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第3版)(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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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成本是指为生产一定产品而发生的各种生产耗费的货币表现。

应该计入成本的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1)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2)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福利费。

(3)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周转材料等。

(4)其他为组织、管理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制造费用。

制造成本包括的各个项目也称成本项目。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对象是工业企业在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

成本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反映的职能是成本会计的首要职能。成本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通过控制、调节、指导和考核等,监督各项生产经营耗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达到预期的成本管理目标的功能。

由于现代成本会计与管理紧密结合,因此成本会计为经营管理提供真实的,可以验证的成本信息。

要素费用是指费用按经济性质所做的分类项目。制造企业发生的各种费用可细分为八项要素费用。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