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中日通商关系史研究:贸易模式的转换与区域秩序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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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诏令向谁颁:统一的明朝与政权分立的日本之交涉

一、明初对日交涉的特点与难点:对象的不确定性和流动性

明朝开国伊始,太祖朱元璋即向东亚海域各国遣使颁诏,通告新朝建立,在重整国家内部的同时亦开始尝试构建新的区域秩序,其构想的稳定有限度的区域秩序的方针下实施的对外战略,自然也被应用在了对日本的交涉当中。

《明实录》所见太祖朱元璋向日本派遣使者,最早是在洪武二年(1369)正月,另据明人陈建所著《皇明通纪》记载,洪武元年十一月“遣使颁诏,报谕安南、占城、高丽、日本各四夷君长”,明确说到第一批诏告的国家即包括日本在内,并录有诏文,其内容和《实录》所载洪武元年颁发给安南国王的诏书相同,属于面向“四夷君长”的通行文告,并无针对日本具体情况的言辞。(22)近年,年旭通过对《明实录》《皇明通纪》《明史稿·杨载传》,以及洪武时期刊行的《胡仲子集》的综合考察,提出《皇明通纪》记载的时间并不可靠,洪武朝首次对日遣使的时间当是《实录》中记述的洪武二年正月。(23)然而,无论首次遣使具体是在何时,据村井章介考察,这批使者并未抵达日本,而是在五岛附近便“遇贼遭害”,携带的诏书也被“毁溺”。(24)联系这次事件,再读《明实录》中洪武二年二月的《赐日本国王玺书》,可以更为深切地理解,为何朱元璋会在例行通告明王朝建立的同时,还言辞激烈地要求日本的执政者制止海寇行为。该“玺书”曰:

上帝好生,恶不仁者。向者,我中国自赵宋失驭,北夷入而据之,播胡俗以腥膻中土,华风不竞,凡百有心,孰不兴愤?自辛卯以来,中原扰攘,彼倭来寇山东,不过乘胡元之衰耳。朕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之辱,兴师振旅,扫荡胡番,宵衣旰食,垂二十年。自去岁以来,殄绝北夷,以主中国,惟四夷未报。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奉表来庭;不臣,则修兵自固,永安境土,以应天休;如必为寇盗,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25)

上引的“玺书”,即加盖了皇帝印玺的国书。村井章介曾评论说,这是恰逢元世祖忽必烈于1268年派遣的使者持国书抵达日本一百年之后,一份“姗姗来迟的重要外交文书”。(26)明太祖“玺书”所拟送达的对象是“日本国王”,但《明实录》洪武二年未记玺书接受人的名字,至洪武三年三月才以追述口吻记云:“遣莱州府同知赵秩持诏谕日本国王良怀”,这里的“良怀”,其名字的正确书写应该是“怀良”。(27)村井章介指出,“在中世的日本,‘国王’意味着天皇”,但实际接受了洪武帝“玺书”的,“既非在京都的北朝天皇,也非在吉野的南朝天皇。明朝使者以日本传统的外交窗口太宰府为交涉目标,而当时驻留太宰府并具有九州地方大半势力范围的人,是征西将军怀良”(28)。明朝使者不仅把所持“玺书”交给了怀良,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把怀良视为“日本国王”,并将之作为正式的交涉对象。其原因何在?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当时明朝政府不了解日本情况,因错以征西大将军怀良为日本国王,以后也没有搞清楚”。(29)但也有学者认为,在元末明初之际,有禅宗僧人在日本和中国之间频繁来往,通过他们,朱元璋对当时的日本状况是比较了解的,之所以在日本分立的政权中选择怀良作为交涉对象,则是因为其目的在于清除来自海域的威胁。(30)综合此一时期明、日双方的交涉文献,可知上述两种观点皆有一定依据,亦皆有不足。

明洪武朝时期,正当日本的“南北朝时代”。众所周知,自1336年后醍醐天皇从京都逃离,在位于奈良南部的吉野地方建立政权,宣称自己为“正统”,否认足利尊氏的足利幕府(或称室町幕府)在京都拥立的光明天皇的合法性,形成了所谓“一天两帝南北京”的局面。(31)但这种“南北对峙”,不仅体现为吉野和京都两个不同天皇的朝廷分立,甚至也不仅仅是吉野的南朝和实际掌握着北朝权力的足利幕府的对立,更表现为皇族、贵族、武士所构成的多种势力不停地聚分离合。概言之,日本的“南北朝”其实是多个政权、多种势力纷争的时期。到了1363年,两个颇具势力的武士集团——大内家族和山名家族宣布效忠幕府,标志着足利幕府掌控了日本国内的主要地区,南朝势力明显衰退,一般所谓“南北朝内乱”,由此进入“后期”阶段。(32)但即使在这一时期,在一些地区,打着南朝旗号与幕府对抗的势力还有相当的力量,尤其在九州地区,反幕府的势力与幕府之间的争斗更处于胶着状态,纷争各方的攻守进退情势时刻都在变化。从明朝政府一方来说,即使知道日本存在政权分立的状况,对其不断发生的变动也难以迅速了解,交涉对象的不确定性和流动性,是这一阶段明朝政府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其确定对日交涉策略的难点。因此,考察这一时期的明、日交涉,比起一般地讨论明朝政府对日本了解还是不了解,更应该探究的是,明朝政府是怎样在交涉中逐步了解对方,又是怎样根据对日方不断变化的情势的把握来确定自己的交涉原则和策略的?与此相关,还应该追问,日本的纷争各方特别是吉野南朝及其势力范围(如占据九州的怀良)和控制北朝的足利幕府,是如何面对与明朝交涉这一国际性契机的?决定他们所做的判断和选择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从而进一步究明,在这一阶段的明、日交涉过程中,各自传递了怎样的信息,为下一个时期的交涉准备了怎样的条件。

二、“日本国王”怀良的实像

如前所述,无论明朝政府是出于何种原因选择怀良作为交涉对象,从明太祖“赐日本国王玺书”的文本内容来看,其交涉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建立两国之间的海域秩序,对于日本是否“奉表来庭”,并无特别强烈的要求,甚至向对方提供了“臣”与“不臣”的两种选择。但怀良非但没有接受“玺书”提出的条件,甚至斩杀了使者数人。汪向荣据日本史料《修史为征》考证说:“当时明朝政府派遣到日本的使臣,有杨载等七人。但到日本后被怀良杀死五人,并将杨载、吴文华两人拘押三个月之后始释归。”(33)《明史》对这次交涉的结果记述道:“日本王良怀不奉命,复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34)至于怀良“不奉命”的原因何在,《明史》则未做说明。

但是,朱元璋没有因此放弃外交努力,洪武三年三月,他再次遣使诏谕日本。此次诏书一如以往诏书体例,首先阐述“顺天者昌,逆天者亡”的道理,继而强调明朝取代元朝的合理性,并赞扬高丽、安南、占城等周边国家能够“顺天奉命,称臣入贡”,言辞则比洪武二年的“玺书”严厉激烈。诏文曰:

蠢尔倭夷,出没海滨为寇,已尝遣人往问,久而不答,朕疑王使之故扰我民。今中国奠安,猛将无用武之地,智士无所施其谋,二十年鏖战精锐,饱食终日,投石超距。方将整饬巨舟,致罚于尔邦,俄闻被寇者来归,始知前日之寇非王之意,乃命有司,暂停造舟之役。呜呼!朕为中国主,此皆天造地设,华夷之分。朕若效前王,恃甲兵之众、谋士之多,远涉江海以祸远夷安靖之民,非上帝之所托,亦人事之不然。或乃外夷小邦,故逆天道,不自安分,时来寇扰,此必神人共怒,天理难容。征讨之师,控弦以待,果能革心顺命,共保承平,不亦美乎?呜呼!钦若昊天,王道之常,抚顺伐逆,古今彝宪。王其戒之,以延尔嗣。(35)

诏文用“蠢尔倭夷”等字样称呼日本,显然充满了斥责和训诫的语气,但后面又有转圜,说明经过调查,了解到前日“出没海滨为寇”者“非王之意”,所以才决定不予征伐,并特别强调自己这位“中国主”和“前王”不同,不想“恃甲兵之众、谋士之多,远涉江海”而兴兵征讨,而是想劝谕日本“革心顺命”。总之,此份诏文的主旨在于传达“共保承平”的构想,而并非是对日本的“战书”。

《明史》所记此次明朝使者赵秩与怀良的交涉,其过程更具戏剧性:怀良首先指来使与以前来日交涉的元朝使臣同样姓氏,怀疑其为“蒙古裔”,此次交涉,可能也是袭用当年办法,以美言行诈,所以,仍想采取前次对待明使的办法,“目左右,将兵之”。当此之时,赵秩临危不惧,从容不迫地申说“我大明天子神圣文武,非蒙古比,我亦非蒙古使者后”,并告诫怀良认真考虑斩杀使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从而使怀良“气沮,下堂延秩,礼遇甚优”(36)。《明实录》记录了此次交涉的结果:“(洪武四年十月)癸巳,日本国王良怀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贡马及方物,并僧九人来朝,又送至明州、台州被虏男女七十余口。”也就是说,经过这次交涉,怀良接受了“奉表来庭”的条件,所以在怀良的使者祖来回国时,朱元璋“遣僧祖阐、克勤等八人护送还国,仍赐良怀《大统历》及文绮、纱罗”(37)

在明朝主导的册封—朝贡体系中,颁发历书和赠送礼品都是具有政治意义的行为。据田中健夫的研究,国王的称号是随着中国皇帝向周边诸国首领的册封而成立的,其中,诰命、印绶、冠服、历法等的授受仪礼都是不可欠缺的。被封为国王的人,要奉中国正朔,使用中国年号,并有向皇帝称臣、献上贡物的义务。另一方面,则可以得到与奉贡相应的回赐,得到通交贸易上的种种特权,其作为区域体系内一国政权首领的地位也会因此获得保障。(38)就此而言,这次怀良和明朝政府之间的贡、赐行为,意味着怀良政权开始进入册封—朝贡体系。但据相关史料看,此次交涉之后,明朝仍然没有收到期望的结果,如《明实录》洪武五年五月载:“倭夷寇海盐之澉浦,杀掠人民”;同年六月载:“倭夷寇福州之宁德县”;同年八月载:“倭夷寇福州之福宁县,前后杀掠居民三百五十余人,焚烧庐舍千余家,劫取官粮二百五十石”;洪武六年七月载:“倭夷寇即墨诸城,莱阳等县,沿海居民多被杀掠。”(39)虽然这些记载里的“倭夷”未必都是日本籍海盗,即使其中有日本海盗,也未必都是受怀良指使,但《明史》记载,随同怀良使者祖来赴日的明朝僧人祖阐等到达日本后,却遭到冷遇,甚至被拘留两年:“而王则傲慢无礼,拘之二年。”(40)据汪向荣笺注:“这里所说的‘王’,仍然是指征西府的怀良亲王。”(41)如果确实如此,那么,怀良对明朝的态度为什么又发生了变化,由恭而倨了呢?在此,显然有必要对怀良其人及其所代表的势力进行考察。尽管在明初的中、日交涉史上,怀良是一个经常被提起的人物,但一些史料上的疏漏舛误无疑需要加以订正,而对怀良所代表和依托的势力及其起落兴衰更需要进行分析,才能辨明作为“日本国王”的怀良的真实形象,分析其在对明交涉过程中所做决策的动因。

怀良是后醍醐天皇的第十六皇子,日本南朝延元元年(1336),大约五、六岁时,奉父命离开吉野,由五条赖元等人辅佐,以九州为目标向南方进发,试图纠合濑户内海、四国及九州的各地亲南朝势力,与北朝也就是足利幕府进行对抗。延元四年(1339)八月,后醍醐天皇去世,九月,继位的后村上天皇任命怀良为征西大将军,总领九州的恩赏刑罚。(42)

怀良一行在濑户内海一带盘桓数年,与沿海及岛屿上的各种势力接触联络,聚集了一定的力量,但1342年到达萨摩(今九州鹿儿岛)地方后遭遇幕府任命的当地守护岛津氏的顽强抗击,使他进退不能,不得不在萨摩滞留5年之久,而最后帮助怀良摆脱困局的,则是其多年联络的“海贼势力”。村井章介认为,日本南朝正平二年(1347)六月怀良的军队攻打岛津氏据点东福寺城时,“熊野、四国、九州的海贼加入怀良军参战”,是“南朝方面有组织地利用海贼势力,展开全国性的战略之一例”(43)。金谷匡人则分析说,丛生于濑户内海的“海贼”势力,在镰仓幕府时代曾受到北条政权的严厉管束和压制,但到了南北朝时期,他们利用战乱获得自由发展的机会。而“尽管南北两朝都努力笼络海贼势力,但以熊野为首的海贼们协助的主要是南朝方面,这种倾向贯穿于整个南北朝时期都没有变化”。(44)

上面引文里的“海贼”,虽然也是汉语里存在的词语,(45)但并不常用,这里将其作为日文的汉字词挪用过来,是为了和常用的汉语词汇“海盗”表示区别。当然,作为日文汉字词的“海贼”是可以翻译为汉语的“海盗”的,但在汉语脉络里,“海盗”已有的印象主要是出没在海洋上的强盗。而据金谷匡人考察,日本南北朝时期的“海贼”,不仅指在海上从事劫掠的人或团伙,更主要的是指控制海上或沿海渔业、商贸的势力,有时甚至包括在海上和沿海生活的“海边民”,(46)其涵盖对象远比“海盗”复杂宽泛,这是需要注意说明的。

正平三年(1348)正月,怀良到达九州的肥后国(今熊本)地方,依靠当地的豪族菊池氏的力量,竖起南朝的旗帜,并利用驻守九州的幕府派系的内部争斗,发展了势力。足利幕府开创者足利尊氏去世后一年,即正平十四年,怀良一方在筑后川会战中获得大胜,于正平十六年攻入九州的重镇、日本传统的对外交涉窗口太宰府。此后,以怀良为旗帜的菊池氏等九州豪强多次挫败幕府方面的势力,掌握了九州地方的霸权。(47)明朝的使者恰恰在此期间来日交涉,要求怀良整肃海域秩序,不被其接受,其原因可想而知。第一,从怀良与“海贼”或曰海上势力的关系看,二者利害相关,怀良怎么会去改变现存秩序,触动“海贼”们的利益呢?第二,“海贼”们拥戴怀良,目的当在借助南朝的大义名分,维护自己在海上的权益,他们是怀良的支持者,怀良却未必是他们的指挥者。这不仅在濑户内海、四国等地如此,在怀良亲自坐镇的九州地区也是如此。村井章介曾注意到,1370年左右,怀良没有应吉野南朝的要求出兵攻打京都的北朝,这表明:“征西府的权力具有远超过所谓南朝的一个地方统治机构的自主性,支撑它的是以肥后国菊池氏为首的九州保皇派武士们的反幕府志向,征西府的实体是他们集结起来创建的九州国家。”(48)村井的分析,主要是从主导征西府的九州武士集团的自主性着眼的,而具体到怀良,这位由吉野南朝派出的征西将军,则未必有脱离朝廷另立门户的欲望,不过,无论对九州亲南朝的武士集团还是对海上各种势力,怀良的实际号召力和管辖能力应该都是很有限的,对接近明朝中国边界的海上势力,恐怕就更加鞭长难及了。

那么,1370年(洪武三年,日本北朝应安三年,南朝建德元年)赵秩赴日交涉时,距离前次明朝使节被拒绝不过是一年的时间,怀良或者确切地说是征西府为何突然改变了态度?《明实录》和《明史》的记述特别强调赵秩的外交辩才,显然是夸大其词。应该注意到,怀良派使臣赴明是在洪武四年十月,即赵秩来日一年多以后,但《明实录》和《明史》的记述方式,很容易让人感觉怀良的态度改变发生在赵秩游说的当时。据村井章介的分析,怀良等对明朝态度的转变,应该和足利幕府对九州地区施加的攻势关系更大。(49)1368年足利义满即将军位时虽然刚满十岁,但辅佐他的幕府管领细川赖之等在逐渐稳定政局和调整内部关系后,便开始筹划清除在九州为患的征西府。日本北朝应安三年(1370)六月,足利幕府任命著名将领今川了俊为“九州探题”,即幕府在九州地区的军政总负责人,七月初,这位兼具文韬武略的今川即开始和有关势力联络,着手筹划攻夺九州。(50)村井章介认为:“怀良接受(明朝)册封的决断,是面临幕府的军事行动做出的。”也就是说,怀良等是在感受到幕府方面不断增大的军事压力,才决定依明朝为后盾,因为对于当时的怀良来说,接受明朝给予的“日本国王”封号,也就等于加入了明朝主导的“东亚国际社会中的安全保障条约”(51),甚或可以期待获得明朝的军事援助。

但九州地区当时的局势变化甚为迅速。应安四年二月,今川了俊从京都出发,进入九州后,沿途联络亲幕府的势力,年底跨海登陆九州的丰前(今福冈县东部)地方,应安五年二月在筑前(今福冈县西北)地方作战获胜(52),很快就完成了对太宰府的包围部署,占据了战略优势。而怀良派往明朝的使臣祖来等人于洪武四年十月抵达南京,翌年才陪伴明朝使者仲猷祖阐、无逸克勤等回国复命,他们的行踪在其同时代的明人宋濂的文章中有所记载。宋濂的《恭跋御制诗后》曾谈及祖阐奉明太祖之命出使日本之事,云:“祖阐受命而行,自翁洲启櫂,五日至其国境,又逾月,始入王都。”(53)在《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一文里,宋濂则写道:“及无逸等至,良怀已出奔,新设守土臣疑祖来乞师中国,欲拘辱之。”(54)宋濂曾被明太祖誉为“开国文臣之首”(55),长期位居中枢,他有关祖阐、克勤出使日本的记录,应该直接来自他们出使归国后的讲述。而这在无逸克勤滞留日本期间写给延历寺座主的信里说得更为具体:“于(洪武五年)五月二十日,命舟四明,三日至五岛,五日而抵博多……及岸之日,闻国命将出师,收关西之地为一家。”(56)

综合上面所引文献,大体可以理清这样一条线索:祖阐、克勤作为明太祖的使者,随同怀良派来的使者祖来,于洪武五年五月二十日从翁洲(今舟山)、四明(今宁波)一带海域启程赴日,行程8天,五月底在博多上岸之后即得知日本的“国”——其实是以北朝为旗帜的足利幕府已经“命将出师”。所以,祖来带着祖阐、克勤等抵达博多时,当地局势虽然还没有严峻到宋濂所描述的那样:怀良“已出奔”,但其所据守的太宰府周围确实已被幕府派来的“新设守土臣”亦即今川了俊所控制,祖阐等非但无法随同祖来到怀良处举行对“日本国王”的册封仪式,反而因为和怀良的使者祖来同行而被“新设守土臣”怀疑,甚至“欲拘辱之”。而无逸克勤致延历寺座主信中则明确说到,这位“新设守土臣”对明使一行采取了扣留行动:“使之留抵圣福。”(57)“圣福”,即位于博多的圣福寺。总之,《明史》所载对明太祖派遣的使臣祖阐等“傲慢无礼”并予以拘留的,并非“征西府的怀良亲王”,而是足利幕府派来的九州探题今川了俊。(58)

但汪向荣认为拘囿明朝来使的是怀良,也并非毫无缘由,因为直到数年以后,怀良等已经败退回菊池氏的老巢肥后地方,仍然存在以“良怀”名义进行的对明朝的交涉活动。怀良的“虚像”为何会在明、日交涉中出现?这是需要继续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