭’。”今按,“苴”不可能音“巴”。三国时的谯周与唐代的司马贞《史记索隐》皆曰:“苴音巴。”实际上是认为这里的“苴”应该作“巴”,即“苴”是“巴”的错字。而且根据《史记正义》注引《华阳国志》来看,是巴国向秦国求救,并非“苴国”直接向秦国求救。
例十八,《庄子·山木》:“颜回端拱还目而窥之。”《经典释文》:“还音旋。”这个注音只能解释为《庄子》原文的“还”有别本异文作“旋”,不必作其他解释。当然二者也非常可能是通假字的关系。
例十九,《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秦既解邯郸围,而赵王入朝,使赵郝。”《集解》“郝”音“释”。引徐广曰:“一作‘赦’。”《索隐》“郝”音“释”。《集解》和《索隐》的意思并不是“郝”有“释”音,而是说“郝”有别本异文作“赦”,而“赦”正可音“释”。这个现象也表明《集解》和《索隐》都认为《史记》原文应该作“赦”,而不是“郝”。
例二十,《史记·苏秦列传》:“簠芮。”《集解》:“簠音伐。”《索隐》:“‘簠’与‘瞂’同,音伐,谓楯也。芮音如字,谓系楯之绶也。”《正义》方言云:“盾,自关东谓之瞂,关西谓之盾。”今按,无论上古、中古,“簠”皆无“伐”音。《集解》和《索隐》的“簠音伐”是说这里的“簠”有异文作“瞂”,而“瞂”正音“伐”。
例二十一,《史记·苏秦列传》:“苏秦曰:臣闻饥人所以饥而不食乌喙者。”《集解》引《本草经》曰:“乌头,一名乌喙。”《索隐》:“乌啄,音卓,又音许秽反。今之毒药乌头是。”《正义》引《广雅》云:“一岁为乌啄。”今本《史记》作“乌喙”,而根据以上的注解,《集解》本、《索隐》本、《正义》本都是原文作“乌啄”。《索隐》说的“乌啄,音卓,又音许秽反”,不是说“啄”又音许秽反,而是说此处原文有异文作“喙”。而“喙”正音“许秽”反。
例二十二,《史记·张仪列传》:“此所谓两虎相搏者也。”《集解》引徐广曰:搏“或音‘戟’”。这绝不是“搏”有“戟”音,而是这里的“搏”有异文作“戟”。
例二十三,《史记·西南夷列传》:“及元狩元年,博望侯张骞使大夏来,言居大夏时见蜀布、邛竹杖。使问所从来,曰‘从东南身毒国’。”《集解》徐广曰:“字或作‘竺’。《汉书》直云‘身毒’,《史记》一本作‘乾毒’。骃案:《汉书音义》曰一名‘天竺’,则浮屠胡是也。”《索隐》:“身音捐,毒音笃。一本作‘乾毒’。”《索隐》的“身音捐”并不是“身”有“捐”音,而是有别本异文作“捐毒”。“天竺”或“身毒”与“捐毒”分明为两个不同的国家,断无相混之可能。例如《汉书·西域传》称:“捐毒国,王治衍敦谷,去长安九千八百六十里。户三百八十,口千一百,胜兵五百人。”可见其为西域小国,弹丸之地,人口仅千余,岂能与天竺国相提并论?[582]
例二十四,《史记·殷本纪》:“祖乙迁于邢。”《索隐》:“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这样的记载最好不要理解为匣母的“邢”与见母的“耿”相通假(虽然二者也许可以相通),而是《史记》原文有不同的版本,正如《索隐》所言有“近代本”作“耿”这样的异文,于是《索隐》就注音为“邢音耿”。
例二十五,《史记·孝武本纪》:“不虞不骜。”《索隐》:毛传云:“虞,譁也。”姚氏案:何承天云“虞”当为“吴”,音洪霸反。又说文以“吴,一曰大言也”。此作“虞”者,与“吴”声相近,故假借也。或者本文借此“虞”为欢娱字故也。光华按,“吴、虞”决无“音洪霸反”之可能。“洪霸反”当是“譁”的注音。由于毛传云:“虞,譁也。”所以后人把“譁”的音转注到“吴、虞”上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训读,与音变无关。
例二十六,《尔雅·释木》:“谓榇,采薪;采薪,即薪。”《经典释文》称:“汇者,茎也;如竹箭,一读曰枹也。”此称“汇”一读曰“枹”,是说“汇”的意思可别解作“枹”,或是原本的“汇”有异文作“枹”,古人是用“读曰”的形式来表示,并不是说“汇”本来就有“枹”的读音。此例与复辅音无关。
例二十七,《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细故粦兮,何足以疑。”《索隐》:“粦音介。《汉书》作‘介’。张楫云:遰介,鲠刺也。以言细微事故不足遰介我心,故云‘何足以疑’也。”《正义》:“粦,加迈反。”光华按,“粦”及其有关谐声字不可能有“介”音。《史记索隐》“粦音介”是表示这里的“粦”有异文作“介”,而且应该以作“介”为确切,结果其音就训读为“介”,也就是“加迈反”。其实“加迈反”不是“粦”音,而是“介”音。因此,《史记索隐》的“粦音介”不能作为构拟复辅音kl的证据[583]。
例二十八,《诗经·兔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郑玄笺有曰:“有所躁蹙也。”《释文》注音:“躁,七刀反,本亦作懆。沈七感反。”按,“躁”和“懆”都不能有“七感反”音,《释文》的注音是说“懆”有别本异文作“惨”,正音“七感反”。
例二十九,《汉书·黄霸传》:“时京兆尹张敞舍鹖雀飞集丞相府。”苏林曰:“今虎贲所著鹖也。”师古曰:“苏说非也。此鹖音芬,字本作鳻,此通用耳。鳻雀大而色青,出羌中,非武贲所著也。武贲鹖者色黑,出上党,以其斗死不止,故用其尾饰武臣首云。今时俗人所谓鹖鸡者也,音曷,非此鳻雀也。”颜师古说的“此鹖音芬”意思是“鹖”应该作“鳻”,并非鹖真的有芬音[584]。这可以说是用注音表示校勘,与音变无关。
例三十,“”字有影母和知母二音。如《玉篇》音“於进切”和“竹四切”,《类篇》音“煙奚切”和“陟利切”。这其实与音变毫无关系,而是由古人对这个字的结构的不同的分析造成的。有人把这个字的“氐”当作声符,于是就读成“竹四切”;有人把右边的“垔”当作声符,于是就读成“於进切”。
例三十一,《庄子·知北游》:“自本观之,生者,喑醷物也。”其中的“醷”,《经典释文》音“於界反”,一音“他感反”。这个又读该怎样解释呢?我认为可能是“於界反”音,《庄子》此文分明以“喑醷”为双声联绵词,都是影母,如读透母就不是双声了。“醷”音“他感反”实际上是表明这里的“醷”有异文作“黮”(音“他感反”),而“喑黮”是叠韵联绵词,都是侵部字。因此,《庄子》原文到底是“喑醷”还是“喑黮”很不容易确定,六朝时代的学者就已经不能明了了。我个人的意见是当以作“喑醷”为上,因为由“喑”构成的复音词中,以影母的双声词比较常见(可参看《汉语大词典》的“喑”条),而叠韵联绵词几乎没有。但有的材料使这个问题复杂化了。考《楚辞》中刘向的《九叹·远游》有曰:“望旧邦之黯黮兮,时溷浊犹未央。”王注:“黯黮,不明貌也。”洪兴祖《补注》:“黯,乌感;黮,都感切。”这二字正是叠韵联绵词。不过,我还是认为《庄子》原文是“喑醷”,而不是“喑黮”(与“黯黮”相通)。这是考虑到从文义上讲,“喑醷”是“聚气貌”[585],《庄子》原文的意思是:生命由气聚合而成。这是很通畅的。如果作“喑黮”与“黯黮”相通,那么解释就是“不明貌”,这显然不符合《庄子》原文的意思,故原文作“喑黮”不可取。
例三十二,《淮南子·修务篇》:“不惮悇痒心而悦其色矣。”高诱注:“惮悇,贪欲也。”王念孙《读书杂志》[586]曰:“钱氏献之曰:‘惮,注读探,必非惮字。据《楚辞》及冯衍赋,应作“憛悇”为是。形之讹耳。’念孙案:钱谓惮当作憛,是也。然《楚辞·七谏》:‘心悇憛而烦冤兮。’王注云:‘悇憛,忧愁貌。’《后汉书·冯衍传》:‘终悇憛而洞疑。’李贤注引《广苍》云:‘悇憛,祸福未定也。’皆与高注‘贪欲’之义不同。”钱献之认为《淮南子》的“惮”,注读探,则必非“惮”字,应以作“憛”为是,形之讹耳。王念孙赞同钱说谓惮当作憛。光华按,这分明也是用注音表错字。
以上各例表明用注音表示异文、训诂、校勘、错字是古代注疏家广泛使用的方法,并不仅限于《经典释文》。只是《经典释文》规模庞大,材料最多。《经典释文》的这种注音体例对后来的《集韵》影响甚大。黄侃述《文字声韵训诂笔记》第173页在引述了《集韵·韵例》之后称:“此可见《集韵》全以陆氏《释文》为蓝本,陆氏书既集群经音义之大成,则《集韵》集韵书之大成矣。”同书第174页称:“盖《集韵》者,乃用音韵以穿贯文字、训诂之书也。”研究《集韵》异音者不可不知,不幸的是这个重大的问题并没有引起研究《集韵》的学者的充分注意。
唐朝的颜师古似乎懂得汉代学者已经有用注音表示训诂或异文的体例。例如《汉书·礼乐志》:“灵安留,吟青黄。”服虔注:“吟音含。”颜师古注:“服说非也。吟谓歌颂也。青黄谓四时之乐也。”颜师古明白服虔注不仅仅是注音,而且是用注音表训诂,把《汉书》原文的“吟”解释为“含”的通假字,或原文的“吟”当作“含”。颜师古认为服虔的这个注解是错误的,《汉书》原文就应该作“吟”,是“歌颂”的意思,因为后面的“青黄”的意思是指“四时之乐”。颜师古的注解显然比服虔合理,而且深明东汉学者的注解体例。
清代大学者戴震《论韵书中字义答秦尚书蕙田》[587]一文对古书中的异读音现象的产生提出了很精辟的见解,很有启发性,在这里非引述不可。戴震曰:“其或异字异音,绝不相通,而传写致讹,淆溷莫辨。如:《诗·月出篇》‘劳心惨兮’,与‘照、燎、绍’为韵;而《释文》‘七感反’,《正月篇》‘忧心惨惨’,与‘沼、乐、炤、虐’为韵。《抑篇》‘我心惨惨’,与‘昭、乐、藐、教、虐、耄’为韵;及《北山篇》‘或惨惨劬劳’,‘或惨惨畏咎’,《释文》反音并同,不知皆‘懆’字之讹也。‘懆’,采老切,愁不安也。《白华篇》‘念子懆懆’,此一处幸而未讹,《释文》亦加以‘七感反’之音,是直不辨‘懆’、‘惨’之为二字矣[588]。《陈风》‘歌以讯之’,与‘萃’为韵;《小雅》‘莫肯用讯’,与‘退、遂、瘁’为韵,而《释文》以音‘信’为正,不知皆‘谇’字之讹也。‘谇’,告;‘讯’,问。‘谇’音‘粹’,‘讯’音‘信’。《广韵》二十一震‘讯’字下云‘问也,告也’,不知‘告’之义属‘谇’,不属‘讯’,入六至不入二十一震也。《释文》于《尔雅》既作‘谇,告也’。引沈音‘粹’,郭音‘碎’,幸而未讹也。又云:本作‘讯’,音‘信’,是直不辨‘谇、讯’之为二字。……《考工记》‘搏埴之工’。郑注云‘搏之言拍也’。(原注:张参《五经文字》‘拍’音‘搏’)。刘熙《释名》云‘拍,搏也,手搏其上也’。又云‘搏,博也,四指广博,亦似击之也’。则‘搏’当音‘博’,不音‘團’。而《释文》列‘團、博’两音,且‘團’音在前,是直不辨‘摶、搏’之为二字[589]。……又有本无其字,因讹而成字。如:《尔雅》之……‘鼀’,力竹反,从‘’得声,讹而为‘鼁’,遂读起据反;《方言》之‘鍊……’,郭璞音柬,曹宪于《博雅》音鍊。《集韵》据郭忠恕《佩觿》之臆说,于一东增‘錬’,引《方言》[590];则‘鍊’讹而为‘錬’,遂与‘东’同音。有字虽不讹,本无其音,讹而成音。如《诗》‘有瀰济盈,有鷕雉鸣’[591]。‘鷕’从‘唯’得声,与‘瀰’为句中韵,下复举‘济盈’、‘雉鸣’,亦句中韵。旧音‘鷕’,以水反(原注:见《释文》),‘水’讹作‘小’,遂有‘以小反’之音。《广韵》于是收入三十小,改‘小’作‘沼’。并其所由致讹,几不可考。《汉书·地理志》‘汝南郡鮦阳’。孟康曰:‘鮦,音纣红反。’‘鮦’从‘同’得声,‘纣红反’之音是也。《广韵》《集韵》皆收入四十四有,与‘纣’同音,岂不见‘红反’二字,而以为‘音纣’与?[592]诂训音声,自汉以来,莫之能考也久,无怪乎释经论字,茫然失据。此则字书、韵书所宜审慎不苟也。虽旧韵相承,其中显然讹谬者,宜从订正。”戴震的这段精彩的论述对于我们恰当地利用古书中的异读异文来考论古音是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的。研究古音千万不能将古书中的异读异文的材料简单化,而应该从文字学、校勘学、古文献学的角度充分认识到这些异读异文所包含的复杂的信息,力求依据最可靠的材料来讨论古音。
黄侃《声韵略说·论反切之起源》[593]也有非常精辟的见解,而且少有人提及,我们这里应当作详细的引述,以见先贤之功。其文曰:“《史记·晋世家》,《索隐》引服虔音:辂,五嫁反;此《左传·僖公十五年》‘辂秦伯’辂字之音也。案《集解》引服虔曰:辂,迎也,故音者依之翻为‘讶’字之音。杜注同服。《释文》云:辂,五嫁反,不云杜音。此足以证《索隐》所引,亦非服音。
《左传·成公二年》:‘且惧奔辟’,《释文》:辟,音避,注同。徐:扶臂反;服氏:扶亦反。盖服训辟为行辟人之辟,故翻为扶亦反;又徐音在上,知服音亦由徐传之也。
《左传·襄公九年》:‘弃位而姣’,正义引服虔读姣为放效之效,言效小人为淫;《释文》则云:姣,户交反,注同;徐又如字,服氏同;嵇叔夜:音效。盖嵇有《左传音》,即取服义;故《释文》不云嵇同服,而云服同嵇,明服氏无音书也。
《左传·襄公廿五年》:‘陪臣干掫’,正义引服虔一曰,干,扞也;《释文》引徐云,读曰扞,胡旦反;注同,服:如字。盖服仅引《尔雅》释传,《尔雅》之干扞,干固如字;杜、徐则破干为扞也。
《左传·襄公廿七年》:‘公丧之,如税服终身’,正义引服虔曰:衰麻已除,日月已过,乃闻丧而服,是谓税服,服之轻者;《释文》引徐云:税读曰穗,音岁,注同,谓穗衰也;服音吐外反。此音以义而知,盖丧服小记税服,郑读如无礼则税之税;服义同郑,音亦同;故音者翻为吐外反。
《左传·昭公三年》:‘其相胡公大姬’,正义引服虔曰:相,随也;《释文》云:其相,息亮反;服:如字。云服如字,盖以相之训随,理宜平读,与相之训助应去读者,异也。
《左传·昭公十六年》:‘几为之笑。’《释文》云:几为居岂反,数也;服音机,近也。居岂之音,由训数得之;机之音,亦由近得之也。
如上诸文,服氏无《左传》音明甚,后人依义翻出,本图便于学人;假使立文之际,称曰服读某,或曰服义音某,则不致使人迷惘矣。”
黄侃先生的这段非常精彩的论述指出《经典释文》的注音有很多是六朝经师根据汉代学者的训诂而“依义翻出”的反切音。《经典释文》中的又音异读往往是表示了学者们不同的训诂[594],或原文有异文,或训读。这是研究《经典释文》的异读音的学者必须充分考虑到的。清代学者洪亮吉《汉魏音·叙》[595]称:“古之训诂即声音。……夫求汉魏人之训诂,而不先求其声音,是谓舍本事末。”不能轻易地将异读音作为构拟上古汉语复辅音的证据。如黄侃先生在这里举的第一个例子:《史记·晋世家》的《索隐》引服虔音:“辂,五嫁反。”其实正如黄先生所说:“五嫁反”并不是对“辂”的注音,而是表明这里的“辂”有异文作“讶”。“五嫁反”是对“讶”的注音[596]。
《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旭日始旦。”《释文》注音:“旭,许玉反;徐又许袁反。”黄侃《经籍旧音辨证笺识》称:“又许袁反者,读为‘日以晅之’之‘晅’。”黄侃的意见十分正确,《释文》说的“徐又许袁反”其实是说原文的“旭”有异文作“晅”。非关音变。[597]
前辈大学者吴承仕先生的名著《经籍旧音辨证》[598]是很有功力的一部著作,然而对《经典释文》中的这种以注音表异文的体例未能深入体会,受到了黄侃先生的批评[599]。黄侃《经籍旧音辨证笺识》[600]对吴承仕的此类辨证颇多批评,甚为敏锐,多能匡吴氏所未逮。例如《经籍旧音辨证·孝经音义》:“莫不被。”《释文》:“被,皮寄反,一作章移反。”吴承仕加按语:“唯章移一音竟何所施,未闻其审。”黄侃《笺识》:“章移反者,盖有本作‘祗’也。”可知黄侃确知《释文》用注音表异文的体例。
葛信益《广韵丛考》[601]中所收录的一些论文也早已注意到这样的问题。这是前辈学者很犀利的观察,是很有价值的,我们这里应当介绍。其文《<广韵>异读字有误认声旁之讹者》指出《广韵》中有的异读字是由于字形讹误后产生的。如《广韵》:“平声五支臇、遵为切、臇;又子兖切。”葛信益先生按曰:“遵为切,与隽声不谐。考《说文》‘臇’,从肉隽声,读若纂。大徐音子沇切。《广雅·释器》‘臇’,曹宪音子兖反。其他载籍亦均无‘遵为切’一音。疑俗书‘隽’、‘巂’二字相混(如‘携’俗作‘携’是),因是误认声旁‘隽’为‘巂’,遂读‘遵为切’。韵书遂据以入支韵耳。”这样的观察和解释确实是敏锐而深刻的。又如同文称:“(《广韵》)二十一侵棽、丑林切,木枝长,又林森二音。”葛先生按曰:“按侵韵棽字此注,故宫本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作‘又所林反’,敦煌本王韵作‘又所金反’。均与‘森’音同,而无‘林’音。《集韵》、《类篇》此字亦均无‘林’音。余以为‘林’盖讹音,系误认‘林’旁为声,遂制此音耳。”葛先生的解释是正确的。有的学者由于没有注意到葛先生此文的论述,所以至今还不明白为什么“棽”有“林”音,其实这只不过是误认“棽”所从的“林”为声旁所致。葛信益此书收录的“陆德明《经典释文》异读与《广韵》”一文也有很好的论述,其文分为四条来阐述。我们略引其文:“一曰:经本不同,《释文》每出其异音,而不具列异文,致音与字不相侔者。《庄子》‘瞒然惭,俯而不对’。《释文》瞒反武版。又引李轨‘天典’一音。‘天典’则读从‘典’声,字当作《说文》云‘青徐谓惭曰’,是其证也。又‘求狙猴之杙者,斩之’。《释文》‘杙’音‘以职、羊植’二反。又引郭象‘且羊’一音。案:‘杙’不得音‘且羊’,其所据本应作‘’,因读斯音耳。二曰:有为读者误认为某字而作音者。《尔雅》‘莁荑’。《释文》‘莁’音亡符反。又云:读者或‘常制反’,又‘户耕反’。‘常制’盖以形近误认为‘筮’字(《广韵》‘筮’,时制切),‘户耕’又以形近误为‘茎’字耳(《广韵》‘茎’,户耕切)。三曰:《释文》有依注为音而不破字者。《周礼·太祝》郑注引赵文子曰‘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释文》‘京’字音‘原’。案:‘京’无‘原’音,盖即‘原’之讹字。《檀弓》‘京’下《释文》已谓依注音‘原’矣。是《释文》所音,不可一概目某音即为所出字之音也。”[602]
葛信益先生的这些见解是富有启发性的,特别是提醒音韵学家们[603]在利用经典的异读音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异读音是怎样产生的,是不是真的异读音。
在古文字中也有类似的现象。如在战国时期的赵国兵器文字中,相邦建信君的“信”有的被写作“躳”。本来“躳”音“居戎切”[604],为见母字。但是赵国兵器铭文上的“建躳君”在典籍中是写作“建信君”。考《战国策·赵策一·谓皮相国章》:“谓皮相国曰:以赵之弱而据之建信君。”《史记·刘敬传》有曰:“乃封敬二千户,为关内侯,号为建信侯。”可见西汉前期的刘敬也“号为建信侯”。为什么“躳”会既读为“居戎切”,又读如“信”呢?其实这是因为古人对“躳”的形声结构的不同分析所造成的异读音。古人一般以“躳”所从的“吕”为声旁,则读“居戎切”[605],但也有人把“躳”所从的“身”当作声旁[606],则“躳”的读音就与“信”相通[607],于是“建信君”就被写作“建躳君”。这种异读音与复辅音的分化毫无关系[608]。其他的例子如《广韵》中的“”有两个音:荣美切、古对切。这也是古人对此字有不同的分析造成的,其“荣美切”音是把所从的“有”读云母;其“古对切”音是把此字所从的“有”读如“贿”。又如“毹”字在《广韵》音“山刍切”,这是把“毹”所从的“俞”分析为“输”之省;在《唐韵》音“羊朱切”,这是把以母的“俞”作声符。类似的情况在古书中非常多。
在方言中也有类似的情形。王福堂先生在《汉语方言语音中的层次》[609]一文中介绍了一个方言中的例子:在广州话中的“纠”的声母要读t,这并不是由音变造成的,而是广州方言误认了“纠”所从的偏旁不是“丩”,而是“斗”,以为“纠”是从“斗”声,所以才把“纠”读成t声母。我认为王福堂先生的解释是可信的,因为在汉字中确实存在着作为偏旁的“丩”与“斗”相混的情况,从“斗”的一般是俗字写法,如“叫”有异体俗字作“呌”[610]。这种由于误认汉字的偏旁而造成的读音改变在汉字中颇多类例,我们在下文的论述中还有举证。王福堂先生在此文中特别论述了在汉语方言中由于不同方言的相互影响而造成一个字的异读现象,这种现象在汉语方言中是非常普遍的。这种异读音实际上是借音现象,王福堂先生称之为“汉语方言语音中的层次”,这不是语音的直接的音变。在古代方言中也肯定会有类似的情况,凡是属于借音现象的材料都绝对不能作为探索上古音的根据。
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611]卷四“汜”字条就批评了唐朝的张守节《史记正义》把本来不同的字错误地加以混同,从而导致了一字多音的现象。今举钱大昕此文为证:“‘汜’、‘氾’两字音声全别,而张守节《史记正义·发字例》举‘一字三四音’,有云:‘汜’,音祀,水在成皋。又音‘凡’,邑名,在襄城。又孚剑反,为水,在定陶,高帝即位处也。又音‘夷’,楚人呼‘上’为‘汜桥’。是误合为一字矣。其音‘祀’、音‘夷’者当从‘巳’旁,其音‘凡’与‘孚剑反’者当从‘’旁。”不过,这样的混同似乎发生得很早,不可归咎于张守节一人。考《汉书·高帝纪》:“汉果数挑成皋战,楚军不出,使人辱之数日,大司马咎怒,渡兵汜水。”师古注:“张晏曰:‘汜水在济阴界。’如淳曰:汜音祀。《左传》曰:‘鄙在郑地汜。’臣瓒曰:‘高祖攻曹咎于成皋,咎渡汜水而战,今成皋城东汜水是也。’师古曰:瓒说得之,此水不在济阴也。‘鄙在郑地汜’,释者又云在襄城,则非此也。此水旧读音‘凡’,今彼乡人呼之音‘祀’。”[612]
前辈学者对这个重大的音韵学问题也有所论及。《章太炎国学讲义》[613]第81页早已指出:“‘等’字一多肯切,一多改切;……‘等’本与‘待’相通借,多改切之‘等’,即出于‘待’。”这是很敏锐的观察,可惜章太炎没有更详细的阐述。蒋希文先生《徐邈反切系统中特殊音切举例》[614]注意到了同样的问题,并说:“这些比较特殊的音切,其内容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点:①依据师儒故训或依据别本、古本,用注音的方式改订经籍中的被音字。这种情况相当于汉儒注经,有所谓某字‘当为’或‘读为’另一字。②根据经籍的今、古文传本的不同,用注音的方式对被音字加以改订。一般以今文改订古文(但有个别的例外),或以汉以后通行的文字改订经籍中传抄的古字。③以注音的方式对被音的字的意义加以阐释。一般是以专语释专语,以专语释泛语或以泛语释专语。”我们认为蒋希文先生的概括是很正确的。[615]
最近,万献初《<经典释文>音切类目研究》[616]第二章“反切”的第五节“用于辨字形和明假借的切语”对于《经典释文》中的用于辨字形和明假借的反切注音有比较充分的讨论,这是近年来比较有系统的论述,很有参考价值。我们稍引其文:“切语直接用于辨析字形和明假借是其变通用法。往往是A字应作B字形并当为B字的音和义,或者A字是B字的通假字,所注切语虽是在A字头下出现却实际上只是给B字注音,B字有时出现有时不出现,则所注切语不是真正给被注字头的A字注音,而只是它的假性注音音切。这样做也还是为了用切语来显示符合文意的正确的形音义。”据万献初此书统计,《经典释文》用于辨析字形的切语有95次,其中辨析版本异文的切语有10次,辨析形讹字的切语有85次;用于明假借的切语有509次,其中辨析同音借用字的切语有90次,辨析同源通用字的切语有98次,标示专名用字音变的切语有321次。万献初在这一节中共举了34例来作具体的说明,都有参考价值[617]。我们不详录[618]。类似的现象在《经典释文》中很多时候不是用反切语来表示,而是用“音”这个术语来表示,即“A音B”有时是表示辨析字形的不同,或者是通假字。龙宇纯《上古汉语四声三调说证》[619]一文列举了一些例子说明异读异文有时表示不同的字,所举例子精当,论述也颇有启发性。本文不再转述其例,然其文必当参考。
然而某些音韵学者由于没有注意到经典中的异读音的这种复杂性,错误地利用了异读音来推论上古汉语的所谓复辅音。现在我们继续来举例讨论具体的情形。
例一,《周礼·乐师》:“有氂舞。”《经典释文》在这里有对“氂”的异读注音:“旧音毛,刘音来,沈音狸,或音茅。”有的音韵学者利用这条异读材料构拟“氂”的上古音声母为复辅音ml或mr。我们认为这是不可信的。清代学者王筠《说文解字句读》“釐”字下注曰:“然‘毫釐’,《礼记》作‘豪氂’。本是两字,不必以音别之。”足证“氂”与“釐”在古书中形近易混。王筠的解释针对的是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的“釐”可与“氂”相通假的观点。我们认为段玉裁、王筠的观点都是正确的,并不矛盾。《经典释文》这里用的异读是与《周礼》原文“氂”有不同的异文,也表示“氂”有不同的读音。“旧音毛”是说汉代经学家看到的版本原文就是“氂”字,与今本一致。“刘音来”是说刘昌宗看到的原文版本是作“斄”,“沈音狸”是说沈重看到的原文版本是作“釐”,只有最后一个异读“或音茅”是“氂”自己的又读音。事实上,《经典释文》紧接着就明确地写道:“字或作‘氂’,或作‘斄’,皆同。”《汉书·王莽传中》:“以氂装衣。”师古曰:“毛之强曲者曰氂,以装褚衣中,令其张起也。氂音力之反,字或作斄。音义同。”特别要注意的是古人的注释明确指出“氂”有“斄”、“釐”这样的来母音,音“力之反”。这该怎样解释呢?我们认为这是古人对有的文字的复杂结构有不同的分析。《说文》:“氂,犛牛尾也。从犛省,从毛。”这个字的声符到底是哪个?这使得一些学者颇感困惑。有的认为“氂”所从的“毛”是声符,于是就注为“毛”音;有的认为“氂”所从的“”是声符,于是就注为“里之切”,是来母。考《说文》氂部:“氂,西南夷长髦牛也。从牛声。凡氂之属皆从氂。”又《说文》心部:“,楚颍之间谓忧曰。从心声。”《说文》又部:“,引也。从又声。”里之切。《说文》文部:“,微画也。从文声。”里之切。《说文新附》:“嫠,无夫也。从女声。里之切。”[620]这些字《说文》和《说文新附》都是明确以“”为声符,读来母。我们认为《说文》中的“氂”的古本音当是读来母音[621];镰田正等《新汉语林》第606页也认为“氂”是从“犛”省声,不以“毛”为声符;但《说文》氂部又说:“斄,强曲毛,可以箸起衣。从氂省来声。”这又认为声符“斄”所从的是“来”,不是[622],但并没有认为“毛”是声符。因此我们认为正是因为古人对“氂”的形声结构有不同的分析,认为“氂”以“毛”为声符的就注为“毛”音,认为“氂”以“”为声符的就注为来母的“里之切”。也就是说“氂”这个字本身就有两种不同的读音,其原因是学者们对“氂”的形声结构的分析不同[623],绝不是因为上古复辅音的分化。我们认为从造字本源上看,“氂”所从的“毛”应该是义符,“”才是声符。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氂旧音毛,但许不言毛亦声。而《左传》‘晏氂’,《外传》[624]作‘晏莱’;《后汉书》魏郡《舆人歌》‘岑熙狗吠不惊[625],足下生氂’,与灾、时、兹三字韵;则是‘犛’省亦声。在第一部也。”段玉裁的这段论述观察犀利,很有说服力[626]。因此这个例子不能作为构拟“氂”的上古音声母为复辅音ml或mr的根据。
例二,陆志韦《古音说略》[627]第265页在论“上古喉牙音跟舌齿音的通转”时举证有“”,此字有异读音为“古老切”和“昌石切”。陆志韦认为这个异读音反映了上古音中的喉牙音跟舌齿音的通转。有的音韵学家便利用此例来构拟复辅音声母。我们认为此例不能作为构拟上古复辅音的证据。“”之所以有这两种异读音是可以合理解释的。大徐本《说文》:“‘’,大白泽也。从大从白。古文以为‘泽’字。”古老切。对《说文》的这个注释,清代的小学家颇有不同的说法。段玉裁注认为“大白泽”的“泽”是衍文,称“各本白下有‘泽’字,其误不知始于何时?……‘’以白大会意,则训之曰‘大白’也。犹下文‘大’在‘一’上为‘立’耳。浅人妄增,《玉篇》《广韵》仍之。说《石鼓文》者又引为证。古来郢书燕说类多如此。”王筠《说文解字句读》认为“泽”非衍文,但有新的断句:“,大白。泽也。”王筠注曰:“大白者,以形解义。此句言其色。泽也者,光润也。此句言其光芒也。通两句言之,只是白而有光耳。”王筠认为这里的“泽”不是水泽的泽,而是光泽的泽。这在清代学者中是比较独特的解释,姑备一说。但王筠事实上和段玉裁一样意识到“大白”与“泽”不可连读,只是王筠认为“大白”与“泽”中间要断句,而段玉裁认为“泽”是衍文。对“大白泽”的理解关系到“”的音读问题,不可等闲视之。如果按照大徐本《说文》的解释,“大白泽”三字连读,那么《说文》下面说的“古文以为‘泽’字”就可以解释为训读。因为“”的意思是“大白泽”,实际上与“泽”意思相近,古文以为“泽”字,于是“”就有了“泽”音,也就是“昌石切”一读[628]。按照王筠注,“泽”是色泽之义,那么训为“大白”的“”仍然与“泽”义近,“”读为“泽”音还是可以解释为训读。如果按照段玉裁的解释,“”与“泽”在意思上没有关系,而古文以“”为“泽”,那么就可以解释为异字同形。然而还有一种意见不可忽视,就是《说文》“古文以为泽”的“泽”字是“皋”的误字。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字注认为:“古文以为泽字者,‘泽’当为‘皋’。”桂馥指出“皋”在隶书中作从罒(在上)从羊(在下)之形,与“泽”形近而误。桂馥还指出经典中的“皋”往往有“泽”的异文。如《左传·襄公十七年》“泽门之皙”,《诗经》正义引作“皋门”;《诗经》“鹤鸣于九皋”,薛君《韩诗章句》以“皋”为“泽”;《孙叔敖碑》“收九之利”,《汉隶字源》以为“九泽”。这些证据不可轻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也指出过《说文》第二个“泽”字是“皋”之误。因此,依照桂馥、段玉裁的这个意见,《说文》“古文以为泽字”的“泽”就是“皋”之误,《说文》事实上是说“”古文以为“皋”字。桂馥《义证》已经指出:“,经典通作皋。”段玉裁也说过:“皋、义相近,音同。”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也指出用“”与“皋”相通[629]。由于“音随形变”[630],“”或‘皋’既然误成了“泽”形,后世的字书、韵书就把“”或“皋”注为“泽”音,即“昌石切”。这就是“”有“昌石切”一读的来源。王筠《说文解字句读》似乎已经意识到“昌石切”与“古老切”是没有关系的两个读音,彼此间不存在音变。王筠说:“案许云古文以为泽字,是必自有音读也。则《唐韵》‘古老切’不与‘泽’同音,亦必有所受之。而《玉篇》《广韵》皆有‘昌石切’,《集韵》又有‘施只切’,皆训‘白泽’。则音不必定用,古老切,也。”[631]综上所述,《说文》所说的“”“古文以为泽字”无论解释为训读、异字同形还是误字,都不能根据“”有“昌石切”一读作为“上古喉牙音跟舌齿音的通转”的证据,更不能据以构拟复辅音。但是正如我们在“论自反”一章里所列举的一样,傅定淼先生在《反切起源考》第120页中有独到的解释:“古文以为字是取其形义,并非取古老切之音,音则取之于字形中‘大、白’合音为‘泽’,意谓肥泽之‘泽’即‘大、白’的合音词。”这就是说“”之所以是古文中的“泽”,就是因为“”是自反字,“大白”切为“泽”音。这种独特的解释可备一说,不可忽视。
例三,“泷”从“龙”声而又读为“双”。这个字也经常被人用来构拟复辅音声母。我们认为这是不可靠的。《说文》:“泷,雨泷泷皃。从水龙声。”力公切[632]。《广韵》注“泷”又音“双”。“双”的中古音为山母,上古音读如心母。这有两种解释:我们在第三章第七节里指出在方言中来母可以擦音化而音变为心母和邪母,这在闽方言中有大量例子。正因为如此,本为来母的“泷”可以音变为“双”音;还有一种解释就是把“泷”分析为自反字,得音于“水龙反”,“水”的古音为书母,上古音和心母比较音近,都是清擦音。因此,“水龙反”的音与“双”比较音近,可以相通。这两种解释都能讲通,都与复辅音声母无关。
例四,《说文》:“,白虎也。从虎昔省声。读若鼏。”莫狄切。《说文系传》称:“臣锴按,今人多音‘酣’,唯隋曹宪作《尔雅音》云‘音觅’,又云‘梁有顾、费,不知其名。音为‘酣’。”《说文》明称“”字读若“鼏”,怎么会又有“酣”音呢?其实,这是因为“”所从的“日”在古文字中与“甘”字形相近,从而讹变成了“甘”。这样一来,“”就产生了“户甘切”的又读音。这种情况属于“音随形变”。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称《尔雅·释兽》中的释为“白虎”的从“虎”从“甘”的字就是“”的错字,“日”与“甘”在篆文中相似。他还指出《玉篇》《广韵》对“”的注音把“鼏”音和“酣”音两收是错误的。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字注广征文献,考证颇详,也认为《尔雅·释兽》中的那个从“虎”从“甘”的字是“”之误。桂馥最后说:“‘日’旁误为‘甘’,音随文变也。李善师事曹宪,亦误读《尔雅》。”桂馥的见解完全正确,他说的“音随文变”是古汉语“又读音”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例五,来母的“獠”字中古有知母音。这该如何解释呢?《说文》:“獠,猎也。从犬,尞声。”力昭切。这是正常的读音。但是《广韵》又音“张绞切”,《集韵》《类篇》又音“竹绞切”,中古音是知母,上古音是端母。我们认为这样的又音实际上不是音变,而是音随形变。古书中有“”字,不见于《说文》,也不见于汉代以前的典籍,是六朝以后,甚至到了唐代才产生的俗字。我们认为“”字就是由“獠”字讹变而来,是“獠”在六朝以后的一个别字,正史如《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宋书》等都只有“獠”字,没有“”字。由于“獠”在字形上讹变为“”,于是音随形变,人们后来便以为“”是从“巢”得声,就产生了“张绞切”这样的音。这是中古才出现的后起俗音,字书中始见于唐朝。考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十二“蛮獠”条注称:“或从巢。”作从豸从巢(左右结构)之形。宋代的《集韵》:“,西南夷种,或作。”音“竹狡切”,又音“侧绞切”。古代西南夷族人自称是“獠”。“獠”音“张绞切”“竹绞切”,实际上是读成了“”音;,据《集韵》《类篇》也有“鲁皓切”,这实际上是读成了“獠”音,看成是“獠”的异体字,以“尞”为声符。在《集韵》中也确实是把列为“獠”的异体字。这只能解释为音随形变,而不是音变,不存在来母与知母之间的演变问题。有的学者利用这个材料来构拟复声母是错误的。
例六,包拟古《原始汉语与汉藏语》[633]第132页在构拟上古汉语的复声母kl-的时候,所根据的材料有“古”。“古”是见母,“”根据《广韵》有“当古切”一音,则是端母。这个异读音怎样解释呢?考《说文》:“,美石也,从厂,古声。”《说文诂林》各家注都注音为“侯古切”,则是匣母音,这是正常的读音,段注又音“当古切”,但各家对这个端母又音都没有作出解释。我认为“”有“当古切”音是中古时代产生的新音,这不是“”的本音。考《集韵》:“者,语辞。董五切。”正与“当古切”音相当。我认为在中古时代的“者”有一种俗体写法与“”字形相似,从而造成“”有了“当古切”的“者”音。也就是“当古切”不是“”的本音,而是对“者”的注音。因此,这个又音与复声母无关。
例七,包拟古《原始汉语与汉藏语》第132页在构拟上古汉语的复声母kl-的时候,所根据的材料有“敢、澉”。“、澉”二字都是透母音[634],“敢”是见母,这个谐声应该有合理的解释。我认为有证据表明作为声符的“敢”和“炎”有通用的现象,如《太玄·交》:“猛则噉。”《释文》“噉”又作“啖”,二者是异体字[635];又如“瞰”或从“炎”,二者是异体字,“澉”与“淡”也是异体字。类例尚多。其原因可能是为了避晋武帝司马炎的讳,而不是二者之间存在音韵上的通转关系或同源关系。为什么避司马炎的讳要改“炎”旁为“敢”旁呢?这可能与《诗经》有关。考《诗经·大车》:“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菼”和“敢”押谈部;《诗经·节南山》:“忧心如惔,不敢戏谈。”“惔、敢、谈”三字押韵。而“炎”的古音有以母和定母的读法,“炎”声字也有透母音的例子,如“菼、毯、緂”等[636]。因此,我认为“敢”声字读舌尖塞音的现象是因为避讳而把“敢”声读成了“炎”声。这就是从“敢”声的“”“澉”二字可以读透母音的理由。这与复声母无关。
例八,包拟古《原始汉语与汉藏语》[637]第132页在构拟上古汉语的复声母gl-的时候,所根据的材料有“果”。包拟古说“”读d声母,而“果”是见母字。我认为此例不可靠。考“”不见于《说文》和《广韵》,是很晚才出现的后起字,不可据以考上古音。《康熙字典》引《玉篇》“”音“乌火切”,引《集韵》音“邬果切”,都是影母音[638],怎么会读定母音呢?也许是包拟古搞错了[639],这个字根本没有定母音。
例九,钱大昕《十驾斋养心录》卷二“贷”条称:“《月令》‘贷’字三见。陆氏《释文》于‘孟春宿离不贷’则云‘吐得反,徐音二’,于‘季夏无或差贷’则云‘音二,又他得反’,于‘仲冬毋有差贷’亦云‘音二,又他得反’,皆兼存两音,而先后微异,似‘差贷’字以音二为正。以予考之,殊未然也。”“贷”无“二”音,徐音“二”是因为徐仙民看到的版本不是作“贷”,而是作“贰”。所以钱大昕接着说:“六朝字体不正,或讹为‘贰’,故徐仙民有此音,陆氏不能辨正,沿讹到今。”
不过,《经典释文》的又音反切中确实有存在错字的情况,这给我们辨音带来了困难。吴承仕《经籍旧音辨证》在辨证《经典释文》注音的错字方面狠下功夫,有的分析得很精彩,但也有的难以解决。例如《庄子》的“朱泙漫”,《释文》给“泙”字注音称:“李音平,郭敷音反,徐敷耕反。”吴承仕按:“敷音反,音在侵部,韵部较远,《篇韵》亦不收此切,疑音字讹。各本并同,无可据正。”吴承仕的观察是正确的。考《广韵》《集韵》的“侵”韵根本不与唇音相配,因此古音中根本就没有“敷音反”这样的读音。其中的“音”必是错字,吴承仕难以确考。我考订“音”当作“声”,因义近而误[640]。“敷声反”当是“聘”字。因此,郭璞所据的《庄子》的“泙”当是作“聘”。
学者们常常奇怪《淮南子》的高诱注音有时很离奇,于是有人便认为那是因为东汉时代的古音有的后来已经失传,幸亏高诱注保留了。其实,《淮南子》高诱注音很多是用注音来表示异文、训读、错字,非关音变。张双棣师乃研究《淮南子》的专门名家,所撰《淮南子校释》收罗详备;吾友萧旭兄《淮南子校补》旁稽博考,发明甚多。然二氏皆未能发微高诱音注,殆待我将来为之也。姑举一例:《淮南子·俶真篇》:“沈垢弗能薶。”高诱注:“薶,污也。‘薶’读倭语之‘倭’。”高诱注音说“薶”读音同于“倭”,而“倭”字从来没有明母音,古书中没有任何证据说“倭”能读音同“薶”音,而且“薶”无“污”义。然而据我推断:高诱注在这里是表明“薶”有异文作“涹”或“薶”是“涹”的错字,与“倭”同音。考《广韵》:“涹,浊也。”正与“污”同义。高诱注《淮南子》肯定已经有了用注音表错字或异文的体例[641],断不能一概用音变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