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邓小平同志国资国企改革思想理论学习体会
产权局 胡 坡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对增强我国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并提出一系列重要指导思想,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因素日益凸显。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搞社会主义走了相当曲折的道路。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
在新的历史时期,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中全会精神的关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继续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国企改革发展的思想理论,对于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邓小平同志相关思想理论
(一)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力推进计划经济,集中大量财力物力发展国有经济,建设和发展了一大批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建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国有企业为迅速构建我国工农业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深化和对外开放扩大,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有企业逐渐暴露出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问题,形成了种种困难,阻碍企业发展。主要问题有:权力过于集中,政企不分,政府管的过严,企业缺乏活力和主动权,内部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激励不足,员工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二)邓小平同志相关思想理论与国资国企改革进程
针对以上问题,1978年10月,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提高经济发展速度,就必须大大加强企业的专业化,大大提高全体职工的技术水平并认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会上,邓小平同志指出: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此后,邓小平同志又明确指出:企业改革,主要是解决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调动企业积极性,这是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要逐步推广、分别实行工厂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1987年开始,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租赁制和股份制,提出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
1991年后,国有企业进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新阶段,主要是公股份制改造、转变经营机制。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行讲话和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国企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微观基础逐步变成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以股份公司制为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采取“抓大放小”办法,采用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改革。
邓小平同志国资国企改革思想理论可以总结为: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放权让利、政企分开,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以股份公司制为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
以邓小平思想理论为指导,国资国企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提升企业自主权的探索阶段,逐步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推动国企解困、推进股份制和公司制试点的制度创新阶段,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产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纵深推进阶段(2004年至今)。
(三)以邓小平思想理论为指导,国资国企改革成绩
一是确定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战略目标和一系列基本方针,使企业改革进入全面推进的实施阶段。通过“抓大放小”和“三改一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方式更加灵活,企业重组、改造步伐加快。二是国有企业逐步实现依法自主经营,成为市场经济主体。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能力大大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权得到保障,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变。三是国有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四是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与企业改革相适应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及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二、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精神与邓小平同志国资国企改革思想理论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以来,先是重走南巡之路,又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为指导,在国资国企改革上是对邓小平同志相关思想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始终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邓小平同志在突出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他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邓小平同志强调始终把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引导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促进国有经济和整个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始终保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二)始终推动下放权力和放开搞活国有企业,三中全会在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经营自主权不断加强的情况下,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做出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市场活力的科学部署
邓小平同志指出:“企业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义务,权利和义务都在国家手里。企业对生产的好坏不承担责任,包袱都由国家背起来。”1986年邓小平同志指出:“企业改革,主要是解决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大地方的权力,特别是企业的权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把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环节确立国家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三)始终推进政企分开、两权分离,三中全会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市场环境日益完善、市场体系日益健全的形势下,进一步提出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我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弊端就是政企不分。实现政企分开,必然触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邓小平同志强调“企业下放,政企分开,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下放总会遇到障碍。现在机构臃肿,有的部委据说有上万人,必须精简。否则,这么多人,就要当‘婆婆’,揽权。”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必须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要“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是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邓小平同志还指出“许多经营形式,都属于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方法,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谁用得好,就为谁服务。”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论述对打破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问题上的思想束缚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四)逐步推动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三中全会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带动非公资本
邓小平在南行讲话中明确强调:“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986年,邓小平同志在接见纽交所董事长时指出:我们搞的社会主义并不是说都是公有制,我们也可以有市场经济的成分、民营经济的成分,我们应该虚心地向你们学习,我们中国也要搞自己的股票市场。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行指出:我们不仅从国外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还进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发展股份制等许多改革和做法,并借鉴了香港和国外的经验。从而终结了长久以来关于股份制性质的争论,展示了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伟大气魄和广阔胸襟,极大地加快了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步伐。至1992年年底,全国各地经批准建立了近400家股份制试点企业,3700多家股份制企业。同时,国务院还批准9家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并成功在香港和境外上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五)始终高度重视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人浮于事是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1978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听取鞍钢有关情况的汇报时强调,“现代化、自动化,人多了不行,人多了管理不好。”薪酬制度是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最重要的激励手段,也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杠杆。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他说:“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1983年6月,针对国外一些人担心中国改革开放会走回头路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强调:“打破‘大锅饭’的政策不会变。”当前,国有企业基本建立了市场化的薪酬制度,“大锅饭”情况基本结束,但仍然存在着激励不足、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待建立等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三、以邓小平同志思想理论、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坚定信心和决心,杜绝私有化倾向
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他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主导和带动整体经济运行发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则,是国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纠治市场失灵和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决定性条件。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惨痛教训证明,私有化的结果是国有资产流失,寡头和权贵资本谋取暴利,而绝不是人民群众分享国企权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绝对不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而是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以国有资本的形式更好地融入市场,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释放新的改革动力和活力。我们要警惕私有化倾向,防止别有用心者利用社会舆论和人们想得到利益的心理阻碍国资国企改革,坚定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杜绝改革指令化
腐败和垄断是当前国有企业被诟病的两大核心问题,其根源是国企行政化,官商不分,权责不对等。我们要积极推动国企去行政化,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减少行政干预,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同时,国企改革要坚持市场导向,循序渐进,不能是运动式、任务性的“行政式”改革;杜绝为了改革而改革,为改革设指标,不尊重企业实际盲目推进,国有资产很容易被低估贱卖、“合法”流失;简政放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三)解放思想、自我完善,杜绝故步自封、盲目自大
深刻认识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性,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距离其所应该承担的重要使命即推动、引导国民经济发展、优化布局结构、引领改革创新的不小差距,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打破利益格局,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的动力,融合非公资本的活力,提升国资国企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坚持大局观、敢啃硬骨头,杜绝观望态度和利益藩篱
三中全会、邓小平同志相关思想理论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目前存在方案多、落实少,观望多、贯彻少,落实利于自身利益的事项多、触动自身利益的事项少,啃软骨头的多、啃硬骨头的少等问题。深化改革不是挑肥拣瘦,更不是“利己主义”和“拿来主义”。我们要有主动改革的意识和大局观,立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全局性问题,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明确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胡坡,男,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1987年6月出生,现任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主任科员,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9年7月毕业后先后任职于白象集团、海航集团,2012年考入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