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覆盖全部经济活动成果的宏观经济总量指标,是衡量一国经济增长、显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因此得到广泛认同和重视。
在省级及以下的地区层面,国内生产总值被称为地区生产总值(RGDP),其基本内涵、功能与国家层面相同,是衡量各地区经济增长的基础指标,也是衡量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在中国,各个地区之间具有很强的经济发展业绩竞争意识,因此,RGDP在各个地区的受重视程度可能要远远超过国家层面的国内生产总值。
因为受重视,GDP的核算方法及其核算精度就成为一个特别受关注的问题。首先是国家层面的GDP算法,进而向下延伸到地区层面的RGDP算法。最近十余年间,各省市区RGDP合计数一直大于国家GDP核算数,而且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为解决此问题,并使各个省市区之间具有较高的可比性,国家统计局逐渐开始规范RGDP的算法。时至今日,各省市区GDP核算不仅要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核算方法,其核算结果还要接受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审核认定,然后方能公布使用。这种统一核算的做法在保证地区数加和与国家数之间一致性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同时也会从另一个方向上引发新的问题:“一刀切”的统一核算方法会忽略各省市区经济发展的特点,由此导致对RGDP及据此计算的经济增长率能否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实际产生疑问。
西藏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南边陲,自然条件、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状况均有别于其他地区。在此背景下,基于各地区统一核算模式进行的西藏RGDP核算,是否能够真正体现西藏经济发展实际,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GDP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综合经济指标,哪些经济现象能够纳入核算,哪些不能,大有讲究。GDP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指标,需要依据广泛的基础数据才能核算,与其他一些综合性经济指标具有千丝万缕的复杂联系。放到地区这个层面予以考察,上述问题会因为地区间的相互比较而更加复杂。结合现实看,尽管当下各个方面的数据用户言必称GDP以及基于GDP计算的经济增长率,但在实际应用中常常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认识偏差,导致不能恰当地应用这些数据,也不能对这些数据的质量给予恰当的评价。为此,有必要结合西藏情况,进一步澄清RGDP的内涵,阐明它的基本功用,理清它对于各种基础统计资料的依赖,通过与其他相关指标之间的关联对RGDP做出评价。
基于以上所述,本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是GDP以及RGDP概念解析和基本要点描述,说明其基本功用。第二部分对西藏的基本情况做简要概括,提出西藏RG‐DP评价目标和思路。在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结合国家制定的核算制度,分季度和年度对西藏RGDP核算予以评估。评估过程中,一方面要从西藏现有政府统计的基础出发,讨论其对于RGDP核算的影响;另一方面要基于国家方案,讨论其对于西藏RGDP核算的适用性。此外还要适当引入一些相关指标,考察其与西藏RGDP之间的匹配性。第五部分对上述评估做总结,给出总体判断:西藏RGDP核算结果是否能够反映西藏发展的实际,并为更好地应用这些数据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