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步与主体利益结构:朝阳轿车的技术层级结构与部门间关系变迁(19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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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概述与反思:“结构匹配”框架的提出

(一)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概述与反思

1.学科视角差异与社会学视域

在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领域,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视角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权变理论(Woodward,1965; Daft & Lengel,1986)、战略选择模型(Child,1972)、马克思主义批判研究视角(Braverman,1974; Edwards,1979)、符号互动论(Kling,1991; Prasad,1993)、交易成本经济学视角(Malone et al.,1987; Ciborra,1993)、行动者网络分析方法(Barley,1990)、实践理论(Suchman,1987; Button,1993),以及结构化理论(Barley,1986; Orlikowski,2000)。大体而言,上述代表性理论视角虽然关联众多学科及研究领域,但总体而言,无疑受到经济学、管理学、人类学以及社会学学科的较多影响,而这几个学科在分析技术与组织关系时也有其相应的视域特征。

在一定意义上,主流经济学家对技术与组织关系、技术进步问题的研究是在生产函数Q= fK, L)的基础上展开的。生产函数被视为技术关系的抽象概括,用来表明特定数量投入(即生产要素)之间组合所可能产出的产值(蔡跃洲,2009)。换句话讲,经济学研究者主要关心资本和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效率问题,所描述的是投入要素K(资本投入)、L(劳动力投入)与产出量Q之间的技术关系,而技术因此就被定义为生产要素的特定组合(库姆斯等,1989:21),并据此将技术进步粗略地划分为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和中性技术进步三类。

换句话讲,经济学试图在技术进步与组织的生产效率之间建立线性关系模型,根据价格因素的变化,选用成本最小的技术。而且,边际革命以来,新古典经济学将技术要素作为经济系统的外生变量,致力于给定技术条件和完全理性假设下均衡模型的构建(杨勇华,2008),长期忽视技术与经济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及过程分析,背离了通过技术促进经济发展的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但这种做法往往忽视了一种生产要素替代另一种生产要素的制约条件,漠视组织与效率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而略去了从技术进步到效率提高、组织绩效提高之间的实际组织环节、动态组织过程,这也正是一部分经济学家倡导建立技术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echnology)的重要原因。

不过,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对于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无疑有更多关注和推进。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脉络中,有关技术与组织关系的讨论主要从组织、市场和网络中间组织这三种制度形式、交易结构之间的替代或交互关系层面展开,重点关注技术变革对于组织交易成本的影响,进而讨论技术进步对于组织结构变迁的意义,并探讨制度结构对于技术变迁的影响(诺斯,1991;威廉姆森,1996)。实际上,正如诺斯(也作“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所言,虽然经济史学家将技术进步视为增长的源泉,但制度创新、制度安排无疑才是提高生产效率、完善要素市场的关键因素(North,1990),带有明显的“制度决定论”色彩。

当然,在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领域,管理学和人类学视角下的相关研究也有一定代表性。在管理学研究领域,古典管理理论的阐释者,比如法约尔(Fayol, 1949)、厄威克(Urwick,1947)和德鲁克(Drucker,1955)等人,都曾经努力提出组织的管理原则与任务、技术无关,具有超越技术约束的普遍性。但随后,绝大多数的管理学研究者却开始从操作技术、工作岗位以及管理结构角度,来展开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总体上,管理学视角下的研究倾向于认为组织中的技术不仅仅是追求效率和绩效的工具,它也是一个战略管理问题和组织结构设计问题。其中,又以战略结构理论学派为代表。以钱德勒为代表的战略结构学派认为,如何实现技术的潜在经济效益是一个组织问题,技术创新必须有好的管理方式、组织结构做支撑,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战略(钱德勒,2003:26)。

而人类学家则往往从文化诠释和文化建构角度,基于田野调查方法和整体论取向,展开技术与组织关系的技术人类学研究(Pfaffenberger,1988),即在文化与技术的相互观照中寻求各自的变迁细节及共变规律(秦红增,2008)。同时,一部分学者还重视技术与组织结构之间关系的跨文化、跨区域比较研究(Lincoln &Kalleberg,1990),以期发现技术与组织之间关系背后的文化模式差异。整体而言,人类学研究者强调文化视角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民族志方法,并将科学与技术视为不同区域文明及社会发展历史传统的有机部分(刘珺珺,1998),从地方社会文化体系对技术形态、技术变迁的建构性影响角度(费孝通,2003),展开深入的个案型剖析。

不过显然,人类学研究并不太关注某一组织的技术创新过程、机制及其经济性后果,而更为关心技术创新从一个社会(人群)向另一个社会(人群)的扩散(罗杰斯,2002:43),以及地域文化或群体文化对于技术形态、技术演进过程及机制的建构性影响。同时,还有大量的人类学研究者从技术与巫术、科学、地方知识体系之间的关系层面展开经验分析,强调技术的文化意义和社会属性,而较少从物化技术层面进行研究。

相对而言,社会学视域下的技术和组织关系研究,以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学派为代表,则趋向于在宽泛意义上理解技术,把技术看作能够达到目的的手段和社会过程,即将一切有效的行为和方法都视为技术,并多从宏观制度、社会结构、文化认同、群体利益等层面展开技术与组织关系的具体分析。就这一点来看,社会学视域下的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能够发挥社会学研究的“整体观”“过程观”和“结构观”等分析视角优势,探讨社会系统与技术系统之间的一体关系,并将这一分析转换为更为具体的社会变迁过程及主体行动分析。

进一步讲,社会学视域下的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虽然承认效率和绩效考虑对于理解技术选择、技术应用甚至是整个技术进步过程的重要性,但是却不简单地将其视为市场交易行为,而是认为其受到更大范围的社会情境因素的影响。相应地,社会学研究者强调不同组织参与者利用其技术存量和相关资源实现特定目标的社会过程(张燕、邱泽奇,2009),关注不同群体或个人的利益变动、利益均衡问题(斯科特、戴维斯,2011:130),并突出国家治理、合法性逻辑、意识形态以及文化认同等逻辑机制在技术发明、技术扩散以及技术应用中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组织社会学研究更强调技术的应用属性和动态属性,突出多方参与建构和意义共享,强调技术应用和组织、制度创新中的合作、冲突与多方关系协调。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社会学家在实证研究中却很容易采纳技术决定论立场,倾向于利用技术进步逻辑来解释社会组织变迁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研究者把技术当作社会系统的外生变量、限定性因素(兰冰雁,2000)。


2.既有研究的分歧与不足

首先,不同研究者对于技术的概念界定和操作化存在明显差异,这也是造成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没有统一范式或一致性观点的重要原因。例如,伍德沃德强调与生产方式相关的生产系统属性;布劳纳强调工作任务的性质;汤普森和佩罗强调生产原料的标准化程度;希克森则根据性质和用途,区分出三种技术类型——操作技术、物质技术和知识技术(Hickson et al., 1969);同时,还有一些研究者根据技术的存在形态,将其划分为“软技术”和“硬技术”两类。虽然研究者可以具体从技术与组织结构、技术与组织绩效等关系层面展开分析,但无论选择哪一条分析路径,都无法避开技术概念界定差异所造成的学术交流困扰甚至是误解。与此相应,将技术视为控制变量、因变量还是自变量,也会直接影响到研究者对分析框架的选择和具体解释模式。

其次,已有研究框架的决定论色彩往往过于浓重,单向因果模型以及后来的双向因果模型仅仅指出了两者对应性关系的存在,实际上并非一种可以确定的因果关系逻辑,未能就各自的约束边界以及两者关系背后的具体组织逻辑进行系统阐述。就这一点而言,迫切需要我们发展出一种非决定论逻辑的分析框架,以揭示技术和组织两者间的双向作用机制,并实现时序基础之上的因果关系分析。

再次,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长期以封闭视角为主,容易忽视两者关系模式的阶段性以及层次性。研究者通常倾向于测量技术的某一个维度或层次,例如机械化或信息化,却妄图在整体上对技术与组织关系进行讨论,这与当下组织往往是多技术复合体的现实并不相符(Rousseau,1979:533)。实际上,技术与组织关系总体上可以区分为三个分析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人-技术”关系,也就是职位分工和劳动者技能的关系问题;第二个层次是“部门-技术”关系,体现为部门专业分工和部门结构问题;第三个层次则是“整体组织-技术”关系,体现为各个组织之间的专业分工和协作问题。由于上述三个分析层次存在显著差异,研究者需要明确自己主要关注的具体分析层次。

又次,伍德沃德、佩罗等早期研究者所关注的主要是工业社会兴盛时期的企业组织和机械化生产技术。在当时,企业的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都不同于当下,企业所应用的技术几乎是唯一主导的或者内部一体化的,技术体系也不像现在这么复杂,研究者往往能够罗列出技术特征和组织结构类型之间的简单对应关系。但当前的生产制造类企业并非仅仅依赖于单一的某类技术,也往往并不独占自己所需要的各种技术,影响其整体技术效率发挥和企业发展的通常是一个由多种技术构成的技术体系。在这种背景下,技术进步往往不单是新技术对旧技术的简单替代,而且会涉及组织内部各技术之间的重要性或层级地位变动,同时,也会导致关联技术之间的匹配关系变动。受此启发,本研究正是要基于当下组织的外部环境及内部技术特征,从作为一个整体的技术体系变动着手,分析技术层级结构和部门间关系结构之间的“互构”。

最后,通过上述文献回顾可知,技术不仅是机械结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是一种社会系统。即便是再先进的技术,要在组织中发挥其功能、提升其应用效率,也必须有相关的社会组织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支撑。它既要被有关组织主体选择并锁定价值,还需要制度环境、技术环境的匹配性支持。基于此,我们认为,在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中,除了要强调行动者的能动选择、建构作用之外,我们还必须关注组织环境变量:如果说新技术引入是组织变迁的触发器,行动者是技术与组织关系变动的参与主体,组织结构是参与主体实现技术分工、协作任务的稳定关系模式,那么组织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就是技术与组织之间关系分析的重要限定性条件。这一点对于我们将制度和行动者两类因素融合进技术与组织关系分析框架之中,将有很大参考价值。


3.对本研究的启示

(1)内外结合和系统分析的必要性。

通过上述文献回顾和反思可知,在关于技术与组织关系的已有研究中,存在多样化理论视角或分析框架。但概括来讲,整体上又可分为理性主义范式和制度主义范式两大类。与之相对应,两者分别将组织视为封闭的技术系统和开放的社会系统,同时又分别将技术视为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

其中,理性主义范式视组织为理性行动者、封闭系统,而技术自然也就被看作组织的内部构成要素之一。相应地,研究者往往从内部要素协调和技术效率逻辑角度,展开技术与组织关系分析。很大程度上,在制度理论观点引入之前,企业组织主要被视为生产和交换系统,其结构主要为技术所塑造,环境也被构想为单维的任务环境或技术环境。

而制度主义范式则与理性主义范式不同,它强调组织作为社会系统而非单纯技术系统的基本属性,并将影响组织结构、组织发展的环境因素区分为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两种类型(Scott & Meyer,1983),以突出制度合法性和社会承认逻辑在组织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DiMaggio &Powell,1983)。这一范式之下的研究者认为,理性行为本身的选择偏好来自制度,宏观制度往往提供了效率标准得以建构的环境和基本框架(斯格特,2002:109),制度环境是组织目标以及目标实现策略确定的重要前提。据此范式,组织的理性计算以及技术效率实现,无疑需要放置于特定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之下来考察(Swidler,1986),还需要考虑利益群体和利益均衡问题(Gouldner,1954)。如此一来,技术自然也就成为环境或中介要素(Scott,2008),而组织的外部相关行动主体不但能够影响到组织的技术选择和应用,还可以建构技术效率实现的基本认知及制度框架。

然而遗憾的是,在经验研究中,这两类框架往往互相割裂甚至互相排斥。在关于组织变迁的既有讨论中,制度理论多从宏观制度的视角讨论外部环境对组织结构和行为模式的影响,而技术决定论则倾向于从技术效率的逻辑讨论组织变迁,两者都未能将技术和制度两类要素融合进一个分析框架。然而,技术效率的发挥,无疑是通过组织的结构稳定化实现的(周雪光,2003:319),同时还要兼顾组织的制度环境要求。

而且,就学科发展历史而言,组织社会学也大致经历了一个从强调组织内部运作过程影响到强调外部环境条件约束的开放系统的研究取向转变(Scott, 2004:4)。也就是说,没有必要把制度主义视为理性主义或效率主义的对立面,而最好把它融入理性主义和效率主义之中,作为对它们的补充和完善(Scott, 2008)。进一步而言,尽管伍德沃德等人从技术类型、技术特征与组织结构对应性组合角度,为技术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分析提供了很好的切入角度及分析路径,但技术特征、技术复杂性却并非必然对应组织结构方面的单一路径变化,而技术变迁也仅仅是组织结构调整的“结构化诱因”,其具体影响依赖于行动者的建构、特殊历史过程以及嵌入其中的制度环境。

无疑,对于我国国有企业而言,其组织目标、组织结构和技术体系都要考虑制度环境这一限定性前提。而且,在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政策调整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技术和组织结构变迁既有其被动的一面,也有其主动甚至是策略性应对的一面。从这一点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的宏观动因并不一定与企业层面的调整一致,而企业对组织结构和技术体系的变革也并非总能与制度环境压力完全一致,要探讨国有企业的技术与组织关系问题,就更需要考虑宏观制度环境的限定性影响。

受此启发,本研究试图采用“内外结合”和“系统分析”视角,综合考虑技术的外生和内生双重属性,从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组织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角度进行系统分析,并关注技术从外生变量向内生变量转化的过程性分析。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透过技术在企业组织的选择、引入、整合、应用及重新建构的过程及机制分析,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行动者行动及关系分析,来具体探讨技术与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

(2)技术层级结构:一个核心概念的提出。

一定意义上,技术是建构组织实践还是为后者所建构,取决于它是否有足够的强制力(任敏,2012)。相应地,对于技术与组织关系的社会学研究而言,关键在于澄清两者之间的作用方向及相互约束边界,进而探讨相关行动主体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

然而,既有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中的“技术”却常常是一个没有类别和层次的总称,而技术进步也往往被定位为“先进技术对于落后技术的替代”,与多种技术整体应用的常态已然不符,亟须从不同技术构成的技术体系角度展开研究。实际上,对于解释技术在不同组织中的应用效果及结构性影响(包括对组织变迁的影响)差异,以及某些功能或性能逻辑上先进的技术在组织中的应用失败等情况,“技术层级地位”角度的考虑有其特殊价值。相应地,透过技术体系的构成以及不同技术的层级地位变动,我们就可以对技术与组织之间关系的方向及限度展开具体而深入的历时性分析。

与上述观点相一致,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对组织变迁的影响,很大程度上要看其如何被整合进企业的既有技术体系之中,它在技术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以及与其他技术之间的组合方式。例如,在生产型企业组织中,不同技术之间不仅有核心与辅助之分,还有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之分(邱泽奇,2005)、物化技术和个人技能意义上的技术之分、劳动节约型技术和资本节约型技术之分。例如,引进数控机床技术对于组织形式的影响,无疑受到其在企业整体技术体系中的层级地位以及组织中多种技术所共同构成的技术层级结构的影响。实际上,技术引入组织被应用之后,其技术特质是很难短期内改变的,可变的是其技术重要性程度。从这一意义上讲,技术进步就不仅是新技术替代老技术的过程,同时也是不同技术的重要性或者说整个体系内部技术层级结构的变动过程。例如,人类生产方式从手工作坊到单件机械化生产再到流水大量生产的转变,就不是后者对前者的完全替代过程,而是不同类型的技术之间重要性程度的转变。而且,我们至今甚至还可以在某些企业看到主导它发展的恰恰是“手工作坊生产技术”,例如高档奢侈品生产企业。

整体而言,“技术层级结构”通过不同技术或次级技术系统之间的匹配性关系和重要性程度,影响到组织的技术进步和结构变迁过程,并呈现为静态结构和动态结构变动两个基本层面。一方面,从静态意义上讲,“技术层级结构”呈现为一种由各类技术所构成的等级性技术集成体系。但另一方面,“技术层级结构”也有其动态维度,会在技术应用过程中形成和变动。实际上,它既有刚性要求,也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总是在技术可能性、组织结构要求以及制度环境塑造三方之间寻求平衡,这也正是本书从其着手展开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的重要依据。

当然,“技术层级结构”并非总是以一种技术或者效率决定论的强硬逻辑决定或改变既有组织结构,或者说,效率逻辑的实现机制本身才是最值得讨论的。也就是说,技术层级结构变化既与技术的先进性、技术之间的匹配性等技术逻辑或者功能实现逻辑有关;同时,也与技术对组织效率和效益贡献大小的效率逻辑相关;另外,它还与组织主体的认可、选择性偏重及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结构相关。如此一来,我们就能够根据特定技术在组织技术层级结构中的重要性或者说层级地位变化,来分析组织的结构调整。同时,还能够从组织主体行动和利益自主的角度来分析部门间关系结构变迁对技术层级结构变动的影响。这一点对于本研究有着直接启发意义,本研究用“技术层级结构”来指代不同技术之间的构成和层级关系,以此来集中反映“技术体系”变动及其结构性要求,并展开技术进步和组织结构变迁之间关系的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于伍德沃德等人的“技术决定论”逻辑,本研究力图避免陷入技术层级结构决定组织结构的单向决定论,在讨论技术层级结构对部门间关系结构约束性影响的同时,也关注不同组织主体、相关行动者对于技术层级结构的建构性作用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并阐释既定部门间关系结构对于技术层次结构变动的约束机制。既然“技术层级结构”自身也是不断变化的,而其具体变动层次、维度以及内容受到宏观社会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产业政策环境变化以及组织结构变迁的影响,所以这也是本书不可或缺的分析基础。

(3)部门间关系结构:基本分析层次的明确。

通过以上文献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就技术与组织关系的经验研究而言,一定意义上可以概括为“技术-组织结构”关系研究,即诸多研究对组织变量的关注集中在组织结构上。只不过,前期研究重点关注形式结构,而后期研究则更多关注行动结构(任敏,2012)。同时,基于既有研究可知,研究技术-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又大致可以有三个分析层次——整体组织层次、部门层次和具体技术革新及应用的项目层次。基于“部门间关系”在整个组织结构中的重要性,以及“部门间关系结构”与“技术层级结构”的对应性,本研究所关注的组织结构变迁主要集中在部门间关系层面。

在组织研究中,部门间关系结构往往是指一种存在于组织内部,发生在两个或多个部门、群体之间的一系列稳定行为模式(Van De Ven,1976),通常还会被认为是组织内部关系(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s)或组织结构的亚结构(汤普森,2007:60)。具体就本研究而言,部门间关系结构主要是指:


组织内不同部门间的分工、协作结构,包括垂直关系和水平关系两个基本维度。垂直关系或者说纵向关系体现在企业组织的等级制度上,它界定了不同部门地位、权力和权威的上下限;水平关系或者说横向关系则存在于组织的不同职能部门、不同产品系列或不同经营小组之间。这些关系既反映在结构图中,也反映在部门之间的实际互动和协作过程中,体现出规范结构和行动结构两个维度。


相对而言,既有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多从宏观社会文化环境将环境在组织研究中独立出来的使命是由以塞尔兹尼克为代表的哥伦比亚大学旧制度社会学派完成的。以及中观实体组织层面(尤其是组织间关系层面)展开讨论,而在组织内部部门间关系层面进行的分析则相对不足,这也是启发本研究从部门间关系结构层面展开研究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对部门间关系结构变迁的既有组织研究又多从权力、权威关系角度来解释部门地位和部门间关系模式变动,从技术变迁角度进行的讨论相对较少。具体而言,本研究从“部门间关系”层次展开技术与组织关系分析,主要有如下几点依据或考虑。

首先,作为组织运转的重要基础,整个组织必须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实际上,部门间关系作为职位关系和整体组织结构的中间衔接层次,对于现代科层组织而言,是其正常运转的必要前提。为完成组织任务、组织目标,组织需要设定系统的工作岗位及其工作内容,然后将相关岗位组合成部门,同时,确定上下级关系和分配相应责权,以维持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其次,从组织实际运作和已有研究可知,组织目标、组织任务实现的重要基础是部门分工与协作,而部门分工与协作的前提则是专业技术分工。从这一意义上看,组织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可视为由技术所关联的,部门间的任务分工和协调关系是通过技术而不是简单的命令关系来联结的,而部门级技术则是该部门组织形式和部门间关系模式的基础(达夫特,2008:311)。

最后,新技术的引入往往会打破部门之间的既定边界和相互关系模式,导致技术体系和组织结构之间的不相容关系。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收益,保持均衡发展,企业需要通过改变部门间关系结构或者技术体系本身来减少不相容性(Hachen,1988; Orlikowski,2000)。因而,组织在引进、研发并应用新技术时,需要进行匹配性调整,以减少可能产生的不协调问题。这正是本研究从技术层级结构、部门间关系结构层面展开技术与组织关系研究的重要原因。

当然,根据社会学对社会结构的规范结构和行动结构二分法,本书所涉及的部门间关系结构涵盖规范结构和行动结构两个方面。同时,在现实社会组织中,部门间关系结构变迁不仅体现为部门的增减撤并、部门重要性和层级结构的变动,还体现在部门间分工协作方式及互动模式的改变上。相应地,本研究对于部门间关系变迁的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部门增减、分化与整合,也就是部门设置的变动;部门的重要性和层级关系变动;部门之间的互动方式和关系模式变动(达夫特,2008:1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