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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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海淀区政府绩效管理的时代背景

第一节 中外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历程

在全球范围内,政府绩效管理成为近年来推动政府创新的重要理念和工具。科学的绩效管理能够在极大程度上提高政府的效能,促进政府经济目标、政治目标以及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我国,各级政府对政府绩效管理的认识正逐步深入,这推动着各级政府与部门在政府管理领域中的创新。

一、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历程

我国政府的绩效管理实践首先是由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自发兴起的,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了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带有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的特点。在问卷调查中,2%的政府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的时间超过20年;15%为11~20年;36%为6~10年;40%为1~5年;3%为曾经开展过,但已中断;只有4%从未开展过绩效管理。从整体上看,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的实践起步阶段参见吴江:《基于价值管理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研究》,吉林大学博士毕业论文,2007。

当时,组织绩效还没有成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理念,对部门进行考评的目的往往与完成某项重要任务挂钩,没有固定的评估模式与评估指标。评估实践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与干部考评混合在一起,其特点是粗放型的部门考评。80年代的大检查、大评比、专项调查等可以看作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形式。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贯彻人事部的要求,探索实施岗位责任制,但还没有形成规范性文件,到80年代后期才对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2.20世纪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的实践探索阶段

这时开始出现了普适性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其特征是绩效评估作为特定管理机制的一个环节,在很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普遍应用。具体包括目标考核责任制、社会服务承诺制、效能监察、行风评议等。如北京市、陕西省、四川省都发布了目标管理规定;烟台市建委率先提出了社会服务承诺制,掀起了政府的“承诺”浪潮;行风评议成为政府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不同地区把不同行业作为评议重点,如铁路、电力、通信、旅游、司法等诸多行业都曾是重点的关注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推动效能监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头10年的快速发展和系统化的阶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全国已有23省(区、市)设立了绩效管理或绩效评估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参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见http://www.mos.gov.cn/mos/cms/html/3/200/201201/11513.html,2012-01-04。这一阶段,绩效评估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已经为大多数政府部门所使用。理论界开始大量介绍西方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地区和部门的特点,在原有目标考核、社会评议以及效能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引进现代绩效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对原有的做法进行调整和改进,探索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使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和方法等方面更加系统和科学,其特征是采用系统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特定的评估对象进行定期评估。

近几年,随着政府绩效管理实践在地方的蓬勃发展,中央高层领导和有关部门也日益重视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的重要作用并下决心在全国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在2005年和2008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分别提出“抓紧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2008年2月,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从而把我国全面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

2010年4月,中央编办批复中央纪委、监察部增设绩效管理监察室,其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情况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等。这为2011年的中央政府正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做了铺垫和准备工作。

4.2011年开始的注重顶层设计与强化管理基础的新阶段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这一年对于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来说,是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央政府第一次制定了推进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行动计划;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于绩效管理的探索向广度和深度两个方向延伸,标志着中国政府绩效管理新阶段的到来。

(1)政府绩效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

2011年3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监察部牵头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程序和具体方法;组织推动和监督政府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研究与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建议。联席会议由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审计署、统计局、法制办等9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3月14日,十一届全国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发挥绩效评估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4月,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分析了形势,确定了工作重点,明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试点。

5月,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组织召开政府绩效管理专家座谈会。来自中央部委、国家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的五位知名专家参加会议并对全国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提出了建议。

6月,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召开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选择北京市、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市、深圳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进行探索和积累经验。

12月,首次全国范围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研修班举办。来自全国各地、各部门的99名承担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馼,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王伟分别讲话。研修班邀请中央部委、国家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专家授课。全部试点单位作了试点工作情况介绍。研修班组织全体学员就如何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分组进行了深入研讨。

2010下半年到2011年全年,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组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在调研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等,指导全国工作的开展。

(2)绩效管理工作更加受到重视,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国务院政府绩效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开展的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大大推动了各地各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各试点单位纷纷提出并实施新的改进计划、扩展计划,提升原有的管理规格。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都新设立了由市(区)、部(委、局)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北京市和四川省决定对下级政府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确定试点范围全面覆盖部机关司局、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查局、部直属事业单位;农业部计划加快构建横向到边(事业单位)、纵向到底(市、县考核)的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大格局。参见中央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研修班参考资料,2011。

试点单位的做法为其他地方和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学习的样板。伴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走过了30个年头。政府绩效管理的理念逐步为各级政府所普遍接受,这一管理工具的作用也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2012年底,相关机构开展的全国绩效管理工作试点地区的一次问卷调查中,97%的调查对象支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只有3%的调查对象认为“绩效管理问题较多,不应该搞”。

二、我国中央政府要求下的政府绩效管理

我国各级政府和部门开展绩效管理有多个重要目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发挥绩效评估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

2005年12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2008年4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2005年3月5日,温家宝同志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抓紧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不搞劳民伤财的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2006年9月4日,温家宝同志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绩效评估是引导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有了绩效评估的结果,行政问责才有了可靠的依据。要科学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

2011年1月9日,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报告中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

2011年4月27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馼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全面客观准确考核评价各级政府领导科学发展的工作实绩,有利于引导和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优化行政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控,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及时纠正勤政廉政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利于加强政风建设,强化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树立政府良好的形象。”

(一)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目的

上述论述是对我国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目的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为我国政府绩效管理指明了方向。总体看,我国政府开展绩效管理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是推动政府战略的执行。与战略规划相比,战略执行问题一直是困扰组织领导者的一个难题。在“战略传递”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工具而使战略方向发生扭曲甚至彻底失败的例证比比皆是。而政府绩效管理工具不仅可以通过绩效指标的设计很好地为政府战略提供指向,而且还可以通过绩效管理过程的实施随时监控和引导政府战略方向不至于发生偏离,或根据环境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

二是改进政府组织的自身管理。这是绩效管理工具在管理控制阶段所承担的基本功能。正如一个人需要通过体检发现自身的健康问题一样,政府组织也需要引入科学的诊断工具发现自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财政资金和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内部管理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共服务质量的改进、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状况等。绩效管理工具本质上就在于发现问题并进行持续的改进和完善,因而可以很好地发挥这方面的作用。

三是监督和评价干部。由于政府工作的宽泛性和复杂性,评价政府官员的成绩,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绩是世界性难题。引入绩效管理,就可能通过建立全面的评价体系和完整的管理环节来得出更全面、客观、准确、公平、公正的评价结论。

(二)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指导机构

由于绩效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政策性、系统性强,难度大,没有现成统一的领导机构,各地各部门为了顺利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设立了不同形式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发挥党政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作用,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领导体制。参见中央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研修班参考资料,2011。

1.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

由于绩效管理的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以及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的特征,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是各地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最为普遍的做法之一。山西、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宁夏、吉林、山东、湖南、四川等省(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农业部成立了绩效管理(或绩效评估、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由省委书记或省长(主席)、副书记(兵团副政委)、省委秘书长、副省长、副部长等领导同志担任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若干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议事协调机构成员。

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因绩效管理目的、模式的不同而由不同的职能部门承担。湖北、宁夏、江苏等省(区)设在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四川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辽宁、吉林和湖南等省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海南、江西等省设在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山西、山东、陕西等省设在省委组织部;安徽、贵州等省设在省直机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在机关党工委;农业部设在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则单独设立绩效考评办,核定12名编制,并为各地市成立相应机构调剂70名编制。

2.单独设立考评工作办公室

广东省在省委组织部设立考评工作办公室,按照都市发展区、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对各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3.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

北京市建立了绩效管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厅督查室、外联服务办、市编办、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等。北京市2011年在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5个扩展至15个部门。

4.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浙江省由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牵头组织,省纪委监察厅等部门配合;甘肃省分别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进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进行效能考核,纪委监察厅牵头政风行风评议。

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机构与绩效管理的模式紧密相关。目标责任考核或督查督办模式,一般由党委政府的办公厅(或具体督促部门)、目标考核部门或人事部门承担;效能建设模式,一般由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社会评议模式,一般由机关工委等部门负责;领导干部考核模式,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由于机构编制的限制,很多政府成立了综合性领导小组(或委员会)来协调绩效管理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或由主要负责人委托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机构的作用,避免了单个部门职能权限不足的限制。这种领导体制体现了高层次、综合性和协调性,有利于在现有情况下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三)我国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特点

1.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的绩效评估

目标管理是我国开展最广泛的绩效管理方式。绩效评估在我国部分地方政府早期实践中是与目标管理结合在一起的,特点是将组织目标分解并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也相应针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评估。山东省潍坊市在开展目标绩效管理过程中,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靠目标绩效管理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实行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员考核。把目标的提报、形成、下达、分解,执行过程的督查、监控、分析,目标实施结果的考核、评估,目标绩效结果的评价、反馈,实行全过程、系统化管理。这在提高政府效能、改善公共管理与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山西省运城市和福建省漳州市等地方政府开展了类似的绩效评估试验。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绩效评估作为目标责任制的一个环节,开始应用到政府部门,并逐步取代了原来的目标管理。

2.以改善政府及行业服务质量,提高公民满意度为目的的政府绩效评估

如福建省厦门市实施的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办法,上海市开展的旅游行业和通信行业行风评议,青海省、江西省进行的通信行业行风评议,河北省组织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评议,江苏省无锡市试行的律师行业评议等等,这些都是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的绩效评估活动。山东省烟台市率先试行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广东省珠海市、江苏省南京市、辽宁省沈阳市、湖南省湘潭市、河北省邯郸市等地开展的“万人评政府”活动,由社会对政府部门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也属于这一类。

3.专业职能部门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

如审计部门进行的管理审计、效益审计,人事部门在国家公务员考核中加入的量化评估内容,组织部门对领导班子的考核中引入的绩效考核等,这一类绩效评估的重点是促进专业领域中组织和个人绩效的提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组织绩效管理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如卫生部为医院设立的绩效评估体系,教育部门为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的评价体系,财政部等部委联合推出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科技部制定的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等,也可以归入此类。

4.以效能监察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估

效能监察主要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效果、工作规范情况进行监察,实际上是国家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对政府部门绩效进行的评估活动。福建省、吉林省、重庆市等在全省(市)行政机关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苏州市、扬州市,山东省枣庄市,河南省安阳市等地都颁发了开展效能监察的文件和工作细则。全国最早开展效能监察的福建省,已经由省效能办牵头于2004年开始对福建省23个政府部门和9个设区市政府的绩效进行评估。有的地方在科技、金融、商业、邮电、卫生等系统开展了效能监察。

5.与政务督查相结合的绩效评估

山东省青岛市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方面的建设,将督查工作与政府绩效管理有机结合,构建了绩效导向的督查推进体系。该模式运用督查体系及平衡计分卡,确立政府各个部门的组织使命、核心价值观、远景目标及战略选择,以绩效指标的形式将城市发展战略量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区市和相关的职能部门,并从顾客服务、内部流程、效率效益和学习成长四个维度测量、监控,改善党委和政府的绩效。

6.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

如甘肃省政府委托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对所辖市(州)政府和所属部门进行的绩效评估,被媒体称为“兰州试验”,备受政府、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北京市有的区(县)政府委托国内著名咨询机构——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开展的政务环境绩效评估,也属于这一类。

7.引入通用模型进行的绩效评估

国家行政学院在研究欧盟成员国使用的多种绩效评估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了中国通用绩效评估框架(CAF)。CAF模型包括了促进和结果两大要素,共9大标准,其中领导力、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与规划、伙伴关系和资源、流程与变革管理属于促进要素;员工结果、顾客/公民结果、社会结果和关键绩效结果属于结果要素。9大指标下又包括27个次级指标。CAF模型在哈尔滨铁路检察院和厦门市思明区政府进行试点,取得了初步效果。人事部中国人事科学院课题组的研究成果也属于此类。还有不少政府部门,运用企业和国外政府绩效管理理论和方法,如平衡计分卡、关键绩效指标法、全面质量管理、标杆管理,摸索出各具特色绩效评估模式。比如深圳市国税局和南京市地税局将平衡计分卡理论引入绩效评估和管理中,取得明显成效,引起了广泛关注。

三、西方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历史发展与趋势

政府绩效评估在西方国家有近百年的历史,但真正大规模引入政府管理中却始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政府规模的日益扩大,各国政府普遍面临着财政困境和社会对政府服务需求不断扩大的矛盾,因此,以“新公共管理运动”为取向的行政改革运动在西方国家开始兴起。新公共管理运动崇尚市场的力量,主张将分权化管理、责任机制、结果导向、顾客为本等企业管理理念引入到政府的内部管理中来。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普遍流行的绩效管理和评估工具也随之被引入到政府管理中来,成为推动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工具。

(一)英国政府绩效管理

英国政府绩效评估始于1979年的“雷纳评审”。雷纳评审是对政府部门工作特定的调查、研究、审视和评价活动,评审的重点是政府机构的经济和效率水平。后来,政府机构内部的评审又发展到有社会参与的评估,评估内容侧重公共服务和质量,评估结果公开并直接向公民和服务对象负责。“雷纳评审组”对各部门的工作效率逐个进行评审,主要考虑该部门“目前干了什么,干这些事有没有必要,这些事是怎么干的,能不能减少环节,降低开支,提高效率”。评审结果证明,政府工作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在干什么方面,财政部设立的计算机中心,主要职能是推广应用计算机,现在计算机已经普及化了,这个机构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在怎么干方面,强调必须讲效率、讲成本。如农业部一个研究所,自己饲养做试验用的小白鼠,过去从来不计算成本。评审显示,每只成本达35英镑,而市场价格只有3英镑,并且服务周到,这样,饲养小白鼠就没有必要了。1986年,英国政府各部门为评估拟定的绩效指标总数为1220个;1987年这一数字上升到1810个;1989年,绩效指标总数达到2327个,此后基本上稳定在这一水平。

(二)美国政府绩效管理

美国自1978年的卡特政府以来,历任总统都很关注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问题,政府绩效评估甚至成为克林顿政府行政改革的主导思想。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国家绩效评估报告》,国会通过了《政府绩效和结果法》,将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定化,使其不因行政首长更迭而发生变化。《政府绩效和结果法》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制定五年战略规划,明确各自的使命和长期工作目标;制定年度绩效计划,明确为实现长期目标采取的重大措施和绩效测量标准;提出年度绩效报告,评估各自的绩效状况并向国会和公众公开。布什政府于2003年开始推行部门绩效“报告卡”制度,围绕组织绩效的主要方面,设立绩效基准和等级评估标准(绿色代表良好,黄色代表一般,红色代表不佳),以一种类似危机管理的方式展示公共责任。这引起媒体、国会、公众的兴趣和关注,并时常成为评论的热点。

在英、美的带动下,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在其他国家得到广泛应用。荷兰新市政管理法要求对地方当局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以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澳大利亚的公共组织绩效评估与具体的改革计划和措施融为一体,成为政府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统计,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在丹麦、芬兰、挪威、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都得到广泛应用。亚洲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韩国等国家先后引入类似政府绩效评估的“行政评价”、“制度评估”。

(三)西方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趋势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情况看,当代公共组织绩效评估体现出以下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

1.绩效评估的制度化

绩效评估成为对政府机构的法定要求。美国、荷兰、日本等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日本为《政府政策评价法》)。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主要以管理规范的形式,使组织绩效评估成为重大改革方案的组成部分,凭借最高行政首长的政治支持和主管部门的预算配置权来推进组织绩效评估。为了有效实施法律和制度,多数国家还确定了独立机构,负责对绩效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并有选择地对一些部门的绩效进行独立评估,避免部门自我评估可能产生的“报喜不报忧”和评价失准现象。比如,英国的审计办公室负责中央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估,审计委员会负责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在美国,联邦政府的管理与预算局审批各部的年度绩效计划,总审计署自主选择项目或活动,独立对政府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并向国会和公众公布评估结果。日本内阁会议制定的《关于推进中央省厅等改革的基本方针》中将总务省的行政监察局改为行政评价局,赋予其可以超越各府、省的界限,行使包含政策评价职能在内的行政评价和检查职能。

2.绩效评估的规范化

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性质千差万别,为了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估,必须提炼出基本规范。国外大多用“4E”作为总要求来建立公共组织绩效评估规范和标准体系,即经济(economic)、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公正(equity)。在此基础上,各国制定了相对比较具体的评估指标体系。如美国总统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出的行政部门的“通用衡量标准”,制定了相关绩效基准和等级评估标准。英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央政府产出与绩效评估技术指南》。绩效评估的内容、方法、程序正在逐步规范。

3.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导向

绩效评估是一种推动公共部门承担责任的有效机制,因此,坚持公民导向成为政府绩效评估实践中的重要发展趋势。政府绩效评估强调以人为本,以公民为中心,以满意为尺度。公民是政府所进行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最终承接者,对政府绩效最有发言权,公民参与是绩效评估的基本原则。具体做法有:在绩效指标设计上体现外向特征和多样化的满意度调查,民间组织对政府部门进行独立评价和审视等。

绩效评估在很多国家政府改革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绩效评估是世界公认难题之一,在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也不少。首先,绩效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它包括了效率、效益、产出、行为、表现、成就、责任、回应、公平、顾客满意度等,对具有如此丰富内涵的概念进行评估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难的工作;其次,由于政府职能在不同层次、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差异较大,而且政策目标具有多元性,或与政治相关、或与管理效率相关、或与政府责任相关,是极其复杂、模糊甚至是相互冲突的,要把这些法定的职能和目标转化成具体的、清晰的、量化的、广为接受的、可考核的标准难度不小;最后,由于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资源的支持,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部门,而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非营利性、公共垄断性、效益的滞后性以及信息的非对称性,使得获取准确的政府绩效信息较为困难。所以各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仍在继续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