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现代的小农:历史的视角与东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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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粮食主权”与“小农立场”

在当今世界围绕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争论中,如何建立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世界经济新秩序、国际贸易新规则,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与农民的权益,最终都归结为如何防止资本主义大农业侵袭小农家庭经营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这方面的信息:学者们批评发达国家的大型农企业对农业新技术的垄断,关注近年来世界范围的从“去小农化”(de-peasantization)、“农民向无产者转化”转向“再小农化”(re-peasantization)的现象;注意到小农仍占世界人口的40%,小农场占世界可耕地面积的60%;非洲的小农场只占8%却出产了非洲90%的农产品;小农是当今世界粮食的主要生产者,养活了世界70%的人口,也是单位面积最有效率的生产者。(注:参见严海蓉:《小农超越全球资本主义:评“粮食主权人民论坛”》,见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9/20110—20110223。)有学者力主发展中国家努力克服市场失灵、制度失灵造成的阻力,自主研究和开发有益于小农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以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注:参见文佳筠:《绿色革命之后未来农业科技走向何方》,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81b7cbe801014ktv.html。)2008年,由联合国发起、80个国家的400位科学家与发展专家参与完成的《服务于发展的农业知识、科学与技术国际评估》(IAASTD),肯定小农的价值,强调小农养活了世界70%的人口;质疑“工业化农业”、大型农企业及其昂贵的短期技术修正(expensive short-term technological fixes)——包括转基因作物——不能满足小农需求,也不适宜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粮食主权国际计划委员会(IPC for FS)也强调小农养活了世界,还能使地球不再升温。“粮食主权人民论坛”提倡用平等、公平的贸易取代“自由贸易”,不同意联合国高层任务组的“综合性行动框架”一方面提倡一些有利于小农和可持续农业生产的政策,另一方面却继续倡导贸易自由化、强化化肥农业、赋予公司财团和世界银行更多的权力。集合了全世界两亿多农民——主要是小农、无地农民、妇女、土著居民,在70个国家设有150个分支的跨国草根组织“农民之路”(La Via Campesina)开展了各种呼吁、会议和其他活动。其基本诉求是对“低投入与环境可持续农业”的支持。2013年1月召开的第43届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对粮食安全问题表达了关注。论坛的“农业新视野倡议”项目提出各国应将农业置于国家发展的首要地位,并实行以商业模式为引导、以市场为基础的解决办法和行动纲领。该项目发布的名为《实现农业新视野:行动的新模式》的报告,提出了旨在帮助利益相关者协调彼此行动的“新伙伴模式”。学者对此种模式提出质疑。由剑桥大学“全球食物安全战略倡议”项目(Strategic Initiative in Global Food Security)组织的系列公共辩论,就“小农和食物的未来”(Smallholder Farmers and the Future of Food)这一话题展开探讨。辩论活动组织者质疑实现“农业新视野倡议”是否会以牺牲小农利益来满足当前的需求,认为“近些年来,农业生产力的跨越式提高并未终结全球粮食短缺,反而让小农不断作出牺牲,退到贫瘠的土地上进行耕作,甚至完全被排挤在农业生产之外。但我们必须知道,小规模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许是摆脱贫困以及保障粮食充足供给的新路径”(注:郑讴编译:《小农经济对粮食增产的贡献不可忽视——第43届达沃斯论坛关注粮食安全》,载《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409期,见http://www.csstoday.net/Item/45526.aspx;严海蓉:《小农超越全球资本主义:评“粮食主权人民论坛”》,见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9/20110—20110223。)。

因此,围绕大型资本主义农企业对农业技术的垄断和对小农的侵袭,以及全球粮食安全问题,实际上正在展开一场国际范围的激烈抗争。一方是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推动者,另一方则是组织起来的各国农民及其支持者。正如亨利·伯恩斯坦所总结的:

今天,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世界里,出现了新形式的农民运动。在那些支持者看来,这些运动渴望能够包含南方所有的“小”农或“全部的小农和中等规模的农民”,有时候还要包含北方的“家庭”农民,这些都是“土地上的人们”(people of the land)。声援这些支持者的政治行动反对“农业的公司化……这在全球同时发生,对每个地方的农业人口都造成了损害”。它建议通过发动“全球农民抵抗”运动,“将农村文化和生态作为全球财产重新估价”。这是一种“农民反向运动”(agrarian counter-movement),旨在保护或恢复“农民的道路”。(注:亨利·伯恩斯坦:《农政变迁的阶级动力》,汪淳玉、叶敬忠译,181~18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角度审视,“小农”即农民的家庭农业都不仅意味着农民的自由、民主和农业以公平、平等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也意味着发展中世界几十亿人口不仅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还需要“免于匮乏、免于恐惧的自由”,即“罗斯福新政”式的“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所主张的四大自由。《世界人权宣言》重申了这四项自由。(注:参见《世界人权宣言》中文简体译本,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8168.htm。)资本主义大农业以及只讲“效益”不讲公平的“华盛顿共识”式的“新(古典)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则反其道而行之,因而越来越不得人心。

贺雪峰的新著《小农立场》立意严正:“小农立场是中国的国家立场,民族立场,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立场。”诚哉斯言!在当今世界与中国,支持还是反对“小农”,的的确确是个立场问题,可以判断一个人是支持还是反对国家间和一国内的公平、公正,是否支持民众的自由和发展权选择,等等。当然,“小农立场”不是要农户固守小块土地,条件具备了,小地块可以变成大地块。应当鼓励、引导和资助农户在产、供、销以及技术进步等领域自主自愿的合作、协作。但不管地块多大,只要是主要依靠家庭劳动,那就还属于“小农”的范畴。任何对“小农”概念有所了解的人都不会对此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