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市场与中国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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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场与农村发展

一、市场

市场是随着人类的交换行为而产生的。市场包含两层意义:狭义的市场指人们进行交易或交换的公共场所。市场还有更广泛、更抽象的意义。如韦伯将市场与社会联系起来,认为市场社会是一种非个人化、商品本质取向、无情感义务以及不受个人联盟支撑的相互关系,市场行为是对利益的理性追求。参见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在完全竞争、信息充分和没有外部性的前提下,总体均衡的市场体系就能够实现配置效率或帕累托效应,即个人能够在不使他人受损的情况下改善自己的境况。这一关于市场效率的原理较早被亚当·斯密(Adam Smith)直观地概述为“看不见的手”,认为开放竞争的市场犹如看不见的手,控制着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能够促进公共利益的发展。尽管旧制度主义对市场持批评态度,认为“市场造成收入、财富以及经济机会分配的不平等,造成垄断和其他经济权力的控制,造成金融操纵及生产的低效率,造成技术和工具进步的缓慢,造成诸如竞争性推销等各种形式的 ‘浪费’”[英]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陈建波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1页。。但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市场效率得以重新发现,他们认为市场通过竞争机制在节约交易费用和解决稀缺性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效率。

市场是为交换而设立的,市场的发展又会带动交换的进一步增多。当市场上可交换的物品和服务越来越多时,自然就会吸引更多的人来进行交换,因为通过市场交换,可以满足他们的更多样的需求。市场交换越发达,对社会分工和生产的专业化及规模扩大的激励作用就会越大。因为一部分人可能以专门从事市场交易为职业,而那些产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则可能进一步扩大其规模以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所以,市场所提供的交换机会越多,也就是市场越发达,对社会结构产生的影响就会越大,同时对经济的作用也会越明显。

在中国传统农村社会,市场体系其实也普遍存在。例如,在江南农村,市场中心通常在几个村庄之间、农民一天能往返一趟路程的中心集镇。参见费孝通:《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在四川农村,市场体系分为“基层市场社区”和“区域市场中心”。农村市场在地理上的分布呈现出“六边形模型”,每个六边形的中心都是基层市场社区的中心集市。基层市场体系以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为主,一般包括村镇的集市和中间市场。一个区域的中心位置,便是中心市场。中心市场有大量巡回商贩,但对产品和劳务的需求量并不大。参见 [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在华北农村,市场的形式主要有集市和庙会。特别是明清以后,华北的乡村集市和庙会发展较快。如在河北的定县(今定州市),清道光时期(1821—1850年),定县平均每个集市关联39.4个村庄,涵盖110平方公里,涉及人口为18912人。到1930年代初,平均每个集市关联5.5个村庄,涵盖面积为14.6平方公里,涉及人口为4819人。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及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村庄距离集市都在10公里以内,更多地在5公里以内。参见李金铮:《传统与变迁:近代冀中定县集市的数量、结构与交易》,见常建华:《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2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由此可见,在百年之内,定县的集市在数量上和密度上都增长了6倍左右。传统农村社会,庙会也是一种特殊而又重要的市场活动,可以说庙会是具有综合社会功能的市集活动,农民从中可以得到的不仅是商品交换,还是宗教、娱乐、社交等多方面的需求满足。李景汉在对河北定县的调查中发现,定县全县至少有50处庙会,即50多个庙会集市,规模较大的庙会占地约150亩,每日到会人数在万人左右。参见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关于中国农村发展史的讨论中,传统农村市场的发展成为一个焦点问题。让人困惑的是,中国农村的市场为何没有发展起来?农村传统市场为何没有飞跃性突破?究竟是什么因素决定着传统农村市场维持其基本特征呢?

由此看来,农村市场实际上存在着传统市场与现代市场的差别。在农村社会,一直存在着各种交换方式和集市交易,这些都是传统农村市场的组成部分,它们为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相对于传统市场,现代市场主要是由专门从事商品交换和专业性交易中心构成的一套体系,这一体系的基础就是高度发达的分工和专业化。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些人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产品的市场营销。

在东南沿海及东部地区,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传统市场向现代市场的转型发展速度较快,特别是江苏、浙江、广东和福建省等沿海地区,在乡村工业化的推动下,农村现代市场迅速发展起来。而在中西部地区,农村现代市场发展的步伐相对较为缓慢。在华北地区,虽然农村为市场而进行的商品性生产倾向在晚清时代就较为明显参见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但是,华北农村传统市场的现代转型速度却并不迅速。就华北农村传统市场的转型滞后问题,奂平清认为原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缓慢。参见奂平清:《中国传统乡村集市转型迟滞的原因分析》, 《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然而,农村市场转型问题却是一个复杂的发展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农村发展滞后问题。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结构性因素,主要包括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如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相对单一的农业经济结构、相对封闭且流动性较小的社会结构等,都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发展。

东南沿海地区农村市场之所以在改革开放后快速活跃起来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乡村工业化。大量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农村,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从而使产品、劳动力和土地乃至资本市场迅速兴起。

二、市场制度

新制度主义进一步将市场与制度关联起来,而且认为市场制度是一种能很好实现节约功能和提高效率的制度,市场制度既包括合作的市场组织,也包括与合约执行相关的法律的和道德的规范。作为制度的市场,其实际意义主要指市场在经济与社会运行中所发挥的调节和引导机制。亚当·斯密把市场机制比喻成“看不见的手”,支配着、指挥着人们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选择,这使得自己的行为既满足了其他人的需求,也使自己的利益需求得以实现。参见 [美]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市场机制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是在人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产生的,类似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所提到的“社会合力”。当市场对一种产品有着大量需求时,就会形成一种巨大的力量支配和引导着大批生产者去生产该产品;当市场对一种技术有着强烈需求时,就会对技术进步形成可能比几所大学科研动力还要大的推动力。市场需求的作用实际上就是社会中有较多的人形成了一致的需求。

新制度主义强调市场制度具有节约功能。既然有节约功能,那么也就是一种更经济的制度。因为节约了经济成本,实际也就意味着提高了收益。那么,市场制度为何具有节约功能呢?当经济与社会资源通过开放的市场来进行配置时,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就会及时地反映到价格之上,市场价格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具有极强的调节作用。当某种资源稀缺时,也就意味着市场需求较大而供给较少,价格就会高涨。高昂的价格反过来又会抑制人们的需求和行为选择,从而实现对资源的节约使用。同样,当较多的生产者集中生产同一类型产品时,市场供给充足而需求是一定的,那么产品价格会下降,生产者的利润会减少,其中的一些生产者可能退出此行业,从而达到生产资源的节约。

市场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提高效率的功能又是如何实现的呢?市场的效率机制主要由完全竞争、效率优先、适者生存原则构成。市场制度不同于计划制度或再分配制度,它通过不断完善开放的、公平的竞争机制,使市场参与者和资源使用者需要通过公平竞争获得要素和资源的配置及使用权。在市场竞争中,那些效率更高的部门和个人会占优,因而也就获得更多的资源配置。而其中效率低下的部门和个人,可能就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所以,整个市场体系犹如激烈的竞技场,只有能力较强者才能获胜。因而竞技参与者要想在竞赛中获胜,就必须提高自己的竞技能力。同样,市场参与者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就必须提高自己的效率。例如,在水权市场制度中,水被界定为专用性资源,而不再是开放的公共物品。如果水资源的使用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那么,水的使用会向效率更高的部门倾斜。因为,效率更高的部门能够为水的使用权支付更高价格。在市场制度环境里,效率可以说是生命线,任何生产经营者都要把效率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因为如果不能适应竞争就难以生存下来。

其实,关于市场制度的优越功能问题,人们是存有争议的。因为现实社会中,市场并不总是节约的和高效的,“市场失灵”现象会时常出现。相对于中国农村而言,既然市场制度如此优越,那么为何农民不选择市场呢?为何农村市场制度变迁如此迟缓呢?在市场化、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农村现代市场发展的滞后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市场失灵”的一种集中体现。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市场制度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有些地方农村市场发展迅速,而在有些地方却依然相当迟缓。那些以农业为主的地方,农村市场相对来说不太活跃。由于目前农村的农业生产依然以家庭小规模生产为主,即传统小农经营,对于传统小农来说,他们无法根据市场来调整自己的行为选择,因此,市场的调节功能对他们来说意义不大。因为传统农业基本上是按照自然条件、习惯来进行调节的,而且农业生产过程也在较大程度上受制于自然规律,如土壤、水资源、气候、季节变化等。农民对农业生产过程的驾驭和控制程度非常低,因而他们按照市场需求来选择自己的生产行为的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当市场对某种农产品需求大增、价格高涨时,农民也难以很快地调整自己的种植结构,因为自然、技术和习惯等因素已经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行为。由此看来,市场制度之于传统农业和农村而言,其发挥节约和效率功能的前提条件并不十分充分。市场制度要达到高效率,必须是生产经营者具有高度的自主权和较大的行动选择范围,而农民在这些方面的自由度却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