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讲义(大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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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唐朝前期(7世纪至8世纪中)社会经济、政治、军事的变化和发展

(一)政治概况

唐太宗时,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为唐朝全盛时期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太宗之后,高宗继位,以后武则天专政。她统治的时间很久,从公元665年直到705年。武则天死了之后,她的两个儿子先后即位,这中间经过了一些政变,我们就不讲了。到公元712年,唐玄宗(李隆基)做了皇帝。下一年底他开始真正地掌握政权(在此以前他的父亲睿宗以太上皇名义执政,他没有真正掌握政权),直到公元755年,爆发了安禄山、史思明的安史之乱。

(二)唐代前期社会经济的变化和发展

唐代前期社会经济有很大的发展,唐朝全盛时期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和变化,这为以后唐中叶乃至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唐朝前期社会经济有些什么发展和变化呢?

原来的部曲、佃客生产制度进一步消除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奴役有所改变,对农民的徭役压迫减轻了。均田农民用缴绢代替了直接的服役。经过了一个较长的时期,到了玄宗时,一般农民缴绢一匹半,就免除徭役。唐初和隋朝一样,起先只有多馀的劳动力未被征发的才纳绢代役,到了后来,基本上一律纳绢代役,即纳庸。怎么看得出来呢?可以从当时政府用绢来计算收入这一点来看。玄宗时常常不分庸调,把调和庸合在一起计算,每一个丁男缴绢二匹,其中一匹半是庸,半匹是调。这就是农民缴绢免除徭役的普遍化。当然,这仍然是一种剥削,只是剥削的方式从形式上改变了一下,缓和些罢了。因为这样,就可以使农民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生产。否则,农民会像以前一样除了受较重的奴役以外,还把很多时间白白地浪费在往返的道路上。所以,这种制度的推广,对社会发展是有利的。

另外,和雇制度也得到发展。政府更多地采用了和雇的办法,就是用少量的工资雇佣劳动力服役,从征收的绢中拿出一部分来作雇佣劳力的支付。这种和雇制仍然是带有封建强制性的,因为它不是按照市场上一般的标准支付工资的。给得比较少,有时甚至就干脆不给。点到了就去服役,也不是自由雇佣。从形式上来看,和雇制的施行是双方自愿的,但实际上还是征发的、强制的,只是多少给了一点工资而已。当时认为不给工资是不对的,这比过去的征发徭役缓和了些。

直接进行奴役的方式有所缓和,而部曲、佃客的生产制又进一步削弱,这对社会生产是有利的。

上面说过,唐代均田制,取消了部曲、奴隶的受田。自由的(即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租佃关系以前就有,唐代更为推广了。我们在吐鲁番曾经发现过地主和佃人订立的契约。从契约上看,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没有表现出来。这里的租佃契约很多是均田农民之间的,有佃农和地主之间的,也有农民和寺院之间的。还有一类实际上是借贷,佃人付与田主一笔财物(绢、麦、钱),取得田主所有的某块土地的耕种权几年。吐鲁番发现的租佃契约性质是很复杂的,但有一点相同,即订约双方是以处于平等地位的某乡百姓的身分出现的,即使明确为佃农对地主的契约也是一样。人身依附关系显著削弱。但是,过去的部曲、佃客这种形态还是作为残馀形态保留下来。此时的地主阶级更多地利用高利贷的形式来控制佃农的人身,借给农民种子和粮食,要他们在秋收之后归还。地主阶级通过这种债务关系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而不像过去那样露骨地占有部曲、佃客的人身(虽然是不完全的)。所以,这时无论是国家或地主个人,对农民的直接人身奴役都削弱了。这种削弱对全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是有好处的,也是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所要求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在个体生产时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劳动,因为农民较少被国家和地主私人征发干非生产的劳动,不再由于从事各项劳役而脱离土地不能生产。人身奴役得到了些缓和,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当然有利。

这时农业生产的工具也进步了,无论是犁还是锄,都有改进。在历史博物馆里陈列着一个曲辕犁。这种犁较轻便,可以用来调整翻土的深浅。在唐代就是使用这种曲辕犁。唐代在水利灌溉上,还使用了简单的筒车。有了这种灌溉工具,就有了使丘陵地带成为耕地的可能。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当时有很多从前不能耕作的土地能够耕耘了。所以,在唐玄宗时,有人说,高山都变成了耕地。根据历史文献的记载,唐代的耕地面积,曾经达到一千一百四十万顷以上。当然这个数字靠不住,根据现代人估计,大约有六百多万顷。

在手工业行业中,手工业者可以缴纳一些钱来代替服役,所以也可以有较多的时间去从事手工业生产,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产品,或者可以自由受人雇佣。他们过去要为官府做工,现在只要有钱,缴纳钱就可以代替到官府的作坊内作手工劳动。这样私营的手工业可以发展了,作坊就多了,可以生产各种手工业品了。唐代的手工业在质量和技巧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从发展的面来说,也是比较宽的。

当时在长安、洛阳这些地方,商业也非常发达。和过去一样在大城市里都设置“市”。只有在市内才开设作坊、商店和进行贸易,凡是商业活动都规定必须在市场里进行。这种官市制度已不适应当时的发展形势,在城市居民区以及郊区都逐渐出现了店铺。

国内交通在玄宗统治时是很发达的。以长安为中心,陆路向西一直发展到河西走廊,到凉州;北边到了现在的北京。在水路交通方面:由渭水到黄河向东,又通过运河向南,一直到达江南。政府为了水陆交通的需要,设立了许多的驿站,作为行路的住宿之地,当然能住在驿内的都是一些官吏。但是在大道旁也有私人开设的旅店,可供一般人住宿。大致也在这时,在水陆交通冲要地点出现了自然形成的“草市”。

不但国内如此,在国际上当时的交通和贸易也是很发达的。当时国际贸易的交通主要是海道。除了广州、交州是老的国际贸易港口之外,还有浙江的明州、江苏的扬州,都是当时国际贸易的重点,特别是扬州,外国商人很多,当时的海船可以直达扬州。陆路上,凉州的商业也很发达。长安住有很多外国商人,他们好多人不愿意回国。从唐朝开始,在广州设立市舶司以征收外国商船的赋税。

所有这些,都说明唐朝在“贞观之治”之后,经过武则天到唐玄宗时,社会经济各方面都有重大的发展。当时的中国,不仅是亚洲乃至全世界的一个政治中心,而且也是一个文化中心。各国的使节经常来长安,各国的商人,以至于传教士都住在长安。同时,还有留学生向唐朝求学,如日本就派了不少留学生来学习。

以上这些,都可以说明,唐代在这个时期处于封建社会全盛时代。

(三)农民的逃亡和均田制的破坏

从唐高宗以来,我们看到唐代的社会经济是向上发展的,但是,这时的土地兼并也愈来愈严重。均田农民是小农经济,个体生产,它的经济基础是脆弱的。唐朝的政权仍然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权,地主阶级仍然广占土地,随时有力量向农民进攻,随时都在企图吞并农民的土地。就是在均田农民中间,由于其经济基础不稳定,所以也有分化,有些富裕的农民成为中小地主,而多数农民遭到破产,甚至逃亡。从高宗末年以来,国家的赋税、徭役又愈来愈重。加上边远地区的战事,迫使唐政府不得不经常征发徭役,为边防军运粮。在唐高宗刚死的那一年,有人说,四川为了供应军粮,每一年要有五六十万壮丁被征发出来,充当运夫。从四川这一个地方的情况,我们就可以推想到其他的地方了。所以,当时的徭役繁重,是和当时边境地区的形势紧张有关的。

在地主、高利贷者进行土地兼并的情况下,均田农民的土地就保不住了。他们原来就只有五、六亩,乃至二、三十亩田,田很少,在国家赋、役和地主、商人的夹攻下,他们只好出卖自己的土地,逃亡外地。所以,农民逃亡的情况,从高宗在位以来,愈来愈严重。到玄宗的末年,土地兼并的情况,比西汉末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是说均田制在此时已破坏了。破坏的原因有两点:一点是地主阶级的兼并;另一点是国家征税服役,特别是徭役,在一度减轻以后,又逐渐加重。尽管徭役是用缴绢代替,但是代替的只是“正役”。在正役以外,当时还有“兵役”和杂徭(临时征发)。

武则天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公元701年至704年的这几年里,她检查户口,凡是逃亡的农民,都允许回到本乡来,不再追究过去欠下的赋税,而且将本年的赋税、徭役一概免除;逃亡在外的农民,如果在当地已经垦种土地,允许留在那里不再回来,也不受处罚。她采取这些措施后,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如雒县,原来有一万五千多人,逃亡在外的有七千多人,实行上述措施之后,这些逃亡的人都回去了。这就是武则天在安定均田农民措施方面的具体效果。在武则天统治的末年,即在公元705年,户口数目达到六百一十五万六千多户,比公元650年增加了二百三十多万户。

武则天的这些做法,被唐玄宗所继承。唐玄宗也检查户口,并且在更宽大的条件下,允许逃亡农民留住在他乡,不强迫回乡;只要求缴一笔钱,此后六年的租庸调和徭役一概免除。经过检查,当时的户数提高到七百零六万九千,其数目又大为增加。这就说明从武则天到唐玄宗时,放宽了对逃亡农民的处罚,免除了他们欠下的赋税,争取逃亡农民重新回到国家户口上来,这对安定社会生产是起了作用的。

当时北方军事形势紧张,运输军粮去前线是一个大问题,加上农民破产逃亡,问题就更大了。从武则天到玄宗时期,在边远地区广泛推行屯田,解决军队的给养和运输问题。武则天时代这种屯田制发展很快。武则天本人很重视,派宰相娄师德专门负责这件事。娄还没有做宰相时,一直是管理屯田的,做了宰相之后,仍然管理屯田。抓住屯田,可以解决部队的一部分食粮,减少了从内地运粮的困难。

同时还实行了和籴制,就是在当地收买粮食。这种和籴制是带有强制性的,但比起由内地运粮来说,减少了徭役负担,从这方面来说还是有好处的。

从武则天到玄宗的时代,边防军队不断扩大,到玄宗时达到六十二万人。而由内地运去的粮食,每一年却不到二百万石。

赋税方面,在武则天时也有一些变化。一是按照户口等级征收户税,贵族、官僚都不能免除。户税可能不是新的税制,但在武则天统治以前曾经废除,现在重又恢复了。这就使贵族、官僚和商人也得按照他占有的财富多少纳一些钱。二是土地税,这是按土地的多少征收粮食,地多的多征,地少的少征。自耕农民也要负担,但农民的土地少,纳得少些,而地主的土地多,负担的税就重。要他们缴纳较多的地税是合理的。当然,自耕农民虽然纳得少,但是他们穷,所以最少也是严重的负担,地主即使多纳一点也和他们占有的财富不相称。但在土地兼并,均田农民破产、分化的情况下,户税和地税毕竟使那些富人多少承担一些赋税义务。

(四)征发制的破坏和职业军的代起

由于均田制破坏,大量农民破产,征兵制度再不能推行了。因而从武则天起,到玄宗统治的时候,府兵制逐渐破坏了,虽然府兵制的机构还保留着。那时推行的是募兵制。镇戍军是招募来的长征健儿,再不是轮流到前线去戍守的府兵或府兵以外的兵募了(兵募也从农民中征发出来);长安的禁卫军也不是由轮流上长安来的府兵充当,而是招募的一批骑和北门军。这样在军事制度上就起了变化。

唐初镇戍军很分散。当时在边防上设立了很多镇戍。镇戍中的军士不多,当战争发生的时候,就不能不从各个地方临时征发军队来进行防御。唐代是一个统一的大国,战线很长,这样分散和临时征发是不利的。因此,在高宗和武则天之后,逐渐设立了许多“军”和“守捉”。后来还嫌军队分散,便设立了节度使,一个节度使管若干军和守捉。于是节度使就掌握了强大的镇戍军。唐玄宗时在全国有十到八个节度使,每一个节度使都带几万乃至十多万大兵。这样的变化和当时的军事形势是相适应的,但节度使却成了掌握强大军队的军阀了。过去出征和镇戍的军队都是从内地征发的,远征军打完仗之后,又都重回家园。其将领只是临时统帅指挥一下,战争结束后,将军也回来了,不能再去指挥军队,而且也没有军队归他管了。镇戍军数字不多,而且轮番服役,所以,不可能成为军阀。现在却不同了,镇戍军队固定化了,而且绝大多数是在流亡人民和当地的居民中招募的,其将领(节度使)也驻在当地,成为这一边防区的领导,军队永远为他所掌握,这样就形成了军阀。

既然镇戍军由招募来的长征健儿所代替,禁卫军也由招募来的骑和北门军代替,那么征发制就被废除了,府兵制也没有任何作用了。虽然以后的临时征发还是有,不过作为制度来说,已经不存在了。这时军队的主力,已不是征发的,而是招募的。军队都变成了职业军。

(五)安史之乱

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里,即使在统一的时候,割据的因素也始终存在,因为封建社会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这种割据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形成公开的割据。从历史上来看,这种公开割据通常是因为地方上掌握了巨大军队而形成。在玄宗统治时,节度使已经掌握了大量地方化的镇戍军队,抗拒中央的武装力量已经具备;其次,从隋朝以来,地方官不能自己委任手下的属员,而现在节度使手下已经幕僚化了,通常都是由节度使提名给中央通过。凡是他们提名的,中央也没有不批准的。至于各级军官,更是由节度使委任,高级的提名请中央任命,中下级无须奏请。而节度使所提的幕僚、军官,部分是地方上的豪强、大地主。这样一来,地方上大地主的势力跟节度使的势力结合起来了,这又是地方对抗中央的一个条件。此外,在当时的边远地区居住着复杂的少数民族,他们经常受唐政府的征发(当兵)。此时,这个权力也掌握在节度使手中,节度使有权管理和统治境内的事情,包括少数民族的事务在内。这又是节度使抗拒中央的一个条件。它可以利用少数民族对中央的某些不满情绪来煽动反抗。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日益滋长。唐玄宗末年,中央的政治和中央的军队都愈来愈腐败,禁卫军的战士都是长安的富人和地主的子弟,根本没有作战能力。当时的宰相杨国忠(杨贵妃的哥哥)与安禄山(范阳节度使)有矛盾,所以,反抗中央首先就在安禄山身上爆发。安禄山身为范阳节度使,又兼管平卢、河东的节度使。他父亲是胡人,母亲是突厥人,他长期住在东北,因而对该地区的少数民族比较熟悉。他受到唐玄宗的提拔做了节度使,掌握了大军。他本来就有野心,到公元755年,安禄山从范阳起兵,安史之乱从此爆发。

安史之乱,是统治阶级内部地方军阀和中央之间的矛盾。安禄山利用了他的特殊地位,利用他所能鼓动和控制的少数民族进行叛乱。

当时,唐玄宗派兵镇压,第一次派高仙芝和封常清。高、封出兵时洛阳还没有失陷,但兵士都是临时招募来的,没有战斗能力。当时长安官僚认为安禄山的军队不堪一击。但安禄山的军队在东北受到锻炼,作战能力是强的。高、封二人打了败仗,洛阳失守,被唐玄宗杀了。以后又派哥舒翰迎敌。这时洛阳已经失守,但如果依靠潼关天险死守,还是可以守住的。同时,河北等地的人民对安禄山的叛乱是有反感的,安禄山的军队所经过的地方,人民遭到残酷的屠杀,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北方的人民纷纷起来反抗。唐朝在河北的某些地方官,如颜杲卿、真卿兄弟,也组织了军队起来反抗;朔方的节度使郭子仪和大将李光弼两人统率他们的军队已经从山西进入河北。在这个时候,唐玄宗和杨国忠要哥舒翰赶快出兵打。哥舒翰说,他的军队只能守,不能打。于是杨国忠就怀疑哥舒翰要回长安来解决自己,所以一定要他出兵打。哥舒翰年老多病,他手下的将领也都腐朽不堪,兵士们在苦战,而那些将领和唐玄宗派去的太监,却天天大摆酒席。这样兵士就很不满,出兵一战,潼关失守。唐玄宗每一天都看平安烽火,潼关失守的这一天没有见到平安烽火,他就赶快逃奔四川。杨国忠在路上被兵士们杀掉,杨贵妃也被迫自杀。玄宗的太子逃到朔方,在灵武即位称帝,是为肃宗。

唐玄宗逃走之前,安禄山已在洛阳做了皇帝,这时又占了长安。但安禄山内部的矛盾不断产生,公元757年,安禄山被他自己的儿子安庆绪杀掉了。这时郭子仪、李光弼统率的朔方军成为唐朝反攻的主力,和边境上的少数民族联合起来,其中回纥族派兵帮助唐朝起了很大作用。当时安禄山死了,他的儿子不能控制部下。这样唐朝就收复了二京(长安、洛阳)。安庆绪退兵到相州(河南安阳)。公元758年,唐朝进攻河北,包围了相州,但没有攻下来,安军大将史思明从范阳领兵来救相州。唐军被史思明打垮。史思明是安禄山的老伙伴,安禄山出兵时,史思明留守范阳。史思明把唐军打垮后,又把安庆绪杀了,自己作了皇帝。史思明重新攻下洛阳。但是,史思明的命运和安禄山一样,他一做了皇帝,内部矛盾又发生了,在公元761年,史思明也被他的儿子史朝义杀掉了。这样唐朝又有了一个恢复的机会。到公元763年,史朝义兵败自杀,安史手下的大将,表示愿意投降唐朝。唐朝接受了他们的投降,给他们节度使的官职。把河北地方分割成四个部分,由安史手下的大将分任节度使。这四镇是(1)卢龙(河北北部)、(2)成德(河北中南部)、(3)魏博(河北、山东间)、(4)相卫(河南北部),除此以外,还有个淄青(在山东)。这实际上就是承认他们割据的事实。从此之后,唐朝在表面上是统一的,实际上已成为封建割据形势。特别是河北地区,一直到唐朝灭亡,仍然为当地军阀所割据。

安史之乱是唐代由盛到衰的转折点。并不是安史之乱本身有什么重大意义,而是安史之乱恰巧发生在均田制破坏,土地兼并严重,政治腐朽的时候。发生以后,经济上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政治上,使唐朝由统一变成割据。唐朝就由强盛走向衰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