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
2014年12月11日,杜文案重审一审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因杜文提出回避申请,审理约半小时即告结束。
书记员宣布开庭,全体起立,请合议庭入审判席,但有一位检察官没有起立。王甫律师举手,建议让这位公诉人起立,众目睽睽之下,袁检察官缓缓起身,神情尴尬。
杜文申请公诉人白建军回避,理由是其删除并长期隐匿杜文无罪的证据,包庇乌兰特格尔等领导涉罪事实,涉嫌犯罪,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白建军回应:“录音设备在赛罕区检察院保管,我认为录音证据与本案关系不大而未提交,并非隐匿。”
我的发言直奔主题:“所有证据都证明本案是一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集体决策的公款送礼行为,有人送钱,有人受贿,白建军作为国家公诉人,不仅不调查这些人还公然隐匿政府领导涉案证据,删除杜文的无罪证据,本案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理应回避。”
杜文继续申请呼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云鹏飞回避。“2010年6月30日至7月2日,我从看守所被提押到检察院三天内,云鹏飞指使法警对我实施殴打、饿、渴、吊、烤全羊、熬(用探照灯照眼不让睡觉)和灌煤渣尿。”杜文当场泪流满面,狂吐不止,“五年来一提云鹏飞的名字我就忍不住呕吐。”“赛罕区检察院在终审判决前非法没收我家的101万元购房首付款,云鹏飞先负责侦查后又负责起诉,违反法定的侦查起诉相互制约规定。”审判长打断杜文,“对云鹏飞的回避应向检察院提出,而非法院。”
杜文接下来申请原一审审判长、现刑二庭庭长吴建平回避,“吴建平在担任一审审判长期间,拒不核对被告人无罪证据,隐瞒涉及乌兰特格尔等政府领导涉罪证据,本案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其继续以刑二庭庭长身份领导合议庭参与本案有碍司法公正。”
在许多案件中,申请回避是一项策略。刚开庭时,领导和各界人士旁听审理的较多,申请回避可以将案件的问题一开始就展示出来。申请白建军回避,目的在于一开庭就揭示隐匿和毁灭证据。申请云鹏飞回避则是为了揭露刑讯逼供,刑讯有初步证据,如杜文被打得尾椎断裂,有拍片为证,曾经病危,住院十多个月才恢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