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飞雪玉兰染孤林,笑吟常谈贯长霄
“这句话本应该由我去说,你怎么抢我的台词?”彪形大汉反问道,然后他想了想继续说,“不对啊,这个时候我的人早应该来了,我知道了,肯定是你做的手脚。”
“我做的手脚?你到底在说啥,我一直都在这里,你在说啥。”洛亭风依然一脸的无辜,犹如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
“算了,他们肯定自由快活去了,既然如此,一身上的所有东西,包括你的命就要归我了。”彪形大汉有些不耐烦了,虽然他武功不咋地,但他想着即使不咋地,对付个柔弱的公子哥应该没啥问题。
手提那把大砍刀,一鼓作气,便是向上横扫,一刀两刀,再接三刀,一刀比一刀气力变得更为强悍,刀光翻飞,直去洛亭风的脖颈。
刀没有在意料之中落在洛亭风的脖颈上,只是落在春晓剑上,‘铛铛’激烈的金属撞击声接连响起,震的洛亭风虎口有些发麻,气血翻滚,心下想,这黑山马贼力气怎么如此大。
洛亭风贴身于马背,然后顺势刺出,剑光激荡,然而在此时,彪形大汉的大砍刀再度劈出,刀与剑再次碰撞,一撞再撞,刀与剑再次相撼,大砍刀势如破竹地一劈再劈。
洛亭风左手紧握春晓,险些脱手,右手握紧缰绳,俊马向上跃起,嘶吼一声,然后双腿重新落回地面。
彪形大汉看向春晓剑,目光中满是贪婪,讥笑道:“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剑,也能换十几白银了,不忙我白跑一趟了,乖乖受死吧!”
彪形大汉又是一刀劈来,依旧是没有任何招式,全靠一身的蛮力,大开大合,也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手。
经过一系列的对拼,洛亭风知道不能和他硬拼,只能以巧取胜,然后眼尖手疾地用力一拉缰绳,使骏马腾空跃起半米高,才躲过此刀。
彪形大汉总归有些吃惊,但没有失去理智,准备待马落下时,斩断马腿,取洛亭风的性命。
可不成想,洛亭风与他却有着相似的心思,谁胜谁负就在此一举了,胜者活,败者亡。生死只在这一念之中,老头曾说过,想要练出杀人的剑,就必须要杀人,因为杀了人,让剑舔了血,以后杀人才会逐渐适合那种杀人的妙感。
杀人练剑,唯有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才能发出独属于剑客的杀人剑术,这种剑术是教不来的,只有亲身经历才能锻炼出杀人的剑术,而恰好遇到这群黑山马贼,用黑山马贼来磨练洛亭风的剑术,心境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骏马腾空落下,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洛亭风贴身于马侧,借势奋力挥起春晓剑,直刺瘦小黑汉子的喉咙处。
然而在这时,突变生起,彪形大汉也在此时双手悍然挥刀,一刀劈出,而且他的双臂上条条青筋微微蠕动,隐隐有强悍的力气灌注至刀中,刀畜力而劈,刀锋瞬间斩在马腿上,直接削掉了一双马腿。
骏马仰首嘶啸,双腿直接掉落染红了地面。彪形大汉正要跳上马背,再用一刀了当洛亭风,可没想到,洛亭风脚踩马背,顺势腾空跃起,双腿叉开,而后瞬间一剑撩出。
一点点犹如玉兰花似的寒光从彪形大汉的头顶穿过,滴滴血珠自他脑门溅射出来,犹如飞雪洒落,极为血腥,那个彪形大汉应声倒下,旁边的大砍刀倒插在地上。
“这个黑山马贼有点东西,陪他玩了玩感觉,这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洛亭风看了看那个倒在地上的彪形大汉,坐下来,喘了一口粗气,心有余悸。
这就是世道,世道险恶,人心更难测啊!
这群山贼只是单纯的为利而行,试问茫茫乱世之中谁不想有个安稳的生活,谁不想活命?
乱世之中,活命却成了最艰难,最奢求的愿望,就像他自己一样,从小没见过自己的生母,与老爹孤苦无依的生活,老爹为了他不停地往上打拼,只求能给他个安稳的生活,常人只看到他高高在上的一面,却想不到他私底下所付出的艰苦。
为了儿子他亮出自己的身份,三剑五年血誓立,为了儿子他一封血书立,为了儿子他至今还孤守在顺天府洛家……洛亭风自认为从未见过那个男人哭,也认为那个男人是天底下最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想起小时候他曾对老爹说过的话,脑海中不由浮现起自己在家时的点点滴滴,耳畔响起仿佛还在昨天的话语,“老爹怎么跑不动了,是不是昨天晚上找那个娇娘美妻了,怪不得这么虚。”
他笑而不语,一直站在那傻傻的看着自己的儿子,有种莫名的心酸,也有种莫名欣慰,儿子都长这么大了,是该去娶媳妇了,到时候就能抱上孙子了。有时候他仿佛自己老了很多,坐在铜镜前,梳弄着自己几根藏在长发中的银丝。
老了,是该老了。
他也该长大了。
他为了他一生不再娶妻,不纳妾,他没有告诉关于他娘的任何事,只字未提。
娘这个字,似乎离他很遥远。
“少爷这是咋了,干一个山贼怎么干哭了,这可不像你啊。”眼泪在洛亭风的眼眶凝聚,摇摇欲坠。
老白走过来,不用想,老白成功将那二十几号黑山马贼干掉了,这样的高手几个小毛贼都干不过,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老白你怎么干几个马贼去了,去这么长时间?”洛亭风看到老白满身的鲜血,讽刺道。
“唉,别提了那二十几个马贼真狡猾,差点回不来。”老白板着脸,故意降低自己,他也知道公子这是在挖苦他。
“还有公子面对一个小马贼,竟然还受伤了,这是怎么回事。”老白看到洛亭风脸色有些发白,又道。
“今日没喝够酒,也没吃饱饭,等我吃饱饭肯定能一招把那个小毛贼打得哭着叫爷爷。下次再碰到马贼看我不吃饱,干死他们?”洛亭风实话实说,今天他确实没喝多少酒,老白倒是喝了不少,饭也没吃多少,打着打着就饿了。
“公子我也没吃饱没喝足,要不是我武功高强,是个高手,早就凉了。”老白还是憨厚的傻笑,用他那憨实的语言,自吹自擂起来了。
“又来了。”洛亭风一时有些无语,每次都是这样,老白总会自吹自擂一番,马上就要把自己吹上天了。
洛亭风的那匹快马死于马贼手中,只能和老白一起徒步行走,慢悠悠地走着。
这就是江湖,江湖哪有不见血的。
夜已经深了,两人一路顺着孤林向前走,边走边喝着那坛酒。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还未喝完。
洛亭风大叫道:“老白给我留一口。”
“少爷已经没有了。”老白说。
“拿来让我瞧瞧。”洛亭风拿来酒坛子,张着嘴吐着舌头,许久,埋怨道:“老白肯定是喝完了,不给留一口。”
“没有,没有,不是我,刚才公子给我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了。”老白连连喊冤。
“哦,可能是我记错了吧!”洛亭风想了想,一脸的不知所措。
夜风吹过,带起缕缕清凉,主仆两人趁着淡雅的月色行走于荒凉无人的官道上,月色朦胧,很是迷人,也很是寂静,寂静的只能听到树林间的虫鸣,幽幽虫鸣,凉凉月色,总给人带来一种恬静,美好的感觉,这种夜色可不是所有江湖人都能亲眼目睹的到。
一夜已过,当东日的光辉照在大地上的时候,林间又传来那期盼的欢声笑语,主仆两人当然不会傻到行一晚上的官道,主仆两人在这江湖中第一次露宿林间并不感觉什么奇怪,入乡随俗嘛,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路途上,不找个茅草堆睡一晚上还真对不起第一次走江湖的洛亭风。
篝火徐徐的燃烧着,老白坐在篝火边时不时的添些干柴干树枝,洛亭风则远远的坐在另一边,目光遥望着远方,欣赏着难得一见的寂静夜色,凉风吹过,树枝猎猎作响,皎洁的月光撒下来,落在洛亭风的脸庞上,让他陶醉不已,此刻能看到少年干净的脸上,一双满是星辰的眼眸上闪着徐徐光亮。
一夜无语,主仆两人没有说任何话,老白不知从何处找来一大堆茅草,自己率先躺在茅草上睡了,洛亭风坐在老白身旁看着早已熟睡发出鼾声的老白,竟破天荒的笑了,这要搁以往他早就翻来覆去,左滚右闹将老白搞醒了,嫌弃他鼾声很大,如雷贯耳,可他今天没有这样做。
兴许是他今天杀了个黑山马贼,想出了很多,想他的老爹,想他那从未被人提起的娘亲,想老爹老了,想自己是该长大了,想应是自己接过老爹身上的担子去做这个一家之主,想不应该让老爹再受累了……想他那个家,那个不知道现在已经变成什么样的家。
家,还在。因为人还在,家就在。
躺在茅草上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就想起了自己那场马上厮杀每个细节,大到与那黑山马贼拼命时的握剑,小到快马被削掉时的心境,生在自己手中,死也在自己手中,生与死全握在自己手中,最终还是他生了,马贼死了,两个道理,生死之战,谁生谁死全在一念之中。
心中琢磨如果下次努力,就不会这样了,历经血战方可知不足,还是那句话练剑并一朝一夕的事,是个长久的打算,握剑练剑的基础,心境练剑的根本,两者缺一不可。
练剑讲究一番行云流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能达到练剑能达到行云流水时,练剑也能算是入门了,以后的路子还长着呢,剑道漫漫无边际,勤能补拙,笨鸟先飞,明天再加倍努力吧。
少年看了眼腰间的那把名剑榜排名第五的春晓剑,春晓剑上刻有一副春晓图,寒光凛凛的,剑长三尺有余,剑柄两寸,重量感觉还行,自己以前拿剑的时候感觉还可以,怎么看都是剑中上品。
江湖上名门正派控鹤府所争的无名剑怎么看都是感觉是下等货,自称江湖上的名门正派控鹤府怎么看上了个下等货色,还挺重,真搞不懂。
少年摇摇头,内心叹息了一声,都是名门正派,咱们搞不懂。
少年听着熟睡的老白鼾声更大了,离这么远了,倒还能听见,倒也是无语了,一脸睡意全无的少年,起身看着腰间的春晓,提手拔出春晓剑,单手握剑一挥便浮现个剑花,然后反手一刺,紧接着提手一撩,剑花朵朵亮丽刺眼,在这寂静无声的夜晚却独有一范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