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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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判词最高峰:《清明集》

这本书叫《名公书判清明集》,就其整体水平而言,是中国古代判词中最好的。这是一本由当时的名人写就的优秀的公文和判决书的合集,写成于南宋晚期。“名公”就是指有名的人;书是文书;判就是判词;“清明”指案件处理得清正明白。它与唐代的判词不同。唐代是拟判,清明集则是实判,也就是真实发生过的判词。所以这本判词集的选择标准也不是辞藻华丽,而是“清明”,即案件处理得公正。

为什么说他是我国古代判词中的最高峰呢?有两个外部条件:一是宋代是我国古代法制最发达的一个朝代。陈寅恪先生说过:“中华文明的发展造极于赵宋。”那是一个商品经济和法律制度极度发达的社会。许多法律制度在今天看起来都是极为合理的。二是宋代是我国文人地位最高的一个朝代。在这本判词集中,时刻可以体会到审判官思想的自由与洒脱。这是其他朝代所不具有的。这对于法官的法律适用和文字表达是极为有利的。

但这部书在史学界的名声却远远大于在法律界的名声。因为都是真实的案件和判词,所以“清明集”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它真实地反映了南宋晚期的社会生活。其中不仅有司法状况,而且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有很多专门的学会和刊物从事清明集的研究,甚至日本的“清明集”研究也很兴盛。

这种状况多少让我觉得有些不应该。我总想将“清明集”翻译成白话,发挥它在法律界应有的作用。让现代的法官能够参考一下,看看该怎么样办案子。这样的愿望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够实现。甚至我还想,能不能编一本《中国当代法院清明集》,和宋代的这本“清明集”比一比谁更加清明呢?

从这本“清明集”中我们也能发现很多有趣的东西。记得有一篇《竞渡》的判词,其中的当事人名字都很怪:詹万十四、吴百十七、朱细十七、诸葛大十官……这是中国人的名字吗?的确,当时的中国人就是叫这种名字,四个字并不少见。与今天的中国社会完全不同。可见,中国传统文化的概念应是一个变化的概念,而非固定不动的。我今天所谈到的传统文化和所谓的国学,其本身也是在变化的。今天四个字的名字非常少见,宋代是常见的。今天中国人使用桌椅,秦汉时却是席地而坐,桌椅却是胡床。今天我们围桌共餐,鸿门宴上刘邦、项羽等人却是分餐的,甚至比今天的西方分得还厉害。由此可见,什么是传统文化,还真应当好好思考一下。

有变的,就有不变的。司法的精神实质不会改变。这些真实的诉讼记录向我们如实地反映了南宋时期的司法状况。作为一个学者,你可以指出宋代的实体法、程序法与今天有多大的差异;但作为一个办案多年的法官,我却可以说,从适用法律这一点上来看,那时的法官与今天的法官几乎毫无差别。

下文推送的不是判词,而是一篇名为《示幕属》的公文。这是一名叫蔡九轩的官员写给自己的下属们的半命令半规劝的公文。通过这篇公文可以看一下那时的司法环境,与今天也有很多相似之处。

示幕属

我掌管九州的刑狱,关系重大。其间经常有外面的官员来到我这里,直接进到官衙,也不管是什么事情,徇人情,坏法度,书信联络,甚至夹带传票等类文书,到官衙来嘱托官司的事情,把法庭变成了交易的市场。以前经常和大家说这个意思,大家也都听从了,但时间一长,又怕大家松懈了,所以还希望大家坚持不懈。

前些天程右司来信,说我派人嘱托他办的一件事情,已经给我办好了。我自我反省,从来没有委托下属到他那里办什么事情呀?怎么会出了这样的事情呢?

故而还要求诸位每天到我这里来的时候,只准带一名为人老实的随从。我会让秘书等在官衙里听差。如果需要案卷,告知秘书,按照案件分别调取,不可让随从擅自参与案件,打听消息。可能这样做,我的职守才不至于败坏吧。这也是没办法的举措,实在是为了保全大家呀,万望诸位支持理解。

哎!古代有句话叫悍吏难管。蔡九轩是一个干练果敢的人,从他留在清明集中的判词可以看出,他的作风是很强硬的。但他对于自己手下的僚属的一些“小动作”也只能半哄半吓,不好过分苛责。有人打着他的旗号去办私事,他也不好公开追查,只能给大家一起“吃药”。这样的苦衷,恐怕今天法院的领导也都有。一些好的措施,好的想法根本贯彻不下去。而且对于违法违规的嫌疑也不好过分苛求。“水至清则无鱼”,这可能就是任何官僚体制都无法避免的问题。

怎么办呢?其实,衣服穿久了就会坏,房子住久了也必然需要修补。天下哪里有什么万年不坏的物件呢?制度建立了,总要经受现实生活的“磨损”。一定需要有人去不停地维护,不停地修补。这才是正常的。

蔡九轩那里不是没有制度。以前他那里的法庭也曾乱哄哄,人们往来频繁,想必“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也是难以避免的。这些肯定都是违反制度的。蔡九轩已经给大家下了命令,让大家注意。下属也都收敛了许多。但正如他在这篇公文中所说,天长日久,大家又松懈了。我们今天不是也有千条制度,万条规定吗?又有多少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呢?大多不都是天长日久就没人遵守了吗?

订立更加严格的新制度是办法之一,如明令限制来到衙门的人数。然而,这样就够了吗?我们今天不是也很热衷于订立新制度吗?但这些新制度不是同老制度一样,日子一久都无人问津了吗?制度毕竟只是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好的制度当然不行。但首先必须“欲善其事”,想要把事情办好,才会有制度的用武之地。蔡九轩写这篇“示幕属”的目的就是针对新的情况,让下属们警醒。不要越界,不要过分。

同时,上下级之间,地位不同,利益不同。不可能要求大家完全的同心同德。工作还得有人做,不能一味地生硬命令。即使是蔡九轩这样干练的官员也不好对下属过分要求。这也是蔡九轩在文中说自己掌管九州的刑狱,关系重大,让下属们知道自己职责所在,不得不如此的用意。

只有像蔡九轩这样有高度主观能动性的“工匠”去时时刻刻地维护制度、修补制度的漏洞,才能让制度得以万年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