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筑企业财税难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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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有何调整

问 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后,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有哪些税收调整?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五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此次调整将享受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的被投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与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