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正因为如此,国家始终在不遗余力地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然而,当前我国学术界缺乏对本国陪审制度持续性、精细化的系统研究,尤其是缺乏全面、系统的实证研究,导致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理论支撑尚有不足;实务界尽管大力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但对制度实践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欠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体方案。在这一背景下,迫切需要到审判一线、到制度运行相关主体身边去了解真实、客观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现状。
湘潭大学法学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团队多年来一直持续开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证研究,本书的出版,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成果。2011年,湘潭大学法学院 “人民陪审员制度考察H省行”调研团队深入我国中部H省7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局、人大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访谈了法官、人民陪审员、律师、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人大常委会领导等各类主体数百名,召开了7场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采集访谈录音4000余分钟,在此基础上,整理出近50万字的访谈录初稿。通过后期整理、精简,遂成此书。
本书全面展示相关主体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系统考察了相关主体对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主要阐述了人民陪审员、法官、当事人、律师、公诉人等主体对制度实践最为直观的感受,涉及制度实践效果、制度设计理性、制度价值认同三个层面。首先,是关于对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的一般看法,主要包括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参与调解的作用,虽然司法实践中存在 “陪衬员”“编外法官”等称谓,存在 “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但人民陪审员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其次,是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本认知,主要包括相关主体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程度,对人民陪审员任职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道德水准要求、文化素质条件和法律专业素质)的基本看法,对人民陪审员职责定位的基本看法。最后,还考察了社会公众对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本态度。全书分为四篇。第一篇:法官访谈篇,主要是对L市、A县、F县等多个人民法院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普通法官三类主体进行访谈;第二篇:人民陪审员访谈篇,主要是对L市、A县、T县等多个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进行群体和个体访谈;第三篇:律师访谈篇,主要是对X县、Y县、R区等多个县区律师进行访谈;第四篇:其他主体访谈篇,主要是对L市、Y县、R区等多个县区公诉人、司法行政人员、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访谈。
本书通过对基层一线人民陪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行政人员、人大常委会领导等相关主体的个别访谈和集体座谈,充分展示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合议、管理等各环节的运行实况,反映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功能作用和面临的困境,揭示了人民陪审员自身及与人民陪审员相关的社会各群体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评价和认知状况,旨在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充分认识和反思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提供来自第一线的第一手素材,为进一步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学术研究、探究新时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路径提供客观、翔实的基础素材。
本书具有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价值:从理论上看,第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等诸多价值,这些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相关主体的现实认知。为此,本书在对相关主体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供鲜活的一手素材,有利于相关价值的落地生根。第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 “舶来品”,制度理想与实践现实难免存在距离。本书通过再现一线的访谈资料,有利于实现制度理想与实践现实的有机结合。第三,面对我国陪审员制度所存在的问题,需要立足我国现实进行基础研究。本书开展的一线调研就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目的是为深入研究我国的陪审制度提供一手资料。从实践上看,开启于世纪之交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改革举措并没有得到相关主体的认同。本书通过调研相关主体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情况,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进一步提出科学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方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制度提供重要支撑。
本书是集体智慧与团队协作的结晶,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和关心,在付梓之际一并致谢。其中,除本书主编及副主编外,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庆霖、侯元贞、熊英灼以及硕士研究生吕宗澄、滕拓、谢蔚珍、李璇炜、王是知、周梁、唐双燕、章千慧、姜湛、曹晓霞、罗小玉等作为访谈人参与了调研访谈。他们与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雪石子、彭倩、李琛璨、伍飞辉、陈逸飞、聂莹子、张莹、吴宇琦等,还将4000余分钟的访谈录音整理成近50万字的文字初稿。在本书编写过程中,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黄艳好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赵毅宇、蒋凤鸣、陈建华、段明以及硕士研究生陈海涛等协助进行了编写工作,为本书的出版作出了重要贡献。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苏若男以及本科生张悦、孙露、杨倩文、夏梓秋、于莹莹、梁琳、梅枫、周爱青、陈美丽、熊依婷、陈澍萱、周慧雅等协助校对了本书文稿。此外,本书也得到了湖南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是湖南省教育厅创新平台项目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之再改革”(12K053)成果。
本书定位于一本供理论界和实务界参考的工具书,也是供我国专家学者深入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的一本资料汇编。尽管团队成员竭尽所能进行整理与修改,但是文字重复啰唆、矛盾以及口语化等问题难以避免,敬请各位读者批评与指正。
廖永安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