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2 关键词禁止用新《广告法》极限用语
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施行,其禁止使用的极限用语及对广告极限用语的处罚做了调整。
1.2.1 极限用语新规定
根据新《广告法》,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主图以及商品包装等位置。使用极限词语的违规商家将被处罚,处罚力度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20万元起,情节严重者将被直接封店,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后,赔偿金额将由商家全部承担。
1.2.2 新《广告法》禁用关键词词汇
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说一下新《广告法》的禁用关键词。通读新政策后,笔者认为可大致将违规的极限用语分为以下8种情况。
(1)关键词词汇与“首”“家”“国”相关。例如,首个、独家、独家配方、全网首发、××网独家、国家级产品、国家领导人、国家(国家免检)、中国驰名(驰名商标)等。
(2)关键词词汇与“最”有关。例如,最佳、最优秀、最高、史上最低价、最流行等。
(3)关键词词汇与“级/极”有关。例如,国际级、全球级、世界级、极品、终极、极致等。
(4)关键词词汇与“一”有关。例如,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仅此一次等。
(5)关键词词汇与“品牌”有关。例如,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掌门人、至尊、巅峰、领袖、王者、冠军产品等。
(6)关键词词汇与“权威”有关。例如,质量免检、无须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
(7)关键词词汇与“虚假”有关。例如,史无前例、永久、万能、祖传、特效等。
(8)关键词词汇与“欺诈”有关。例如,免单、点击试穿、点击翻转等。
作为电商,要做到懂法、知法、守法、爱法,以上这8类词汇,进行商品的关键词设置、优化时,应尽量避开,否则会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