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中产阶层
新中产阶层概念的界定,关系到全书的论述与分析,而对其进行界定,首先需要了解经典分层理论对中产阶层的论述。其次,才能在中产阶层概念厘定的基础上界定新中产阶层。
(一)古典分层理论对中产阶层的论述
“分层”是地质学的概念,社会学家借用这一词对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进行描述,并提出了“社会分层”的概念。虽然对于社会分层现象,一直存有争议,但不管是功能论还是冲突论都承认社会是有分层的。其中,有关社会分层最有影响力的理论范式包括卡尔·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范式、马克斯·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范式,以及埃米尔·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
卡尔·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的阶级理论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为阶级划分标准,也就是说,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是划分阶级的决定因素。马克思认为,在某一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中,只存在两个主导的阶级,即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在他的论著中,没有关于“中产阶级”的直接陈述,而是以“中间等级”“中间阶级”进行表述,如“除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以外,现代大工业还产生了一个站在它们之间的类似中间阶级的东西”[1],以及在《共产党宣言》中,“以前的中间等级的下层,即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所有这些阶级都降落到无产阶级的队伍里来了”[2]。也就是说,中间等级是少量占有生产资料的阶层,而非一个阶级。
不同于马克思的经济因素决定论,韦伯(Max Weber)的多元分层理论以经济地位、社会声望、政治权利作为阶级划分的要素。根据韦伯给阶级下的定义,他将社会结构划分为特权阶级(占有财产的阶级,如拥有土地和房产的人;具有技能资格和经营商贸的阶级,如企业家、商人、银行家、专业人员等)、没有特权的阶级(没有财产特权的阶级,如不自由的人、下等人、贫民;没有商业特权的阶级,如技术工人、半技术工人、无技术工人)以及“中产阶级”,如农民、手工业者、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官员、自由职业者和具有文凭证书和技能的工人。[3]在上述划分中,是否拥有专业技能也成为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研究并不关注阶级区分等一般性的社会分层问题,而是着重研究劳动分工、职业分化和社会分化现象。在他的《劳动分工论》一书中,几乎看不到“阶级”等词语,但他的研究对社会分层具有深刻影响,凸显了职业在社会分层和阶级区分中的作用。到20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结构功能主义代表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在韦伯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声望分层理论,将社会声望作为社会分层的重要维度,但他所谓的社会声望,主要是以职业地位来确定的。在他看来,个人的财富、权利和声望都依赖于其所拥有的职业。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美国社会学家布劳和邓肯[4],以及英国社会学家戈德索普。他们都将职业作为阶级划分的基础。
在古典分层理论中,对分层分别提出了相应的标准,无论是以经济资源为标准,还是以职业分化为标准,或以经济、权力、声望为标准,都是以社会上最有价值的资源作为划分标准,而处于占据各种资源中间位置的阶层即所谓的“中产阶层”或“中间阶级”。划分标准不同,占据中间位置的人员构成有显著差异。
(二)现当代社会分层理论中对新中产阶层的界定
二战结束后,西方各国经济开始复兴和增长,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蓝领工人阶级逐渐衰落,发端于19世纪末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新中产阶级迅速崛起。[5]正如达伦道夫(Ralf Dahrendaorf)指出的,老中产阶级(手工业者和小店主)在衰落,但由经理人员、专业人员、非体力工人组成的新中产阶级正在发展壮大。[6]这一时期,现代社会分层理论也随之形成,由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发展出来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以及由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发展出来的“新韦伯主义理论”在论及分层时,对新老中产阶级进行了区分。
新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马丁·尼古拉斯(Martin Nicolaus)对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进行修正和重构,提出了“新中产阶级”一词。他认为,股份公司、大规模生产以及帝国主义的兴起,造就了一个全新的阶级,即新中产阶级,也被他称为“剩余阶级”(Surplus Class)。他们居于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位置,由秘书、办公室职员、销售人员、律师、工程师等构成。他们不拥有资本,但服务于资本运作;不从事商品生产,但创造剩余价值,是一个消费剩余价值的阶级。[7]
希腊学者尼科斯·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则将新中产阶级命名为“新小资产阶级”(New Petty Bourgeoisie),指出其具有非生产性的特征。[8]他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外的阶级称为“小资产阶级”,而这一阶级又分为“新小资产阶级”与“旧小资产阶级”,前者主要由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后者主要由小商人、小贩、小农和手工业者等构成。“新”与“旧”的区分主要在于,在经济上,“新小资产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靠工资谋生;在政治上,对他人有一定的支配权;在意识形态上,从事脑力工作,使资本对劳动的统治管理合法化。
法国学者马勒(Mahler)认为,二战后的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工人内部的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新工人阶级”,他们包括受过高度训练的工人、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程师和科学家。这一阶级人员的构成与其他学者命名的“新中产阶级”有着高度的重合性。
意大利的古格里尔莫·卡切蒂(G.Carchedi)在分析资本的职能时,观照到了“新中间阶级”的存在。他认为,资本呈现的是一种总体职能,这种职能不再集中在资本家阶级身上,而是分散在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人身上。也就是说,总体资本的职能不再由资本家阶级完成,而是由其他阶级来完成,这个阶级就是“新中间阶级”。[9]中间阶级分为“新中间阶级”与“老中间阶级”,区分的要素有三个:一是是否掌握生产资料,二是完成资本职能的情况,三是角色扮演的情况——既是劳动者又非劳动者,既是剥削者又是被剥削者。在他看来,“新中间阶级”仅指工厂企业的中下层管理人员。
美国学者芭芭拉·艾伦莱克(Barbara Ehrenreich)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一个新的阶级——“专业-管理阶级”。这个阶级主要是指不占有生产资料的、拿薪水的脑力劳动者,如中级管理人员、工程师、文化工作者、科技人员。他们受雇于资本,并管理、控制与支配劳动。[10]
从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发展而来的社会学者,则多以职业为评析的基点,对以“白领”为代表的新中产阶层的出现进行分析。其中,C.W.米尔斯(Charles Wright Mills)的《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书最有代表性。米尔斯认为,老式中产阶级拥有财产,而新中产大多没有可供运营的财产,以领取薪水为生,由专业技术人员、经理、市场营销人员、办公人员等构成。
总体来看,西方学者关于“新中产阶层”的界定,仍然是基于古典分层理论,对社会结构变迁的一种回应,职业与专业技能是分析的框架,而拥有生产资料与否是其与老中产阶层分类的界限。
(三)中国学者对中产阶层及新中产阶层的界定
在中国,经济学家和政府往往以个人与家庭收入作为标准来衡量中产阶层。目前,学术界与民间仍沿用十年前国家统计局提出的标准,即年收入在6万~50万元的城市家庭被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然而,收入显然不足以涵盖中产阶层的特征,以及该阶层所拥有的其他资源(资本)。
李友梅、刘欣等人主要以职业及职务级别作为划分标准,认为职业往往能包含收入、学历、声望等多项指标。还有更多学者趋向于使用综合指标对中产阶层进行判定,如李春玲综合了收入、职业、消费水平及自我认同等指标;周晓虹、李培林、张翼等学者则从收入、职业、教育三个维度进行划分。
基于以上对中产及新中产阶层界定的梳理,本研究也以拥有生产资料与否作为划分新旧中产阶层的界限,以职业为核心指标,综合收入、受教育程度等多元指标,将新中产阶层界定为受过高等教育、领取薪水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中高级办公室行政人员。具体来看,按照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的职业编码表,本研究将“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办事人员与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中收入超过社会平均水平、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的人员划入新中产阶层研究的范畴。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又称社会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工资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私营、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及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11]由此,本研究将人均收入7万元确定为北京市中产收入标准的底线。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以上对新旧中产阶层的界定,商人、企业家等作为生产资料的拥有者被纳入老中产阶层。虽然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他们中很多是受过高等教育,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学者型、专家型的现代商人和中小企业家,但是,从总体来看,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商人群体构成复杂,内部有着极大的差异,既有上述提到的现代儒商,也有自改革开放之初,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过人胆识,从小商品、小买卖做起的传统商人。后者虽然有着敬业、乐业的精神,但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因此,要将这一群体与新中产阶层一并纳入研究的对象,反而不利于研究的开展与问题的解答。因此,本书仅将研究锁定在职业、行业差异虽大,但共性相对较多的新中产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