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公司法学(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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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版序言

《企业与公司法学》于2014年5月出第七版之后,我即萌生了将此教材的续著事宜托付给青年才俊的想法,期望这本诞生于1998年的法学教材在我结束教学生涯后,在未来的岁月中能够繁衍常青,继续流传于法学田园。这是我的梦想。

天遂人愿。北京大学出版社责任编辑冯益娜老师欣然赞同我的意见,让我倍感鼓舞。更为重要的是我的两位资质聪慧、品学兼优的博士学生周淳和周游,在北大数年潜心求学,不仅完全熟悉了这本教材蕴含的法学知识背景和本书的结构及语言特色,而且读书广博,学术功底深厚,无论是传统知识还是新知识方面均已远超过我,让他们二人承担续著《企业与公司法学》教材之任务,我心十分欣慰释然。

周淳、周游二人如今均已担任大学教师,开设了包括企业法与公司法在内的多种课程。鉴于此,《企业与公司法学》(第八版)的修订完全由他们二人完成,我没有操心太多。现我将周游发给我的关于此次修订教材的电子邮件说明抄录如下:

第一,我跟周淳在修改上作了分工,我主要修改有限公司之前的部分以及最后两章,股份公司之后的内容由周淳负责。第二,修改过程中,主要围绕我国现行法中的新规定(尤其是规章)进行修改,这方面修改周淳那部分比较多,我那部分相对少一些。第三,对个别明显的错误进行改正,对部分表达进行修改。第四,域外规定也进行了检查修改。根据我和周淳的不同研究背景,我主要对全书中的日本、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进行修正,周淳对英国、美国的部分进行修正。

老师之前说让我们作为共同作者,但这次的改动其实并不大,而且老师的教材已经形成了鲜明的个人风格,将我们列为作者感觉不太合适。我和周淳觉得在序言中作一说明就可以。

今后,对于本教材的修订延续我还会承担主体责任,但是主要工作已经移交给两位年轻学人了,期望读者继续欣赏本教材且给予批评指正。

甘培忠
2016年8月18日
于北京大学陈明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