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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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准确理解犯罪停止形态的前提是熟练掌握犯罪的完成形态,由于我国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都是以犯罪既遂为模式的基本犯罪构成,总则中没有直接规定完成形态的条文。故在释解有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法条前,先对犯罪的完成形态与停止形态理论作一概括介绍。

1.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有结果说、目的说和构成要件说三种观点,构成要件说是我国刑法学的通说。根据这种观点,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是犯罪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为既遂;否则为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三种:(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造成法定的损害结果,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侮辱罪;(2)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并造成法定损害的现实危险,如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3)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的即视为犯罪既遂,如诬告陷害罪,脱逃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是以犯罪既遂为模式的基本犯罪构成,具体条文的法定刑是以犯罪基本构成为模式设置的,对故意犯罪既遂犯的处罚,按照刑法总则的一般量刑原则和刑法分则各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处罚。

2.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停止下来而呈现出的不同形态,包括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只有故意犯罪而且是直接故意犯罪才有犯罪停止的问题,间接故意犯罪以及过失犯罪都无所谓犯罪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问题,而仅存在罪与非罪的问题。

参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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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不同犯罪阶段可能出现的犯罪停止状态

试题范例

(2015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答案:B

核心法条

第22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释解分析

1.本条是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其具有三个特征:(1)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即必须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这是区别于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如果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而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的,则成立犯罪未遂。(3)犯罪预备行为停顿在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基本区别。

2.犯罪预备行为是着手实施犯罪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则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又不同于犯意表示(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单纯地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示出来的外部活动,如甲扬言要杀掉乙),只有犯意表示,没有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能成立犯罪预备行为;预备行为也不同于实行行为,两者分属于故意犯罪的两个不同阶段。

常见的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犯罪工具、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或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现场、追踪被害人或守候被害人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订实施犯罪的计划等。

对于预备犯,可以(而非“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试题范例

1.(2010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买回剧毒农药意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夫妻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

B.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后,尚未出手即被抓获

C.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

D.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欲强奸,却被该女制服

答案:C

2.(2019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甲意图杀死范某,持刀潜伏在范某家门口树林里,久等未见范某归来,因惧怕受到法律惩罚,弃刀回家。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3.多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实行行为

B.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处于犯罪过程中

C.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D.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答案:AD

4.单项选择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5.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犯罪预备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犯罪预备既可以是为了自己实行犯罪而预备,也可以是为了他人实行犯罪而预备

B.实施预备行为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的,属于犯罪预备

C.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既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可能成立犯罪预备

D.对于预备阶段的中止犯,除了适用中止犯的规定减免刑罚之外,还应同时适用预备犯的减免规定

答案:ABC

6.单项选择题

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附近,发现周围停有多辆警车,并有警察在活动,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没有犯罪行为

答案:A

核心法条

第23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释解分析

1.本条是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即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的标志。(2)犯罪没有得逞,即犯罪行为没有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这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别于犯罪中止的基本标志。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犯罪分子主观愿望和意图的主客观原因。从司法实践来看,其包括:①行为人以外的客观原因,如遭遇被害人的强烈反抗,遭遇第三人的制止,被害人的有效逃避,自然力的破坏,犯罪的时间、地点不适于犯罪,遇到难以客服的障碍等;②行为人自身的客观原因,如行为人智能低下、犯罪技术拙劣、犯罪时突发疾病使犯罪难以继续;③行为人主观认识错误,如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对犯罪工具的认识错误、对犯罪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犯罪时周围环境的认识错误等。

2.掌握犯罪未遂的分类。(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犯罪未遂可以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前者是指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犯罪,并且自认为已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完毕,因而未能达到既遂状态。两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如何认定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目前有主观说、客观说和折中说之分。通说是修正主观说,主张在法定犯罪构成要件所限定的客观行为范围内,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应以行为人是否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完毕为标准予以认定。

(2)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际达到既遂,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前者是指犯罪实际有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到既遂而停止下来的情况。后者是指行为人对有关犯罪事实的认识错误,而使该犯罪行为在当时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具体包括工具不能犯未遂和对象不能犯未遂。工具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按其客观性质不能实现犯罪意图、不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工具;对象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针对本不存在的犯罪对象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未能达到既遂状态。不能犯未遂是由于行为人认识错误而在客观上不可能实际造成预期的犯罪结果,但行为人主观上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处罚上一般应当轻于能犯未遂。

3.犯罪未遂的处罚。《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易混易错

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1)迷信犯、愚昧犯是行为人犯了常识错误,如认为能把人咒死、发气功弄死,这种认识从常识上讲是错误的。而不能犯未遂没有犯常识错误,如毒药能毒死人,炸弹能炸死人,这种认识从常识上讲,并没有错误。(2)迷信犯、愚昧犯预定实施的行为与实际实施的行为是一致的,如想用诅咒的方法“杀人”,实际使用的也是诅咒的方法。不能杀死人,不是因为实际使用的方法与预定的方法不一致,而是犯了常识错误,诅咒方法根本就不能致人于死。相反,在不能犯未遂的场合,行为人实际使用的犯罪方法与预想使用的犯罪方法不一致,以致犯罪不能既遂。如用错了药。

区别的意义在于涉及罪与非罪。对于不能犯未遂,认为是构成犯罪、按照未遂犯处罚的。而对于“迷信犯”或者“愚昧犯”,即使按照现代观念也认为是不为罪不可罚。

试题范例

1.(2014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持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2.多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盗走铁路上钢轨10米,因铁路巡道员发现钢轨被盗,采取紧急措施,才避免了火车倾覆事故的发生。对甲按照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适用法律

B.乙为一15周岁的未成年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后,因勒索财物未成而杀害被绑架人,应当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C.丙是某国有仓库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其保管的物资价值2万元。后听说单位要来盘点物资,担心事发,遂将所盗物资送回仓库,丙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对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答案:ABD

3.单项选择题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 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答案:A

4.单项选择题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时被抓获。甲的行为(  )。

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不构成强奸罪

答案:B

核心法条

第24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释解分析

1.本条是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普通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特殊的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具有下列特征:(1)必须是在犯罪预备或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成立的前提条件。(2)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即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了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实质性条件,也是犯罪中止区别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3)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即行为人是彻底打消了继续并完成犯罪的念头,彻底放弃实施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并完成的犯罪行为。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行为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这种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犯罪结果出现以前的过程中,并且具有放弃犯罪的自动性和彻底性;同时还必须具有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性,即行为人必须自动、积极地采取各种必要措施,有效地防止其所实施完毕的犯罪行为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

注意关于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的定性:应把犯罪行为理解为一个行为整体,一个由多个具体动作或数个单独行为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过程,应认为其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按犯罪中止论处。

2.犯罪中止的处罚。我国对犯罪中止采取必减免主义的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造成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当减轻处罚。

易混易错

1.成立犯罪中止必须是彻底放弃继续实施该罪的意图。如果行为人仅仅是考虑犯罪的时机、条件不成熟而暂时停止犯罪,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实施的,是犯罪的撤退。因为犯罪人继续犯罪的危险性依然存在,不成立犯罪中止。自动中止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出于真诚的悔悟;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受到别人的规劝;害怕受到刑罚惩罚等。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是犯罪分子认为自己能够把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三种未完成犯罪形态之间的区别。(1)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的临界点是“实行着手”,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2)从停止的原因来看:犯罪中止的一个最基本特征是“自动性”,即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自认为当时本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这是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所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由于“客观障碍”即违背行为人主观愿望和意图、足以阻止其继续实施和完成其犯罪行为的各种因素,即所谓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下来;犯罪中止的本质是“能达目的而不欲”;而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则是“欲达目的而不能”。(3)从处罚的原则来看:未遂犯和预备犯都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可以”适当从宽处罚;而中止犯则是“应当”从宽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试题范例

1.(2013年真题)法条分析题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2)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

(3)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发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定性。

答案:本条是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是指从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到犯罪实行行为结束前的全部过程。

(2)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行为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

(3)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发生,这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应当按照犯罪中止论处,即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当减轻处罚。

2.(2015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甲男将女同事汪某骗至宾馆,要求与之发生性关系,否则在网上散布汪某的不雅照。汪某对甲破口大骂,甲觉得无趣,遂打消奸淫念头离去。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C

3.(2016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C

4.单项选择题

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  )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D

5.单项选择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李某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A

6.多项选择题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  )。

A.犯罪的预备阶段

B.犯罪的实行阶段

C.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D.犯罪行为已经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答案:ABCD

7.单项选择题

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