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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的价值
质子的“质”是贡品(礼物)或人质的意思。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经常以储君太子或其他公子为质子,进行交换。秦昭王就曾经被送到燕国做质子,昭王的悼太子也曾到魏国做质子,并死在那里,遗体被送回国,归葬到秦国的王族墓地。两年后,昭王的次子安国君接替已故的悼太子,做了太子,他就是后来的孝文王,即秦始皇的祖父。(图1-1)
秦国也迎入别国的质子。昭王四年(公元前303年),楚怀王的太子到秦国做质子,因和秦国的大夫发生私斗,楚国太子杀死对方潜逃回国。这个事件成为导火索,引发了秦国和楚国之间的战争。昭王八年(公元前299年),楚怀王被秦国囚禁,随后楚怀王在齐国做质子的太子回到楚国,即位为王。类似的例子还有燕王喜的太子丹因在秦国做质子时受到冷遇,从而引发暗杀秦王政未遂的事件,关于此事后面会详细叙述。
当时有太子出国做质子的,也有质子回国后做了太子的。不管怎样,在外做质子的经历一般都会给予他们在战国复杂的国与国的关系中生存下去的智慧,质子解救本国危难的事情时有发生。
图1-1 战国秦的谱系图
安国君之子,即秦始皇的父亲子楚,也曾是质子。帮助子楚的是东方大商人吕不韦,他认为当时不得志的子楚是“奇货”,看好他的前途。蕴含巨大商机、有巨大升值空间的商品就是奇货。子楚客居邯郸时,被吕不韦的宠妾吸引,不久这个宠妾生下一个男孩,他就是秦始皇。这是紧接着长平之战众多赵国士兵被坑杀之后发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