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明研究的过程视野
实践是一种生生不息的能动力量。在实践的推动下,社会表现为一个发展的和进步的过程。人类文明就是在这个自然史的过程中产生的。这样,过程观点就成为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过程方法就成为唯物史观的基本方法。在总体上,过程视野是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相统一的高度的集中的体现,为把握一切社会现象提供了科学的基础和方法。
(一)科学过程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看到过程是为客观事物自身所具有的。随着近代科技革命的发展,自然科学日益成为关于过程、关于这些事物的发生和发展以及关于联系的科学。这样,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过程本性就有了进一步的科学认识,从而形成了过程这一伟大的思想。“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在客观事物的过程本性的基础上确立了唯物辩证法。在此基础上,他们不仅将过程的观点确立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而且确立为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
1.人类社会是一个过程的集合体
人类社会之所以展现为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是由其内部的深刻的物质根源决定的。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显然,社会的过程性决不是社会的循环性。这样,唯物史观也就成为社会历史辩证法。
2.社会形态是社会过程的统一体
社会形态是在总体上反映总体社会过程的范畴。在社会有机体中,“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一个在特殊的、历史的和经济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过程,是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些生产关系本身,因而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个过程的承担者、他们的物质生存条件和他们的互相关系即他们的一定的经济的社会形式的过程。因为,这种生产的承担者同自然的关系以及他们互相之间的关系,他们借以进行生产的各种关系的总体,就是从社会经济结构方面来看的社会”。显然,社会形态是由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所有社会要素构成的完整的社会系统。正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推动下,社会形态的变化才体现出了社会发展的过程性,因此,任何社会形态都是具体的、历史的。
3.过程思想是一种普遍的方法论
无论是自然世界还是社会世界,无论是客观世界还是主观世界,都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样,过程思想就将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等统一了起来,成为一种普遍的科学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过程思想和过程方法是统一的,是立足于物质世界的过程本性而形成的,与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怀氏把宇宙事物分为“事件世界”和“永恒客体”。在事件世界中,一切事物都处于变化的过程之中。但是,在过程的背后并不存在不变的物质实体,其唯一的持续性就是活动的结构。这种结构是进化的,所以自然界是活生生的、有生机的。同样,永恒客体并非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它能否转变为现实,要受到实际存在客体的限制,并最终受上帝的限制。于是,从过程哲学到过程神学的过渡就是“自然发展”的逻辑。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这样,唯物辩证法的过程范畴就提供了一种透视所有事物的辩证的整合性的眼光。
这样,将过程尤其是社会过程的思想和方法运用到文明领域中来,就要求人们从社会形态定位的高度来认识文明的定位,要从社会形态变革的高度来促进文明的建设。
(二)文明的过程本性和关系属性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文明是相对于野蛮而言的。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理论,将文明和文明时代联系起来考虑,将文明时代看作社会进化的最新阶段。文明时代产生的总体进化图景是:“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我们可以把前两个时期统称为史前时期,将该时期的社会统称为史前社会,将该时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就统称为史前文化。文明就是在文明时代成为可能的。同样,文明时代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文明时代不是凝固的、同质的,而是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同样表现为一个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从多个角度揭示了社会形态演进的基本规律。
1.从生产关系的性质看社会形态的演进
从蒙昧时代到野蛮时代过渡的关键是出现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因此,唯物史观十分注重从生产关系的性质来看社会形态的演进。从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来看,“随着在文明时代获得最充分发展的奴隶制的出现,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在此基础上,可以将整个社会形态的演进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等五种社会形态。显然,文明时代就是指“五种社会形态”演进过程中的私有制的发展过程。当然,这种文明时代的形成和发展是以极端的不文明(剥削和异化)为代价而实现的。既然这样,那么,我们就不能脱离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来抽象地考察生态文明。事实上,由于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决定了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和方式也是不同的。在这个问题上,尽管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要彻底消灭私有制,但是,埋葬私有制并不意味着要终结文明,而是要为文明的发展开辟新的更为广阔的道路。
2.从生产力和技术发展的水平看社会形态的演进
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在生产力中就包括科学技术。因此,从生产力尤其是生产力发展的技术水平可以看出社会发展的程度。技术水平对生产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劳动资料尤其是生产工具上。因此,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按照这个标准,将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划分为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智能社会(知识社会、信息社会)等几个发展阶段是能够成立的。除了渔猎社会大体上属于史前文化外,其他社会形态都是文明时代的具体发展阶段,因此,我们可以将人类文明的发展划分为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智能文明(知识文明、信息文明)等几个发展过程。从私有制产生到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形态在技术上大体属于农业社会和农业文明阶段。资本主义开启了工业社会和工业文明的历史进程,但是,存在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和资本主义工业化两种不同的工业化道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生态文明是代替工业文明的新文明。在智能社会和智能文明的基础上,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革命变革,人类社会就将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个过程中,生态文明将开始新的科学进化。因此,考察生态文明必须坚持历史主义的眼光。
3.从人的关系和发展程度来看社会形态的演进
社会发展的过程、社会形态演进的过程,不是无主体的自发过程,而是随着人的关系的丰富性和人的发展程度的提高而不断进步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这样,我们就可以把社会形态的演进划分为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和人的全面发展等三个阶段。其中,人对人的依赖阶段,大体上对应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人对物的依赖阶段,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阶段,是指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个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事实上是受人的关系和人的发展程度影响的。因此,不能脱离人的关系和人的发展来考察生态文明。事实上,建设生态文明与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一致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同样,生态文明也是一个历史过程。
显然,生态文明是随着社会的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尤其是技术进步的水平、人的关系的丰富性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程度而逐步建构起来的。
(三)生态文明的过程属性和规定
从唯物史观的过程视野出发来看生态文明,不只是在一般的逻辑的意义上要坚持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更重要的是要将生态文明看作社会形态演进过程中的一种历史建构。
1.必须在社会和环境的辩证关系的框架结构中建设生态文明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而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环境当中的。这种环境既包括社会环境也包括自然环境。这样,整个社会就是处在人与社会环境(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环境(生态关系)的关系网中的,同时,这两类关系也具有复杂的相互作用。
(1)在总体方向上,社会和环境的关系是处在以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双向作用过程中的。
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是通过实践活动与外部环境发生关系的。一方面,人要改造环境,这样,才能使外部环境朝着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方面发展,这个过程就是主体的对象化、客体化的过程。另一方面,环境存在着其内在规定,表现为客观规律,这样,就需要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将客观规律作为自己的前提和条件,这个过程就是客体的人化、主体化的过程。这样,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就成为实践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显然,脱离后者的前者是人的盲目的行动;脱离前者的后者是自然界的盲目的必然性。正是以实践为基础和中介,在人与社会环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才使人类社会表现为一个发展的过程。可见,唯物史观的实践视野和过程视野是统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样是这样。因此,生态文明就是在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人创造自然、自然创造人的双向作用过程形成的。
(2)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同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通过实践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的。
在实践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关系同人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处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的。一方面,生态关系的展开是通过社会关系来实现的。人不是以单个的个体的方式与自然发生联系的,而是以群体的方式与自然发生物质变换的。没有社会关系就没有生态关系。另一方面,社会关系是在生态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要解决人的需要尤其是生存性需要的满足问题。因此,这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基础性的关系。社会关系就是在维护生态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同样要以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为基础。这样看来,就不能将生态文明看作一个单纯的人与自然关系领域中发生的问题,而要看到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对生态文明的重大影响。例如,单纯讲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生态道德)的生态伦理学肯定是不全面的,只有把人与人(社会)之间的道德关系(社会道德)作为生态道德的环境、中介和实现机制的生态伦理学才是完整的;单纯讲生态道德而不讲生态正义的生态伦理学同样是不全面的,只有在生态道德和生态正义形成的“双螺旋”结构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全面的生态伦理学。
总之,承认社会的普遍联系的辩证本性,才能科学把握生态文明的发生秘密和立体结构。怀特海从“共生”(合生,concrescence)推出自然和生命的不可分割性,进而形成生态命题的看法,印证了这一点。
2.必须从社会基本矛盾的高度来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由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的运动,在这种力量推动下的社会发展如同自然运动一样,也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自然运动规律与社会运动规律是一致的。
(1)不能脱离生产力的发展来建设生态文明。
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存在一定水平的生产力,就有反映这种生产力水平中所体现的人与自然关系成果的生态文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水平也会相应提高,这样,生态文明就处在不断的历史建构过程中。当然,生态文明的水平也会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例如,“当自然资源被用完,或者被毁坏的时候,现存的财产关系往往就会发生变化,同时,生产力的本质也会发生变化”。在这个意义上,生态文明其实是涉及生产力自身可持续性的根本问题。
(2)不能脱离生产关系来建设生态文明。
如前所述,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对人类文明同样具有重大的影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也是如此。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实际上,‘开采’资源——获取它们的价值而不考虑对未来生产率的影响——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而成本外在化部分地是将其转嫁给未来:后代不得不为今天的破坏付出代价。这就产生了约翰斯顿所说的‘生态帝国主义’。它喜欢剥削新的土地和资源,因为后者为初始的利润和迅速增长的生产率提供了很大的潜力”。显然,不变革不合理的生产关系尤其是不变革占主导地位的不合理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就不可能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如何防止生产关系上的改革导致的利益分化对人和自然关系的影响,是我们目前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
(3)不能脱离上层建筑来建设生态文明。
马克思的《资本论》就将上层建筑看作社会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阐述了上层建筑对人类文明的影响。例如,“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例如,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就和与中世纪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不同。如果物质生产本身不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看,那就不可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特征以及这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从而也就不能超出庸俗的见解。这一切都是由于‘文明’的空话而说的”,“只有在这种基础上,才能够既理解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也理解一定社会形态下自由的精神生产”。事实上,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对生态文明都有重大影响。这样,不仅需要从上层建筑中获得支持生态文明的力量,同时要促使上层建筑的生态化。
显然,着眼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引起的社会形态的变化来考察生态文明,就不能简单地将生态文明看作一种新的伦理形态的形成问题,而应该看作一个整个社会形态构成的合理性、演进的有序性的问题。
总之,从过程尤其是社会过程(社会形态)出发,是研究生态文明必须坚持的第二个方法论原则。事实上,生态文明是贯穿所有社会形态、文明形态始终的一种基本结构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