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用人单位可以对基层服务员进行竞业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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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钟由于主要学习的是酒店管理专业,因此大学毕业后,便在某市的一个五星级酒店找到了一份工作,成为该酒店的服务员。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小钟发现,在合同中有一条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对此,小钟并不理解,便向经理询问。该酒店的经理称,酒店的所有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要有竞业方面的限制,因此,在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小钟听到后感到非常疑惑,认为只是高级管理人员才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而自己只是基层服务员,虽然接触一些客户,但是,并未涉及任何商业秘密,因此,应该是不需要签订的。
法律疑点
用人单位可以对基层服务员进行竞业限制吗?
法律分析
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对基层服务员进行竞业限制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由此可知,如果根本没有保密的必要,则不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此外,国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条款,也就是可以签可以不签。
竞业限制的适用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法律对竞业限制进行了规定,即其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且一般仅限于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及核心技术的劳动者,不应涵盖每个劳动者。此外,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之所以对竞业限制作出严格的规定,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钟作为酒店的基层服务员,并未接触到酒店的任何商业秘密,也并不负有任何的保密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小钟并不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条款也不属于强制条款。因此,小钟无须与酒店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酒店要求每个员工都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行为是错误的。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职场人生
竞业限制只适用于部分劳动者,而且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确定。此外,即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我们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有签订此种协议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