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定价的不可能性
读过萨缪尔森的《经济学》的人都忘不了他引用过的一句话:你可以使鹦鹉成为一个经济学家,唯一要做的就是教它会说供给与需求。这句话概括了经济学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原理:要用供求工具来分析各种经济现象。可惜在现实中,真正理解并运用这个工具并不容易。最近有关部门发文禁止企业或行会勾结起来,共谋哄抬物价。这种勾结定价可能吗?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用供求工具。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归根到底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供大于求,价格就要下降;供小于求,价格就要上升。这是一个任何力量无法改变的客观规律。政府可以在短期内用行政手段改变供求所决定的价格,如制定价格上限或下限,有时也是必要的。但如果不从供求上改变引起价格过高或过低的原因,在长期中,限制价格不仅徒劳无益,而且还会引起极为不利的后果。政府把调控的范围扩大到价格决定,往往事与愿违。
那么企业可不可以勾结起来控制价格呢?这关键是看企业能不能勾结起来控制供给。经济学家所讲的供求决定价格往往是指完全竞争的市场。在这种市场上,企业规模小而且数量多,每个企业的供给量在整个市场供给中只占一个微不足道的比例,无法控制供给,也无法控制价格。但现实中,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企业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控制供给,这时供求工具还适用吗?
我们先来看极端的情况,即一家企业完全控制供给的垄断。这时如果没有政府限制,企业可以在高价少销与低价多销之间作出选择,通过控制供给来控制价格。但无论垄断企业如何选择,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供求力量。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垄断企业,其经营目标仍然是利润最大化。如果市场需求大,它又有供给能力,为什么不扩大供给、降低价格,以增加总利润呢?可口可乐公司算是这种特殊饮料的垄断者,但面对巨大的需求,它不走高价格之路。如果供给有限,需求又有限,企业才走高价格之路。钻石市场就是如此。可口可乐的低价与钻石的高价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与垄断与否的关系并不大。垄断企业的确有定价权,但如果这种定价权的运用违背了供求定理,垄断企业也无利可图。
人们更加关心的是几个大企业控制供给的寡头市场。大企业的数量少,勾结起来哄抬物价看来似乎更容易一些。各国的反垄断法都严格限制这种勾结行为。但在现实中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经济学家用博弈论的工具证明了,这种勾结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每一个寡头都是从利己的立场出发来决策的,这就是说各个寡头在博弈中都采用占优战略——在各种情况下都对自己有利的策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勾结各方相互并不信任,即使达成了协议,相互之间并不相信对方能够遵守。这时各方的思路都是,如果其他人都守约,我违约,我就可以获得更多利润;如果其他人违约,我守约,我就吃亏了。结论是,无论对方违约还是守约,我的占优战略都是违约。大家都这样做,共谋的协议就成为废纸。欧佩克就走过了这样一个历程。20世纪70年代初,更多出于政治目的的共谋定价使石油价格猛涨,但80年代初,价格同盟自行瓦解,油价又下来了。在这种市场上,供小于求时,不用勾结,价格也上升;供大于求时,勾结不可能成功。想想我国90年代曾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过价格联盟,如汽车行业自律价,但在供大于求的格局下,成功过吗?有供求规律在起作用,即使是为数不多的寡头也难以实现勾结起来哄抬物价。
至于垄断竞争或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这种勾结起来哄抬物价就更不可能了。不仅博弈论对寡头勾结的分析完全适用于这一市场,而且这种市场上企业数量太多,连达成勾结的协议都不可能。因为企业之多,使谈判成本高到这些企业无法勾结的程度,即使有什么行会或协会也不起作用。行会对企业并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手段,企业可以听,也可以不听。供小于求的情况下,不用行会组织勾结,价格也会上升。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都想把产品卖出去,谁会听行会的话呢?
我国目前食品的价格大幅度上升,并不在于企业勾结哄抬物价或行会起作用,而是供求关系决定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供小于求、国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足再加流通渠道不畅通,是农产品价格上升的原因。牛肉涨价了,面粉涨价了,拉面怎能不涨价?国际棕榈油涨价了,方便面怎能不涨价?那些遍布兰州市内的不计其数的大小拉面店,哪有共谋提价的能力?全国众多的方便面厂,哪有勾结哄抬物价的能力?不从供给上找原因,把价格上升的板子打在企业的身上,对企业不公正,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面对食品价格上升,政府不能像兰州那样限制价格,也不能像有关部门一样指责企业勾结。唯一的办法是增加供给和给低收入者的临时性补贴。国务院鼓励养猪的种种政策和增加低收入者补贴的做法是正确的。