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法律审计报告2012-2013:了解就业管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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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本报告将我国整体的就业管制水平和各个群体的就业管制水平与国际情况进行了对比。其中的数据来自OECD 2009年的研究。通过这些对比可以更好地认识我国就业管制的实际情况。从图0—5可以看出,就整体情况来说,2008年我国的就业管制从世界范围来说属于严格的情况。而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的国家则管制程度较轻,这与法系相关,也与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相关。OECD 2009年的报告对中国的测量基于《劳动合同法》,中国的得分达到2.8分左右,已经远远超过了OECD的平均水平2.25分,实际上2007年我国的得分为2.03分,属于中低水平。与国际上放松管制的潮流相比,我国的就业管制在逐步加强,这与我国的经济背景和发展需求相关。结合国际情况更加理性和科学地分析这个问题,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我国的就业管制环境。

图0—5 2008年世界部分国家就业保护得分及排序

资料来源:Danielle Venn(2009),“Legislation,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enforcement:Updating the OECD employment protection indicators,”www.oecd.org/els/workingpapers.

OECD的测量指数最早起源于1994年,这个指数经历了3个版本的改良,但是早期的调研场所一直集中于OECD国家。进入21世纪之后有关就业管制的研究逐渐扩展至OECD之外的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2004年是标志性的一年,中国开始出现在这些研究之中,例如Botero等人关于85个国家的研究中包括中国。对于中国的关注成了世界上该领域研究的潮流,因此使用该方法对我国各地区情况进行调查是我们系列报告的第一步。总体来说,这个量化的方法是让大家更好地认识我国就业管制的直接手段。有关OECD测量方法的介绍请见附录一、附录二和附录三。这三个附录分别对OECD就业保护法指数的具体测量过程和该指数的发展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