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日韩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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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我国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数已经达到4000万,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尚未确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大部分老年护理仍然由家庭承担。在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老年人护理社会化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在老年护理政策选择上存在很多争议,尤其是在筹资模式上是选择商业保险、政府财政支出还是社会护理保险,还存在很多争议。从学者的研究和民意代表的呼声来看,更倾向于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在“十三五”期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任务部署。2016年6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是必然趋势。从国内外经验来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够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保障其晚年幸福生活;解除年轻人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工作;拉动护理产业发展,增加相关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8]

目前国内对老年护理保险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国内学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主要围绕着国外护理保险的介绍、国外护理保险经验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我国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设计与模式选择等。虽然国内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从比较社会政策的视角,系统分析政策环境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提出确立这一制度的客观依据的研究尚不多见。

本课题研究目的是以日本和韩国作为比较对象,从社会政策形成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及基础设施等环境要素出发,分析这些要素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间的因果关系,考察日本和韩国在这种政策环境下制定的具体政策,用相同的政策环境变量考察中国实际,分析各种变量所表现出来的程度和水平以及与日韩两国的差异,探讨中国是否适合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构建何种制度等问题。本研究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中日韩三国同属儒家文化圈,人口及社会结构有相似性,而且在社会福利制度设计和实施方面都有政府强烈干预的东亚社会福利模式的特点,因而把日本和韩国设定为比较的参照对象,对我国制定这一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波及和扩散的效果。德国用近20年的讨论和论证,才通过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日本用了近10年时间,而韩国只用了7年。因此,研究已经实施护理保险制度的日本和韩国的政策环境和内容,可以缩短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社会政策形成时间。当前由于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国家都面临一些相似的社会问题,产生了治理方式上的趋同,这为政策移植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一些国家在解决相似社会问题的成功或失败的案例,均能被政策借用国所吸收和借鉴,这就为自身界定社会问题、探索政策方法提供了便利,进而有利于缩短政策创新时间和促进社会发展。[9]

第三,没有对政策环境进行深刻分析而盲目引入某种社会政策,容易导致政策的失败。深入分析日韩两国的直接或间接影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的因素,有助于增强我国制定这一政策的严谨性和周密性。

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的,本书提出如下研究问题。

第一,社会福利政策形成的环境因素有哪些?

第二,日本和韩国实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环境有何特点?

第三,日本和韩国是在怎样的政策环境下,制定了何种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第四,中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环境的各种变量表现出来的程度和水平如何?

第五,中国是否适合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该建立何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