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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夫妇生五男
夫妇生五男,
并(并)有一双女;
儿大须取(娶)妻,
女大须家(嫁)处(出)。
户役差耕(科)来①,
弆(弃)拋我夫妇②;
妻即(子)无裙袚(复)③,
夫体无褌袴。
〔考释〕
①“户役差科来”
“户役”,按户派的赋役(见本类第九篇《贫穷实可怜》考释①)。
“差科”,是差使和赋税的综称。
《唐会要》卷八十五:
“天宝四载三月敕:……委太守详覆定后,明立簿书,每有差科,先从高等。”
②“弃拋我夫妇”
此句意为“儿子为了逃避户役差科,弃拋父母,逃亡在外”。
唐玄宗开元、天宝时,逃亡农民占总人口的八分之一(考释见《贫苦实可怜》注③)。据史载,当时有很多农民离家逃亡或与父母分地居住。
《唐会要》卷八十五:
“如闻百姓之内,有户高丁多,苟为规避,父母见在,乃别籍异居。”
《全唐文》卷二十九:
“人离邦去里,……致令父不保子,兄不宁弟。井邑有流离之怨,道路有吁嗟之声。”
本篇民歌所反映的正是这时期农村的一般现象。
③“妻子无裙袚”
“袚”是错字,当是“祓”之误。“祓”则是“複”的谐音借用字。据《广韵》,祓在物韵,複在屋韵,同为入声。
“複”是夹衣或絮棉的冬衣。
《广韵》:
“複,重衣。”(同《说文解字》)
《释名》:
“有里曰複,无里曰禅(单衣)。”
钱绎《方言笺疏》:
“複,衣之有絮而短者。”
汉诗《孤儿行》:
“冬无複襦,夏无单衣。”
唐时民间妇女,夏天上穿衫,下扎单裙;冬天上穿“襦複”,下穿袴。
《唐六典》卷六:
“官婢,春给裙、衫各一,……冬给襦、複袴各一。”
“妻子无裙複,夫体无褌袴”,意为“这曾生过五男二女的老夫妇,一年四季都没有衣服穿,几乎在赤身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