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农业与技术进步
中世纪欧洲的农业生产起点是很低的。虽然罗马时代的耕作技术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农业也是罗马最受重视的部门,但日耳曼人的入侵严重破坏了罗马先进的农业技术,使其落后原始的生产方式保留了下来。中世纪早期,农业作为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流行的是日耳曼人的粗放耕作制度,农业生产技术极其落后。在入主西欧的最初几个世纪里,他们种植的粮食作物到收获时,仅增加了一两倍而已。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农业要受到自然条件的许多制约[5]。从某种程度上说,各种自然条件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模式和规模。在生产技术水平极其落后的中世纪欧洲,气候和土壤这两个最基本的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并不是很有利。在地中海地区,全年温差较大,水分蒸发量大,土地过于干燥,耕作层极浅。这种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决定了中世纪的西欧农民只能种植大麦、燕麦、黑麦等低产粗劣的谷物。营养价值较高的小麦虽然也在各地普遍种植,但产量很低。
随着新兴封建关系的确立,欧洲农业开始迅速恢复和发展。6—11世纪,西欧北部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产生了一种适合该地区土质状况的崭新的农业耕作制度,之后加以推广,使农业生产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农业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农作物产量也有很大的提高。农业革命所产生的后果是巨大的,以致把西欧文化中心从地中海沿岸转移到广阔的北部平原地带。
这次农业生产技术的巨大发展首先是从犁的革新开始的。6世纪以前,包括西欧在内的整个欧洲地区使用的基本生产农具是扒犁,其大部分构件都是木制的,只有犁头上有少量的铁,用一对牛拉拽。每年秋天只种植可耕地的一半,另一半闲置休耕,恢复地力,这种耕犁对于地中海沿岸的砂质土壤较为适用。在西欧的北部地区,广阔的平原大多由河流冲积而成,其中许多是黏土,土质较硬,由于湿润的气候,这里的地表往往长满草本植物,必须翻到相当深度,所以,这种耕犁在这一地区显得不太适用。
中世纪早期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大约始于6世纪,其标志就是带轮“重犁”的出现和使用。6世纪时,东欧的斯拉夫人中出现了带轮的重犁。与早期的轻型耕犁不同,“重犁”由垂直的犁刀、水平的犁铧和带角度的犁壁组成,犁刀固定在犁铧前面,便于切入农田和控制切口的方向,犁铧平行固定在犁壁上,犁壁的作用是将犁起的土壤翻向一边,这样有利于清除杂草,铁质的犁刀、犁铧和犁壁使土地的深耕成为可能,使这种犁变得更有效率。后来,这种重犁在西欧地区使用。大约在720年以前,日耳曼人已开始在莱茵兰等地使用这种重犁。9世纪开始,这种犁传入不列颠。在11世纪,西欧各地都能看到这种犁。但在南部各地,由于土壤和气候的缘故,这种犁并不通用,更没有被广大农民广泛采用。重犁和扒犁相比,其优点是很明显的。首先,它能翻腾黏稠的土壤,这样能够较好保持土壤中的水分和肥力,从而使单位面积的土地能生产出更多的农作物。其次,犁壁能翻出垄沟来,方便田间排水,而且在犁地的过程中能够完成多项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的活计,节省了劳动力。这些优点对西欧北部地区是非常适合的。但是,在使用重犁时往往要用8头牛。由于一般农户很少有8头牛,这种犁的使用又需要田地的耕作形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往往由几个农民结成一个耕作队把牛合并在一起耕田,这就培育了农民的合作意识以及集体处理事情的能力。因此,重犁的传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正因为如此,重犁在西欧的传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开始时可能主要在一些新垦区使用,等到土地的调整使农户有可能合伙使用耕牛共同耕种时,重犁才得以广泛使用。
当重犁在西欧各地特别是北部平原地区越来越广泛地被使用的时候,新的土地耕作制度便应运而生了。因为扒犁要求交错犁田,这个方式一般使田亩成正方形。这种方块土地可以有效地用篱笆围起来,耕作是以较为独立的形式进行的。重犁则要求把大田安排成长条形式,以便更好地发挥耕作的效率,但农户为了解决使用重犁而遇到的畜力不足的问题,往往会相互联合,根据每人合伙的牛数分配犁田的行数。这样,重犁的传播便逐渐破坏了原有的全部田间界标和私人产权。在此基础上,西欧产生了一种新的耕作制度——二圃制。在二圃制下,由方块地转化而来的长条形土地要求一个村庄的全部耕地分成两大块,一块秋播地,另一块休耕一年以便恢复地力。并且在每一大块土地内私人所有的长条地之间不再设阻隔物。到8世纪后期,在塞纳河和莱茵河中间肥沃的大平原上,又出现了一种更有效率的耕作制度——三圃制[6]。这是一种典型的西方农庄的轮耕制度。耕地被划为条形,大致被分为春耕、秋耕、休耕三部分,春播地大部分种大麦或燕麦和豆类,秋播地主要种小麦和黑麦。由于这种三圃制较二圃制更易耗费地力,所以它仅适合土壤天生较肥沃的地区。三圃制与二圃制相比较,其优点是:一年中两次种植作物,能获得较多的收获物;它使全年犁田的劳动力分布得更为均匀。10世纪以后,二圃制主要在平原丘陵地区实行。这种新的耕作制度相对过去的掠夺式粗放耕作来说,无疑是一种进步。但它作为一种休耕轮作方式,本身就体现着一种落后性,因为这种方式使现有耕地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13世纪后,三圃制开始在欧洲北部地区实行,二圃制主要在南部实行。在一些土地极为贫瘠的地区,甚至有三年中休耕两年的做法。
16世纪前后,耕犁进一步改进,农民因地制宜,制造出不同样式的犁具,主要有双轮犁、独轮犁、无轮犁和荷兰犁。在耕犁改造的同时,牵引耕犁的牲畜也发生了变化,由耕牛变成效率更高的马。由于马的敏捷与快速使得在耙地时盖好种子、压碎泥块和碾平场地、便于收获等工作中特别节省时间。但是,马的广泛运用还必须有相应技术的进步,如套马方法的改进。较早形式的套马方法和套牛差不多,由于马的脖子被紧勒着,马匹为了能顺畅呼吸不得不扭过头去,这必然会降低马的牵引力。9世纪初,套马方法有了进一步改进。即把一副固定的轭用车杆或挽带系在车辆或其他农具上,此后,马才能用来干田间重活或供驮运之用。其他方面,如马蹄铁和车前横木的发明对于发挥马的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尽管马的工作效率较高,但马并没有真正取代牛而成为农业耕作中的主力军,13—14世纪,马和牛还共同担负着耕地工作。
尽管中世纪的农业耕作技术有所提高,但由于农作物单位面积的产量低,并在一段时期内难以提高,而人口增长速度又较快,使人口对土地的压力一直存在。从11世纪初期开始,欧洲各地区最普遍的做法是开垦新的土地,扩大耕地面积,从广度上提高生产能力。这种新土地垦殖运动持续了两个多世纪之久。新土地垦殖又称为“边际土地垦殖”,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本地区内开垦离村庄较远的荒山和森林土地,13—16世纪,荷兰因土地垦殖运动获得新土地1133多公顷,还将荷兰沿海的排水造地逐渐发展为填海造地;二是向地区外移民,开垦外部土地,12—14世纪德国人往东的移民运动就是最突出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中期,农业生产呈现出多样化,葡萄和其他水果的种植也很普遍。13世纪时,法国的每个城市都有环城的葡萄园地带,牲畜的饲养也极为常见。在英格兰沿森林和沼泽边缘地带,在大陆的山区和沿地中海的意大利半岛、伊比利亚半岛以及法国南部,畜牧业都比较发达,并形成规模化,其饲养的主要牲畜是绵羊、乳牛和猪。
从14世纪晚期到16世纪初,这是欧洲农业生产恢复、调整并开始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时期。这一时期灌溉技术有了较大的提高。大约在13世纪中叶,灌溉设施推广到了波河以北地区,14世纪到达帕尔马、莫迪拉、波罗纳等城市。到文艺复兴盛期的15世纪末,整个意大利北部平原已成为先进灌溉方式的样板。同时,在法国和英格兰,草地灌溉使丰盛的牧草变得极有价值。土地排水能够使土地性能得到改善,更适合于耕种作物。
这一时期,欧洲的农作物主要是麦类谷物,包括小麦、大麦、黑麦、燕麦四类。小麦和黑麦营养较好,而且容易脱粒、磨粉,烤成面包口感好,但其生长速度很慢,在西欧的气候条件下只能在上年秋季播种,次年夏季收获;在贫瘠的土地上它们生长得更加缓慢,极易在寒冷的冬天被冻死。为适应不同地理条件,农民们又通过农田试验,培育了一些新的变种,产量较高。例如有一种很强的品种,耐寒性较强,叫丁科尔,生长在瑞士和德意志南部。在低地国家和下莱茵兰也有一种类似的变种叫斯伯尔特。燕麦和大麦是春播作物,生长期短暂,仅需三个月左右,特别是燕麦,能在任何土地上种植。燕麦的缺点是难以脱粒、磨粉,因而只能用作牲畜饲料,只有在饥馑之年才当做补充食物。这些作物采取轮作方式,并非是先进的耕作制度,而是力图把气候和土壤条件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在这四种作物中,大麦产量最高,然后是黑麦和小麦,燕麦产量则最低。15世纪以后,农作物的种类也更加丰富,豆类和蔬菜类作物开始普遍种植。蔬菜的品种更为丰富,主要有韭菜、菠菜、洋白菜、莴苣、洋葱、甘蓝,还有甘菊、茴香、大蒜、香菜、芸香、蒿类、百里香等可以食用的草本植物。
15世纪和16世纪,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在生产工具方面有不少改进,出现了新的生产工具。例如,中世纪时庄稼都使用一种长柄镰刀收割。15世纪后,长柄镰刀被短镰刀所取代。不过,当时农民必备的农业工具依然很简单,主要是连枷、草叉、耙子、长柄叉、铁锹、镰刀、犁、四轮车、运肥车等。从14世纪晚期至16世纪初期,意大利的农业生产水平和生产技术在欧洲一直处于先进地位。在意大利北方,由于15世纪后期以来城市工商业经济的衰退,相当多的城市手工业者从城市来到农村,他们促进了乡村园艺式农业的进步。这种园艺式农业,主要是指农业的精耕细作以及广种花草果木等经济作物,毫无疑问,这些都属于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在意大利半岛南部和西西里岛的农业生产也比欧洲北部先进得多。在南方的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及其他作物的种植越来越专门化,主要为城市消费者服务,资本主义的农业开始起步。在那个时期的地理和气候条件的许可下,南方的农业技术也走在前面,包括农业机械的应用、新作物的种植,以及新耕作制度的实行等。
在中世纪的后期,农业技术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双轮犁的发明和有规律的轮作制取代了强迫休耕制,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随着耕作方法的改进,协作的扩大,使欧洲农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由于14世纪中期黑死病和农业危机的发生,因此在15—16世纪,农业需要在恢复过程中不断调整,这就使得农产品价格上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较好地调动,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更重要的是,由于15世纪以后城市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关系开始向农村渗透,农业生产开始发生结构性的转变,商品化农业的比率越来越大,这就造成了新农业技术出现的前提条件。通过上述分析还可看到,在农业这个传统的第一产业部门,即使是在社会开始发生巨变的近代西欧,其农业技术的变革也是持续性的,其结果有力地促进了欧洲农业的兴起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