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与出土文献研究之一:《竹书纪年》考(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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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關於《竹書紀年》的流傳

關於分析《竹書紀年》流傳的方法。以前學者的研究在方法上存在疏漏,一種是利用書目很不充分,另一種是拋開書目大膽想象。所以,以前學者的研究在方法上存在不足,結論多不可靠。目前情况,對書目要充分地利用,擴大可利用書目的範圍;區别書目記載的實與虚,依靠實録書目作研究。歷代文獻徵引《竹書紀年》格式與内容迥然不同,分析學者著述徵引《竹書紀年》例,可以明確文獻徵引《竹書紀年》是直接引用《竹書紀年》原書,還是轉引;是標明轉引,還是雖未標明但根據引文可以判斷實爲轉引等;可以證實何條於何時亡佚。較之《經籍志》、《藝文志》記載《竹書紀年》的卷數存亡,更足以準確反映《竹書紀年》的使用和保存狀况。我們的研究既重視充分利用書目分析,又注重於細緻分析文獻徵引《竹書紀年》的情况,將兩者緊密結合,以充分利用書目分析爲經,以細緻分析文獻徵引《竹書紀年》的情况爲緯,構成一張疏而不漏的系統之網。

關於《竹書紀年》的流傳。《竹書紀年》晉初出土之後,初本有闕,至於晉人過江,歷經戰火,南北朝時已有殘缺,學者於時轉相徵引。至於隋唐,篇存失多,而學者轉引益多。至於晚唐,損亡實多。北宋之時,屢訪不得。南宋之時,《紀年》名存實亡,雖得三卷殘本而不流行。南宋與元代學者皆轉引前人著述所引《紀年》,即使是鄭樵、吕祖謙、朱子、羅泌父子、金履祥、王應麟、馬端臨、胡三省、吴師道等皆不免,至於元明之際不改。明代洪武至正德時期,學者著述仍是轉引古本《竹書紀年》。嘉靖以降,今本《竹書紀年》始出,明人楊慎、王世貞等已知今本《竹書紀年》與古本《竹書紀年》之别,學者雖徵引而斥之。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亡佚條文。考古本《竹書紀年》條文,自北魏已有亡佚,《水經注》轉引前人著述所引《紀年》。古本《竹書紀年》於北魏已佚者9條,於唐代又有已佚者19條,於北宋又有已佚者18條,計46條。於南宋又有已佚者11條,學者不徵引亡者更多。北宋之時不存在完整的《竹書紀年》,《太平御覽》、《資治通鑑外紀》徵引《竹書紀年》,不少未見於前人著述徵引(指目前可見的晉唐文獻),又缺漏殊多。北宋末南宋初存在《竹書紀年》的殘卷。南宋時期,學者著述徵引古本《竹書紀年》多爲轉引。南宋初《中興館閣書目》記載的《竹書紀年》殘本只有《紀年》部分的卷四、卷六、《雜事》,而卷四、卷六只是尚不足《晉紀》的三分之一,即夏、商、周、魏紀并失,而晉紀殘存不足三分之一,《紀令應》全失,《雜事》亦殘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