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永远不老:《老子》研究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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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老子》第三十六章新研

《老子》第三十六章王弼本如下所示,根据对文义的理解,我们认为可以分为上中下三段: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郭店简本没有此章。除一些文字差异外,马王堆帛书甲乙本、北大汉简本、河上公本、傅奕本等重要版本均大体相同,可见这一章出现之后其内容是比较稳定的。[1]

如刘笑敢所言,第三十六章是《老子》中“受人误解、诟病最早最多的一部分”[2]。因为对于第三十六章的解释,历来有“阴谋论”和“智慧论”两种解释方向。我赞同陈鼓应[3]、刘笑敢[4]、邓联合[5]等学者关于第三十六章性质的判断,即这一章主要是一种“智慧论”而非“阴谋论”,但需要指出的是,“阴谋论”那么早就产生,而且流传甚广,也有其合理性与必然性,不能完全说就是一种曲解或误解。“阴谋论”的产生和其所利用的古之谚语有关。第三十六章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上中下三段中,老子自身的语言,只有中段“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两句,但这两句正是此章灵魂。老子之所以引用上段和下段的古之谚语,是为了印证《老子》一书中反复强调的见微知著的重要性以及对于“柔弱”之提倡。因此,读懂读通第三十六章,对于我们深入了解《老子》思想整体,有着很大的帮助。


注释

[1]一些关键词的异同如下:“歙”字,马王堆帛书甲本作“拾”、乙本作“㩉”,北大汉简本作“欱”,河上公本作“噏”,傅奕本作“翕”,收敛之意;“固”字,马王堆帛书甲乙本及北大汉简本作“古”,河上公本、傅奕本同王弼本;“废”字,马王堆帛书甲乙本作“去”,北大汉简本、河上公本、傅奕本同王弼本;“兴”字,马王堆帛书甲乙本作“与”,北大汉简本作“举”,河上公本、傅奕本同王弼本;“夺”字,马王堆帛书甲乙本等各本同王弼本,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喻老》、《史记·管晏列传》索隐所引第三十六章、范应元本作“取”;“与”字,马王堆帛书甲乙本、北大汉简本作“予”,河上公本、傅奕本同王弼本;“柔弱胜刚强”,马王堆帛书甲本作“icon弱胜强”、乙本作“柔弱朕胜”,北大汉简本作“耎弱胜强”,傅奕本作“柔之胜刚,弱之胜强”,河上公本同王弼本;“鱼不可脱于渊”,马王堆帛书甲本作“鱼不脱于%”,乙本与北大汉简本作“鱼不可说于渊”,傅奕本作“鱼不可侻于渊”,河上公本同王弼本;“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马王堆帛书甲本作“邦利器不可以视人”、乙本作“国利器不可以示人”,北大汉简本作“国之利器不可以视人”,傅奕本作“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河上公本同王弼本。

[2]刘笑敢.老子古今:上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79.

[3]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北京:中华书局,1984:17-22.

[4]同[2]379-381.

[5]邓联合.“阴谋论”:老子何以被诬?.中国哲学史,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