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本书的结构安排
本书一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导论部分。这部分主要介绍本研究的问题意识及其“诞生”过程,梳理并评述既有研究中对制度创新(特别是转型过程中中国经济改革)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半契约式改革”的概念以解析当代中国社会改革的特性;较为细致地梳理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历史嬗变过程,为后文系统分析当前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进行铺垫。
第二章探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结构背景。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探析社会转型对农村社会产生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对宏观治理产生的冲击;然后分析面对农村社会变迁,中央政府所采取的治理策略以及在此场域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复杂关系,并借助文本分析的方法来探究地方政府对农村社会治理的诉求。在整本书中,笔者通过研究不断显示,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分别受到农村社会结构变迁和官僚组织体系运作逻辑的双重影响。
第三章主要论述地方政府进行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偏好,即考察什么样的地方政府基于什么样的动机会选择跟进中央政府的创新号召。这一章重点考察在缺乏必要物质激励的条件下,地方政府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决策是如何产生的。
第四章考察地方政府进行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路径选择,着重分析转型期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如何影响地方政府进行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笔者通过若干类型的比较分析呈现路径依赖的逻辑是如何在地方政府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被演绎的。
第五章和第六章作为一个整体主要探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扩散机制。第五章主要探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在水平的地方治理间的扩散,笔者将这种选择性的扩散称为“有限扩散机制”。这一部分重点探讨地方政府间的行为互动,考察地方政府如何通过彼此间的模仿与符号创新来实现辖区内的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以及这种新的“有限扩散机制”的内在特质同官僚组织体制内生性的关联。
第六章主要探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在上下级地方治理间的扩散,笔者将这种普遍性的扩散称为“无限扩散机制”。在这一章,笔者将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创新纳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图式中进行考察,分析中央政府如何通过制度吸纳将地方实践的经验进行推广,并解析这种“制度吸纳”对中央权威再造的复杂影响。
第七章是理论篇的一个总结与提炼。在这一部分里,首先回顾本研究的主要议题,包括在缺乏财政激励的结构背景下,地方政府创新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如何进行制度创新以及地方创新与中央权威之间的关系。
通过七章的分析,本书所试图回应的三个基本主题便浮现出来。
第一个主题是农村的社会结构如何形塑农村社会治理的目标。一方面考察农村“社会”的兴起过程,以分析其如何影响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另一方面则比较了资源/利益稀薄型农村与密集型农村在社会矛盾数量、类型及社会治理目标上的差异。
第二个主题是地方政府创新行为的发生机制。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不同于经济管理机制的创新,虽然中央政府已经将社会治理工作设置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但经济发展显然仍是中央考核地方的重点,且只有经济发展才能保证地方政府有充裕的资金投入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之中。更为关键的是,社会治理的绩效远不如经济发展的绩效那样容易量化考核。在这一结构之下,地方政府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激励则不同于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地发出社会治理创新的号令后,也并不必然引发地方政府的创新跟进,后者会在权衡地方社会秩序状况、治理创新条件以及与上级的信息结构等多种要素后,再做出究竟是放弃创新还是进行形式创新或实质创新的决定。
第三个主题是中国社会改革路径的选择与实践。由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启的“政体连续性背景下的渐进式改革”(孙立平,2002)取得了巨大成功,因此这一改革路径也成为此后中国改革的基本路径。至此,“风险规避”而非“收益最大”成为选择具体改革措施时最为重要的权衡要素。中央通过授权而非强制地方进行社会改革,通过地方改革创新来化解风险,待地方改革取得成效之后,中央再予以吸纳,并通过提升地方官员来进行回报,由此形成了中国社会改革中独特的“半契约式”特征。这种半契约式的改革一方面延续了“试点”改革化解风险的优势,同时因赋予了地方政府必要的退出权而减少了地方政府一些形式化的应付;另一方面,它通过中央“吸纳”地方创新后再自上而下进行推广进一步保证和维护了中央的权威。
[1]“休克疗法”原是医学临床上使用的一种治疗方法,它是指用药物或电流导致人体休克,然后再进行治疗。最早将这种方法引入经济学的是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他那里这种方法被称为“震荡疗法”(shock policy),后来这个主张被新自由主义者采纳。
[2]休克疗法也不乏成功的案例,1975年的智利奇迹就是休克疗法成功的经典案例。一群有留学芝加哥大学背景的财经官员根据弗里德曼的理念所拟定的经济政策成功地解决了智利当时恶性的通货膨胀问题,使智利经济迅速回到正轨。1985年,玻利维亚政府实施休克疗法后,玻利维亚的经济收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奇效。该疗法实施不到一周,恶性通货膨胀便得到了强有力的遏制,物价从暴涨趋于稳定;同时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债务问题也得到了明显缓解,并最终使玻利维亚摆脱了严重的债务危机。
[3]在有的文献中译作“华尔德”,在本书中统一译为“魏昂德”。
[4]在有的文献中译作“诺斯”,在本书中统一译为“诺思”。
[5]园晟:《亡国之路——看他们如何搞垮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http://www. yidudu.net/art_24513.html,2015年6月16日。
[6]从功能上看,这种安排具有两大重要功能,一是保障了国有制的政治和经济特权,二是减轻了中央集权配置资源的行政负荷(罗小朋,1994:53)。
[7]地方财政收入是研究者解析中国地方政府介入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变量。曾有经济学家指出,社会主义的财政体系本身很难从非国营部门汲取收入,因为它欠缺一个现代的、资本主义形态的税收系统(Mckinnom,1991,1992),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政府官员喜欢控制企业的所有权,尽管他们控制的只是名义上的所有权。地方政府受财政分灶的压力,这种形式上的所有权,至少可以保证最低限度的财政收入(吴介民,1998:37)。
[8]虽然地方政府会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旗帜下突破制度约束做制度创新之外的事情,但这是另外一回事。
[9]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结构下地方政府的纯收入是以政策收益作为分子,以外部政策/政治风险作为分母来计算的;在分母不变的情况下,分子越大,收益越大;当分子不变,分母越大,则纯收益越小。
[10]在有的文献中也有译作“吉尔兹”,本书统一译为“格尔茨”。
[11] 事实上赵鼎新认为当机制解释同宏观社会学结合起来之后,便构成了对“机制解释”的超越。
[12] 就“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而言,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力图将所要研究的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与强调行为发生情景或场景的静态性与共时性不同,“过程-事件”强调情景场景的动态性和历时性,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实现了对传统因果关系——存在一种抽象的因果逻辑的超越。
[13] 在党的十九大之前,社会治理作为一个概念一直被更为狭义的“社会管理”所替代,鉴于此,本书在呈现相关概念时,除了引用其他研究者原文以及相应的政策文件与文本外,将“社会管理”统一为“社会治理”。
[14] 后来者对韦伯“中国命题”的一个重要批评是对其“西方中心主义”的质疑:韦伯比较文化研究之参照标准是欧洲文化,他对中国宗教和其他东方宗教的论述,只是为了凸显西方文明的特色,因而难以超脱其所处时代西方殖民者所固有的“欧洲中心论”(eurocentrism) 视角(苏国勋,2007)。而正如卜正明(Timothy Brook)所言,韦伯同现代社会学的其他开创性人物一样,着迷的是理解欧洲资本主义的起源和特征,中国无非是韦伯进行比较研究的一种参照系(卜正明,2005:5)。
[15]J.C.Oi在有的文献中也被译为“戴慕珍”,在本书中统一译为“简·奥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