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自然”的经济伦理观念
古希腊面临的最大经济问题是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不同思想家对此有不同的思考,也有不同的应对思路。总的来说,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从而供给严重不足的背景下,人们更多地将平衡供给和需求的希望寄托在抑制需求上。这种观念一直持续到工业革命之前。受制于生产力水平,古希腊的思想家对物质需求大多持有某种程度的克制态度,色诺芬主张节制需求以平衡收入和支出,柏拉图希望通过国家对消费的控制来抑制需求,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年)则主张推行“自然”的经济伦理来制约需求。相对而言,严谨而又深刻的亚里士多德的思考要更加深入和系统一些。
“自然”具有本源(source)或本性(nature)的含义。按照古希腊人的观念,上天创造万物,赋予其本来的性质和功用,按照事物的本性或本来功用使用物品就是自然的,否则就是对自然的违背。“自然观”提供了一种经济伦理、一种行为规范,符合这一伦理和规范的行为就是合理的、值得提倡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不值得提倡甚至应该反对的。这一观念的规范作用有点像现代经济学中的“理性”概念,合乎理性的行为才是合理的,不合乎理性的行为就是一种不可理喻的疯狂。进一步,亚里士多德对财富、获取财富的手段及货币的性质进行了“自然”与“不自然”的界定。
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财富的自然功用就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只有那些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质条件才具有财富的性质,一旦超出这一范围,就不再构成财富。财富成为善的条件就是有限地获得和使用。需要强调的是,在古希腊思想家的观念里,“需要”与“欲望”有着不同的内涵和要求。“需要”指的是人的基本需要,相当于马斯洛意义上生理层次的需求,有限性是这一类型需要的重要特点。“欲望”则指的是超出基本需要以外的那些需要,它不是产生自人的自然的本性,而是来源于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一类型需要的重要特点是无限性。比如说,粮食的基本功用是充饥,而人对充饥的需要是有限的,用粮食充饥或者用于充饥的粮食的性质都是自然的。粮食也可以用于超出充饥的用途,这些用途及用于这些用途的粮食就是非自然的。有限或无限成为界定和区分自然和非自然的标准。上天创造任一事物,所赋予的功用总是有限的,于是,有限地占有或者有限地按照其本来性质和功用来使用就是自然的,反之则是不自然的。
对获取物质财富的手段的伦理性质的判断也建立在这一标准之上。亚里士多德继承了色诺芬的“经济”概念,并将其视为一种有限地、自然地获取财富的手段。“经济”作为谋取财富的手段被分成两类,一是生产,二是交换。生产指的是实际的物质财富的生产,其目的是直接满足消费需要。由于需要是有限的,生产也就是有限的,因而是自然的。交换则被分成两类:一是物物交换,二是商品流通。物物交换的目的就在于消费需要,其目的是有限的,因而交换本身具有自然的性质。商品流通也就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如果其目的在于另外一种满足需要的商品,则这种交换本身也是自然的;如果交换的目的不是物质产品而是货币本身,由于对货币的追求是无限的,没有止境,则这种交换就具有非自然的性质。在《政治论》中,亚里士多德这样说:“货殖似乎是围绕着货币转,因为货币是这种交换的起点和终点。因此,货殖所追求的财富也是无限的。一种技术,只要它的目的不是充当手段,而是充当最终目的,它的要求就是无限的,因为它总想更加接近这个目的。”(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转引自巫宝三主编:《古代希腊、罗马经济思想资料选辑》,14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如果货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消费,那么对货币的需求就是有限的,而一旦货币本身成为目的,追求就变得无限。货币追求者总想接近目的,而目的又总在前面,于是追求永无止境。对货币的追求及货币的使用因此不再自然。实际上,在现代商品社会里,货币成为绝对的统治者,成为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进一步推动着社会经济运行偏离自然的轨道,不仅异化了个体,也异化了社会。德国社会学家西美尔(Georg Simmel,1858—1918)在其《货币哲学》中,深入探讨了现代背景下当货币取得对经济生活的绝对控制之后所导致的异化现象,这是对亚里士多德关于货币使用的“自然”和“非自然”观念的深化和发展。货币最不自然的使用应该是借贷取息。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货币的自然功用一是方便交换,二是定价。在这一范围使用货币是自然的,而超出这一范围则是不自然的。“在致富的各种方法中,借贷确实是最不合乎自然的。”(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转引自巫宝三主编:《古代希腊、罗马经济思想资料选辑》,150页。)因为借贷取息严重超出了货币的自然功用,就像要求父亲生孩子或者要求公鸡下蛋一样。
经济思想或者伦理观念总是时代的产物,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又总是特定阶级利益的反映,如同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在《西方哲学史》中所说的,“哲学家们的见解除了少数例外,都是吻合于自己阶级的金钱利益的。”“每一个阶级都曾有过丰富的理论论据在支持着经济上对自己有利的意见。”(注:罗素:《西方哲学史》,24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哲学家或者是地主、贵族,或者被地主贵族所雇用,而地主、贵族往往是借贷活动中的债务人,商人则是借贷过程中的债权人。从债务人的角度而言,免除利息当然是有利的,于是亚里士多德才会提出反对利息的主张。亚里士多德的反对借贷取息的观念影响深远,一直到中世纪,教会反对借贷取息的教义,还需要利用亚里士多德的言论来加以论证。
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但人的欲望的无限性可能导致物质利益追求成为社会发展的某种破坏力量。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作为一种经济伦理,体现着对物质利益的一种克制态度,从而成为平衡物质供给与物质追求,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力量。但是,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类需求及其满足的扩张提供了条件。在现代商品经济的背景下还按照2000多年前自然经济时代的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的经济伦理来要求和规范人们的财富行为,则显得过时而荒谬。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自然”的经济伦理是没有意义的。
不过,历史提供给我们的有用的东西不是历史本身,而是我们可以从中获取的启示和认识。如果我们能够从历史中学到或者启发到某些对我们理解今天的世界或者指导我们今天的行动有价值的东西,那么历史仍然是有意义的。作为具体的伦理规范的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确实已经远远过时了,但是,如果我们将亚里士多德所倡导的“自然观”理解为一般的经济伦理规范,理解为一种约束人们物质冲动的机制,那么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在现代化背景下,这种意义不仅没有过时,反而需要进一步发扬光大。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但也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尤其是在现代经济中,一方面,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使社会经济各环节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另一方面,货币化尤其是借助于网络的虚拟化又使这种紧密的联系带来的风险大大加强。个体行为的影响不再仅仅局限于个体或局部,而且可能深远地影响到整体,于是对个体行为的约束成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条件。20世纪90年代末的英国巴克莱银行的倒闭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个普通交易员为了高额收益使用高风险的操作,其结果是使这家有着上百年历史的银行在顷刻间倒闭。
对个体行为进行惩戒的手段,或者是经济处罚,或者是法律惩处,但这些约束和处罚或者是外在的,或者是事后的。当损害已经实际发生,对违规者进行罚款或者其他法律惩处已经于事无补。是否有这样的可能,在实际损害发生之前进行预防,或者让行为者进行自我约束?如果这一切可能的话,那就是经济行为参与者的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而经济伦理规范所发挥的就是这样的作用。大概因为这个原因,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沉睡了数百年的亚里士多德又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内在的预防性的经济伦理规范在一个急剧变化的经济世界里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