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民歌考释及变文考论(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术史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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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民歌考释

第一类 府兵、战争(唐玄宗朝民歌六首)

第一篇 二十充府兵

你道生胜死,
我道死胜生;
生即苦战死,
死即无人征。

十六作夫役
廿(二十)充府兵
碛里向前走
衣钾(甲)困须擎
白日趁食(死)地(敌)
每也(夜)悉(起)知(持)更
铁钵淹甘(干)饭,
同火共分(纷)诤(争)
长头饥欲旺(亡)
□似砍(坎)穷坑。(原文此处为□)
遗儿我受苦,
慈母不须生!

相将归去来
间(健)不(步)浮(弗)可亭(停)
妇人因(困)重役,
男子从军行。
带刀拟开(斫)煞(杀)
逢阵即相刑
将军马上死
兵灭地(敌)君(军)营,
血流遍荒野,
白骨在边庭
去马游残迹,
空流(留)纸上名。
开山千万里,
影(永)绝故乡城。
生受刀光苦
意里极皇皇

〔考释〕

“十六作夫役”ft

“夫役”即伕役,又名“小徭役”或“杂徭”。唐前期法律规定,“役”有两种,一为“正役”,一为“杂徭”。

《唐六典》卷三:

“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李林甫注:正役)、四曰杂徭。”

所谓“正役”,就是“丁役”,由二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丁年农民担任。所谓“杂徭”,就是“夫役”,大多是由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中男”农民担任。故“杂徭”又名“小徭役”。

《唐律疏议》卷二十八:

“丁(丁役)谓正役;夫(夫役)谓杂徭。”

卷十三:

小徭役谓充夫及杂使。

唐前期所施行的授田制和赋役法,都是“以人丁为本”,“以丁、中为差”。为此,各州县乡里都立有户口“籍帐”,每年“团貌”、“注年”。凡农民年达十六岁,便被称作“中男”;年满二十岁,便被称作“丁”。

《旧唐书》食货志上: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始定律令:……男女始生者为黄(意为黄口小儿),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中男),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

唐前期法律规定:二十岁以上的壮丁每年除向官家交纳租若干、调若干外,并须服“丁役”(正役)二十日;十六岁至二十岁的“中男”虽不交纳租调,但每年却需作“夫役”(杂徭)若干日。

《旧唐书》食货志上:

“凡丁(二十岁以上农民)岁役二旬。”注:“有闰之年加二日。”

《唐会要》卷八十五:

“成童(十六岁)之岁,即挂轻徭(即夫役,较正役为轻,故名轻徭);既冠(二十岁)之年,便当正役(即丁役)。”

“夫役”虽名为“轻徭”、“小徭役”,但劳役有时却甚繁重。

《全唐文》卷二十二:

“玄宗令户口复业及均役制:‘国家力役,合均有无,……每县中男(十六岁至二十岁农民)多者,累岁方使一差;中男少者,一周遂役数过。’”

由此可知,在唐前期,农民年到十六岁,便被称作“中男”,便开始承担法令所规定的“夫役”。本诗所说的“十六作夫役”,便是指此而言。

据史载,天宝三载(744)之后,十六岁农民不再“作夫役”。所以有此改变,是由于当时阶级矛盾加剧,封建统治不稳。因此,玄宗不得不修改“武德律令”,重新规定:农民十八岁以上为“中男”;二十三岁以上为“丁”。

《唐会要》卷八十五:

“比者,成童之岁,即挂轻徭;既冠之年,便当正役。悯其劳苦,用轸于怀。自今已后,百姓宜以十八已上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

《新唐书》食货志一:

“天宝三载,更民十八以上为中男,二十三以上成丁。”

这表明,在天宝三载,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将少年农民作“夫役”的年限推迟了二年,将壮年农民纳税服役的年限推迟了三年:农民十八岁才“作夫役”,二十三岁才纳国课服正役。

由此证明,本诗所说的“十六作夫役”只符合天宝三载以前的特定的历史时期。

“二十充府兵”ft

“府兵”是唐前期的义务兵名号,是由“军府”(折冲都尉府)而得名。

唐初,实行义务兵制(征兵制),全国各地遍立军府。每一军府设有折冲都尉一员、左右果毅都尉共二员,管辖当地“府兵”八百人到一千二百人不等。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起自西魏、后周,而备于隋。唐兴因之,……太宗贞观十年(636),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凡府三等:(府)兵千二百人为上;千人为中;八百人为下。”

军府的府兵,由当地农民充当。据《唐令》所载:各地军府每年根据“户籍”简选年满二十岁的成丁农民入军,称之为“府兵”。平时,府兵不离乡土,除冬季农闲时集结练习战阵外,其余时间在家务农,间或轮番卫戍京城和边镇。如发生战争,则调府兵出征;战事结束,即遣散回乡。府兵役限甚长,到六十岁方免役。

杜佑《通典》职官十一:

“初置(府兵),以成丁而入,六十出役。”(案:作者杜佑,天宝末已二十岁,是当时社会情形的目击者。杜佑是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学者,曾任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宰相。)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若四方有事(战事),则命将以出(命将率府兵出征),事解辄罢。”

《全唐文》卷三百七十八:

“府兵平日皆安居田亩。每府有折冲(都尉)领之。折冲以农隙教习战阵。国家有事征发,则以符、契(调兵的鱼符、木契)下其州及府,参验发之。……军还,则赐勋加赏,便遣罢之。”

诗所说的“二十充府兵”,正是反映着这一时期的兵役制度。

据史籍所载,“府兵制”是在玄宗开元年间(713—741)被废除的。唐初的府兵制只不过施行了一百多年。

《邺侯家传》:

“自武太后之代(世,避李世民讳)……府兵始弱矣。”“开元中(案:为开元十年),玄宗将东封(泰山)……而府兵寡弱。张说为相,乃请下诏募士,但取材力,不问所从来。旬月之间,募者十三万。玄宗大悦,遂以‘彍骑’名。……自是府兵之阙,渐不复补。……开元末,李林甫为相,又请诸军皆募长征健儿,以息山东士兵。”(案:邺侯即李泌)

《新唐书》兵志:

“自高宗、武后时……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开元六年)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自是诸府士(兵)益多不补。……(天宝)八载,折冲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

杜牧《原十六卫》:

“贞观中……开折冲果毅府五百七十四,以储兵伍。……自贞观至于开元末百三十年间,戎臣兵伍未始逆篡。……开元末,愚儒(案:指李林甫)奏章曰:‘天下文胜矣!请罢府兵。’诏曰:‘可!’”

《唐六典》卷五李林甫注:

“开元二十五年敕,以为:‘天下无虞,宜与人休息。自今已后,诸军镇量闲剧利害,置“兵防健儿”,于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逃户)中召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住边军者,每年加常例赐给,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听(听任)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人赖其利,中外获安,是后州郡之间,永无征发之役矣!”

杜佑《通典》职官十一:

“天宝八载五月,停折冲府。”

由此可知,早在武则天皇帝执政时,府兵制已开始“寖坏”,府兵渐“逃亡”。到玄宗开元六年(718)以后,府兵“益耗散”,“逃亡略尽”。各折冲府甚至抽调不出足够的兵员来轮番宿卫京师:“宿卫不能给。”因此,到开元十年(722)之后,封建朝廷不得不兼行“募兵”(雇佣兵)制,以补兵源之不足。十五年之后,到开元二十五年(737)时,玄宗颁布了敕令,命诸军(包括禁卫军、边镇兵、长征兵)全都依靠募兵来补充,不再征发府兵入军,正如当时宰相李林甫所说:“是后州郡之间,永无征发之役矣!”

这表明,自开元二十五年之后,“征兵制”实际上已被“雇佣兵制”所代替;召募来的“彍骑”、“兵防健儿”代替了“府兵”。此后不再征发府兵入军,折冲府成了有名无实的安插冗官的“闲曹”,而这“闲曹”也终于在天宝八载被明令废除;只保留下折冲都尉、果毅都尉等官名,以作为军官升转的阶衔。

由此证明,本诗所说的“二十充府兵”乃是玄宗开元二十五年之前的事。

“碛里向前走”ft

“碛”的原意是“沼泽砂石”、“水中沙堆也”。但从汉代之后,人们所说的“碛”,大多是指的“沙漠”。

程大昌《北边备对》:

“漠也,言沙碛广莫,望之漠漠然,汉以后史家变称为碛:碛者,沙积也。其义一也。”

唐时中原地带人习惯称我国北部沙漠为“漠”,从而将其附近地带分为“漠南”、“漠北”;习惯称我国西部沙漠为“碛”,从而将其附近地带分为“碛东”、“碛西”。唐太宗时设立“碛西四镇”(在今新疆境内)。玄宗时曾设“碛西节度使”。因此,唐人诗文中所说的“碛”,大多是指西北沙漠而言。

杜甫《送人从军》:

“弱水(今甘肃武威西北)应无地,阳关(今甘肃敦煌西南)已近天。今君渡沙,累月断人烟。”

柳中庸《凉州曲》:

“关山万里远征人,一望关山泪满巾。青海戍头空有月,黄沙里本无春。”

岑参《赠酒泉韩太守》:

“酒泉西望玉关道,千山万皆白草。”

中作》: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

“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十日过沙,终朝风不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

裴矩《西域记》:

“自高昌去瓜州,千三百里,并沙,缺水草,四面茫然。”

由此可知,本诗作者是个在西北沙漠中行军的府兵。同时也可由此想见,“碛里向前走”是极其艰苦的。

“衣甲困须擎”ft

“甲”是古时战士在作战时用以防御刀箭的铠甲。战士所披挂的“全甲”,是由三部分组成。

《唐六典》卷十六李林甫注:

“武卒衣三属之甲。谓上身一;髀褌一;兜鍪一,凡三属也。”

“兜鍪”即“胄”,戴在头上,故俗名为“头盔”。“髀褌”即“下旅甲”,因系于腰间用以掩护两腿,故俗名“腿裙”或“裳甲”。

所谓“上身”即“身甲”,是由“胸铠”、“掩膊”、“护腋”三部分组成,形状如衣,故俗名“衣甲”。“衣甲”是全副铠甲中的最重要部分。

唐时人所说“衣甲”是指“上身甲”而言。王建《寄贺田侍中》:“亲见沂公在阵前……两重衣甲射皆穿。”

当时,骑兵披挂“全甲”,步兵则为了战时便于奔走,因此不挂“腿裙”,只戴“头盔”披“衣甲”。由此可知,本诗作者是个“碛里向前走”的步兵。

古时的“甲”大多是以铁叶或铁片编串成的,因此很重。汉大将马援六十二岁还能够披甲上马,曾引起光武帝的惊讶(见《东观汉记》)。隋时骁将权武能披两重甲上马,曾被当时人称为“勇力绝人”(见《隋书》)。由此可见甲是很沉重的,不是一般体弱的人所能胜任。李靖《卫公兵法》称:“诸兵士,……身貌尫弱(者),不胜衣甲。”因此唐军令规定:军中只“授甲六分”(百分之六十),由前列劲卒披挂(见《通典》)。

据《武备志》载称,甲重四十五至五十斤(《宋史》载:“每一甲,重四十有九斤十二两。”)。当然,步兵的“衣甲”可能要轻些。如以宋时为准,则“衣甲”重三十多斤。《唐六典》所记的十三种甲中,有一种名“步兵甲”,可能是种轻甲。其重量,今已无法考知。

据史书所载,唐府兵出征要随身携带许多武器和备品。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即壶卢,作水壶用)、横刀、砺石(磨刀用)、大觿(锥)、毡帽、毡装、行縢(今名绑腿)各一。……其介(甲)、胄(头盔)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

不难想见,如将这些备品的重量加在一起将在六十斤上下。由此便可了解本诗所描写的“碛里向前走,衣甲困须擎”的艰苦情形。

其次,从“碛里向前走,衣甲困须擎;白日趁死敌,每夜起持更”四句诗看来,诗所描写的是“战前急行军”。其行军地在大沙漠中;为了行进神速,因此卷起“衣甲”由战士“擎甲”疾走;白天追击敌人;夜里宿营时作临敌警戒。所谓“急行军”,就是“卷甲而趋,倍道兼行”(《孙子兵法》)。本诗所描写的正是这样的情景。

“白日趁死敌”ft

“趁”,陕西、河南一带的方言,意与“逐”、“追赶”同。

何承天《纂文》:

“关西(函谷关以西)以逐物为。”

《广韵》:

,逐也。俗作趂。”

唐时人习用“趁”字。

杜甫诗:

“相凫雏入蒋芽”;“驱制不禁”;“花底山蜂远人”。

敦煌抄本《李陵变文》:

“单于亲领万众兵马,到夫人城,上李陵。……李陵闻言,向南即走,行经三日,遂被单于来。”

“死敌”,意为“拼命战斗的敌人”、“敢于死战的强敌”。

“每夜起持更”ft

“持更”就是夜间站岗;一夜有五更,守卫者分班值更,故名作“持更”。

唐时军中术语:夜间放哨名为“持更”,哨兵叫作“持更者”。

《唐律疏议》卷八:

“……持更,即是守卫者。”

颜师古《汉书注》:

持更、夜有五更,故分而持之。”

《新唐书》百官志四上:

“府兵……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问口令);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弹弓弦作警告);复不应则旁射(实箭向行人旁侧发射,最后警告);又不应则射之(瞄准射击)。昼以排门人(门岗)远望。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铁钵淹干饭,同火共纷争”ft

“火”是古时军队建制的最小单位,约同于后代军队中的“班”。

《南史》卜天兴传:

“天兴弟天生,少为队将,十人同。”

杜佑《通典》兵一:

“五人为列,二列为,五火为队。”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十人为,火有长。”

“同火”犹如“同班”。同火的人互称为火伴。《木兰辞》:“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军队中的十人小组之所以名为“火”,是因为“十人同火”,是一个火食单位:共用一个灶火,同吃一锅饭。

唐时军中,每一火(十人)备有“铁盂”一口,“火具”一套。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十人为火,火有长。火(每火)、备六014-5-i马,凡火具、铁盂……皆一。”

文中所说的“盂”就是本诗所说“铁钵淹干饭”的“铁钵”。“钵”,古写作“014-i”或“014-2-i”。盂与钵是一物之二名,是军中所用的“铁锅”。

《太平御览》引《汉书注》:

“盂若014-3-i而大。014-3-i字同。”

《说文解字》:

014-4-i014-4-i器,盂属。”

《唐韵》:

014-4-i,音拨,同钵。”

《唐六典》卷十六:

“铁盂”注:“古谓之盂,盖今之铁锅也,为军中食器也。”

由此可知,本诗中所说的“铁钵”,乃是唐军中一火十人所共用的“行军锅”。

本诗中所说的“干饭”,古名作“糒”,又名“糇粮”,是军中战时特制的“干粮”。

《说文解字》:

“糒,也。”“糇,干食也。”

《尚书正义》卷二十:

“‘糒’午饭也。‘糗糒’是行军之粮。”

《诗经·公刘》:

“乃裹糇粮。”注:“糇,干食也。”

《一切经音义》引《字林》:

“糇,干饭也。”

徐铉校定《说文解字》:

“今人谓干饭为糇。”

“干饭”大多是炒熟并风干的米或面,吃时很方便,无需生火,只要用水一“淹”即可。

谢承《后汉书》:

“羊茂……为东郡太守……常食干饭。”“吴郡徐相,为长沙太守,常食干饭,不发烟爨。”

杨泉《物理论》:

“吕子义,清贤之士也。……怀干糒(干饭)而往。主人盛为馔食。乃出怀中糒(干饭),取冷水一杯而食之。”

因此,古时作战或行军时所携带的军粮大多是“干饭”。

《汉书》李陵传:

“李陵……令军士持二升糒,一片冰。”

刘珍等撰《东观汉记》:

“张禹巡行……食干饭,饮水而已。”

马致远《汉宫秋》:

“人搠起缨枪,马负着行装,车运着糇粮,……他部从入穷荒。”

本诗所说的“铁钵淹干饭,同火共纷争”,乃是描述急行军的府兵在沙漠中打尖吃饭时的情景。看来当时军粮不足,因此“同火共纷争”。

“长头饥欲亡”ft

“长头”似是唐时的方言俗语。在敦煌发现的民歌中有:

“只愿长头醉,作伴唤刘伶”。
“身上无衣着,长头草里存”。
长头挨床坐,饱吃摩娑肚”。

此外,唐诗人诗歌中有:

王建《织锦曲》:

“大女身为织锦户,名在县家供进簿。长头起样呈作官,闻道官家中苦难。”

刘禹锡《寄湖州韩中丞》:

“老郎日日忧苍鬓,远守年年厌白蘋。终日相思不相见,长头相见是何人。”

王建是颍川(今河南许昌)人,刘禹锡是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以此论断,“长头”似是河南方言。

从上引诗句中比较词义,则“长头”似有“长年”、“长期”之义。

此外,《晏子春秋》中有“汤长头而寡发”;《汉书》中有“陈遵长头大鼻”;《后汉书》中有“问事不休贾长头”;《太平广记》中有“长头才复额,分角渐垂肩”;《南史》中有“范长头”;苏轼诗有“畏见问事贾长头”。以上都是指头型或发式而言,与本诗中的“长头”似乎无关。

“□似坎穷坑”(原文此处为□)ft

“坎”或作“埳”,与“陷”、“堕”、“坠”同义。

《说文解字》:坎,陷也。”

“穷坑”是对“困境”的形容。“坎穷坑”,意为“坠入不可拔的穷困的境地”。唐宋时人往往用“坑”比喻不幸的处境;近代民间口头文学中也有这种形容。

卢仝《月蚀诗》:

“不独填饥,亦解尧心忧。”

戴复古《岁暮书怀寄林玉溪》:

“人皆居燠馆,我独堕寒。”

西河大鼓小段:

“说着穷,真是穷,慢走一步穷赶上,快走一步赶上穷,不急不忙慢慢走,一脚埳入大穷坑。穷坑之中有穷庙,穷庙里有个穷神灵……”

“相将归去来”ft

“相将”,唐时俗语,意为“相共”或“相随”。

孟浩然《春情》:

相将游戏绕池台。”

杜甫《十二月一日三首》:

“春花不愁不烂漫,楚客唯听棹相将。”

萨都剌《吉安道中》:

“故乡归计喜相将。”

令狐楚《游春辞三首》:

相将折杨柳,争取最长条。”

柳永《尉迟杯》:

“且相将共乐平生。”

“健步弗可停”ft

“健步”即快步,俗语“健步如飞”。

杜甫《苏端、薛复筵简薛华醉歌》:

“安得健步移远梅,乱插繁花向晴昊。”

韩渥《离家第二日却寄诸兄弟》:

“一点心随健步归。”

“带刀拟斫杀”ft

所谓“带刀”即带“腰刀”。唐时士兵持带两种刀,一为陌刀,一为横刀(腰刀)。

《唐六典》卷十六李林甫注:

“横刀,佩刀也,兵士所佩(佩带)。……陌刀,长刀也,步兵所持,盖古之断马剑。”

诗中所说的“带刀”即“佩刀”,又名“横刀”或“腰刀”,是短兵器。“带刀拟斫杀”,意为随时准备短兵相接。

“逢阵即相刑”ft

“逢阵”意为“遇敌”,即《卫公兵法》“逢贼布阵”之意。

“相刑”即“相杀”、“相害”。

《后汉书》孙悦传注:

“杀戮之谓刑。”

《吕氏春秋·音律》注:

“刑,杀也。”

《国语》:

“杂受其刑。”注:“刑,害也。”

“将军马上死”ft

唐官制,武官共分九品二十九阶,五品以上(十三阶以上)的官衔,皆带有将军称号,如“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见《唐六典》)。在“军职”中,统率三千二百士卒的主将,始可称将军:“二裨为军,三千二百人,有将军副将军。”(见《通典》)

从诗中看来,诗所说的“将军”似是更高级的主将。

“白骨在边庭”ft

“庭”是门内堂前的院落,“边庭”意为周边的院落。唐时,在今新疆设立“北庭都护府”和“庭州”。唐时人们习惯将边区地带统称为“边庭”。

杜甫《兵车行》:

边庭流血成海水,我皇开边意未已。”

李益《送柳判官赴振武》:

边庭汉仪重,旌甲似云中。”

罗隐《送秦州从事》:

“若到边庭有来使,试批书尾话梁州。”

“生受刀光苦”ft

“生受”,古民间俗语,意为“吃苦”、“受罪”、“忍受”。

黄庭坚《宴桃源》:

生受生受,更被养娘催绣。”

元剧《东窗事犯》:

“臣在生时多生受,驰甲胄,做先锋帅首。”

元剧《酷寒亭》:

“谢俺那侍长,见我生受多年,与了我一张从良文书。”

元剧《朱砂担》:

“干着我生受了半世,眼睁睁看你作歹人妻。”

“意里极皇皇”ft

“皇皇”,意为“忧郁”、“恐惶”、“不安”。“皇皇”或作惶惶、徨徨、遑遑。

《孟子》:

“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

《汉书》叙传:

“圣哲之治,栖栖皇皇,孔席不暖,墨突不黔。”颜师古注:“皇皇,不安之意也。”

刘向《九叹》:

“征夫皇皇,其孰依兮。”

《后汉书》邓禹传:

“长安吏人,遑遑无所依归。”

阮籍《咏怀》:

“栖栖非我偶,徨徨非己伦。”

《世说新语》:

“战战惶惶,汗出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