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课堂审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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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审美主体:文学课的根基与归宿

从理论上讲,审美主体并不是一个预设的、固定的、抽象的存在,而是随机的、动态的、具体的,与审美对象共存于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规定、相互激荡的矛盾运动过程”构成审美活动。这意味着,审美主体、审美对象、审美活动三者是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当我们说到审美主体的时候,就意味着有一个审美对象的存在,正是审美对象要求并规定主体成为审美主体。而审美对象的出现,又必须以审美主体的存在为必然的前提,审美对象就是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指涉的一个客体。因此,审美活动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所以可能并具有现实性的根本条件。”朱立元主编:《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页。但这并不等于说,审美活动的发生是无缘无故或天授神谕的。诚然,审美对象并不是自然先在的,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客体才有可能取得审美对象的特别身份,但对象只有与主体相联系,“只有在主体的活动中改变自身的存在形态,只有在主体的活动中才完成自己,而且它只有在主体能动的作用中实际改变着自身的形态时,才实现着确证自己作为对象的现实性”朱立元主编:《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09页。。在客体由审美条件向审美对象的实际转化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的审美需要、审美态度、审美能力和经验均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文学课堂里的审美活动,以其鲜明的特点与广义的审美活动区别开来。首先,教材(具有审美条件的文学作品)、受教者和施教者(具有审美需要和一定审美能力的师生)作为“预在”的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为审美活动的展开提供了基本条件。其次,课堂里的审美活动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并在一定的组织形态中有规律地进行着。再次,文学教师天然地承担着审美活动组织和引导者的身份,他能否成为实际的审美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课堂审美活动的开展和质量。当然,文学课堂审美活动中,无论就人数比例、审美需要(由教育培养的主要对象所决定)或参与程度而言,学生都是最重要的主体部分。如果没有师生主体在审美方面的积极作为,课堂里的审美活动就无法展开,文学作品也因此很难从静态的审美条件转化为动态的审美对象,并借由审美途径发挥最大值,从而对主体产生积极的多功能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是文学课堂审美活动的根基。

认真考察和分析“预在”的审美主体的生态环境,根据科学规律积极开展审美活动,从而使学生成为人格独立、天性自由、视野开阔、精神充实的审美的主体,是文学课堂审美的最终归宿。这是因为:“文化的最重要的任务在于,使人就是在他纯粹的自然生命中也一定受形式的支配,使人在美的王国能够达到的范围内成为审美的人。”[德]席勒:《审美教育书简》,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72页。“审美的人”,意味着人在审美活动中追求人性完善走向自由境界,这与教育的本质不谋而合:“教育就是为了遇见美,因为美是人类的本质,如果没有美,中国教育就没有未来。与美相遇,就是为了与善和真相遇。美是起点,美也是归宿。”傅国涌:《教育就是与美相遇》,见http://blog.sina.com.cn/38z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