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慈溪市草莓质量安全风险评价
第1节 晴好天气情况下的慈溪市草莓农药残留调查与分析
近几年,随着好的草莓品种引入和技术成熟,慈溪市草莓种植户越来越多,种植面积越来越大。我市种植的草莓均采取设施栽培方式,主要用于鲜食,有的甚至是市民直接到地头,一边采摘一边食用。但在草莓种植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使用一些农药。相关文献曾报道深圳市宝安区草莓中农药残留超标率达41.7%[1]。草莓中农药残留多少不仅影响草莓的质量安全水平,而且也是制约草莓质量的主要因素。因此,了解草莓中的农药残留现状,保证草莓的食用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对草莓这个单一品种进行农药残留分析少见报道。因此,调查和分析草莓中的农药残留情况,对于了解其健康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针对慈溪市生产的草莓进行农药残留定量分析,为安全食用草莓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以慈溪市设施栽培的草莓作为调查分析对象。于2011年2月中旬随机抽样检测20家农户生产的上市前草莓样品20批次。
1.2 样品分析与测定
按照NY/T761—2008[2]方法测定敌敌畏、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三唑磷、甲拌磷、毒死蜱、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水胺硫磷、磷胺、久效磷、百菌清、三唑酮、联苯菊酯、甲氰菊酯、氯菊酯、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和氰戊菊酯等22种农药残留量。所用仪器为Agilent公司6890N气相色谱仪,配7683自动进样器,采用火焰光度检测器(FPD)和微电子捕获检测器(μ-ECD)。测定结果按照GB 2763—2005[3]、NY 1500.13.3~41500.31.1~49.2—2008[4]进行判定。
2 结果与分析
通过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发现,没有有机磷农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检出,仅有一种杀菌剂(百菌清)检出,详见表2.1.1和表2.1.2。在20批次草莓样品中有13批次样品不同程度地有百菌清检出,检出率为65.0%,没有样品农药残留超标,合格率为100.0%。百菌清的残留检出量为0.0024~0.70mg/kg,20批次草莓样品中百菌清农药残留的平均值为0.068mg/kg。可见百菌清在草莓中的使用比较普遍,且残留量普遍比较低。
表2.1.1 有机磷农药检出和超标的次数(单位:次)
表2.1.2 杀菌剂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检出和超标的次数(单位:次)
目前,《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T444—2001草莓》[5]、《NY 5103—2002无公害食品草莓》[6]等都没有对百菌清在草莓上的残留限量做具体的规定。仅见《NY/T844—2010绿色食品温带水果》[7]对草莓百菌清的限量要求是1.0mg/kg。可见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我们所检测的草莓百菌清残留量都没有超出国家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3 讨论
我市种植的草莓主要用于鲜食,品种糖度高,口味好,但抗病性普遍较差。草莓设施栽培采果期最长可达5个多月,几乎每天或隔1~3天采摘,这给掌握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我市草莓的种植面积普遍较小,从几亩到十几亩不等,基本上为散户种植或基地零星种植,这给草莓种植过程中的农药科学安全合理使用的控制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从农户在草莓上的实际用药情况来看,杀菌剂使用较多,如杀菌灵、百菌清等。本次农药残留检测情况也验证了这一点。百菌清是广谱、保护性杀菌剂,其通过与真菌细胞中的三磷酸甘油醛脱氢酶发生作用,与该酶中含有半胱氨酸的蛋白质相结合,从而破坏该酶活性,使真菌细胞的新陈代谢受破坏而失去生命力。百菌清在草莓中主要用于防治灰霉病、叶枯病、叶焦病和白粉病,且常会在开花初期、中期和末期使用。百菌清没有内吸传导作用,但喷到植物体上之后,在体表上有良好的黏着性,不易被雨水冲刷掉,因此药效期较长。肖艺等[8]研究后认为百菌清在设施栽培情况下,由于空间沉降和施药累积,会造成残留量偏高,发现百菌清在推荐剂量下16天后残留量为0.922mg/kg。因此,建议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控制好施药次数。我们本次抽样检测的草莓百菌清残留量均小于0.922mg/kg,可见使用间隔期均超过了16天。张志恒等[9]对百菌清的残留试验及不同人群的膳食暴露风险评估后认为百菌清不宜在草莓采果期使用。因此,尽管百菌清在草莓上使用效果较好,但由于其安全间隔期长,并不适合在需不断采摘的收获期草莓上使用,应尽量用具有相同效果的农药来代替百菌清在草莓收获期间的使用。
参考文献
[1]唐淑军,梁幸,赖勇,等.水果农药残留研究分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0(8):253255.
[2]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S].
[3]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S].
[4]NY 1500.13.3~41500.31.1~49.2—2008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2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S].
[5]NY/T444—2001草莓[S].
[6]NY 5103—2002无公害食品 草莓[S].
[7]NY/T844—2010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S].
[8]肖艺,张志勇,孙淑玲,等.百菌清在设施草莓上的残留[J].农药,2007,46(8):548550.
[9]张志恒,李红叶,吴珉,等.百菌清、腈菌唑和吡唑醚菌酯在草莓中的残留及其风险评估[J].农药学学报,2009,11(4):449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