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法的运行
本课重难点及历年考情分析
本课的重要性和第一课并重,这两课的考试比重达到法理学的80%。法的运行包括立法、执法与司法、守法与违法、法律监督、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五部分。从考试角度讲,本课的重点是法律监督、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尤其是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每年都考,且不止一题。单选、多选、不定项几乎都是本课的必考题型;法理学如有案例与分析题,必然会涉及本课内容。
真题自测
1.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1/11,单选)
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
D.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
【答案】C。在我国,法官裁判并不能直接援引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依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故其他三个选项错误。
2.“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关于该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2017/1/12,单选)
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
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答案】C。法律体系是现行法,不包括历史上曾有的法。
3.法律格言云:“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但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1/59,多选)
A.在法律中允许有内容本身不确定,而是可以援引其他相关内容规定的规范
B.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提高法律的确定性
C.通过法律原则、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性
D.凡规定义务的,即属于极度确定的;凡规定权利的,即属于不确定的
【答案】ABC。本题D选项明显错误。
4.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1款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有“情节严重”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理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1/60,多选)
A.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
B.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C.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
D.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答案】ABC。
5.据《二刻拍案惊奇》,大儒朱熹作知县时专好锄强扶弱。一日有百姓诉称:“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朱熹知当地颇重风水,常有乡绅强占百姓风水吉地之事,遂亲往踏勘。但见坟地山环水绕,确是宝地,遂问之,但乡绅矢口否认。朱熹大怒,令掘坟取证,见青石一块,其上多有百姓祖先名字。朱熹遂将坟地断给百姓,并治乡绅强占田土之罪。殊不知青石是那百姓暗中埋下的,朱熹一片好心办了错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1/90,不定项)
A.青石上有百姓祖先名字的生活事实只能被建构为乡绅夺去百姓祖先坟茔的案件事实
B.“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是一个规范语句
C.勘查现场是确定案件事实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
D.裁判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可能干扰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答案】CD。青石上有百姓祖先名字的生活事实还可以有其他方面的解释,故A选项错误;“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是待查明的案件事实,没有表达一个法律规则,故B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