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论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体现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中最根本的问题,也是公安政工学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它规定着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任务,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是厘清边界、正本清源、促进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激发思想政治工作活力、树立思想政治工作威信的迫切需要。构建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必须立足于找到突破口,明确关键点,使之不再处于被“悬置”的状态。
一、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涵义
要弄清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涵义,首先必须弄清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涵义。何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目前学界流行的主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将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概括为两点:一是教育人们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和提高思想觉悟;二是帮助人们不断提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1]第二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这里,实际上是将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坚持全面发展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2]第三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讲,是指社会或社会集团用一定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实现个体的政治、道德的社会化”。[3]第四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尽管还有着其他各种各样的社会价值,但其最现实的任务和最直接的目标就是培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政治认同”,“政治认同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取向”[4]
对于以上观点,我们的看法是:第一种观点主要引用了胡耀邦的论述,即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改造的能力。胡耀邦的论述主要源自于毛泽东的《实践论》,即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任务,就是“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关系”。[5]这是在哲学层面对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所作的最高层次的概括。虽然这种概括是正确的,目标指向是明确的,而且有很大的适用空间,但其具体内涵究竟是什么,并没有讲清楚,所以我们认为它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第二种观点立足于社会发展规律和个人发展诉求,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重要培养目标是坚持全面发展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有充分根据的,但是用“根本目的”和“培养目标”等字眼表达根本目标、重要目标似乎有些欠妥,当然,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逻辑关系,也缺少应有的说明。第三种、第四种观点试图从政治层面做出界定,虽然初衷是好的,但改变不了“窄化”的事实,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远远不是一个“政治社会化”或“政治认同”所能囊括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根据社会要求与人的发展要求,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方面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和规格要求”[6]。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的需要是复杂多变的,客体自身也是复杂多变的,因而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必然是多层次的,如:从可能性和现实性角度考量,可以将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划分为理想目标和现实目标;从重要性角度来看,可以将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划分为根本目标、重要目标、一般目标;从时间角度衡量,可以将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划分为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从数量角度着眼,可以将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划分为整体目标和个体目标。[7]这里,基于更多现实因素的考量,我们重点讨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远目标、近期目标和现实目标,并将其分别概括为:长远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近期目标是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实目标是提高人的政治认同、社会认同、职业认同。
由于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致性,所以,在探究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时,我们尝试着作这样的概括: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指的是基层公安单位及其领导(包括政工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开展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以期在基层民警的思想和行动上要达到的状态或结果。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于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基于基层民警的思想实际,我们将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分解为三个方面,尽管缺乏一定的逻辑的论证,但这样做的现实指向性是明确的。
(一)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长远目标:促进民警的全面发展
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也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追求的根本目标和长远目标,因为从根本上说,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8]“坚持人的全面发展观,就要克服‘道德人’‘经济人’‘工具人’的局限,真正按照人的属性实现人的物质与精神、科技与人文、政治与道德、生理与心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真正成为‘完整的人’”。[9]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也必须按照这些原则和要求去做,否则,就容易出现偏差。实践证明,基层公安单位领导围绕“民警”、立足于促进民警全面发展这个长远目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就能够找到真正的动力源,从而具有方向感和价值感。面对“队伍难带”的困境,当务之急是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和诉求,对民警进行压力疏导,及时解决民警的心理问题。[10]同时,在“从优待警”[11]方面,特别是涉及民警个人发展、个人价值实现方面给予政策、制度上的倾斜,在民警的精神抚慰、思想引领、理想塑造上持续用力、发力,做到将“人文关怀”送进民警的心坎。唯有如此,民警才会有奔头、有劲头,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才能最终达成,否则,一切都将化为泡影。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长远目标贯穿于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其关键在于发挥教育引导、凝聚协调、纠偏规训、鼓舞激励的定力作用。所谓教育引导,就是要求基层公安单位领导和政工干部通过教育等多种手段把基层民警引向思想政治工作所要求的方向,并产生思想政治工作所要达到的效果。所谓凝聚协调,就是要求将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与对象联结起来、凝聚起来,使两者协调一致,为实现目标同向同行。所谓纠偏规训,就是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能够纠正队伍中偏离正轨的行为,对受教育者——民警的不当言行起到规范训诫作用,使基层民警在各项工作中“不出事、干成事”。所谓鼓舞激励,就是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能够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与献身精神,激发他们的潜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克服困难与障碍,实现基层公安工作的预定目标。总之,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长远目标的确立及实现,有利于将个体化的民警更好地团结起来,为完成共同的目标而采取一致行动。同时,在一致行动中,也能够全面锻炼民警,促进民警个体价值的实现。
(二)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近期目标:提高民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近期目标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基于现实性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努力所要达到的状态或结果。就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而言,当下民警队伍中存在的最具普遍性的问题是什么?很显然是民警内驱力缺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足的问题。[12]而集中精力解决这个问题,理应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重要任务。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说,提高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公安工作大局的现实性目标要求。这就提出了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在提升公安工作质量中如何调动和发挥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3]按照思想政治工作的原理,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就是通过提高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促进民警的全面发展,促进公安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发展。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属于人的精神范畴。“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人们的精神世界的价值系统,以其特有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道德激励和智力支持等,从而开发人的内在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4]把提高人——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近期目标,确立了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公安工作、服务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最佳结合点。实践证明,思想政治工作只有提高基层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才能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15]注入强大动力,为社会的长治久安、稳定和谐提供强有力保障;思想政治工作只有提高基层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才能实现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与社会发展步伐相一致,实现民警个体与队伍整体、民警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现实目标: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16]
认同感是一个心理学概念。心理学家米勒认为,认同感是一种社会心理稳定感,具有群体性或社群性,即“认同的本质不但是‘心理’的,也包含‘群体’的概念,是一项自我延伸,是将自我视为一个群体的一部分,这是认同的核心”。[17]关于“职业认同感”概念,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表达方式:一是认为它是“个人对他人或群体的有关职业方面的看法、认识完全赞同或认可”。[18]另一种观点认为它是指“个体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可,并对职业的各个方面都能够做出积极的感知和评价。”[19]职业认同感一般是在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活动过程中,对该职业活动的性质、内容,职业社会价值和个人意义,职业用语、工作方法、职业习惯与职业环境等都极为熟悉和认可的情况下形成的。职业认同感一旦形成,便会产生强大的职业动力,进而对职业活动形成持久、稳定的影响。基层民警职业认同感是指基层民警对于所从事的公安工作的目标、价值等各种因素的看法,对基层公安工作的评价和期望的一致,即民警对基层公安工作的看法、认识完全赞同或认可。[20]以此为观照,便不难发现:当下基层民警职业认同感弱化、职业荣誉感缺失现象比较突出。所以针对这一现状,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就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应该给予积极回应。即在增进民警对基层公安工作的职业认同感上下功夫,在强化民警职业认知、职业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方面做文章,让民警切实“感受警察职业带来的成就感、满足感和幸福感”,[21]扮演好警察角色,自觉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22]警务实践表明,基层民警职业认同感一旦形成,不仅会增进民警的忠诚度、成就感和责任心,而且会直接促成公安工作成效和目标的达成。因此将增强基层民警职业认同感作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支点和现实目标,不仅体现了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大大丰富了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而且从实践层面看,也有利于立足现实、对症下药,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心理素质、“指导警察有效地进行角色实践”,[23]解决民警职业倦怠问题,增强民警干事创业的持久动力,从而使民警产生存在感和价值感,实现民警个体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进而推动公安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确立的依据和原则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集中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是全部思想政治工作及其活动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和实践预期。因此,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确立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由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公安工作目标任务所决定,受社会大环境和小环境制约的。概括地说,确立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依据主要有四个:一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要求;二是符合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三是符合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四是符合民警思想道德形成规律以及思想实际。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确立是否科学,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原则来检验。因为这些原则都是在长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们的凝练和确立,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科学的理论依据。
一是目的性原则。所谓目的性原则,就是确定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时,必须充分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决不能有丝毫的偏离。一般来说,“目标与目的是同一的,有什么样的目的,就确定什么样的目标,它们的区别就在于,目标是目的的具体体现,目标是根据目的来确定的,是从质和量的规定上把目的加以具体化。”[24]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民警的头脑,转变民警的思想和行为,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这个根本目的决定了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长远目标是提升民警思想政治素质,促进民警全面发展;近期目标是调动民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实目标是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树立警察职业精神。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和目标具有一致性,但又具有差异性。为了凸显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必须与之适应,同时又必须具体化,即根据基层民警的个体差异性,从思想觉悟、政治觉悟、年龄经历、经济情况、社会生活状况、个人需求等纵向和横向的各种不同层次,来确定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具体目标,并采用不同方式加以落实。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无论怎么具体化,都必须与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相一致,不能偏离,否则就会失去了基本方向和尺度,使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受到伤害。
二是整体性原则。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有长远目标,也有近期目标,有整体目标,也有个体目标,有根本目标,也有重要目标。从根本上说,这些目标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并构成了一个目标系统。因此,在研判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时,必须从目标体系这个整体出发,从基层民警队伍的整体情况出发,根据上级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或机关的总目标来确定,保证目标既不与上级思想政治工作机关的总目标相矛盾,又能为所属基层民警所接受。此外,目标的实际内容本身也存在着整体性的问题。一个整体目标中,往往包含若干个目标项,缺少这些目标项整体目标就不完整或无法构成一个整体。所以在确定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各个目标项时,必须从整体上考虑,保持项与项之间的相对一致和平衡。拿基层民警思想政治素质来说,它内容丰富,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法律素质、体能素质等多个方面,因此确定目标时,对每一项的要求应当立足于总目标的内核,保持与总目标相适应,唯有如此,才能通过小目标的完成促成总目标的实现。
三是预见性原则。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含义本身,是预见经过努力所要达到的结果,从时间上指今后一个阶段、一个时期或将来。确定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时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或者基层公安单位领导根据基层警队建设和基层民警思想的实际,把握基层民警队伍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对队伍或民警个体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预见今后发展的方向和可能,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近期目标。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近期目标就是要针对基层民警思想上的困惑,纠正民警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实现“人民公安爱人民、人民公安人民爱”,解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解决“懂规矩、守规矩”的问题,解决保证“不突破底线、不逾越红线、不触碰高压线”的问题,从而找到前进的动力源,将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激发出来。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期目标就是要立足于党性与人性的关系,以党性引领人性,坚定民警的政治立场,培育民警的忠诚警魂,拧紧民警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在引导民警树立远大志向、坚定理想信念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全面发展。
四是个体性原则。长期以来,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在把握民警与社会的关系上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往往过分强调社会贡献而忽视对民警个体的充分尊重。近年来,这一情况虽然有了一些改变,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突出表现为“5+2”“白+黑”的工作模式还在延续、民警“过劳死”的人数还在增加。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理论上的严重模糊,即很多时候基层公安单位领导潜意识里习惯于割裂人与社会的关系,片面强调人是社会历史的产物,而忽视人是社会历史本体这一基本点,这样一来,尽管他们高喊“以警为本”的口号,但在实际工作中就容易将民警置于被管理、被控制的地位,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早就提醒过,并尖锐指出:“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人是社会的存在物”。[25]同样,“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6]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认识:基层民警一方面是服务社会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是现实的社会的人,不能将民警这一个体从社会中分离开来。所以有人大声疾呼:“别忘了,虽然你是一名警察,但你还是一个人,一个与其他人并没有多大区别的人。这其中,并没有多少的矛盾,既要工作,也要生活。工作与生活,必要时可以融为一体,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应该各行其道”。[27]这样的声音提醒我们,在强调社会目标实现的同时,不允许也不应该忽视民警个体的存在,以及民警个体目标的实现。当然,针对不同的个体差异,目标设计上必须凸显层次性、多样性,既有一定高度、发挥激励作用,又有一定温度、便于努力践行。只有这样,才能把民警的个体目标与集体目标相连结,让每个民警都参与到目标的实现活动中来,使基层民警个体目标的确立与社会目标始终保持一致,从而达到个体目标与社会目标的有机结合。
五是开放性原则。社会的开放催生人的开放,而人的开放又恰恰是做好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因此,坚持开放性原则,突破单位内部和个人的局限,兼顾上下左右,总揽全局,对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关系极大。
在坚持开放性原则过程中,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立足实际,胸怀全局。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确定,除了明确本单位的情况外,还要掌握全系统、全社会的总体情况,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把本层次的目标置于全局上权衡,放到社会的大背景下去考虑,从而确立符合基层民警队伍实际的目标。二是注意联系上下,兼顾左右。本级的目标是从上一级的目标中分解出来的,而下一级的目标还要从本级的目标中分解出去,因此确定目标时要充分考虑上一级的目标,保持上下级目标的一致性。兼顾左右就是要注意左右比较,要把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与同级单位或者部门进行比较,对自身所处的位置作出判断和评估,然后确定自身的目标。同时还要有力争上游的精神,既不脱离实际盲目拔高目标,又强调脚踏实地努力,促成目标实现,甚至超越同级单位或部门的水平。三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目标具有科学性。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要明确,不能空洞模糊,同时还要有质和量的基本规定,尽可能把目标项量化,对那些只能进行定性描述的目标项目,也要尽可能将其特点、表现、水平等描述具体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三、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确定和实施,是确保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矢、健康推进的必备条件。没有明确的目标,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变得盲目。有了目标而不能采取有效的路径加以实施,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也等于零。因此,立足于“破”与“立”的思维,从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上,提出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路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借鉴领导科学理论,助推目标实现
1.借鉴“路径-目标理论”。在美国著名领导学学者彼得.G.诺斯豪斯看来,路径-目标理论是关于领导者如何激励下属完成指定目标的理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20世纪70年代早期领导学研究成果。与权变理论、情境理论不同,“路径-目标理论强调领导者的风格与工作情境和下属特征之间的关系”,强调“既定的目标是通过关注员工的动机来提高员工的绩效和满意度”。这一理论中的假设前提来自于期望理论。期望理论认为,“如果下属觉得自己能胜任工作,相信自己的努力会产生一定的成果,并认为工作报酬是合理的,他们就会受到激励。”简言之,路径-目标理论可以解释为:“领导者如何通过选择特定的行为,即最适合下属需要和工作情境需求的行为来帮助下属沿着通向他们目标的道路前进。通过选择恰当的领导风格,领导者增强了下属对成功的期望和满意度”。[28]就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实现而言,这一理论值得借鉴的地方在于:选择恰当的领导者行为。按照诺斯豪斯的研究,领导者的行为大致分为指令性领导、支持性领导、参与性领导、以成就为导向的领导等类型;领导者的行为多大程度上被下属认可或接受,关键在于研究下属特征和任务特征,否则下属就无法从领导者的行为中获得当前和未来的满足。而在研究下属特征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研究下属的归属需求、对组织结构的偏好、控制欲和自我能力评估等方面;在研究任务特征的过程中,则不能忽视科学设计下属的任务、该组织的权力体系以及下属的主要工作群体等因素。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激励下属,使他们觉得其工作是有价值的。这样一来,也完全可以说领导者选择了与下属需求以及他们正在进行的任务相匹配的领导风格。若此,则有利于部门或单位目标的实现。
2.借鉴企业激励理论。西方企业激励理论从管理激励和经济激励两个方面展开,形成了不同的理论类型,对于我国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推进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样有着借鉴意义。作为企业激励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激励理论是在“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基础上形成的。它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管理环境为依托,以人的需要为基础,侧重对一般人性的分析。其基本原理是:个体由自身需要引起内部紧张感,产生行为动机,并进行行为选择,以实现个体目标,满足需要。之后,又产生新的需要,引起新的动机和行为,不断循环。”[29]按照研究激励侧重的不同与行为关系的不同,根据理论史上的差异,可以将管理激励理论归纳和划分为内容型激励理论、过程激励理论、行为改造理论和综合激励理论。[30]内容型激励理论又称需要理论或多因素激励理论,它着重对激励诱因与激励因素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其代表理论有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奥尔德弗的生存-关系-成长理论、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理论、梅奥的“社会人”理论、赫兹伯格的“激励-保健”理论;过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人的行为动机形成和行为目的选择的心理过程,旨在对员工的目标行为选择施加纠偏影响,其代表理论有弗鲁姆的期望效价理论、亚当斯的公平激励理论、洛克的目标设置理论;行为改造理论着重研究人的行为动机产生到目标行为的心理过程,其代表理论主要有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论和凯利的归因理论;综合激励理论着重研究内外激励因素,系统描述激励全过程,以期对人的行为作出更为全面的解释,克服单个激励理论的片面性,其代表理论主要有罗伯特·豪斯的建立力量理论和布朗的绩效-手段-期望理论(VIE理论)。此外,经济激励理论作为企业激励理论的重要构成部分,它的研究“是以经济人为出发点,以利润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为目的。”[31]其代表理论主要有委托代理激励理论、隐性激励理论等。尽管西方企业激励理论出现上述不同的研究、发展路向,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矛盾,相反,更多的是具有互补性。因此在借鉴西方企业激励理论以实现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时,应在激励方式的多样化、构建隐性激励机制、强化领导弱化内部控制等方面做出努力。
(二)构建目标实施机制,加强目标实现管理
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不是盲目行为,而是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要通过一定的程序以及建立一定的实施机制得以实现。我们认为,重点应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1.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实现的关键。制定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必须做到:一要具有科学性。即有科学的依据,建立在丰富的信息基础上,遵循优化原则。多选择几种方案,进行比较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后确定最优方案。在内容上要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部分内容按照自下而上的纵向结构和水平网络的横向结构,组成彼此渗透、相互衔接的“子系统”,合理配置,每个阶段都要有突出的重点。二要具有可行性。即目标实施方案的制定要具有可行性,要符合现实的实际、具有针对性。也就是说,目标的实施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如开展远程教育必须具有设备、具有进行骨干培训需要的师资力量和培育经费等。三要具有民意基础。即制定目标实施方案不能只靠基层公安单位领导和政工干部闭门造车,必须树立民主意识,充分发扬民主,即有效发动民警,让每个民警都参与其中,建言献策,从这个过程中发现民警的真实诉求和对组织的期待,把握民警整体愿望并结合客观工作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这样目标制定出来,因为有了民警的参与,有了民警的认知、认同,也便于产生思想自觉、形成合力、快速实现。
2.执行目标。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执行必须重视和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重视情况摸底。每个地区的基层民警队伍都有其特殊的情况,在目标执行阶段,必须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各支队伍、各个警种的具体情况,包括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党的建设、民警的思想动向、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等。二是重视思想动员。就当下而言,面对社会的碎片化、生活样式的多样化、价值观多元化,基层民警思想不可能铁板一块。因此,根据平时与战时的不同要求,适时地进行思想发动和动员,提升动员工作质量,尤其是在动员中讲清工作目标的实施意义,消除各种顾虑和消极情绪,这是至关重要的。三要重视组织实施。这是目标执行的最后环节,也是一个关键环节。实施要分阶段和步骤,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在每个阶段都要及时把握进度和状况,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加以解决。对薄弱环节,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工补课。这个阶段,还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沟通、微信交流等方式,掌握目标的执行情况。此外在目标的执行阶段,还应加强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以保证目标执行的高质量。
3.信息评估及反馈。对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科学的效果评价并反馈,对于肯定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总结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认识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客观规律、开创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要做到科学的评价,必须掌握正确的评价标准。从现有的经验看,评价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民警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是否提高了,提高的程度如何。二是基层公安单位是否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心理环境,以及其扩展的程度如何。三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本身是否充满活力和富有吸引力,是否形成一支有战斗力和说服力的政工干部队伍。四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是否对基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基层公安领导和政工干部应从以上四个方面出发,细化具体内容,对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进行反馈,把目标的实现效果和制定的目标进行比较,找出差距和不足,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从而为下一个目标周期管理奠定基础。此外,基层政工干部还应根据评估结果和预先制定的奖励制度,对在目标实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基层民警个人或警组进行一定的奖励、惩罚,可以是物质层面的,也可以是精神层面的,如此持续下去,方能激发基层民警努力完成更高目标的欲望。有一个材料可以佐证此观点: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廉.詹姆斯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的潜力只能发挥出20%~30%,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励,他们的能力可发挥80%~90%”,[32]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受到充分激励后,其工作能力的发挥程度相当于激励前的4倍。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么将激励因素(既包括正向激励,也包括反向激励)嵌入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一种必然选择,因为激励能够提高基层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基层民警的内在潜力和工作热情,而这恰恰就是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所追求的重要目标。
(三)重视环境作用,优化与开发目标实施环境
著名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操作条件反射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对外部环境刺激所作的反应,强化物就是能够影响行为频率的刺激物,其作用可以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只要创造和改变外部的操作条件,人的行为就会随之改变。[33]这个理论告诉我们:用改造环境的办法来保持和发挥那些积极的、愉快结果的行为,减少或消除消极的、不愉快结果的行为是完全行得通的。由此,我们得到的启发是:根据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目标,优化和开发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环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决不能忽视它。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存在和发展的,同时它本身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和社会现象,因此,它离不开社会环境”,[34]换句话说,“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总是与一定的环境联系在一起并形成互动……与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因素相比较而言,环境影响的功能正在不断强化”。[35]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更加丰富,在“众多环境要素中,媒介环境、虚拟环境和竞争环境是具有代表性的环境因素”。[36]因此,推动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就不能将“环境“因素排斥在外,相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在以下方面做出巨大努力:一是优化媒介环境,为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创造“蓝天白云式”的软环境。具体做法:积极利用大众媒介,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及时捕捉信息,加强引导,增强对各种不良信息隔离、净化的能力,扩大其正向效应。二是优化虚拟环境,为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创造“青山绿水式”的软环境。具体做法:采用技术手段,对涉嫌造假、暴力、黄色等信息进行过滤,还虚拟环境一个“蓝天”;培养网络、微信、微博以及公共平台等方面的“意见领袖”“大咖”,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定时开展“清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注重对民警进行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素质培育。三是优化竞争环境,为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春风化雨式”的软环境。具体做法:领导做事公开、透明、公正,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让民警有“奔头”;一根尺子量到底,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例外”的事情少发生,让民警有“劲头”;奖罚得当,鼓励向上,让民警有“干头”。
此外,基于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现状,还需要采取开发、优化环境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第一,提炼和确立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内容,形成基层公安队伍整体的共同价值观和努力方向。第二,强化载体建设,将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内容“稀释”到有形和无形的警营文化环境中。第三,把开发富有特色的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与提升基层民警的主体意识结合起来,提高基层民警面对复杂社会环境时的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抵制不良环境诱惑,同时增强基层民警的主体意识,形成重视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实现“从我做起”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
[1]张蔚萍:《新编思想政治工作概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第269页。
[2]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36~141页。
[3]项久雨:《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42~143页。
[4]方旭光:《政治认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取向》,载《思想理论教育》2006年第1期。
[5]《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6页。
[6]孙其昂:《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原理》,河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7]孙其昂认为:“目标的运行必然处于一定的结构体系内”,“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结构应是一个多维的动态系统,从不同的角度和方位可以探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不同的、多重性的结构。在纵向层次结构上,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可区分为根本/直接或宏观/微观目标;在内容结构上,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包括了思想政治觉悟、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政治行为方式等;在形态结构上,划分为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与不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在要素结构上,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结构包括目标主体、目标活动、目标文化等。”(孙其昂等:《思想政治教育现代转型》,学习出版社2015年版,第132页、第133~134页)尽管我们不完全赞同这种划分法,但他表达的观点,如:“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运行必然处于思想政治教育结构体系内,具有内隐性和本质规定性”,“伴随着社会经济变迁、党的中心任务转变以及相应的政治宣传任务定位转折”,“‘思想政治教育结构的现代转型’在所难免”,等等,我们认为还是值得关注的。
[8]胡锦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宣传思想工作》,载国际在线,http://new.cri.cn/gb/41/2003/12/07/105@15112_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2月15日。
[9]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页。
[10]张振声认为,警察心理主要分为警察认知心理、警察个性心理、警察人际心理、警察品德心理等类型。因受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影响,警察心理健康往往遭到破坏。因此注重警察心理疏导,重视解决警察心理问题,就成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参见张振声:《警察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5~225、280~281页。
[11]在这方面,英国警务学专家提出“维护社会秩序”,除了实施“零容忍”“先发制人”等警务战略外,还应“寻找新的警务战略”,如“延伸警务家族”战略,即:警察不应当做人们要求警察去做的所有事情,有些警务活动,可以承包给私营部门或每个家族或社会组织([英]Alison Wakefidld:《社会发展与警务变革》,郭太生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9~50页)。我们认为Alison Wakefidld提出的主张不仅重要,而且具有可行性,可以在我国的警务实践中先行试点,然后有计划分步骤实施。这样做,我们认为有利于从源头上为民警减负,是真正意义上的“从优待警”之举。
[12]Philip P.purpura在《警察与社区》一书中,虽然没有直接讨论警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问题,但他关于“警察亚文化”的观点,对于从警察亚文化的视角探讨警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问题还是有启迪的。如,他提出“‘警察一族’、‘警察联谊’、‘警察文化’等词不仅仅将警察定义为愤世嫉俗、专断,而且将警察定义为怀疑、抱有偏见、敌意、秘密、光荣、忠诚、有效、保守。这些评价和个性影响了警察怎样看待周围和他们所作的工作。”([美]Philip P.purpura):《警察与社区》,杨新华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3页)。实际上,也影响警察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解决这个问题,Philip P.purpura提出从加强内部管理(包括警察的挑选、制定规定和程序、强化监督和问责、加强纪律约束)和外部管理(包括公民权利行使、法律约束、法院和诉讼外部调查、媒体监督)两个层面采取行动。
[13]查尔斯.R.史旺生认为,要调动警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解决警察压力问题。在他看来,“警察压力源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组织/行政压力源以及警务工作所特有的压力源。”而“可用于缓解压力的满意度的来源”措施主要有:为民众提供帮助感到自豪、锻炼人际技能解决问题获得认可感到自豪、得到同事的支持等。参见[美]查尔斯.R.史旺生等:《警察行政管理:结构、过程与行为》,匡萃治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23页、637~639页。
[14]本书编写组:《思想政治工作实务》,红旗出版社2012年版,第32页。
[15]201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政法工作“三大建设”目标。笔者注。
[16]我们认为影响警察职业认同感的因素很多,其中警察职业动机、警察价值观是两个最重要的因素。关于“警察职业动机”和“警察价值观”问题,可以参见张振声:《警察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154页。
[17]梁丽萍:《中国人的宗教心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18]李素华:《对认同概念的理论述评》,载《兰州学刊》2005年第4期。
[19]李欧:《基于实践共同体视角的警察职业认同研究》,载《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20]参见张佳佳:《公安院校大学生警察职业认同感的现状调查与对策——一四川警察学院为例》,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
[21]曹卓、孙菲菲:《警察职业认同感探析》,载《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年第4期。
[22]《习近平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载国防部网站,http://www.mod.gov.cn/shouye/2017-05/19/content_4780949.htm,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2月14日。
[23]郑友军:《警察职业心理素质及其培养》,载《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5期。
[24]苏振芳:《思想政治教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81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3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27]吴轶民:《警察美学与艺术人生》,载《现代世界警察》2017年第6期。
[28][美]彼得.G.诺斯豪斯:《领导术——卓越领导者14项修炼》,吴爱明、陈爱明、陈晓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00~101页。
[29]马晶:《西方企业激励理论述评》,载《经济评论》2006年第6期。
[30]马晶:《西方企业激励理论述评》,载《经济评论》2006年第6期。
[31]马晶:《西方企业激励理论述评》,载《经济评论》2006年第6期。
[32]王培玉、傅勇:《激励理论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载《企业经济》2011年第7期。
[33]马晶:《西方企业激励理论述评》,载《经济评论》2006年第6期。
[34]王滨:《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论——大社会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页。
[35]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4页。
[36]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