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承保亏损
一、承保利润与承保绩效
显然,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承保利润=承保收入-承保支出,即
承保利润=承保收入-承保支出
=已赚保费-保险业务风险成本-保险业务营运成本
=已赚保费-(退保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单红利支出)-(税金及附加+保险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保险业务的业务及管理费+分保费用-摊回分保费用)
从承保绩效来看,由于人身险多数是长期的,而且具有储蓄性,已赚保费中包含大量的责任准备金,风险成本支出和营运成本支出在时间上已经无法与当年的已赚保费完全对应,也就无法计算出精确的综合赔付率和综合成本率。因此,在财险公司适用的承保绩效指标“综合赔付率”和“综合成本率”对人身险公司不再适用了。
人身险公司只能用承保利润来简单度量和比较其承保绩效。
二、中国人寿2016的承保亏损
以中国人寿为例,2016年度,
已赚保费=4262.3亿元
风险成本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单红利支出
=739.2+2051.4-8.6+1294.3-5.9+158.8
=4229.2亿元
营运成本支出=税金及附加+保险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保险业务的业务及管理费+分保费用-摊回分保费用
=6.5+461+303.6+0-1.1
=770亿元
承保利润=承保收入-承保支出
=已赚保费-风险成本-营运成本
=4262.3-4229.2-770
=-736.9亿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示,2016年度,中国人寿的保险业务发生承保亏损736.9亿元。即,对于保险业务,在不考虑投资收益的情况下,2016年度中国人寿发生亏损736.9亿元。
不过,如果不考虑营运成本,中国人寿的保险业务还略有承保盈利33.1亿元(4262.3-4229.2),这说明,总体而言,中国人寿保险业务的质量还不错,保障性较强。但也说明,中国人寿2016年度为客户现金价值支付的利息率很低,从其保单红利支出大幅降低50%可以看出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