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模式选择与机制研究:基于市场、产业、空间三维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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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 研究背景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推进,世界经济正加速呈现集团化、一体化发展趋势。经济活动空间组织形态也逐步趋向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格局,都市圈、城市群的构建与发展正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征和主导模式。城市群作为城市化发展和区域一体化过程中的一种高级地域空间组织形式,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并愈来愈成为一国或区域参与国际竞争与专业化分工的重要主体。在这一国际趋势下,中国的区域竞争也正由个体竞争走向群体竞争,区域发展模式正由单个区域发展向跨区域合作与区域一体化发展模式转变。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快速推进阶段,新型城镇化愈来愈彰显其对于我国在经济新常态下培育新动能的支撑作用,城市群一体化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形态,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就明确提出了城市群发展方向,即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小带大的原则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同时“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加快培育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城市群,使之成为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16年出台的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壮大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同时,“要建立健全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推动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实现城市群一体化高效发展”。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指出,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亦是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规划》强调,要推进合作联动发展,着力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垄断,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由此明确,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布局,呈现逐步由沿海转向内地的发展趋势,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代表的内地城市群逐渐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推进区域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布局区域。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城市,涵盖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等中国中部经济发展地区,以浙赣线、长江中下游交通走廊为主轴,向东向南分别呼应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区,区位条件优越,地域面积广阔,教育资源丰富,交通网络发达,东西有长江黄金水道,南北有京广铁路,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力强,在我国未来空间开发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和战略意义。2010年12月,国务院审批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的长江中游地区被列为18个国家重点开发区域之一;2012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意见》明确,要优化沿江城镇化格局,提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国际竞争力,培育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确定长江中游城市群包括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共31市,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正式定位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同时,该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城市群集约集聚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和空间布局,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转移就业和人口集聚相统一,推动建立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对于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目标的定位,为学术界提出了重大的崭新课题。尽管近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战略重心逐渐向内陆沿江地区转移的趋势强化,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上升为国家战略,学术界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论题进行了一些零星的探讨,但由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属于新兴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起步晚,学术界对其一体化发展探讨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尚缺乏深入系统的探索。鉴于此,本研究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与机制”为主题,以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空间一体化为主线,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论题展开探索性研究,旨在尝试构建市场—产业—空间三重维度下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同时,解析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现实基础,定量测度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水平、产业一体化水平和空间一体化水平,解析市场一体化水平、产业一体化水平、空间一体化水平的动态演化特征及凸显的问题,进而提出并阐析市场一体化模式、产业一体化模式和空间一体化模式选择及具体实现策略,为政府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 研究意义

在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逐渐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重要载体的背景下,探究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论题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本研究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与机制”为主题,以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空间一体化为主线,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论题展开探索性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旨在尝试构建市场—产业—空间三重维度下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同时,创造性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适宜的市场—产业—空间三重维度一体化模式选择及实现一体化发展模式的机制保障。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理论价值

本研究围绕“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与机制”的主题,以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空间一体化为主线,以微观的市场基础—中观的产业支撑—宏观的空间载体三维层层递进为分析逻辑,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论题展开探索性的理论研究,旨在通过探析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基础、市场—产业—空间三重维度下城市群一体化水平测度指标与测度方法、市场—产业—空间三重维度下城市群一体化模式选择,实现市场—产业—空间三重维度下城市群一体化模式的一体化发展机制体系,尝试构建市场—产业—空间三重维度下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成果对于弥补传统的城市群一体化研究维度的单一性和研究框架的欠完整性,进而丰富我国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体系,具有较重要的学术价值。

(二)现实意义

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我国当前三大区域战略之一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中部支撑,以及作为将长江经济带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肩负着构建支撑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极以及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的重任,因此,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与机制”论题的探讨,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围绕“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与机制”的主题,展开了以下实证研究:解析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现实基础,分别运用投影寻踪聚类评价模型、产业分工多重指标、修正的引力模型,定量测度近15年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水平、产业一体化水平和空间经济联系水平,解析市场一体化水平、产业一体化水平、空间经济联系水平的动态演化特征及凸显问题,阐析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模式、产业一体化模式和空间一体化模式选择,进而创造性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机制框架及实现策略,为政府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提供重要决策参考。研究成果对于推进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促进中部地区在有机融入长江经济带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加速崛起,以及为促进中西部地区新兴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样本”,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