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迅速演进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外国直接投资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它为经济体之间建立直接、稳定和持久的联系提供了途径,不仅可以用作投资者发展的重要工具,而且有助于增强投资东道国和投资母国的竞争地位。正因如此,促进与保护国际投资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
资本的流动以有利的投资环境为前提,而外资待遇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基础。所谓外资待遇,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状况。它是国际法上外国人待遇问题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具体体现,决定了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因而一直为外国投资者所密切关注。同时,它也是投资者母国和投资东道国利益之所在。从投资者母国的角度来看,通过待遇标准可以确定海外投资者的法律地位,保护其合法利益,进而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就投资东道国而言,外资待遇的牵涉面更为广泛,涉及如处理好利用外资与发展本国经济问题,公平对待外资与保护本国民族经济问题,平等对待各国投资者问题,国内立法与投资条约的协调问题等。所以,外资待遇是各方利益相互交错、协调的焦点,在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和国际投资条约中都处于核心地位。
然而,长期以来,有关外资待遇究竟包括哪些具体的标准、这些标准之间的关系如何,甚至这些标准的确切含义等问题,在学术上一直存在不同的见解和争论。在国际投资条约的实践中,不同条约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存在较大差别。解决国家与投资者间投资争议的仲裁庭所发表的仲裁意见有时也大相径庭。这种现状显然会影响国际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和行为,妨碍国际投资的良性发展。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已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企业又迈开了海外投资的步伐。这意味着无论在吸引外商投资还是在促进对外投资方面,中国都具有重要的国家利益,外资待遇成为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杨慧芳博士所著《外资待遇法律制度研究》一书目前的出版尤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书是国内第一部尝试从整体上对外资待遇法律制度进行一个比较全面和系统研究的学术专著。它在探讨外资待遇的含义、历史发展和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分别就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与公正待遇这三种常用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考察了中国外资待遇制度的现状,就其改革与完善提出了建议。与其他同类著作相比较,本专著主要具有以下特点:首先,研究的视角新颖广阔,揭示了外资待遇的全貌。作者基于各项外资待遇标准构成一国外资待遇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采用历史与比较的方法,将外资待遇中的国民待遇标准、最惠国待遇标准和公平与公正待遇标准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使读者得以全面了解外资待遇法律制度。其次,研究内容深入细致,不乏独到科学见解。本专著重点就三种待遇标准的适用分别加以研究。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作为相对待遇标准,需要通过一定的比照机制才能实现其法律价值。本书详述了比照对象的确定、投资待遇这两个要素,并认为比照基础应适用“相同情形”规则。对于公平与公正待遇这一绝对待遇标准,本书研究了关于该标准的不同解释,集中阐述了国际仲裁和学界有关其内容的观点和主张,并予以评析。其中,对投资者合理期待尊重问题的研究颇具深度。再次,研究方法创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中国现实问题。本书主要采取法学一般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特别是结合一系列最新国际仲裁案例,使其理论研究有了扎实的分析基础,并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在全面考察中国外资待遇制度现状的基础上,本专著就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大的可行性。作者正确地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逐步实行投资自由化是一个发展趋势,给外资以更好的待遇也许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选择。但是,无论如何,外资待遇的主动权应掌握在主权国家手中。鉴于上述几个显著特点,相信这本专著的出版对于我们全面把握外资待遇法律制度,以及正确认识中国外资待遇制度的现状并不断加以完善都会具有较大帮助和启发。
本书是在作者同名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杨慧芳博士是武汉大学法律系招收的第一届国际法专业的本科生,毕业后即师从姚梅镇、刘丰名先生学习国际经济法。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她先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外交学院从事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对国际投资法的兴趣尤为浓厚。作者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在她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作为她的导师,我曾经常与她就学术及其他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她勤奋敬业,克服疾病的困扰并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如今其专著又付梓在即,我感到十分欣慰。特致数语,是为序。
余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